革命烈士褒扬条例
革命烈士是值得我们尊重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革命烈士褒扬的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 为了发扬革命烈士忘我牺牲的精神,教育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英勇奋斗,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性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
(一)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
(二)对敌作战致成残废后不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
(三)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
(四)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
(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第四条 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
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本条例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牺牲人员,如果事迹特别突出,足为后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前款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现役军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其他人员为民政部。
第六条 经批准为革命烈士的,由民政部向革命烈士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搜集、整理、陈列著名革命烈士的遗物和斗争史料,编印《革命烈士英名录》,大力宣扬革命烈士的高尚品质。
第八条 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褒扬革命烈士的规定同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通用3篇)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是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的基...
-
国小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精选9篇)
国小校舍安全的管理制度范本篇1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
保安管理制度十篇
保安管理制度篇11、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规范,长久保持。2、制定宿舍值日表,当天值日人员按要求打扫,非值日人员有监督权。3、严禁非本宿舍人员在宿舍逗留,聊天超过半个小时以上。4、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严禁0:00过后开灯,所有人员按时就寝。就寝前需关好...
-
2023年经典档案管理制度(精选21篇)
2023年经典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职责1、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含公司职能部门)、管理处和部门三级管理制度。2、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管理处经理、部门主管分别负责公司、管理处和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分别对公司、管理处和部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资料及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