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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通用4篇)

为了使外来人员出入厂区得到有效管控,并确保人员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外来人员出入厂区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制定外来人员出入厂安全管理办法,并督导安全保卫员的执行情况,纳入其绩效考核。

3.2安全保卫员: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厂的安全管理,并确认告知受访人员。

3.3各部门:被访部门提前向中心副总经理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并提醒外来人员持好有效证件。

3.4外来人员: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接受培训等。

4定义:

5内容:

5.1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5.1.1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到安保室进行登记并由安全保卫员通知(被访)部门接待。

5.1.2安全保卫员对外来人员进行培训告知,本厂区相关规定,外来人员需在[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并按照[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对其进行有效证件的登记。

5.1.3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由接待人员全程陪同,不能随意进入厂区作业区,如有需要,需相关部门人员许可并陪同方可进入。

5.1.4对于供应商和客户来厂区拜访和参观,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接待人全程陪同方可进行。

5.1.5外来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作业,由安全员对其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签字确认,安全保卫员必须全程陪同并监督其作业,对于厂区的.“四种作业制度”必须有相应的作业证方可进行作业。

5.1.6所有外来人员需要进入厂区必须提前申请(vip人员不需提前申请),如当天申请需中心副总级以上特批,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进入。

6记录:

6.1[外来人员安全培训记录]

6.2[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

6.3[安全须知]

7附则: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以下《外来人员出入校园登记制度》。

一、门卫人员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二、门卫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校。

三、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四、对外来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一律拒绝进入校园。

五、门卫人员对学生家长来访后,如带学生离校,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单据,否则应要求家长在来访登记簿上注明情况并签名。

六、门卫人员必须防止学校财产流出学校,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总务处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篇3

1、严格把守校门,上课后大门落锁,拒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用电话联系,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2、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校长和值班人员联系,得到允许后方可进校。

3、教师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教

师上班期间不得随便出入学校,必须出示请假条。

4、家长进校找学生必须得到班主任许可后由班主任带到大门口处理事情。

5、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自由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方可外出。

6、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7、被允许进校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8、携带公物出校必须主动出示有关证明,门卫做好记录后,方能离校。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防止来历不明人员(车辆)进入校内,特制定外来人员准入登记制度如下:

1、非学校教职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安队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学校保安队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登记,经电话联系确认允许后方可进入;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以及寻访之人没有在学校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2、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课间离校单,学校保安队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课间离校单存档备查。

3、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寻访的老师没有在学校的,学校保安队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学校门口等候,不允许到学生班级找寻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

6、学校保安队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试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7、学校保安队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安队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