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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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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

尊敬的家长: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通用7篇)

生命属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只有一次。如何教育好孩子,让他们轻松愉快的学习和锻炼;健康快乐的成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这不仅是孩子的愿望,也是我们共同的心声。

学生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是学校、家长特别是学生本人的责任和义务。为此,特制订学生安全“五禁、五不准”,以规范学生行为,加强安全防范,并以责任书形式签订,供各方遵照执行。

一、学生行为“五禁、五不准”

1、禁止起哄、打闹、追逐、坐在阳台、围拦上等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2、禁止私拉电线和充电、严禁使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棒大功率用电器,严禁在宿舍点蜡烛、放烟花等用火行为。或将贵重物品放置于无人管理的状态;

3、禁止随身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在寝室、教室、其它场所以及野外森林地带玩火、用火和野炊。

4、禁止携带管制刀具、拉帮结伙、酗酒、滋事、打架斗殴及涉黄、涉赌、涉毒、偷盗及旷课和迷恋网络游戏;

5、禁止往楼下扔杂物、倒水、掷球、雨伞、书本等物品,以免伤着他人,下雨天、雷电天气禁止学生打篮球,以免地滑摔伤和预防雷击。

6、不准翻越围墙及攀爬其它高危设施或进入工程施工禁地,以及攀爬和损坏树木;

7、不准向学校、老师隐满既往病史或身带严重疾患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

8、走读生放学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鱼等。住宿生有校车接送的下车后和家长未来接的同学不准在路上逗留、追逐车辆、到河里、水塘游泳、抓鱼等和不做其他有安全隐患的事。

9、不准在校园内及公路上学骑自行车和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行驶证、无养路费)。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保证安全。

10、不准购买饮用过期变质的饮料、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二、责任划分:

(一)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班主任负责关注本班学生的日常行为,发现违反“五禁、五不准”苗头,及时提醒和教育,督促学生改正。若因疏于管理,发现不良苗头未及时指出纠正和报告,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按学校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二)学生家长负有监护人责任,要经常用口头、书信、电话等形式,告诫和叮嘱学生务必遵守“五禁、五不准”。学生本人要自觉接受教育,服从管理,切实规范自身行为,严格遵守“五禁、五不准”。若因家长忽视监护,学生本人不听教育,而违反“五禁、五不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附则

(一)若出现安全事故

(1)依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救援。

(2)依据国家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责任书,由学生本人、班主任签字,学生必须交家长签字后交学校保存。

(三)责任书有效时间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2月放假时。

学生本人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离校后的人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特与家长及学生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

家长要严格教育并监督学生,保证做到防溺水安全“六不一会”要求:

1、保证做到:不私自下水游泳;

2、保证做到: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保证做到: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保证做到: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保证做到: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保证做到:不熟悉水性的同学不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救,寻找周边大人或拨打110、120求救,不能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次生伤亡。

二、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家长要严格教育及监督学生,做到遵守交通法规,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不逆行骑车,不翻越道路护栏,不搭乘无牌、无证、无保险车辆,以及超员、超载、超速车辆、载货车辆、酒后或疲劳驾驶车辆、农用车、三轮车等非载客车辆。未满12周岁,不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上路,未成年学生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三、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家长要教育孩子平时不携带火种爆竹,不吸烟,不玩火,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不在山林等地搞野炊,麦收季节不在野外焚烧秸秆,发现火情,及时呼喊周边大人前来救助,并及时拨打119、110,未成年学生不允许贸然参与救火,不私自触动任何电路线路,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家长与家长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远离海青铁路线,避免高压触电。

四、遵规守纪。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任何管制刀具,钢管,木棒等易伤人的危险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教育孩子校外不与不良分子交往,不约见网友,不参加小团伙,不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做违法的事,家长不得允许自己孩子在别人家过夜,也不留别的同学在自己家过夜,教育孩子不进社会上营业性网吧,不进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允许给孩子搞同学间生日庆祝聚会,教育孩子不吸烟、不喝酒。不支持孩子组织外出集体游玩。

五、加强家校对接家长应明确规定,学生放学后应该到家的时间,避免学生放学后私自结伴外出或到危险水域玩耍,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做好家校沟通,学生中午或在校吃饭午休或者回家吃饭午休。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坚决杜绝学生中午既不回家也不在校、游荡街头现象。

请家长认真阅读,平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督,确保孩子平安!

