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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通用12篇)

表扬信2.39W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

尊敬的广大被拆迁户: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通用12篇)

大家好!

我们十分欣喜的告诉大家,经过前段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光彩市场”区域的拆迁工作已取得了重大突破。截止8月 16日下午14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户数已达374户,为全体被拆迁户的70%。这374户中选择45平方米的24户,55平方米的105户,65平方米的108户,75平方米的64户,85平方米的63户。腾空验收合格房屋绝大部分已被拆除。这些成绩的取得,充分说明县政府的拆迁政策已得到广大被拆迁户的充分认可,并化作大家积极参与拆迁的自觉行动。拆迁工作的实践再次告诉我们,广大被拆迁户一直是推动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力量。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要夺取这次拆迁工作的最后胜利,我们还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拆迁工作等不得、拖不得。现在看,还有近三分之一的被拆迁户还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距离结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第五时段、也是最后一个时段的时间也不足5天了,做好这部分被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促使他们早签协议、早腾空搬迁,将是我们下步工作的主攻方向和当务之急。我们将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启动综合措施,全力打好拆迁工作的攻坚战,确保拆迁工作一气呵成,马到成功。

实事求是的讲,目前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些想法甚至是可以理解的,大家并不是从心底就反对拆迁、阻挠拆迁,但不管怎样,大拆迁工作必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我们相信,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绝大多数被拆迁户,必将随着思想认识的加深,彻底消除观望情绪和侥幸心理,一定会化消极为积极,化被动为主动,积极投身到拆迁工作中来。拆迁工作一定会在更多被拆迁户的广泛支持中迎来新的高潮、取得新的胜利。

我们真诚的希望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广大被拆迁户,一定要增强时间观念。政府把拆迁期限的最后时间定在8月20日17时,时间不等人,错过这一时间,不仅不能得到5000元的奖励,可能会陷入更加被动的境地,最后会让自己很难堪,让自己不好收场。现在,前四个时段完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已进入按顺序号选择新楼阶段,如果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再慢下去,就会错失良机,与美好的生活擦肩而过。

在这里,我们再次重申我们的坚决态度和坚决立场,那就是不管困难有多大、不管阻力有多大、我们都会不折不扣将拆迁政策执行到底,义无反顾地将拆迁工作进行到底。最近我们也发现在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中,一些极少数人、甚至是几个人,对政府拆迁政策说三道四,有的走家串户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有的找种种借口还在提无理要求甚至要挟,有的秘密串联寻求滋事等等。这样少数的几个人,也是别有用心的人,最后必将受到坚决的打击和处理。在这方面,我们决不允许极少数人的行径而危及和谐稳定的拆迁环境,决不允许极少数人的行径而阻挠拆迁工作扎实向前推进的坚定步伐,决不允许极少数人的行径让康平城镇化的宏图化为泡影。有70%的被拆迁户甚至更多的被拆迁户的大力支持,这意味着拆迁工作大局已定、大势已去,也更坚定了我们的必胜信心。

早拆迁晚拆迁,早晚必须拆迁。我们相信,只要广大被拆迁户立即行动起来,人人支持拆迁、户户参与拆迁,形成万众一心搞拆迁的强大合力,我们就一定会建设好我们的共同家园,就一定会越发逼近更加幸福的生活。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被拆迁户身体健康,阖家美满,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康平县“光彩市场”区域拆迁工作指挥部

201X年8月16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2

城关地区广大拆迁户:

改善环境、建设肥西、加快创争是全县人民共同的任务,也是优化广大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加快构建“合肥副中心”建设步伐的需要。县委、政府决定,按照“拉框架、扩新城、改老区”的总体思路,对城关地区的危旧房逐步实施改造。

