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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通用3篇)

协议书2.8W

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篇1

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甲方)委托(简称乙方)为X地区的唯一售后服务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确保甲方产品的维修和三包服务工作有效进行,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经过友好协商,本着相互信任,精诚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通用3篇)

原则:谁销售谁提供售后服务

甲方的义务:

一.免费为乙方培训维修人员,培训地点由甲方决定。

二.及时提供维修技术资料,将产品设计改进和采用新技术的信息通知乙方。

一.向乙方及时提供合格的维修配件。保修期内免费提供。保修期外以优惠价格供应。

二.对于乙方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问题,甲方积极协调解决。

三.不定期走访乙方,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乙方反映的工作中问题及时有效处理。

一.提取合同期内实际年销售额的1%作为服务考核保证金,乙方达到甲方的服务规范,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第二年返还第一年,第三年返还第二年,以此类推。

甲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二.有权从乙方处获得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有权对售后服务体系和政策根据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

乙方的权利:

一.有权对甲方当地营销代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向甲方总部反馈。

二.甲方每年在经销商中评选优秀服务代表进行额外奖励。

乙方的义务:

一.按照甲方的“心级”服务规范以及“十免”服务承诺服务于消费者,并请用户详细填写回执联。

二.乙方须根据回执联建立用户档案,维修台帐。

三.乙方须有固定的维修调试人员,所有维修调试人员需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持有甲方或者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发放的上岗证书。

四.乙方有义务不在任何媒体上发布美安净水器的价格。

五.乙方在服务中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零配件。

保修事项

保修期限:主机保修2年。

服务标准:美安净水机“心级”服务规范:双百,三免,四不。

双百:100%为用户安装调试,100%保证可靠的服务质量。

三免:免费为用户安装调试,并提供技术咨询;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部件,终生为用户免费上门维护保养。

四不:进用户门不抽烟不吃饭;安装保养时不影响家庭环境卫生;用户要求安装维修时不超过规定时间到位;不向用户收小费;

“心级”服务六要素:信息登记,电话预约;穿上鞋套,清洁入户;按时上门,礼貌待客;耐心细致,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示范操作;清洁机器,整理现场。

美安净水机“十免”服务承诺:免费上门安装;免费调试;免费上门设计;免费回访征求意见;免费技术咨询;免费维修保养;免费送货上门(市区内);一年内免费更换零配件。

保修凭证:在保修期内的美安净水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用户凭产品保修卡保修,如无保修卡以产品出厂日期作为保修期计算日。

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可以实行收费服务: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由于自行运输,拆卸,移位或者非特约售后服务点拆卸造成损坏的。

3.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损坏的。

4.无保修卡及有效发票或购买证书的。

5.保修卡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6.乙方在为保修期外和非保修范围的用户提供正规的收据或发票。收费标准按照《沈阳美安净水设备有限公司配件价格表》执行。

20xx年X月XX日

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 商标在第 类的申请注册,共 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 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 商标按 □中文 □英文 □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 元。

□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 元,英文或拼音 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 元,加急注册费 元,包干注册费 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 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 篇3

甲方: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本着“造福消费者,致富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共同开拓市场。经友好协商,就“纳世源”纯水机系列产品在乙方销售区域内的售后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售后服务维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负责为乙方培训维修技术人员。

3、向乙方及时准确地提供新产品的维修技术资料。

4、甲方售后服务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执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5、设立售后服务投诉电话,对乙方的售后服务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2、必须设立“纳世源”系列产品售后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维修人员、设备及服务场地。

3、配备的维修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统一着装,统一拭机毛巾,统一礼貌用语,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礼物。

4、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卡在出售产品时给客户作为销售依据。必须统一填写,提供维修服务后由客户签字。

5、当客户购买产品时要及时填写保修卡,每销售一台产品都应该有客户档案及时跟踪记录,为所在辖区内“纳世源”系列产品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必须为用户提供上门服务,做到叫修后24小时上门,郊县叫修48小时提供上门服务。

6、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产品的原设计,否则后果自负。

7、如出现产品重大故障时,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进行调查和技术鉴定。

8、接受甲方的维修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9、乙方维修点应积极开展用户回访活动,回访数量不得低于当月维修数量的25%。

三、保修范围

1、凡属“纳世源”系列产品,免费保修一年(滤芯、龙头、机壳不属保修范围)

2、对保修期内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和事故,乙方在维修过程中按甲方规定费用标准进行收费。

四、维修费用的标准及结算

1、甲方按照乙方购货额的1%年终以产品一次性返利给乙方作为保修费,作为乙方产品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费保修期内乙方更换的坏、旧配件必须寄回甲方(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过确认后更新配件寄给乙方(费用由甲方承担)

2、保修范围外的零配件,由甲方按进货价格向乙方提供。

3、保修期外的更换配件,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配件价格收费,乙方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五、产品维修配件的提供

甲方对全国市场售后服务实行统一价格供应,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不得另行购买配件,否则一切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六、退货的规定和处理

按照代理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七、质量信息反馈

1、乙方在每月20日前将所有产品的实际维修情况填写质量信息和维修状况统计表,传真或邮寄到甲方售后服务中心。

2、质量信息反馈和维修状况统计表,应注明发生故障的产品、型号、数量、原因及维修方法。

3、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将质量信息反馈表交给甲方售后中心。甲方则按照年底总维修额的10%进行处罚。

八、优秀售后服务单位的评选条件及奖励

1、用户投诉率低于销售量的1/1000。

2、甲方对乙方的用户回访和调查中,用户满意率为98%。

3、乙方的售后服务网络健全,设施和维修人员相对完备。

4、无媒体暴光和技术监督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发生。

5、达到上述条件者,甲方按乙方全年售后服务服务费的50%给予奖励。

九、违反协议规定的处罚

1、在结算费用进行用户调查回访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详,视此单为无效处理。

2、乙方配备的售后服务人员无证上岗的,经查实罚款5000元,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引起客户投诉,如属乙方责任,每次罚款1000元。

4、乙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屡次违反协议规定的,又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设立其他维修点替代该维修点,并将维修费用指标转给新的维修点。

十、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为准。

十一、本协议自签定之日年有效,期满后另行签定。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盖章):北京利纳世源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北京南三环东路27号院芳群公寓a座2502室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电话:

公司地址: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