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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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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

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项目织施工中应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施工安全管理。现场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杜绝违规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长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本项目部与进入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19篇)

一、从业人员在施工现场作业时应严格按《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全交底操作,本人如出现违规违章操作,除接受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的管理和处罚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行为时,项目部依括程序文件给予责任人10—100元人/次的经济处罚,并责令现场纠正。

2、从业人员有违规违章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依据责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损失,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二、进入施工现场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现场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安全隐患危险时应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四、多次发生违规违章作业或不服从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应无条件清退出场,停止劳务作业。

五、严禁酒后施工作业。从业人员凡在酒后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现场施工的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并能适应现场作业的安全需要,如身体有严重疾病或身体不适状况,应停止作业退出现场施工。

七、参与施工的分包方或劳务队负责人应抓好所属人员的安全生产,对所属人员的违规违章作业应承担连带责任和经济损失。有经济分包合同的分承包方应对分包的范围、人员承担安全责任。

八、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现场。现场从业人员不准携带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留宿。

九、从业人员在施工中及时报告安全隐患或检举他人违规违章作业的,给予5—50元的奖励,在安全事故中抢救有功或施工中果断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十、本项目施工的从业人员,如在施工现场以外(以施工现场大门为界)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其它纠纷由当事人全部承担,本项目部概不负责(因工作需要项目部负责人安排外)

从业人员签字:

工 程 名 称: 项目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局面的根本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结合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2、认真实施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完善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五同时”要求,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程项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DB42/535-20xx)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xx),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防护质量,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评分合格率达100%。

5、项目部应按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要领导和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支持工地安全员的工作,对施工中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整改。自觉接受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整改。

6、执行国家用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积极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分包的,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防止以包代管。

7、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8、发生事故时,要紧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人员抢救与现场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

三、创建目标

创建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合格。

四、奖惩条件 在项目施工期间,市安全站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本责任书责任目标落实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巡)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工程项目及项目经理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该工程竣工安全评价为优秀的,其项目经理承接下一个工程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减收60%,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费率减至1.5‰。

凡不执行本责任目标第4、5两款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每次扣除1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发生等级安全事故的,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外,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将全部扣除,转为安全生产风险金基金。施工期间未发生等级安全事故,且每一施工阶段安全核验达到合格标准,工程竣工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如数返还。

XX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 项目部名称:

负责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3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安全事故,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1、施工方承建的项目,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和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配合乡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3、项目负责人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中,不得挪作他用。

4、项目负责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5、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实现目标管理,加大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积极开展救援措施。

7、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工程开工备案手续,将单位工程人员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信息准确填写,报乡人民政府备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8、工程开工前15日内办理安全报监手续,同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做好安全评估,签订防护用品费用预约。未办理安全报监的,不得开工。

9、塔吊在使用之前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0、其它未注明的责任详见国家、市和县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令法规。

乡政府印章: 施工单位印章:

乡政府法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4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制度,制定本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凡在莫乎尔牧场管理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人员)必须与莫乎尔牧场管理委员会订本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强化安全意识,通过健全规章,加强防范,完善施工管理,发扬敢管、敢抓、敢处分的“三敢精神”,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责任书期限:自进场施工至工程完工为止。 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整体布置,管理,负责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督促限期整改。

2、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甲方应及时答复或三天内处理、解决。

3、向乙方及时传达上级、地方政府部门等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乙方责任及义务:

1、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隐患或违章作业应及时停业整改。如有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制定措施,按照“三定原则”落实。。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按照行业标准及规范组织实施。随工程进度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及时到位。施工现场的道路、围挡、大门、消防设施、临时用电、办公室及其它临时设施均必须达到标准化施工的要求。

4、必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5、工程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人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持证上岗。设置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并及时建立安全台帐。

6、安全防护用品必须购置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备案证,各项指标均应达到合格标准,严禁不合格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储存、发放台帐。

