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书信 > 申请书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通用13篇)

申请书7.1K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通用13篇)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支行个贷部某经理处审查,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张凯

单位:北京市亿嘉律师事务所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座层

联系方式:186116*501

申请事项:本人在“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中,接受当事人卢光明之子卢冠宇的委托,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向贵院申请“卢光明贪污、受贿、行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的证人:牛君佩、梁士印、周金平、卢明亮、卢晓更、杜晓凤、冯勇、程宝军、刘静、牛长卫,出庭作证。

此致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 ×××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 ×××,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附:证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 ,现住 ,联系电话: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江苏*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县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齿轮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齿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2019年11月 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上海中船第*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字认可,高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5

x人民法院:

我与一案,有证人等x人可证明案件事实,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如期出庭作证,以证明本案的案件事实情况,便于本案的公正审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人名单)

1、证人:,性别: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

证明事项:

2、证人:,性别: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X,住址:

证明事项:

3、证人:,性别:x,xx年xx月xx日生,民族:,住址:

证明事项: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证人某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李某诉张某、赵某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为了办理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将申请人与涉案房屋产权人张某的委托代理人赵某某签订的申请人手中仅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办理按揭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料交给建设银行支行个贷部某经理处审查,支行本应把申请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退还给申请人,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却被赵某某从支行个贷部经理处强行取走,致使申请人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证据的若干规定》54条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某到庭作证,证明申请人仅有的提供给支行的涉案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被赵某某强行取走。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申请日期: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7

X县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张诉李xx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使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公正审判,需要证人王(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Q省H县xx大街号,身份证号码123,电话9876。)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特提出申请。

此致

申请人:张

20xx年x月xx日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公民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申请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注: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按上述顺序、格式写明身份情况)

原告×××与被告(请在此写明被告姓名或名称与案件案由)纠纷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以下证人出庭作证,请予准许。

1.证人×××,(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证明事实:……

2.……

此致

玉环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并按指印或盖章)

××××年××月××日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律师:

××年×月×日

附: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请求事项:

1、依法通知证人 、 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本案原告(被告) 纠纷一案,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需要本案证人 、 出庭作证证明本案主要事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申请人特申请贵院通知上述证人出庭作证,望准许。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时间:

附:

1、证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证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传唤证人(身份证 号: )出庭作证。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纠纷案件,贵院已经以()法民X初字第号案件予以立案。证人系参与涉案X人员,了解涉案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出庭作证,证明涉案情况,请予以准许。 此致 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

1、证人基本情况:

,身份证号: ,X公司职员,联系电话:

2、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2

申请人:王庆伟律师

单位: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10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人依法接受被告人李建彬妻子委托和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在被告人李建彬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担任被告人李建彬的辩护人。申请贵院依法通知本案的唯一关键证人高出庭作证。(高,女,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朝阳区后x号楼x室。电话:)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对本案依法作了调查,会见了被告人李建彬,并仔细阅读了案件相关材料。申请人发现案卷材料的证言和辨认笔录中只有高美娇的言词证据,申请人认为其证言和辨认笔录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唯一关键证据,是本案的孤证,其无法与其他证据佐证,证明被告人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辩护律师还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应当由人民法院通知并负责安排出庭作证。”据此,我们依法向贵院申请上述证人出庭作证,以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免遭错误的刑事追诉和判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庆伟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日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篇13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 与 纠纷一案,为查明案件事实,现申请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附证人名单),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