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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精选5篇)

申请书9.45K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20xx年6月15日生,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小区8号楼606,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精选5篇)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分割剩余资产,维护申请人之合法利益。

事实及理由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有张某某、李某及王某三位股东,公司住址是北京市海淀区某商务大厦C座11层,李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xx年11月20日,该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该公司解散之后,本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吊销营业执照)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但时至今日,已过去一年半多的时间,仍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为此,申请人身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某某

20xx年5月21日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男,20xx年10月6日出生,汉族,山西省运城市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禹都东大街119号9号楼2单元4楼东,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朱志宜,浙江善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住所地: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滨安路1180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董事长,电话:.

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住所地:台州市黄岩区新前街道新屿路68号。

法定代表人:范家秋,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对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的财产进行强制清算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杭州天翀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12日,营业期限到20xx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公司的股东为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和申请人(投资额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两人,登记机关为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滨江)分局。

20xx年6月18日,被申请人的大股东第三人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张智华与被申请人的另一小股东申请人在浙江天翀车灯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股东会议,股东双方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一致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成立了由、组成的清算组,为清算组组长。(管理录 )

公司解散后,清算组做了公司职工遣散、资产交接工作,但对公司财产清算等主要工作一直没有进行,清算组既没有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也没有根据公司法第186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的规定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形同虚设。为此申请人委托律师于20xx年8月2日向被申请人及第三人发出律师函,告知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在20xx年8月10日前督促清算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5条的相关职权,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187条、189条、190条规定的相关职责,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收到律师函后,要求申请人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尽管申请人认为,公司清算地应该在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申请人还是根据要求去台州市黄岩区进行清算,但申请人去台州市黄岩区两天,并一直要求清算组立即启动清算程序,这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回应,而且被申请人和第三人还委托律师与申请人争辩与清算无关的其它事项,为此,申请人不得不回杭州滨江区,并要求清算组到公司的住所地杭州市滨江区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也随时可以到黄岩清算,对申请人的要求,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仍然置之不理。现公司解散已半年多,公司早已人去楼空,被申请人仍没有依照《公司法》186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公司的清算处于停滞状态。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清算义务,故意拖延清算,致使申请人被动地苦苦等待,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三款等规定,申请强制清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此致

滨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对中农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和理由:—*学院请求解散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业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8月18日 作出(20xx)一中民终字第7744号民事判决。根据该终审判决,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xx年8月18解散。

由于被申请人公司章程规定所有事项均需要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而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故公司虽于20xx年9月4日举行了股东会议,但无法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而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学院不断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长此下去,势必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7条第3款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被申请人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

此致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 篇4

___同志中共党员,在我厂工作五年来,政治上他严格要求自己,认真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实践活动,不断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遵纪守法,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信念和主动服务意识。工作上他兢兢业业、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表现在:

一、技术革新,推陈出新

该同志自从进厂以来,作为我厂的技术人员,从不停止对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几年下来,为我厂开发新龙头款式高达几十种,对产品做到门清路熟,相关产品及其配件了然于胸,狠抓质量,亲历亲为,长期奋斗于生产第一线,对问题产品不放过,不放松,出现一例,处理一例,多次亲临事故现场,冷静处理,维持了公司在客户心中的良好形象,得到诸多好评。

二、刻苦钻研,专业知识

知识无边界,学习无止境,他学习政治思想和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加强专业钻研,并不断积累实践经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学以致用,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境界,将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记录成册,不断翻阅书本,网络搜索,同事之间讨论,随时关注流行产品的趋势和市场导向,确保了我厂产品的进步性和现代感。

三、成本意识,灵活控制

生产技术的同时他还兼带着相关产品的采购工作,为了确保销售的供货充足,多次出差,拜访供应商,了解生产进度,出货情况,产品质量,确保供货及时。另外不放松对采购成本的调控,伴随着铜产品的价格起伏,积极争取不同时段,较低的订货价,保持采购价格的灵活性,极大的降低了我厂的采购成本。同时确保了我厂的采购优势。

四、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我厂由于情况特殊,自人员调动后,他同时充当了司机和运输工的工作,无论工作或是休息时间,只要货到,风雨无阻,取货,送货,搬运等等,为我厂节省多项人力,物力的开支,另外,我厂自生产打包带以来,由于生产用电的特殊性,开工时期需要保持机器的连续运转,他和同事们轮流夜晚加班,毫无怨言。对于厂部安排的各项任务,无论艰难,积极主动,任劳任怨,一直以来都是领导的好帮手。

五积极主动,关心同事

无论工作生活,无论大小事,他都乐于奉献。工作上,他倾囊全授,与同事分享经验,带新人,生活上,他积极主动的关心同事,同事遇到困难,他立即伸出援手,不求回报,为了保持同事间的友好沟通,体现新时期员工的朝气蓬勃,丰富生活,在休息时间,积极组织活动,例如野炊,春游,他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新中国一名普通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带动了大家生活和工作的积极性。

“道虽通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几年来,李能昌同志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对于成绩,他永不自满,对于困难,他永不服输、对于同事,他保持着党员的高度觉悟,对于工作,他永不放松,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迎接每一天,迎接每一次的挑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

__年__月__日

2022公司清算申请书 篇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叫__×,男(女),19__年×月×日生人,身份证号码为 ,系__省__县__村人,于19__年×月经过__(招工接班退伍安排),在____单位参加工作,先后从事__×工种(或工作简历),属__×身份职工(固定工合同制干部社会参保人员),自19__年×月至____年×月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补缴的写补缴情景),累计缴费年限为__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现已年满__周岁,(申报因病退休的说明于____年×月患____病,先后经____医院治疗,现已×年,经____医院最终确诊为____病,现完全丧失劳动本事),贴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一条第×项(正常退休为第一项,特殊工种退休为第二项,因病退休为第三项),同意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待遇,特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申请人:(签章)

情景属实、同意申报(由企业法人签字)

(企业章、法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