7、塔吊入场前应检查合格;基础开挖、钎探、隐蔽工程验收,塔身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有资质,安装人员持证上岗。

8、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分阶段核验制度。基础、主体、竣工阶段,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相关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9、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应在两小时内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事故详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萨尔布拉克镇安监办 乙方: (签章)

(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5

甲方(班组): 乙方(职工):

为了更好地搞好工程建设,理顺施工班组和下属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班组与职工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班前必须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启示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一讲评”安全活动,并有考核措施和记录。

二、甲方应经常组织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三、甲方应对本工地所需的劳保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和提供,否则,乙方有权提出抗议并停工。

四、乙方应有组织地进行安全作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从事生产任务时,应认真地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正确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禁止违章违规操作。

六、乙方在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负责人。

七、凡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在市级以上检查中受表扬者,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受批评的班组职工每次每人处罚200元。

八、凡是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故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法律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6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1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 2

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桂政发20114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6、大力支持、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落实编制人员、经费、器材、装备和办公场地等,配备专(兼)职安监人员2人以上。辖区内每个村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着力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7、乡(镇)本级财政要建立与本地经济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保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经费、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以及应由政府负责的公共安全隐患整治经费等。

8、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区、全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和节日长假期间,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和督导各类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与此同时,按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报送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自治区、市、县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半年、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20__年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 3

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 4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5

(《20__年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6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20__年7月5日前和20__

年1月5日前填写好《20__年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XX20__年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 字 人:

签章时间:20__年2月 日

附件

XX20__年乡(镇)人民政府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7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与各施工船舶、船员签订此责任书:

1、学习贯彻执行船舶管理规章制度、船舶安全操作规程、海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和防台、防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的安全应急预案。

2、积极配合和支持项目部安监部、船机部、调度室、项目部领导及地方海事部门、安监局等对施工船舶的安全监管、指挥,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进场施工前,及时将有效船舶证书、适航人员证书、“四小

证”等原件证书报送安监部和海事处审查、存档备案,并保证船舶GPS、烟火信号、甚高频、手机、消防、救生和主机、辅机、电气设备等必备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如经检查发现有缺陷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整改落实到位,满足海上施工和防大风等恶劣天气环境的安全管理要求。

4、船上作业及上下船时,作业人员必须全部穿好救生衣,禁止不穿救生衣的任何人登船,人员上下船时,必须待船舶停稳再上下,禁止争抢上下船,禁止远距离跨越上下船,禁止酒后在船上作业或夜间在船舷逗留,禁止穿拖鞋和赤膊赤脚作业,禁止船员严重缺位脱岗时由无岗位操作证书的其他人员顶岗作业。

5、熟悉围填海施工水域的气象、海况及每月、每天的涨落潮变化规律,办理手机接收天气预报信息,每天及时掌握最近五天内的晴、阴、雨、雾、风浪、涨落潮时间及高低潮位和8级以上大风和大潮汛变化情况,夜间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看守瞭望,防止船舶走锚、断缆、触礁、搁浅和碰撞事故发生。

6、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地第一负责人,是船舶的兼职安全员,是船舶施工安全的组织指挥者和领导者,因此,船长必须十分重视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对船舶和船员的生命安全负责,要组织全体船员对船舶所有设施的日常运行情况、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各种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船员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同样,每一名船员应对船长负责,支持服从船长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尽心尽责地将本岗位的安全工作做好,做到上下同舟共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能真正保证海上施工船舶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7、船舶在施工水域锚泊避风时,遇8级以上大风、大潮汛和夜间锚泊休息时,应安排专人值班。船舶施工和锚泊避风过程中,有严重违章违规行为的,一律按照项目部印发的《安全生产违章作业处罚办法》追究相关船长、船员的责任,对违规者作经济处罚。

8、由于未及时采取防风措施或措施不当而发生事故等一切不良后果由你船舶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9、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一份,项目部安监部存档一份。

10、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工程项目经理: 责任人岗位职务: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8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弥勒昆立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医院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 目标

