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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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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篇1

亲爱的社区居民:

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精选5篇)

党中央决定,从201X年6月起到201X年6月底,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是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后,在全党开展的又一重大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步骤,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加强新时期基层党建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主要内容是:“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科学谋事干事,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溪街社区创先争优活动以6月30日“迎七一建党节”文艺汇演拉开序幕,紧紧围绕“当服务群众先锋 建文明和谐溪街”这个活动主题,通过创先争优活动,以实现服务理念的突破、服务功能的拓展、服务能力的增强、服务水平的提升、群众满意度的提高。让我们并肩携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抓实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的新溪街而努力奋斗!

乾元镇溪街社区创先争优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篇2

各位居民: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滨湖区20xx年居委会换届选举操作规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市居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登记。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家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社居委换届选举,以正确的心态推荐心目中理想的社居委干部人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选好社居委干部既是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又是关系全体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根据《南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的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代表(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户推荐产生)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其目的是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因此,大家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或选举时,一定要按照《南湖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中对社居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从人选的文化程度、年龄、能力水平、群众观点、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真正把讲政治、懂管理、善决策、办实事,能够真心实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做到好中选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xx年11月18日,希望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为做好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而共同努力!

南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公章)

201X 年 9月 26日

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篇3

各位居民:

为迎接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请在公共场所遵德守礼,自觉约束规范言行,同时教育提醒好家人。相关行为规范提示如下:

(一)不发生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垃圾要扔进垃圾箱内)、不乱贴乱画、不要占道经营(家中有人开店的)、不损坏公共设施,不破坏绿化(特别提醒家中老人不要损坏小区绿化种菜等),不在小区内和其他公共区域私拉绳线晾晒衣被等,外出溜狗要牵好绳,自家宠物便溺要及时自行清理等。

(二)不发生影响公共场所社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如,不插队、不大声喧哗、不在禁烟区和室内环境内吸烟,不在需要安静的室内吃带声响或气味重的食物影响他人,不制造或播放高分贝噪音影响他人日常生活,不侵占盲道、楼道、消防和人防通道等处摆放物品等;

(三)不发生不文明交通行为:如,行人不横穿马路(过马路多走几步路走斑马线过马路)、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车辆不乱停乱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按规定车道行驶(电瓶车不要在机动车道行驶)、车辆不争道不抢道、不逆向行驶、不向车窗抛物,车辆要在礼让斑马线前礼让行人等;

(四)公务人员、执法人员、行业窗口服务人员等,要做着装规范、态度亲和、规范服务和执法;

(五)全体人员遇到陌生人上前询问或是调查问卷,要礼貌作答,积极配合。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到之处,请自行补充更正。

先锋社区宣

20xx年X月X日

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篇4

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XX市交通拥堵已严重影响了市民生产生活,建设生态宜居、繁荣现代、畅通有序的省会城市,已成为XX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区的急迫任务。

治理交通拥堵,必须坚持远期与近期结合、工程与管理措施结合,持之以恒加以推进。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交通为先导的城市开发理念,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在加快推进地铁、三环快速化工程、26个出市口、100条断头路打通和交通微循环建设等11项工程措施的同时,着力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入手,认真抓好治理挪用停车场设施、错时开放自有停车场、开辟临时停车场、治理停车场批而未建、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全面取缔非法营运、加强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协勤、严厉打击套牌无牌车上路行驶、全面纠正机动车乱停乱放、严禁排放不达标车辆进入三环(含三环)内行驶、落实差别化收费、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十二项管理措施,保障市民均等享有公共权益,给群众一个更为畅通的出行环境。

城市是我们的家园,市民是城市的主人。打造畅通,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在此,我们诚恳吁请全体市民朋友们,在今后的出行中努力做到:

一、文明出行。城市是我们大家的城市,每一个市民都不应为了图一己之便而影响其他市民的出行便利。希望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按交通信号行止,听从交警和交通协管员指挥。

二、绿色出行。建议您理性选择出行工具,尽量减少使用小汽车出行,尽可能多乘坐公交或自行车出行。确需使用小汽车的,可以尝试拼车出行。对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出行,建议您选择步行方式。

三、各行其道。秩序是畅通和安全的保障。希望您根据自己的出行工具,坚持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不随意并道混行。同时,为了您的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您放弃使用老年代步车和三轮车。

四、杜绝乱停乱放。道路是公共资源,随意占用就会影响他人通行。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顺畅,希望您自觉到规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有序停放车辆,杜绝乱停乱放。同时,希望您能释放爱心,尊重盲人和行人的出行权利,不要占用盲道和人行道经营或停车。

五、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在不影响您工作和生活的前提下,建议您每个月能奉献出30分钟或一个小时时间投身公益事业,服务城市交通,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或公交站乘车秩序,体验做一个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自豪。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XX市的美好明天。

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身体安康,家庭幸福。

X年XX月XX日

致小区居民的公开信 篇5

尊敬的流动人口:

您好!首先,感谢你们为本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谨向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致以亲切的慰问和美好的祝愿!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根据公安部《暂住证申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请您在到达居住地三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凡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登记时,须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须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合法证件。育龄妇女办理居住登记时,应当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没有婚育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通报给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同时请注意三点事项:①《居住证》的有效期分别为1年、3年,居住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换领手续;②变换居住处所应及时申报,如有丢失,要及时补办;③在离开居住地时应及时到办证的派出所办理注销。

如果你不遵守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流动人口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处100元以下罚款。

(二)骗取、冒领、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收缴居住证,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1至3倍、最高额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三)非法收缴或者扣押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四)伪造、变造、买卖居住证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您是跨县(市、区)居住的流住人口,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非常感谢您的支持配合,我们将以“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为宗旨,依法维护你们在本市期间的合法权益,并提供优质服务,也希望你们能够及时发现、举报居住身边的可疑违法分子,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案件线索,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东营市公安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