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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

(1) 出、入院病人的护送

住院病人安全转运制度

1) 住院登记处应派专人陪送新人院病人到科室,对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的病人,使用安全的方法,如轮椅、车床等送至病房,必要时由医护人员护送。

2) 急诊科病情危重的病人经抢救后需住院时,应提前通知住院登记处和病区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并由急诊科医护人员直接护送至病房,人院手续由家属或医护人员补办。

3) 病人康复出院时,医护人员应送病人至电梯口,病情需要时应送至医院大门口。

(2) 手术病人运送

1) 凡手术病人由医护人员负责接送。不能行走及给予麻醉前用药的手术病人,应用平车接送,重危病人须有经(主)治医师陪送。

2) 接送病人出入时应注意保护病人,防止碰伤,移动病人到手术台或平车,须锁住刹车或有人扶住车身防止滑动,搬动病人时应轻巧稳妥。

3) 病人(特别是小儿)卧在手术台上等待手术或手术完毕等待送回病房时,巡回护士应在旁照顾,防止坠床摔伤。

4) 手术完毕,病人由经(主)管麻醉医师及手术医师护送回病房,护送途中注意保暖及输液通畅情况。

5) 手术室经常检查平车、担架有无损坏,防止接送时摔伤病人。

(3) 检查、治疗及转科病人运送

1) 住院病人在院内做各种检查或治疗时,护士应正确评估病人的病情及活动自理能力,选择安全的运送方式。一般情况下通知工人护送,病情不稳定或重危病人须由医生或护士陪送;一级护理病人、病情危重或行走困难者,应用平车或轮椅运送。

2) 转科病人,由转出科室责任护士和工人携带全部病案陪送病人前往转入科室。

3)护送病人接受外院的检查和治疗时,一律用医院派车运送,必要时由医务人员陪同,并备好急救药品及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