杜绝医疗失误导致死亡事故的发生。

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 达10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合格率达100%。

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氧气库房、配电室及水、电、气 等重要设备、设施 绝对正常运行。

杜绝中毒、感染事故的发生,尘毒合格率100%,毒麻药品、放射源、消 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合格率达100%。

做好新入院人员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率达90%以上。

财务部门、机房、病房、集体宿舍等要害部位安全防范、管理、实 施达100%。

科室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酒驾、无证驾驶等行为发生。

二、 责任

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健全机构,强化管理。各科室在建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组织的同时,务必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在安全生产上做到科责任人亲自抓,有专人抓,把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各科室每季度对本科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记录齐全。事故隐患有登记,有整改措施,重大隐患及时上报院办。

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本科室的人员定期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并作好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医疗事故发生。

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专 项整治活动。

做好经常性消防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消防基础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

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科室不得评先、 评优,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不得评奖与提拔。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9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安全与生产工作做到“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5、审定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设置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7、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8、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改善职工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环境。

9、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10、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1、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

12、定期组织和开展企业的全面安全生产检查。

13、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审定安全生产的奖惩事项。

14、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企业事故。

15、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管,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汇总不安全隐患,提出相应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6、检查和指导班组长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经理签字:

厂长签字:

__年__月__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0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和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 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包括交通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进行监督与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从业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本单位经营、服务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预警方案,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问题;每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台帐登记工作。

四、 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责任制要求逐层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员工,并定期检查,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把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组织管理网络,设置落实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人员。

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

(2)严禁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严格对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3)确保消防设备系统正常运转,落实消防责任制,做到人防与机防的有机结合。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安全运营。

(5)加强治安防范,确保本单位内部物品及所管理的物业安全,防止各类治安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6)锅炉、电梯、机械加工设备等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加强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的复训再教育,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关心员工利益,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休息条件。

九、各单位每月向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内容要求和时间要求,每半年严格认真填写《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由行政负责人签署后上报总公司。

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将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没有发生重大事故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十一、责任书自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

十二、如遇责任人变动,各单位应及时调整和做好工作交接,责任书继续有效。

单位:

责任人:

日期: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1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或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特与你部门签订_____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 工作指标

1、杜绝一般事故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事故。发生一般事故以上的,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2、轻伤事故或财产损失不超过20__元的经济事故不超过3人次。

3、保持生产现场、管辖区域的环境清洁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安全设施和器材完好率达100%,且不随便动用。生产装置及重点部位不擅自动火、用电,需动火、用电时严格按要求办理动火、用电手续。

5、工作岗位上严禁吸烟、喝酒,酒后不得进入生产岗位。

6、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并做到三不伤害,消除事故隐患。

7、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档案、记录,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各种记录资料保存齐全。

9、按时完成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做好车间员工二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踊跃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工作条件。

10、对公司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要积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整改期间,要采取可靠、有效的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岗位操作人员进入现场要穿戴好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穿戴率100%。

12、不断改善尘、毒岗位的环境,尘、毒作业场所检测合格率100%,职业病预防率达到100%。

13、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并积极组织或配合事故调查。

二、奖惩:

1、年终总评全面完成指标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车间评出先进安全工作者1名,视工作部门性质不同,每人给予200~500元的奖励,与年终奖一起发放。

2、达不到指标的给予批评、处罚,直至取消安全评比资格。(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事故率,有罚款的,罚款从年终奖中扣除,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3、对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除对责任人从严处罚外,取消该部门奖优评先资格。

4、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的,每项扣罚50元;未办理“动火、用电许可证”擅自动火、用电的,每次扣罚100元。

5、事故发生后,擅离职守,不积极配合的,视情况给与经济处罚,同时建议公司给与行政处分。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车间应积极组织救援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故处理费用应由公司先行垫付,确有必要的,可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支取,对于责任事故,在追究相关责任人有关责任的同时还要给予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