平度市田庄镇张舍国小

20xx年6月28日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3

校外租房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确学校、家长、房东的责任,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新安边中心国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责任书。

一、原则上在我校上学的学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况确实要寄宿的,要告知学校详细情况并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责任书。

二、房东必须保证租房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电等生活设施要保证安全,否则房东不得给学生及家长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学生必须要有家长或委托人陪同看护管理,委托人必须是身心健康,能够履行看护责任的直系亲属,否则不允许在校外寄宿。

四、家长或委托人要定期检查租住屋屋安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房东解决并向学校告知情况。

五、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不参加低级庸俗或有危险的活动;避免与房东及周边群众发生矛盾;注意租房用电、用火安全,严禁私接电源,贮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学后及时回住处,不东游西转,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时治疗,有事及时与家人联系,有困难向房东、老师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况及时向房东或学校报告,采取其他有效的保护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钱财与物品,按时作息,照顾好自己。

六、房东要定期检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解决。否则,严禁对有各种隐患的处所出租给学生及家长。

七、房东有义务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盗、防火、防煤气中毒;不要聚众吸烟、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随意进入住宅,房东有义务在学生有病或出现意外事件时,尽力帮助学生,并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和学校。

八、家长(监护人)要协助房东作好学生寄宿期间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长(监护人)、招宿人要全面负责。

十、校外租房寄宿学生,在教学时段以外出现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及招宿人负全部责任,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以学期为限,一式三份,家长、招宿人、学校各一份,家长(监护人)要认真履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招宿人签字:

校长签字:

新安边中心国小

20xx年8月20日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4

为规范在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根据 《未成年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真正把校外租房学生安全落实到位,现由房东(责任人)和家长(监护人)共同签订校外租房学生的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房东(责任人)责任

1、房东必须检查租的房屋是否安全,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家长、学生确认安全后方能租住。

2、需在外租房的学生,须经家长及监护人同意,由房东与监护人签订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后方能租房借住。

3、房东有管理租房学生的权力和义务,必须把男女生分开租房,不能让男女生合租在同一间房内。

4、禁止学生在租房内燃煤取暖、煮饭,及乱接电线烧电炉或用电老虎等烧水。

5、严禁房东把燃烧的煤灶、气灶烟囱正对楼上租住的学生,以免学生煤气中毒。

6、房东要严禁外来人员对租房学生的骚扰和侵害,如有不法分子对学生侵害的,房东必须及时制止并报有关单位和派出所。

7、每天晚上房东必须清理和检查学生下晚自习后归宿情况,如发现学生未归时必须及时向家长(监护人)联系。

8、禁止学生在寝室内打牌、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

1、家长及监护人必须联系房东确认出租房屋安全并与房东签订学生校外租房安全管理责任书后并交清房租费(须有收据或凭条)方能租住。

2、家长每天对子女上、放学时间与房东和学校联系,随时掌握学生去向。

3、每天晚上学生的归宿情况应主动与房东联系。

4、每周放双休和从家到校时,家长及监护人应与房东和学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

5、家长应随时保障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房东一份、家长(监护人)一份、学校一份。

责任人(房东):

家长及监护人:

20xx年月日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

1、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是学生校外安全的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2、家长负责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范意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道德教育、文明礼貌教育。要教育学生在校内要自觉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规校纪,追逐打闹,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会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校依法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负责并督促学生按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学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时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5、父母及其他监护人要按学校规定接送学生,确保孩子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只准乘坐有证件的客运车辆等,否则发生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全面负责学生在非在校时间、周末和节假期内的监管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注:家长一经与各班和学校签定了此责任书,就要教育,管护好自家学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不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从签字起学生在我校就读时长期有效)。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6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国小生守则》、《国小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生学)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分割。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_国小 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在外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7

贵家长:

为了使学校和家庭共同联手抓好安全,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安全,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与您签订本学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1、强化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学校校长为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班主任、相关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学校要坚持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学校实行集中路队放学制,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按路队护送到指定路段。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

4、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强化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5、学校尽力为学生住宿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住宿生配备专职保育员,为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指导与服务,保障学生食住安全。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不负责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当事人负责。

7、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级学生每天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住宿生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家长必须负责接送。对上述学生家长既不接又不打招呼、放学后学生在自行回家路上发生的意外,学校不负担安全责任。

8、凡是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其安全责任。

9、对于学生在校进行具有危险性活动,学校、老师要再三告诫,纠正,但学生自己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10、学校及家长要共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认真落实学生交通违法记录卡制度。大力提倡家长为其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责任人签名:

第二责任签名:

家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