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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书范本(通用13篇)

申请书2.01W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1

申请执行人:

执行申请书范本(通用13篇)

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号 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住所地,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恢复执行贵院() 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 与被申请执行人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经长沙 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终结,并下达了() 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被申请执行人 偿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 元及其人民银行 同期利息(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全部借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 元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将判决内容写清楚即可] 判决生效后,被申请执行人未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贵院 申请执行。执行 元案款后,贵院以被申请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 行为由,中止了本案的执行。 现经申请执行人调查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尚有财产可供继续执 行,故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232 条,特 向贵院申请恢复执行。 此致 长沙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

xx年xx月xx日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2

申请人:兰X法,男, 1961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兰X勇,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而申请人在案后多次向X村委会索赔,均以被告知没有资金理赔而告终。因此,如果贵院强制执行让申请人退还该土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4、申请人并非无礼阻止贵院强制执行。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32万多元,而其中的70亩土地已经由被申请人经营管理多年,而X村委会至今未赔偿申请人为该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现申请人也只是提出以下请求:或者由X村委会赔偿申请人为该100亩土地投资328004元的损失,申请人退还剩余的30亩土地,或者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而申请人为70亩土地的投资损失抵消申请人继续经营该30亩土地所需支付给X村委会的费用。

因此,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龙海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3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一、请求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恢复执行已生效的 x 兰法民初字第 x 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

1、判决确定的工程款、利息损失及诉讼费 334806 元;

2、被申请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的执行费用 2621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申请人 与被申请人 因拖欠工程款案件,业经贵院 审结并产生了 兰法民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

该判决确定:被申请人 于 判决生效后 10 内给付申请人 工程款 563553 元;给付利息损失 6608 元,案 件受理费 10645 元,三项合计 580806 元。判决于 20xx 年 10 月 25 日送达双方 当事人,同年 11 月 10 日生效。在判决生效后,由于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义务。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截止 20xx 年 11 月共执行回来 24.6 万元,因被申请人无 能力支付,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支付能力时恢复执行。近日,被 申请人作为债权人在申请执行 工厂履行给付 900 余万元义务案件, 且近期 工厂给付 x390 万元。这样被申请人就有履行能力了。为此,申请人依据《民 事诉讼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 此 致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4

1、申请人:

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请求执行两被申请人的连带债务金额27000元;

2、请求两被申请人连带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8.24元和法院的受理费用475元;全部费用共计27883.24元。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货纠纷一案,二七区法院侯寨乡法庭公开审理后,于20xx年8月3日作出(20xx)二七民一初字第2585号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9月20日生效,但两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 特请求人民法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5

申请执行人:北京分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职务:经理 电话:

被执行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请求事项

1.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北京市顺义人民法院20xx年九月三日作出的()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书,立即给付申请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

2.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作出()顺民初字第67号民事判决,根据该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申请执行人货款五万九千八百元并支付利息损失(20xx年七月一日至20xx年七月三十日的利息为二百九十一元五角三分,自20xx年七月三十一日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标准计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执行。案件受理费六百五十四元,由被执行人负担,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之规定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此致

法院

申请人:

北京分公司

年 月 日

附:()顺民初字第67号生效判决书壹份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6

申请人: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一环路南三段 80 号信都大厦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原,董事长 被申请人: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高新孵化园 法定代表人:刘红建,董事长 你院于 20xx 年 12 月 18 日受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执行一案, 案号为(20xx)成执字第 178 号。因申请人已于 20xx 年 9 月 17 日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申请人向我赔付质量赔偿金 380 余万元,已由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xx)武侯民初字第 3014 号 受理。因该案的审理结果与你院受理的本案有利害关系,最后若申请 人胜诉将导致品迭关系。加之自“5﹒12”汶川大地震以来,我公司 所开发的许多在建项目也被迫停工, 正常的资金周转受到了极大的影 响。我公司为生产自救,目前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努力通过正常 的融资渠道解决当前的困难。故申请人特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相关规定,向你院申请暂缓执行本案。望予以公正的裁决。 此 致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四川怡和置业有限公司

20xx 年 5 月 30 日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7

申请人: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申请人:(基本情况)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8

申请人:,男,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址广西号。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市X有限公司,住所地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联系电话:。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X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 元(自X年X月X日至判决生效之日X年X月X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 元(自X年X月X日起暂算至X年X月X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19年X月XX日经南宁市X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19年X月XX日作出(2019)南市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9

申请人:曹x,女,1986年10月16日出生,汉族,住阳新县大王镇下海村七组。

委托代理人: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骆名贵,程凌。

被申请人:伍,男,1963年8月1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阳新县兴国镇东岳路35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依法强制执行(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

2、依法由被申请执行人承担本案全部申请执行费用。

申请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12月30日前偿还申请人50000元。该调解已于20xx年7月9日作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对(20xx)阳民一初字第88号《民事调解书》均一致同意并签名捺印,该一审民事调解已发生法律效力。现生效调解规定的偿还日期已过,但被申请执行人至今仍未主动履行该生效调解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阳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曹x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10

申请人:兰X法,男, 1961年3月8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11栋401室。

被申请人:兰X勇,男,1970年11月16日出生,畲族,龙海市人,住龙海市X99号。

请求事项:

请求龙海市人民法院裁定中止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及理由:

1、申请人经营该100亩土地合法有效。因为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明确认定申请人于20xx年9月24日受兰X辉委托经营其向龙海市X村民委员会承包的100亩土地,约定期限是20xx年。即,申请人承包经营该土地的截至日期是20xx年9月24日。

2、兰X辉申请将其承包的100亩退还村委会的申请报告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为兰X辉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自始至终没有到庭作证该申请报告系其所呈请,所以该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在申请人合法有效的经营期限内,X村委会将该100亩土地重新发包给兰X勇的合同无效。

3、本案执行后,申请人为经营管理该100亩土地而投资的损失难以索赔。龙海市人民法院“(200X)龙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申请人为经营管理确有投资,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11

申请人: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上列当事人,因_______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一审(或终审)民事判决[或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裁决],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确定的义务,需要给予强制执行。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如果是经公证处发给强制执行公证书的,其写法是:上列当事人,因______事项,经公证处于年月日,发给字第号强制执行公证书。现将事实、理由和具体请求目的分述如下:事实和理由:请求目的:此致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12

申请人: 何浩洪,男,汉族,1956年1月19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九村50号

委托代理人:王振国,广东新北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陈桂南 ,男,汉族,1965年1月15日生,住广东省清新县太和镇塔脚村民委员会十一村34号

请求事项:请求暂缓执行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书》和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

事 由:申请人何浩洪与被申请人陈桂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20xx)清新法民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并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清中法民一终字第414号民事判决维持原判。因涉案的38000元借款(本案执行款),是另案租金的支付款,现就上述租金问题,申请人正在进行诉讼,存在案件胜诉后行使抵消权的问题,为了使申请人免遭巨大的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广东省清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 年 12 月 9 日

执行申请书范本 篇13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十二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