多年来,城关地区危旧房量多面广,基础设施不配套,直接影响了县城对外形象和人民生活质量,严重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加快城关地区建设步伐,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今年,县委、政府按照“整体规划,分片开发,基础先行,配套建设”要求,围绕“一河、两岸、三线、四区块”,实施“358”工程,重点对城关地区危旧房进行改造。今明两年,将按照住宅小区建设的规范要求,做到道路、供水、供电、绿化、燃气等相应配套基础设施齐全,完成8个安置点建设,建筑面积达110多万平方米,安置约9500户,确保广大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县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肥西的理念,最近,出台了《肥西县上派镇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对被拆迁房屋的合法性、拆迁安置人口作了明确界定,统一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规范拆迁安置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县城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建设新县城,人人有责,需要的是大家的关心与配合、支持与参与,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和单位职工要带头拆迁,作出表率。真诚希望你们充分理解政府的工作,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服从和服务于肥西县城市建设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城关地区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为建设新县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肥西县上派镇危旧房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

二0XX年四月十七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3

尊敬的各位拆迁户:

你们好!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矿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群众意愿和相关环保法规,决定对在绿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即:绿源公司北方与金安矿业公司之间的民房、绿源公司东南方的村部房屋实行整体拆除,本次拆迁涉及到范桥村的光明、油坊两个村民组的部分村民。

为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此次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有关事宜向您说明如下:

一、政策依据:本次拆迁补偿按照《霍邱县县城区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暂行)》(霍政办〔20xx〕18号)、《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霍邱县县城区规划区被征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霍政办秘[20xx]81号)和《霍邱县20xx年度房屋征收搬迁费、附属物等补偿标准》(霍政[20xx]8号),以及六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年产100万吨矿山充填胶结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监[20xx]9号)等法律法规。

二、拆迁范围:霍邱绿源胶凝材料公司厂址中心磨房边界外200米(含2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内,所有房屋及地面构筑物,以县环保局提供的界址图为准。

三、安置原则:鉴于本次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在20xx年之前由金安矿业公司出资已经给予妥善安置,村部也进行了异地搬迁。所以本次只给予拆迁货币补偿安置,不再给予搬迁房屋安置。

货币补偿安置是指被拆迁人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一次性补偿安置费用安置的方式。

四、房屋拆迁补偿原则

1、本次拆迁不涉及土地征收,不征收宅基地土地;不给其他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不给予产权调换;不再考虑人口安置。

2、本次拆迁所有抢建的房屋装潢一律不给予拆迁补偿。

3、本次拆迁所有抢建的房屋及其他构筑物一律不享受拆迁奖励。

4、本次拆迁所有抢建的房屋不享受搬家费补助。

5、本次拆迁被拆迁人不再享受临时过渡费补助。

6、被拆迁人积极主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由拆迁人统一组织拆除。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或者不按时搬迁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拆除。

五、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1、本次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原住屋在20xx年1月22日之前建设的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房屋类型、建筑结构及补偿标准给予全额补偿(包括装潢)。

2、在绿源胶凝材料公司北面原居民住宅、老村部原址内的房屋及其他构筑物,属于20xx年1月22日之后至20xx年12月10日之前抢建的,在本次拆迁中,被拆迁人能够积极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动搬迁,主动交清所拆迁房屋的,依据事实,根据认定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房屋类型、建筑结构及补偿标准给予折半补偿。

3、在道路、塘硬上的房屋及其他构筑物,属于20xx年1月22日之后至20xx年12月10日之前抢建的,在本次拆迁中,被拆迁人能够积极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动搬迁,主动交清所拆迁房屋的,依据事实,根据认定的性质及结果,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房屋类型、建筑结构及补偿标准下降两个结构档次后给予折半补偿。

4、在本次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构筑物,凡是属于20xx年1月22日之后至20xx年12月10日之前抢建的,被拆迁人不主动配合拆迁工作,不按时搬迁交清房屋的,不给予补偿并依法强制拆除。