7、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积极实施救援,成绩突出的个人报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8、本责任书履行年度内,如遇车间领导变动、调整,由接任者继续履行,否则,造成事故的,除全部承担事故责任外,取消车间奖优评先资格,同时建议公司给与车间负责人行政处分。

以上指标违犯后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超过指标取消年终总评,并按规定处罚。

三、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车间主任对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坚持不懈地做好事故预防工作,从组织、思想、管理、技术和制度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车间安全工作。

公司负责人(签字):

生产主管(签字):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2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组织,落实责任,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总责。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加大投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及时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二、责任制建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制定《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与村(居)委会、乡(镇)直单位以及所属企业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管理模式。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单位各留存一份,交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一份。

三、消防基础建设。

1、各乡镇要在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将市政消火栓建设与自来水改造工程同步规划实施,在今年10月底前保证辖区内市政消火栓不少于5个,并将消火栓增设分布图于今年10月底前上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各乡镇要积极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担负起本辖区一般火灾的扑救任务,同时编制消防规划专篇。

四、宣传教育。在元旦春节、午收、秋收、庙会等重要节假日和活动期间,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并有图片、文字记录。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内应对村(居)委会主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2次。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的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和“防火墙”工程建设工作。

五、消防专项治理。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记录,组织公安派出所依法实施消防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易燃易爆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防火单位、“五小场所”等消防安全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杜绝出现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

六、奖惩。区政府每年对落实《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验收。对落实情况较好的将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完成时限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目标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有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重特大火灾事故、一次火灾直接损失超过10万元的,施行一票否决,区政府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责任。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颍州区人民政府 (乡镇、街道)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3

第四十一条 项目财务总监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主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负责落实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户核算,保证专项安全资金的及时、足额投入,防止挪用。

三、负责审核项目年度专项安全资金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

第二节 项目各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第四十二条 安全环保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和上级、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在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召开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和项目安全生产例会;督促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召开班组安全生产例会。

三、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年度、月度计划,报主管领导签发实施。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经主管领导签发实施。

四、参加项目工程施工技术的讨论,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议,监督项目实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

五、组织新进场和变换工种员工的“三级教育”及聘用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六、坚持租用机械设备的安全准入标准,对不适用机械设备限期整改直至清退,会同其他部门与机主签订《租用机械安全生产协议书》。

七、有计划地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做好安全宣传和警示工作。

八、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跟踪整改结果,做好检查记录和资料收集,制作奖罚单报主管领导签发后交财务执行。

九、深入现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对重点安全防范部位或时段,坚持派专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对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立即停止生产,要求现场负责人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督促做好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和建档工作,预防职业病。

十一、归口组织或参加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十二、做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整理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十三、做好安全工作总结,向领导和上级推荐、表彰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

部长安全职责

一、在项目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协助项目领导组织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框架内,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专职安全员职责

一、在部门负责人的直接带领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督促、检查、汇总、报告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具体办理项目有关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各种台帐,收集、整理、编制、保管安全资料,做好安全记录,记好安全日志;按时向上级报送安全报表,及时协调处理一般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参与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对批准的计划项目,督促有关人员按期完成。

四、协助部长收集整理、修改补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负责具体办理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特别是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责任书签订等工作。

六、经常性地深入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监督实施;发现不安全因素或遇有重大、紧急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采取进一步措施。

七、对违章违规行为经批评教育无效的人员,无论其职级高低,在有摄影取证的情况下均有权根据项目安全奖罚规定现场开具罚单,经项目安全主管领导签发后交项目财务执行;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发展有功且符合项目有关规定的人员有建议奖励权。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清凉饮料和保健食品,并检查用品质量;建议购置、布设、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指导工人正确使用。

九、努力学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尽职尽责地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参与组织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标准化作业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主办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十一、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做好会议记录。

