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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通用11篇)

申请书1.67W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1

申请人:__x、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__区前-房。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通用11篇)

代理人:郭__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请求在申请人诉杜--一案中增加以下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__x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申请人: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2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张雨寒,女,35岁,汉族,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采油厂供水大队,职工,住临邑县临盘镇宏达三区18号楼9号。电话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魏宏刚,男,37岁,汉族,胜利石油管理局临盘采油厂车管大队,职工,住山东省临邑县临盘镇曙光小区23号楼10号电话

张雨寒因与魏宏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州中院)于20__年7月18日作出的(20__)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向贵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撤销德州中院(20__)德中民一终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

2、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

德州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二、《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

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

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德州中院的二审判决。

五、《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德州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综上所述,请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注意: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人:

20__年十月六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叶ⅹⅹ,女, 1981 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市ⅹⅹ巷 20 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 69670.01 元(包括医疗费 15059.45 元、误工费 14078.04 元、护理费 3344 元、住院伙食补助费 420 元、营养费 420 元、交通费 671 元、残疾赔偿金 23517.52 元、后续治疗费 6000 元、精神抚慰金 5000 元、鉴定费 1160 元);

2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叶ⅹⅹ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2

申请人:李青,女,汉族,1965年11月1日生,住--省--市---村56号602室,身份证号:------------。

李青诉陈红培、张之华、--市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本部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因三期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现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为:

判令四个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用23243.14元、交通费500元、配制眼镜费600元、误工费6075元、营养费600元、护理费4050元、三期鉴定费:1520元,合计35488.14。

此致

--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青

特别授权代理律师:

20--年11月28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叶ⅹⅹ,女,1981年ⅹⅹ月ⅹⅹ日出生,汉族,

住址:ⅹⅹ市ⅹⅹ巷20号,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将本案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9670.01元(包括医疗费15059.45元、误工费14078.04元、护理费334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20元、营养费420元、交通费671元、残疾赔偿金23517.52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鉴定费116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第三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直接将以上费用赔偿给原告;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诉张ⅹⅹ、蔡ⅹⅹ和第三人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ⅹⅹ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案件发回贵院重审。现申请人特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如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ⅹⅹ市ⅹⅹ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__月__日

提醒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变更诉讼请求必须在举证期限届满前。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男,1980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___,电话:

被申请人:___,男,35岁,汉族,住西安市___,电话:___。

请求事项:

原诉状中的第一项诉讼请求不变,将第二项、第三项诉讼请求变更为:

1.请求判令分割给申请人合伙财产90600元;

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营运收益9685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合伙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对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申请人起诉时未能精确计算其价值。法院受理后,为准确计算合伙财产和营运收益价值,申请人申请法院委托专门机构进行司法鉴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西安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做出西正衡评报字[20__]166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为涉案车辆在20__年6月15日市场价值为181200.00元,在20__年5月31日至20__年6月15日期间的收益为193700.00元。为此,申请人特此申请,请依法予以核准。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6

申请人(个人): ,男(女),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市 区 路 号 阁 栋 房。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单位): ,机构代码: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被申请人(个人): ,男(女), 族, 年 月 日生,身份证号码: ,住址: 市 区 路 号 阁 栋 房。

被申请人(单位): ,机构代码: ,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一栏可以省略 。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一、二为共同被告;

2、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 元。”变更为: ;

3、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二项:“ ”,变更为:“ ”。

或者表述为:

1、追加 和 为共同被告;

2、请求增加赔偿 费用 元;

3、请求变更 赔偿金数额,由原《 民事起诉状》中 元变更为 元。

事实与理由:

(简述增加、变更的事实理由依据)

综上所述,申请人增加及变更的诉讼请求均与诉争的赔偿请求具有不可分性,不是独立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申请人依法向贵院提出以上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1、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份;

2、相关证据;

3、相关文件依据。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原告):___,男,1938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___,身份

证号码: 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

___, 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

申请人(原告)___诉被告___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现在申请人请求增加和变更诉讼请求并整理如下: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申请人与被告___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

2、判令撤销申请人与被告___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3、判令被告___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7000元;

4、判令被告___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20000元;

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补充):

20__年2月25日,申请人___与被告___签订了《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申请人当时考虑到二被告为夫妻关系,被告___虽无被告___的书面授权,但其二人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申请人误以为被告___是代表被告___签订该协议的,正是因为申请人与被告___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申请人按相关约定将公产房变为私产后,被告___才能陪同并代表___与申请人签订《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因此,被告___的签约行为不是自己的个人行为,而是作为___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但因其没有代理权,而申请人误认为其有代理权,申请人存在明显的重大误解,因而应依法撤销被告___与___签订的《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此外,申请人原本打算将上述卖房款用于购买新的房屋,并委托儿子___全权代理买房事宜。20__年1月16日___与卖方___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1

购买___房屋,并支付了定金20000元。现在由于二被申请人未履行付款义务,致使申请人无经济能力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款,卖方因其违约而没收了定金20000元。该定金损失正是由于被申请人___未履行付款义务造成的,理应得到相应赔偿。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恳请人民法院予以批准。

此致

天津市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代理人:

年 月2 日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8

申请人:乐__,男,19__年x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

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陈__赔偿原告截止定残日的医疗费15589.95元(已扣除支付部分33500元)、误工费105000元、护理费4545元、交通费834.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35元、必要的营养费1335元、伤残赔偿金70288元、后续治疗费7000元、精神抚慰金33000元和法医鉴定费500元,以上费用合计为144928元;

二、判令被告中共湖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对以上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三、判令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对以上责任在100000元以内承担连带责任;

四、判令被告陈__、被告__和被告__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陈__、被告__和被告__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已由贵院委托法医鉴定部门做出了法医鉴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__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在举证期限内变更。2、注意变更诉讼请求后,是否会导致法院没有管辖权。《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变更后法院没有管辖权的,驳回起诉,而不是移送 。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9

申请人:林本珍,女,19__年10月26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成,男,19__年9月10日生,汉族,农民,住广德县新杭镇流洞杨公村五间屋组。

马玉香,女,19__年10月22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黄立凤,女,19__年3月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

申请事项:上列申请人因被继承人马声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广德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20__)广民 初字第号)原告当事人马声高在诉讼过程中死亡而需要变更原告当事人。

申请理由:已由广德县人民法院受理的(20__年)广民 初字第号原告马声高与被告王春林、胡孟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进行中,原告马声高死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应有申请人作为继承人参与诉讼,故申请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以原告身份参与诉讼。

此致

敬礼!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 彭-- 男,汉族, 1988 年 11 月 7 日出生,住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神岭村。

被申请人: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住 址:长沙市湘雅路 87 号

法定代表人:陈方平 职务:院长 电话:------

申请事由:

申请将原诉讼请求第一项:“判令 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9658.48 元;误工费1447.2 元;交通费11000.00 元; 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 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 元、误工费300.00 元、交通费904.00 元”。变更为:“ 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13249.91 元;误工费1447.2 元;交通费11000.00 元; 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168.00 元;营养费 5000 元;亲属处理医疗纠纷住宿费300.00 元、误工费300.00 元、交通费2145.00 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 其他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贵院定于 20-- 年 7 月 12 日开庭, 因申请人在起诉与开庭之间产生必要费用,所以申请人提出上述请求,敬请同意。

此致

开福区人民法院

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为劳动者的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 致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