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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3人(通用5篇)

协议书3.04W

合伙协议书3人 篇1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xx市(县)xx街道(乡、村)号

合伙协议书3人(通用5篇)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xx万元,甲出资xx万元,乙出资xx万元,丙出资xx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协议书3人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和管理优势,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齐,由合伙负责人______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各合伙人的出资的情况按出资比例归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__________________

2、奖金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出资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在单笔交易额为万元内全权进行交易。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在经营期间,合伙收支款项统一在银行设立的以账户上流转,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每 (双月或一季度)月底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例如1、 2、3。

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违反,以其业务获得利益的倍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个城市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签名:_________

乙签名:_________

丙签名: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3人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双方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及合作开采事宜,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取得采矿权后共同开采(具体详见探矿、采矿许可证)。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矿产资源枯竭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1、双方同意以甲方名义申请取得区域矿山探矿权,甲方负责办理申报审批手续。乙方负责该矿山当地乡镇、村委会及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征山、征地事项);

2、双方同意:甲方占该矿山%的股份,乙方占该矿山股份;前期投入资金及追加投资,均按各自所占矿山股份比例出资。

3、取得探矿许可证后,为更好勘查、开采该矿山,双方同意设立新公司,公司股权甲方占%、乙方占%。同时,双方将以甲方名义取得的探矿权转至新设立公司名下;之后,双方以新设立公司名义取得采矿权及开采矿产资源。

第四条经营管理

1、双方为取得探矿权而投入资金暂由甲方管理,但所需花费、财务支出共同沟通达成一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及误会。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财务情况随时了解和督查。

2、双方各派一名股东参与管理(具体以新公司公司章程为准),其余工作人员可在社会上进行招聘;

3、双方联合制定矿山及新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条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按所占股份比例执行,双方前期费用在矿山开采利润中优先归还。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一项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3人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伙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及经营事宜

经三方考查、协商确定于_____________街合伙开设__________店,用于_____________经营。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二条、出资事宜

1、出资方式及数额

甲: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丙:以______________出资,出资金额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2、缴纳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必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各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该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逾期未出资或者未完全出资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由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任何合伙人不得随意要求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三方协商一致,由____________为店铺的负责人。其权限是:

(1)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购进常用货物;

(3)支付合伙债务;

(4)___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伙人权利。

第四条、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2、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合伙人会议。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3、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丙两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新合伙人入伙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给店铺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①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② 合伙期限届满,不同意继续经营的;

③ 对重大合伙事务决议具有异议的;

④ 具有其他合理事由的。

(2)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退伙后,根据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4)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满,但经各合伙人协商同意继续履行的除外;

(2)合伙三方协商同意的;

(3)店铺严重亏损,难以维续的;

(4)被依法撤销的;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八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到店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三份合伙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签字并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协议书3人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协商,就双方合伙经营理发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甲乙双方合伙经营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结束到期。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如需延长期限,在期满前 个月办理延续手续。

第二条:出资方式

1、店面共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甲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方 投资现金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 %。甲方与乙方的投资比例为 : 。

2、店内所有财产为双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则,所出资投入的资金,不得随意中途抽回,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期满清算后才能抽回资金。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期间,所产生的盈利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甲乙双方认同所有应支出的经费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员工宿舍租金、水电物业、伙食费、电话费、产品费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2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每月纯利润之金额按甲方 %,乙方 %进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 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3、每月财务由 方保管, 方监管,在每月 日核算双方签字后,分红。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甲乙双方在合伙经营期间,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部分。同时,合作双方任何一方不能与除甲乙双方的其他人勾结损害另一方利益,一经发现,利益被损害方被有权要求勾结其他人损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损害的利益金额双倍赔偿。

2、合伙人任何一方有如下权限是: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统筹安排;②对于合伙事业项目有决定权;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④后期他人入伙,需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退伙:①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按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事业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转让出资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伙期满结束后,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间的帐务及清算利润。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伙协议自甲、乙双方签

字(或盖章)之后即为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涂改无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作为协议附加条款。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