十二、参加伤亡等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做好事故的统计建档工作。

第四十三条 工程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所采用的施工方案、措施、工艺的安全可靠,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二、编制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做到技术上合理可行、安全可靠。

三、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有安全和环保管理方案、有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求、设计和针对性的技术措施,特别是对员工驻地、办公区、拌和场、预制场、加工厂、堆料场和支架、防护、吊装等设施的设置上。

四、进行施工设计,编制生产、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进行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施工场所、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编制风险控制计划。

五、负责项目试验检测、测量控制的管理及其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试数据和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六、负责审核图纸、严格照图施工,确保工程实体及其辅助施工设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及其几何尺寸、表面外观等符合设计要求,以保证其安全、可靠、满寿命使用。

七、在指导、实施、检查现场施工时,要同时指导、实施、检查现场的安全施工措施的有效性、可靠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指令纠正的权利和向有关人员报告的义务。

八、负责项目工程竣工资料的安全保管、搜集整理等工作。

九、参加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一、协助本部门领导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主管工作的技术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应检验其安全可靠性,并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在进行施工设计、现场指导、检验监督施工的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放在头等位置予以重点关注,随时纠正解决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自己无力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技术负责人报告,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按分工负责编制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文件,在向相应作业班组、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第三级施工技术交底、培训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并随时深入现场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五、模范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生产。

六、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七、发生安全事故时有视具体情况立即组织抢险或组织员工撤离现场、报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可以越级报告。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四条 物资设备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的机械、设备、车辆和物资进场前的检验、安装拆除、使用过程等安全管理工作。

二、结合项目生产特点,修订完善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管理办法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岗位责任及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三、和有关部门一道,负责落实制订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收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贯彻执行。

四、加强各种大型、特种机械设备、车辆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验)机况,保证随机安全附件、防护设施、保险装置的安全性能;严格检验包括购置、制造、改进、大修、在用的各种船机设备、工具等,其安全装置、卫生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出厂检验证明及技术资料完整,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规程标准,安全有效,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五、参与组织对物资和机械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结合持证情况,实行定机定岗定员,杜绝无证操作;对所租用的车辆、机械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设备资料、配员及特殊工种证书的有效性严格审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操作人员或以其他特种作业人员代替。

六、在编制机械设备、车辆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保养、修理计划时,要列入其恢复安全生产性能相关内容,并负责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纳入供应计划,及时提供、一并实施。

七、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负责对引进或自行改制的机械设备进行鉴定和试运转,经检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方准交付使用。

八、采购的机电设备、附件、工具材料、物资等,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符合安全质量标准,对回收进行维修在用的机电设备、工具,一定要满足安全生产指标,保障安全使用。

九、在国家指定的商店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其商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对在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救生衣、救生圈、灭火器、防护服等要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要维修、报废或更新,确保安全使用。

十、定期检修车辆、机械设备,确保其技术状态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不准使用报废和有重大安全技术缺陷的车辆机械设备。

十一、检修机械设备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和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

十二、督促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取得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建立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台帐并严禁格管理。

十三、参加工地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检查物资的安全堆放环境、车船机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改正。

十四、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归口组织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车辆造成的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分析、处理并提出预防措施,参加工伤、机械、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设备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一、对有持证上岗要求的机械设备,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并随身携带方可上岗工作。

二、在作业前要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在安全技术交底单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单。

三、在作业中应严格按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不得违章作业,严禁工作中饮酒或酒后作业。

四、要按照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等项工作,做到保养到位,不漏保、不缺油、不亏水,保持完好状态。

五、机械设备作业时,应注意观察机械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及时排除故障;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修。

六、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优质服务、文明施工,严格执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

七、要严格遵守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中有关机械设备环境保护的规定,对机械设备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液体废弃物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倒、乱放。

八、要认真、按时填写机械履历书,重点机械设备还应认真、按时填写点检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九、积极参加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教育,要虚心学习,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十、发生未遂事故,要向直接管理人员汇报,并参与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治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库管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加强对库房临时存放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物品损坏或被盗、被抢。