5、在本次拆迁范围内凡是属于20xx年12月10日以后突击抢建、改建、增建的房屋、临时棚点、其他设施等要依法强制拆除,一律不给予补偿。

六、房屋拆迁补偿奖励及程序

1、被拆迁人积极主动搬迁,在20xx年8月31日前搬迁完毕,现场验收合格的,按照20xx年1月22日之前原住屋拆迁面积拆迁补偿费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含抢建的房屋、其他构筑物、装潢及奖励部分)。超出奖励时间未搬迁不再享受拆迁奖励。

2、搬家补助费:在20xx年1月22日之前建设的居民原住屋按照所拆住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标准发放搬家补助费。

3、资金结算: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由拆迁人统一组织拆除。被拆迁人不得擅自做主,拆除自家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否则由此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被拆迁人负责,与拆迁人无关。在规定时间内拆迁完毕,现场验收合格后,由拆迁人一次性付清补偿款。

七、政策咨询:此次拆迁补偿方案已公布。我们将严格执行拆迁补偿方案,落实并兑现拆迁补偿政策。请拆迁户要消除后拆迁多补偿误区,按通告时间搬迁,以免得不到拆迁奖励。此次拆迁工作需要大家积极配合,请广大被拆迁户给予支持。若有不明之处,请到负有解释说明责任的指挥部办公室咨询,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范桥镇人民政府内,电话号码:。

范桥镇人民政府拆迁工作办公室

20xx年8月10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4

亲爱的业主: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万科城的垂爱与信赖。万科城与烟台共发展,与业主长相伴。

20xx年,对万科城而言,是破茧成蝶的一年。这一年,小城度过了一周年生日;这一年,成就了20xx名业主的居住梦想;这一年,以5.3亿元的销售金额荣登烟台西销冠,并荣获“港城热销楼盘”称号。荣耀的取得,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因为你们,我们有理由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我们潜心钻研房子、社区、家与人的关系。去年年底新闻发布会推出“三好住宅”理念后,烟台从此进入“三好时代”。20xx年,我们将不断优化居住功能、升级居住体验,创建三好生活方式新榜样。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筑造好房子,考量每一处人性化细节,让您住的舒心;保证每一户的自然采光和良好通风,让您住的安心;精确到每一毫米的施工标准,让您住的放心。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升级好服务,全系配套服务继续升级,柳林河生态运动公园完美呈现,北于家海鲜一条街再现繁华,开发区副中心俞显成熟。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营造好社区,从小区楼宇的全面安防,到楼梯大堂的一路清洁;从出门回家的微笑迎送,到家政快递的便利送达;从“住这儿APP”的乐趣到社区一卡通的便捷。

好房子、好服务、好社区“三好住宅”将推动烟台人居梦想的进程,为这座城市谱写更美好的未来。

20xx年,遇见万科城,遇见三好生活,遇见更美好的未来。

xx年x月x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5

贵公司:

我是贵公司的用户,非常感谢你们的产品,质量好、外观美、实用。尤其是贵公司训练有素,所有员工服务态度好、耐心、细致、诚实,而带笑容,接听电话客气,礼貌。其中最令人叹服的是具体负责前来安装的石师傅。石师傅为用户工作负责,替用户着想,不怕麻烦、细致、和气、按时到。坚持清扫现场,工作作风好。在安装完,使用过程中,遇有问题,随叫随到。即使师傅在乡下有事,也能和气负责地告诉用户,安抚用户不要着急:“回来后一定帮您搞好”。

体现出一种风范,看得出他非常敬业爱岗。可以我们对贵公司的好感基本上原于石师傅。所以,他实际上用行动维护了你们公司,替你们公司做了宣传广告。如果有机会,你们应当评他为优秀员工。还有一位年经的谢经理,能礼貌客气接待用户,主动帮用户解决实用中的困难,实在不错。

我们会真心地替你们宣传的。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6

亲爱的父老乡亲:

