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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通用22篇)

申请书2.9W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通用22篇)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对被申请人位于xx县红旗街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房字第140695号)予以查封。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xx县通大摩托车有限公司发放贷款50万元,到期日为20xx年7月9日,贷款以被申请人董德中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昌房字第20079号)抵押。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均未按期清偿。现该笔贷款抵押房屋处于建凌泰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范围内,其周边房屋已经拆除,申请人的.抵押物处于极不稳定和不安全状态之下,风险极大。

现申请人已对被申请人就该笔贷款向你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利不受损害,保证本案裁判的有效执行,特向你院提出保全申请,同时申请人依法提供相应担保。

此致

辽宁省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县支行

20xx年1月28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2

XX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因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保全措施。

担保事项: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20xx年X月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X银行的账户资金XX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4

申请人: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光董事长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对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裁定。

事实及理由

20xx年4月12日申请人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大石油公司)签订钻机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二部32型钻机及配套钻井设备(一部是32大庆Ⅱ型一130钻机,一部是绞车JC—32钻机)租与胜大石油公司;租赁期限为一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即交付以上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接收设备后又转租以上设备给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石油公司),双方租赁期限也是一年(20xx年1月11日—20xx年12月31日)。且胜大石油公司也实际交设备给予金昊石油公司。租赁合同期满后,金昊石油公司未返还设备给胜大石油公司,胜大石油公司也未返还设备给申请人。20xx年6月金昊石油公司因涉案诉讼,被甘肃省庆阳市环县人民法院将金昊石油公司的财产保全,其中包括申请人以上财产,申请人认为环县法院以上的裁定明显错误,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保全裁定,返还以上财产给申请人。

此致

环县人民法院

20xx年6月11日

附:

1、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与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钻机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含40512队定边院内设备交接书一份)。

2、志丹县胜大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陕西金昊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3、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一份

5、胜利油田万和石油工程技术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6、李志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一、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何洪书履行到期款25000.00元。

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履行利息直至赔偿金全部付清为止。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事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贵院于20xx年X月X日已审理完结,并下达了宜高民初字第486号民事调解书,在该调解书中双方约定由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86000.00元,扣除已赔偿的16000.00元,还需赔偿70000.00元,此款期限于20xx年X月X日前给付25000.00元,调解生效后,被申请人何洪书却在调解后对本应承担的赔付责任至今拒不履行,对申请人的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且申请人还等着此款进行后续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212条、第229条之规定,特请求贵院依法强令被申请人给付上述款项,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6

申请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沈阳市。

被申请人:牡丹江市委员会,住所地:牡丹江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该村主任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牡丹江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内的补偿款x万元(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牡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期内,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本案中,贵院接受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牡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对牡丹江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给付被申请人x元补偿款在牡丹江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申请保全其中的x万元。

因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牡丹江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予以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南宁市丰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法定代表人张筱雨。

申请人因范仲诉胡阳阳、刘继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对贵院作出查封申请人所有的小轿车的裁定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中民一初字第158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所有的一台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查封决定。

事实与理由:

20xx年3月17日,申请人与刘继承签订了二手汽车买卖合同,合同第五条第1款约定刘继承在付清全部货款前该小轿车(车牌号:桂A999999)的所有权属申请人所有,刘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到目前为止,刘继承尚未付清申请人全部货款,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该小轿车的所有权仍属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8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购买第三人的财产,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第三人依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价款或者第三人书面同意剩余价款从该财产变价款中优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依据上述规定,贵院保全的是案外人的合法财产,属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贵院批准!

此致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8

申请人:,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102519xx,住址:沈阳市.

被申请人:牡丹江市委员会,住所地:牡丹江市,组织机构代码证:231001法定代表人: 该村主任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牡丹江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内的补偿款x万元(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20xx)牡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期内,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受理该案,在本案中,贵院接受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20xx)牡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对牡丹江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给付被申请人20 000 000元补偿款在牡丹江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申请保全其中的x万元。因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牡丹江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予以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

申请人:

代理人:

20xx年12月 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9

代理人:,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鲁别克牌车辆所有人,住济南市号。

请求事项:

请求对车牌号为鲁车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额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

年12月16日,书生驾驶被申请人所有的鲁别克牌机动车行至文档路派出所路口处时与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治疗,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人需依法索赔,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

望贵院批准。

申请人:

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原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续冻被申请人在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内存款,保全金额为1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xx)执一字第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在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内存款,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财产保全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人请求贵院采取保全措施,续冻被申请人在上述银行帐内的存款,金额为1000万元。

申请人:

年 月 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顺喜,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陈金来,男,汉族,XX年2月17日出生,住淮安市淮安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宝虎,男,汉族,XX年7月12日出生,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淮开民初字第1449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xx2674账户: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金来(原告)诉刘宝虎(被告)、淮安经济开发第一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淮开民初字第144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20xx2674账户: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金来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金来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金来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金来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金来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金来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金来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金来和刘宝虎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宝虎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宝虎的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宝虎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宝虎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宝虎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宝虎的工程款。

四、陈金来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金来主张确认和刘宝虎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金来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金来诉讼请求。

五、陈金来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金来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金来请求贵院冻结的100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金来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金来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金来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淮安经济开发区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年月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依法查封被申请人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号小货车,保全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依法查封被申请人拥有的号轿车,保全限额为3万元人民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已经立案受理。为避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申请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并提供相应担保。