三、加强对进入库房人员的管理,对携带的火种收缴。

四、负责物品堆码、搬运等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维持正常的作业秩序,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积极参加县项目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六、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学习,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发生火灾时的逃生方法,负责发生火灾时库房内的现场临时指挥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五条 质检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检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正常使用。

二、定期收集发布与本项目施工生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

三、制定、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保证措施,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检查工程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网、脚手架、护栏、各种坑口防护装置、标志信号等安全设施的质量问题。

五、参与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六条 合同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合同谈判签订、计量结算、分包管理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与他方签订施工生产合同时,要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同时应注意其内容要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得签订非法生死合同。

三、严格把好分包工程或劳务承包关,分包单位或劳务承包者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严禁同自然人签订分包或劳务承包合同。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财务部

部门安全职责

一、按公司规定,负责从项目工程承包总价中提取足够数量的经费作为每年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列入年度财务专项计划,保证按时足额提供资金,并监督其专款专用。

二、为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活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设置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劳保用品购置、安全检查、应急救援及应急预案演练、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方面提供经费。

三、协助安全环保部按规定扣除和收取罚款、发放安全奖金及其它款项。

四、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特别是现金、支票等有价证券要利用保险箱安全存放,各种密码、印鉴必须妥善保管,办公室必须防火、防水、具备有关防盗(三铁一器)设施且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守。

五、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密、临时保管,保证会计单据、凭证、账簿、报表完整无损,禁止他人随意翻动、查看、摘录复制。

六、负责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安全管理,防止闲散、无关人员挪用财务微机、非法进入财务数据库,要加强数据备份,谨防数据丢失。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部门工作计划任务及目标分解到各岗,措施到人。

五、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六、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四十八条 经理办公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员工的后勤保障工作,对项目办公、生活、卫生、交通及防寒、防暑、防火、防台风、防暴雨雪、防盗、防治安案件等有关安全事项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和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等,确保项目安全生产。

三、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有计划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协同安全环保部对专(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总结推广重视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批评违章违纪行为和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给予公开曝光;配合安全生产活动,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氛围,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

五、管理项目的交通和生活车辆,以及住屋、用电、用水、用气、取暖、降温、医疗、通讯等;按季节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做好对员工的劳动保护尤其是特殊气候环境下,保证员工安全健康的劳动、工作和生活。

六、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岗位,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全体员工及从事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体检,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七、收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对本项目有管辖权的机关、上级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通知,为督促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八、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归口负责事故中涉及人员的善后工作。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小车司机安全职责

一、积极参加业务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无违章、无事故、安全礼让、文明行车。

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三、出车准时,随叫随到,在单独行车时,负责车上物品的安全。

四、每天坚持对所驾车辆进行“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状况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处理。按时进行车辆年审等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报告项目相关人员,并积极对伤者进行救治,不得擅自离开现场,更不能肇事逃逸。

六、发生交通违章被交警部门处罚或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向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迟报和谎报。

七、保管好随车配备的灭火器等应急安全用品,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物资设备部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服从项目管理,不私自出车。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炊事员安全职责

一、负责食品、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管理和炊具、用具、炊事机械的维护保养、消毒工作,做到合理使用、安全操作。

二、认真搞好个人卫生,按规定定期体检,穿戴整洁,操作时禁止吸烟等不良行为。

三、负责食品卫生和操作间、炊具、用具、炊事机械及食堂周围的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食物中毒。

四、检查厨房用电及消防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或处理,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时常检查食堂各类用电设备,保障其安全运行。

六、按要求储存各类食物,确保其不变质,不受虫害及鼠害。

七、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保洁员安全职责

一、遵守项目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接受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第四十九条 试验室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对项目原材料、实体的物理、力学、化学特征指标进行试验检测、质量验证鉴定,各种混合料配合比设计、控制、监测,确保测试数据和验证结果的安全可靠、及时有效。