美丽的安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创建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 20xx年我们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8年来,全县城市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路边宽了,水变绿了,天变蓝了,过去脏乱差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按照国家爱卫委的规定,国家卫生县城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检,今年是我县国卫复审年,为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我们成立了县城市提质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专门部署,安排了专门人员。但是,再强大的组织机构,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将会是空中楼阁。因此,我们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同心同德,众志成城,携手合力打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攻坚战。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者。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构建“人人参与国卫创建,个个争当文明群众”格局。大力宣传“创卫”要求、健康知识,积极维护环境卫生、市场秩序,自觉倡导公民道德规范和全民“健康”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实践者。点滴善举有大我,举手之劳见精神。广大群众要身体力行,自觉破除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生活陋习,提高健康文明素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不乱吐乱扔、不乱倒乱挂、不乱涂乱贴、不乱堆(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踩乱烧、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打扫庭前院后卫生,清除杂物杂草,清理污水污沟,不散养家禽家畜,踊跃参加环境治理、卫生防病、消灭“四害”、科普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监督者。在自觉遵守公共管理规定,强化卫生意识、秩序意识、环保意识,积极关注身边卫生环境的同时,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制止和举报影响“创卫”工作的脏乱差现象,敢于对一切影响城市卫生文明的人和事说“不”,齐心协力打造健康和谐的城市环境。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支持者。在共创国家卫生县城过程中,将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无证上岗等各类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整治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六小行业”、重点窗口单位等,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

“创卫”为了人民,“创卫”依靠人民,“创卫”成果人民共享,“创卫”责任人民共担。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起手共进,同心协力,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智慧和汗水,把安乡建设得更加美好!早日实现“水润安乡,洞庭明珠”的美好愿景。

xx年x月x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7

尊敬的消费者朋友:

近来在淘宝等网站上发现有商家或个人非法销售我公司产品------三邦蜂帽、蜂胶、蜂王浆、蜂花粉、蜂蜜、化妆品等等,对此,我公司声明如下:

1、 我公司生产的产品,除美白肌肤网和公司网上商城

(淘宝直营店),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其他网站的网络销售。

2、 经调查证实,网络标价不符的商家或个人均属于手中无货或假冒伪劣产品,属于恣意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

3、 通过非法的网络渠道购买三邦产品的顾客,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本公司概不负责。

4、 欲购买本公司产品的顾客请与我公司当地服务机构联系,或拨打咨询电话,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扬州三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01X.6.27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8

尊敬的纳税人:

在这春意融融的四月,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4个税收宣传月。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向全市纳税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上接A1版)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广州市政府始终把民生幸福作为最高追求,筑牢民生底线,将财政投入向民生保障倾斜,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着力解决就业、住屋、教育、文化、医疗、社保、养老等民生热点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市人民。20xx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支出435.7亿元,占市本级支出的76.3%,有力推动了社会民生改善。

今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规划的收官之年。广州要适应新常态、实现新发展,需要全市人民群策群力、携手共进。我真诚希望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争做诚信纳税、协税护税的楷模。市政府将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不遗余力地支持企业发展,集中更多财力改善和发展民生。我坚信,在全市纳税人的共同努力下,广州一定能在新常态下增创发展新优势,开创发展新局面,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让大家共享幸福美丽广州!广州的发展因您的努力而更加繁荣,广州的未来因您的贡献而更加璀璨!

最后祝愿全市纳税人工作顺利、事业进步、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201X年4月1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9

亲爱的妈妈:

您好!

在您的“辛勤哺育下”我已茁壮成长为一个10岁的小男孩,我渐渐长大了,但不会从记忆中抹去您对我的一切的一切。

记得每一天,当您七、八点钟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里,您没有喘一口气,就连忙拿起我的语文作业开始检查。你不愧是一位好老师,连因为我粗心漏写的一个小小的撇您都能检查出来。在我改错的时间,您又拿起了我的数学作业开始检查了┄┄

在我收拾书包时,你已经把长笛、谱架和乐谱摆在了我的面前。妈妈!您为了我学好长笛,你把自己也当成了一名学生,和我一起开始学习长笛的知识。为了我能准确地吹出每一个音符,你把五线谱翻成了简谱。在我吹的时候,您就对照着简谱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听我吹┄┄

