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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一):

同志们: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部署整体推进措施。这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平安合肥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刚才,市司法局局长刘晓文全面回顾了我市社区矫正试点以来开展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请大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对下一步工作推进作了积极表态,体现了各单位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巢湖市、包河区在试点过程中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可以看出,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作为全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市,20xx年在肥东、瑶海、庐阳3地开展试点,20xx年9月全面推开。8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以开拓的精神、创新的举措、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方面,社区矫正工作自身实现了全面发展。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市里出台了工作意见,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队伍、推进措施和工作保障等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配套工作制度。组织机构、工作队伍有了突破。市及9个县(市)区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各司法所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全市拥有社区矫正专门执法人员、专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5000多人。社区矫正中心实现了全覆盖。9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了社区矫正中心,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千万元,建成总面积4000多平方米。

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为平安合肥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8年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0858人,解除社区矫正6839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实现了“接得上、管得住、控得牢、矫正好”的工作目标,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增强了群众安全感,赢得了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制度的认可、支持。

成绩来之不易,离不开广大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同志的默默奉献,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辛勤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第一线的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党的xx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区矫正制度。4月21日,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孟建柱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8月12日,徐立全同志出席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并讲话。这些都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指明了方向。作为省会城市的合肥,社区矫正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也理应走在全省前列。我们要在已有良好的基础上,进一步自抬标杆、创先争优,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就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讲3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社区矫正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以非监禁方式,对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等四种罪犯执行刑罚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对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当前,我市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创新、转型、升级”发展的新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焦点多、燃点低,影响和谐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把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会上进行监管改造,实施有针对性地教育帮扶,一方面,能减少因关押罪犯而引发的家庭破裂、孩子失教、老人无人赡养等社会不和谐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让罪犯保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利于他们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激发自觉改造的积极性,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xx届三中全会把健全社区矫正制度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并将其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制度,顺应了世界刑罚制度发展趋势,对于建立监禁刑和非监禁刑相协调的刑罚执行体制,整合刑罚执行资源,科学有效地执行刑罚,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就我市来说,市委已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改革先行先试的总体部署。

(三)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要求。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崭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举措。对刑事犯罪实行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互补,宽严有度,既能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这几年的实践看,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举措

严格执行刑罚,加强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任务。把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标。我们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特征,紧扣社区矫正工作的目标任务,强化推进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严格依法监管,实现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惩罚性要求。社区矫正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一种刑事制裁措施,而刑罚的制裁性决定了社区矫正措施的惩罚性,实现刑罚的惩罚性是首要要求。监督管理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惩罚的主要手段,是最能体现刑罚执行性质的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各项制度,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依法执行管控措施,避免脱管、漏管。要加强检查考核,对不遵规守纪的,该警告的及时警告,该处罚的严肃处罚,该收监的坚决收监执行。要运用现代科技,充分利用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手机定位设备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管控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理。要强化应急处置,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有效处置。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要求是强制的,它是社区矫正中“硬”的一手,体现了刑罚执行性。各有关单位既要认识到职责的法定性,更要落实好依法依规、严格科学、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