二、试验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和仪器、设备、工具。

三、加强对试验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水、防爆、防毒、防尘工作。

四、定期对仪器、设备等计量器具进行检测、检查、校正、标定,并保持标定的有效性;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完毕立即断电。

五、各种试剂、药品必须标识清楚,专人保管、分别储存。

六、试验检测资料必须符合规定、真实准确、计算正确、字迹(打印)清晰、提交及时、整理规范、台帐完整、保存安全。

七、保持试验室整洁有序;为防止影响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准确,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验场所。

主任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试验员安全职责

一、热爱试验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严格按照有关试验安全操作规程和试验方法做好各项试验,及时填写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试验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可以划改)试验报告必须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技术主管领导。

三、试验人员应详细观察和记录试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或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四、爱护试验仪器和设备,做到定期维修保养,找妥善保管,确保试验设备正常完好、量值准确。

五、试验结束后,清扫场地,整理安好试验仪器及试验资料,保持整洁文明的工作环境,做到干净卫生、安全可靠。

六、严守企业秘密,不得将试验技术资料随意外传。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

第五十条 测量队

部门安全职责

一、负责项目测量控制的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测量数据和放样结果的准确可靠,保证测量人员人身安全。

二、测量人员必须具备规定的资格并持证上岗,掌握测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具备自我保护救治能力。

三、爱护并妥善保护仪器,防摔、防水,测量仪器必须按期标定、校准,导线点、水准点必须稳定保护和定期复查、补充、校正,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安全。

四、测量、放样时必须认真复核图纸、仔细计算,严格复测,杜绝错误。

五、工作中必须随时注意人身安全,尤其是在攀高、下沟、上山、水上、密林以及路口、街道、交通密集道路、交叉施工等危险场所时,必须做好自我和相互防护,穿戴佩用相关防护用具,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作业。

六、保证测量资料的完整准确、保管安全,防止污损。

部长安全职责

一、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本部门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负具体领导责任。

三、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将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部门人员,领导本部门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共同落实本部门安全职责;

四、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五、在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或安排部门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并将各项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六、监督督促本部门人员认真履行自己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并对本部门其它人员工作进行考评。

七、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八、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部门其它人员安全职责

一、是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主管业务的实际工作中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贯彻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服从部门负责人管理,依照“谁主管,谁负责、责权一致”和“一岗双则”的原则,对本人主管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按本责任制的规定,及时研究解决本主管业务范围内存在的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措施。

四、发现项目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应当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项目领导汇报,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五、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活动、会议,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六、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4

一、企业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二、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三、企业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企业的工作重点,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层层抓好落实。

四、必须根据国家、省安全标准的有关要求以及,xx市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考评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推进企业的标准化或规范化管理,应限期于8月份内完成,并要经过验收合格。

五、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必须根据国家、省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及〈xx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推进企业的规范管理,应于今年8月份内完成,并要经过验收合格。企业必须掌握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发生的事故时的应急求援措施。

六、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每个月定期对本企业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作好相关记录,并对企业自查以及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企业要每月将本企业自查自改的情况上报村(居)或镇(街道)安监机构备案。若企业存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将由安监部门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

七、企业必须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全员安全培训,并建立全本企业的全员培训制度和全员培训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安监部门或中介机构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5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董事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董事长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作出重大决策。

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长远规划,确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7、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组织制定本公司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负责组织处理事故,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10、组织考核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促其抓好安全工作。

11、保证全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总经理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3、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年度目标,拟订公司基本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具体规章。

4、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技措资金提取和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组织全公司安全质量大检查。

6、主持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7、定期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汇报,决策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8、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9、检查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监督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各科室(区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经常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5、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及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党委副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

党委副书记是煤矿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组织责任者,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

1、积极配合党委书记开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教育,强化对全体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3、组织编制各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业务保安制,并组织实施。

4、抓好对安全重点人员及“三违”人员的排查帮教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5、参加矿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6、在书记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7、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思想。