XX省XX市XX区/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沈阳市。

被申请人:牡丹江市委员会,住所地:牡丹江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该村主任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牡丹江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内的补偿款x万元(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贵院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牡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在判决生效期内,被申请人提起了上诉,现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在本案中,贵院接受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依法作出牡保字第x号民事裁定书,对牡丹江发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期给付被申请人x元补偿款在牡丹江东安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账户(开户银行:牡丹江市信用社;账号:。),申请保全其中的x万元。

因本案已进入二审程序,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请财产保全续保申请,请求继续对牡丹江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的账户予以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张,男,汉族,1944年生,大专文化程度,住路15栋204室。

被申请人王,男,39岁,xx市热电厂下岗职工,住x区海宫新村。

被申请人淮北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被申请人淮北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

住所地:淮北市闸河路相城宾馆七楼。

法定代表人袁,董事长。

保全请求:

一、冻结三被申请人在河南集团的`货款50元;

二、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为保证本案顺利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财产保全,望贵院依法裁定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张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5

申请人:,男,汉族,生于XX年XX月XX日,X人,现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生于XX年X月X日,X人,现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X名下所有位于幢X层号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保全价值人民币X元;

2、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X名下所有车牌号为“本田牌”轿车采取保全措施,保全价值人民币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因被申请人系申请人与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且申请人多次向、催要借款本息,但其二人一直推脱、搪塞,直至今日都不予归还。为此,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X名下所有位于幢X层号房屋以及车牌号为“本田牌”轿车采取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6

申请人:邵全孝

请求事项:

一、请求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石嘴山市定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民事裁定书。

二、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宁夏焱晶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贵院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是错误的,对此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贵院明查。20xx年9月10日,申请人与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申请人于同年同月同日向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费70万元整(含各种设备、祥见设备清单)此款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个人业务转账凭证),所以,双方按照《土地转让协议》内容全部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没有及时到工商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实际上,申请人已具备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再说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在不具备上述权利。在此期间,申请人于20xx年4月9日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查明,并判决被告石

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原告邵全孝名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民诉法》有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20日作出(20xx)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撤销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民事裁定。

此致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邵全孝

20xx年9月22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7

申请人:____,男,汉族,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人,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汉族,生于____年__月__日,______人,现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请求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______名下所有位于________幢__层____号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保全价值人民币______元;

2、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______名下所有车牌号为______“本田牌”轿车采取保全措施,保全价值人民币______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业已立案受理。因被申请人______系申请人____与________借款本息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且申请人多次向________、______催要借款本息,但其二人一直推脱、搪塞,直至今日都不予归还。为此,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以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______名下所有位于__________幢__层____号房屋以及车牌号为______“本田牌”轿车采取保全措施。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8

代理人:,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鲁别克牌车辆所有人,住济南市号。

请求事项:

请求对车牌号为鲁车辆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扣押。保全额为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16日,书生驾驶被申请人所有的鲁别克牌机动车行至文档路派出所路口处时与申请人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受伤住院治疗,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申请人需依法索赔,为防止被申请人逃避债务,保障申请人的`权利在判决后得到实现,现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立即查封被申请人上列财产。

望贵院批准。

此致!

申请人:

XX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19

尊敬的X市X区人民法院:

我是王,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某市某区某小区四区x号楼x单元x号。我想申请立即冻结我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因为为了防止被其他人在诉讼期间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等相关规定,特申请贵院对给我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人民币144000元财产的保全措施。我的房产位于X市X区XX小区四区7号楼1单元601号,房产证号:x135600)。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造成我财产损失的,由我自己承担责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20

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原X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续冻被申请人在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内存款,保全金额为1000万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xx)执一字第号。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贵院依法查封了被申请人在中国支行开设的银行账户(账号:)内存款,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该案尚未执行完毕,现财产保全期限即将届满,故申请人请求贵院采取保全措施,续冻被申请人在上述银行帐内的存款,金额为1000万元。

此致

X人民

申请人:

年 月 日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21

_____人民法院:

我单位与________因_____经济合同纠纷一案,你院正在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为保证判决的执行,特请你院采取_____保全措施。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注:保全措施包括:中止合同履行、查封、扣押货物、变卖不易保存物并保存价款,责令被申请人担保或法律允许的其它方法。

房产诉讼保全担保申请书 篇22

申请人:__

请求事项:

一、请求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对石嘴山市定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民事裁定书。

二、请求法院依法维持大武口区人民法院(20____)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宁夏焱晶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贵院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及设备查封是错误的.,对此申请人特提出异议。请贵院明查。20____年9月10日,申请人与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申请人于同年同月同日向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支付土地转让费70万元整(含各种设备、祥见设备清单)此款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个人业务转账凭证),所以,双方按照《土地转让协议》内容全部履行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在履行过程中,没有及时到工商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实际上,申请人已具备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再说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在不具备上述权利。在此期间,申请人于20____年4月9日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经审理查明,并判决被告石

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原告将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原告__名下,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民诉法》有关规定,依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于20____年8月20日作出(20____)石大民初字第762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异议,请求贵院撤销对石嘴山市宝翔铸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民事裁定。

此致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