当您安排我睡下后,您才开始您自己的工作,有时当我睡醒了一觉,模模糊糊地看见您还在工作┄┄

多好的妈妈呀!我心里琢磨着,我就是人们常说的母爱吧!妈妈,我为有你这样的妈妈而感到幸福、我为有你这样的妈妈而感到骄傲、我为有你这样的妈妈而感到自豪。

xx年x月x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0

敬爱的容老师:

您好!初夏的风轻轻地吹来,阳光慵懒地射下。在这鸟语花香,生机勃勃的时节,我的心情却不愉悦。是呀,时间的飞鸟飞得那么快,那么快,转眼间已经六年了,这初夏,也意味着我们即将离别了。

难忘您的眼神啊!那年,我刚升入五年级,听说要换班主任,我便迫不及待地想见一见。结果,我一抬头,就看见了您那充满慈爱的眼神,像一波悠悠的清水,浇灌着我的心田。

难忘您的笑容啊!每当我们的学习有了一点点进步,每当我们在比赛中有了小小的成就,每当我们更加懂事,更加听话时,这时,您脸上绽放着笑,这次是幸福的笑。这些年来,我们一起携手走过,也许有些磕磕碰碰,此时却已云淡风轻。您的笑,是疲惫的小舟最好的避风港湾。

每当我们犯了严重错误时,每当我们闯下了不可弥补的祸时,每当我们在学习上不认真时,您那严厉的眼神透过薄薄的镜片,刀子似的射在同学们的身上,大家便羞愧地低下了头。您那清澈的眸子虽小,但却包含了四十一个学生的一举一动!

生命就像一列长长的列车,我们是车上的乘客,终究要在这一站分离。我会一直把您的笑容珍藏在心底。师恩难忘,我没有什么华丽词语来形容您,只能用我最真挚的心对您说:“容老师,谢谢您!”愿我这小溪的乐音,永远在您深邃的山谷中回响。

祝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20xx年4月3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1

全街广大育龄妇女朋友们:

你们好!

首先感谢你们多年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支持和奉献,在此谨向你们表达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计划生育,利国利民,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富裕的重要保证。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大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不仅需要广大计生工作者的艰苦努力,更需要广大育龄妇女的理解与支持。《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公民有合法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希望你们积极参与,接受我们各项服务,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批评和建议,我们将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竭尽全力为你们做好服务工作。

近几年来,我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果。巩固和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以村(居)为主,村(居)民自治”体制逐步形成,基础工作普遍加强;以人为本,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拓展;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面落实,群众得到诸多实惠。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至今仍然有一些人封建思想严重、观念滞后、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的思想禁锢头脑,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违法生育子女、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严重地触犯了国家法律,同时增加了家庭和社会负担,对这些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到位,决不姑息。

当前,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所面临的重大问题,无不与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密切相关,在人口问题上的任何失误,都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变人口压力为人力资源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选择。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化服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同时,也期盼你们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我街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崭新局面!

最后,恭祝全街广大育龄妇女家庭幸福、身体健康、生活和美、万事如意!

xx年x月x日

致拆迁户的一封公开信 篇12

尊敬的流动人口:

您好!首先,感谢你们为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您在到达居住地三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须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育龄妇女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通报给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同时请注意三点事项:①《居住证》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居住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换领手续;②变换居住处所应及时申报,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③在离开居住地时应及时到办证的派出所办理注销。

如果你不遵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100元以下罚款。

(二)骗取、冒领、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收缴居住证,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最高额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三)非法收缴或者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买卖居住证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是跨县(市、区)居住的流住人口,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非常感谢您的支持配合,我们将以“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宗旨,依法维护你们在本市期间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服务,也希望你们能够及时发现、举报居住身边的可疑违法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案件线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东营市公安局

二〇一X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