8、负责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监督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对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2、经常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分析研究,制定对策。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制订措施,并经常检查和掌握措施落实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参加事故的抢救、调查、分析、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上报、结案。

5、组织检查和掌握安全技措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劳动保护情况,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6、负责抓好安全管理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提出有关安全方面的奖惩意见。

7、负责主持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

8、负责安全培训工作,负责检查矿山救护队技术训练、演习,发生事故时,组织矿山救护队参加事故抢救。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6

为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提倡安全文明生产,保证生产过程中监理人员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个人,故公司与员工特签订此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签订内容

1、员工承诺在公司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公司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2、员工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场所,在公司内部发现不安全隐患时,须及时进行控制,并迅速上报本部门(含生产单位)负责人。

3、员工不得持有管制刀具/器械,不得打架斗殴、偷窃他人财物及公司物品,不得破坏公司和他人财产,不得有其他威胁公司和他人人身财务安全行为。

4、员工在下班时,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照明、门窗、办公设备、车辆等其他设备,以确保用电设备断电关好,办公室的门窗关好锁好。如员工违反上述要求或其他个人原因,引起火灾、偷窃或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或损失,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5、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不正确操作设备用具或不按规定流程进行作业等造成不安全隐患、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公司将追究员工相应责任。

6、员工在休假或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因私在工作时间外出)须注意人身安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交通法规以及公共场所行为准则或其他社会全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乘座具备营运资格的交通工具。

7、员工须认真遵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司提供的宿舍或其他场所内进行黄、赌、毒等违法违纪或其他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得擅领非本公司员工进入宿舍或住宿。一经发现,公司将取消员工的住宿资格,并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司有权将员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8、员工不得在公司场所内(宿舍、办公、生产经营场所)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不得有其他用水、用电、用气的不安全行为,如引起电击、火灾等人身伤亡事故,除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员工须承担全部责任。

9、员工须认真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严禁进入食堂操作间,严禁擅自动用食堂物资、设施设备及液化气瓶。

10、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物品,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或现金存放于办公场所、宿舍内。如违反以上规定,发生财物丢失的,由员工自行承担责任。

11、熟知应知应会并掌握“四不伤害”具体内容,积极参与公司和部门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

12、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章操作。

13、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操作等不安全、不文明行为。

14、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在安全教育登记表和安全技术交底书上亲笔签名。生产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15、积极参与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活动,保证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16、加强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跟踪检查,发现隐患随时处理,并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和班后安全讲评活动。

17、必须接受公司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和正确领导,对于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必须无条件执行,并按期整改完成,报公司复查。

18、在生产过程中,做到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设施、测量器具等,并在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保养。

19、有权拒绝执行公司的违章指挥和错误指令。

20、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员工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违规行为处理

工作时间必须及时到岗,不得脱岗办私事,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开工前及时提醒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和警告牌,监理工作日志、资料的整理要及时、完整,发生生产事故或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若发现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和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注:正反面打印,同类用工性质多人可同签一份)

公司:

年 月 日

员工(签字区):

年 月 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7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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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8

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校园、生态校园和谐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经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研究,特制定本责任状。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3.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4.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安全责任。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8.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9.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超市经营场所不得添置娱乐设施。 10、凡因工作人员失职,或操作不当而对师生身体、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追究食堂负责人责任,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超市负责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X年XX月XX日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9

超市安全责任书

甲方:无城镇七广村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贵宁超市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特拟定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乙方加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小超市的购销工作。

二、乙方对超市内地面、柜台等要保持清洁,门窗要配上防蝇设施,保持通风及必要消毒。

三、乙方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

四、乙方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超市,对过期食品等不准经营。

五、乙方禁止销售各类危险玩具。

六、乙方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问题,配备灭火器,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及消防工作,必须做到:办公(卖场)区域杜绝吸烟、没有烟头,不定时地对本超市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并积极消除在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不留安全隐患。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