(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落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核心要求。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的核心,要把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作为硬指标来抓,通过教育矫正进一步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督促其自觉自醒,努力将其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具体工作中:要强化综合矫正。综合运用思想、法制、文化、警示、技能教育、社区服务等教育矫正手段和方法,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真正做到认罪悔罪、悔过从新。要因人施策教育。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性格特点、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背景、犯罪类型等因素,分类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和教育措施;按照不同矫正阶段的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分段教育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入矫教育、常规教育和解矫教育;坚持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因事施教的原则,制定个案矫正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个别教育。要注重心理矫正。充分借助社会各方心理矫正资源,根据服刑人员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具体情况,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矫正措施,矫正其违法犯罪心理,提高其适应社会能力。尤其是对有心理危机的服刑人员,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三)创新帮扶解困举措,发挥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色优势。帮扶解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大特色优势,通过人性化的帮扶,能让服刑人员感受社会的温暖,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要着力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困难。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生存问题是做好社会适应性帮扶的基础,是做好教育矫正工作的前提。要重点解决好临时救助、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困难等实际问题,尽最大努力保障好他们基本生活。要为社区服刑人员的发展创造条件。在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生存问题的基础上,加强生活技能和发展需要等方面的支持帮扶。一方面,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从政策上帮助处在学龄期或者愿意继续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入学问题;另一方面,落实技能培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本领和社会适应能力。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要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发挥社会帮扶的综合优势,构建帮扶解困体系。要加强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所在社区,以“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形式与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近年来,我市在这方面作了不少探索尝试。比如,市司法局与民盟合肥市委开展的“黄丝带帮教行动”,庐阳区、包河区等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政府节日走访慰问范围,长丰县人社局、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等举措,都取得了很好的管理服务效果,下一步要继续在实践中坚持并创新。

三、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有新突破,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如果思想不解放,我们就很难看清各种利益固化的症结所在,很难找准突破的方向和着力点,很难拿出创造性的改革举措。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理念和方式的变革,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必将贯穿社区矫正发展的始终。今年5月份,全国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在我市调研期间强调,社区矫正立法采取“先实践后立法”的方针,各地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社区矫正工作实践模式,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的立法参考。

就合肥来说,我市已连续5届20xx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3次被确认为“长安杯”,是全国首批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这为我们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同时,市委已将“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纳入《合肥市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实施意见》,市人大将《合肥市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列入20xx-20xx年合肥市立法规划。这将为我市进一步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刻领会中央、省关于社区矫正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大胆闯,大胆试。要敢于突破旧体制,通过机制创新,来破解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协助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程度低等问题,不断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健全组织运行机制。社区矫正是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发挥好各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作用,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完善教育监管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依法规范、积极有序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确保社区矫正适用准确,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及时作出适用、变更社区矫正的判决、裁定;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律文书送达和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执行工作。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尤其是对交付执行、司法奖惩、保外就医续保、收监执行、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对重新犯罪、应予治安管理处罚、应予羁押和追捕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依法及时处理;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可能发生危害社区安全行为,需采取制止、惩戒、收监等强制措施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做好相关工作。民政、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加大配合、支持力度,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创造有利条件。要发挥好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的优势,引导、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打牢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基础。

(二)进一步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中央特别强调要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快速增长趋势,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提升保障水平。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探索“队建制”机构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中心的运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心的实战平台作用。各开发区要结合本地实际,落实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依法有效实施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服务。要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职能变化情况,在人员编制上给予保障和支持,配齐配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强化社区矫正工作站工作力量。当前,司法所承担的矫正工作任务较多,要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编在岗。要积极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按照市里社区服刑人员与社会工作者20:1的比例要求,建立一支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深化肥西县、蜀山区、包河区等地向社工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适时在全市推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年度培训常态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执法能力。要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经费、行政运行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等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实行全额保障。要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借鉴和推广长丰县、蜀山区、包河区等地按社区服刑人员数量保障方式,建立经费定额保障机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政法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

(三)进一步健全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监督和考核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工作健康有序推进。综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有关社区矫正工作考核的目标和任务,适当提大学联考核的分值比重,督促各级各单位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政法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建立本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自上而下的督查评价机制,督促本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要求有效贯彻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牵头作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督考核机制的系统设计,横向要系统全面,纵向要明确细化;要认真总结联合专项督查工作经验,建立联合专项督查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全面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事关平安合肥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改进作风,发扬钉钉子精神,把社区矫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二):

各位矫正对象: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培训会,其主要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大家思想觉悟和法律意识,端正大家服从社区矫正的态度,使大家摆脱犯罪思想和旧的行为方式,树立新的道德品质和守法意识,成为一个遵守法律和社会道德的人。

我镇自社区矫正工作试行以来(20xx年3月30日交接仪式、20xx年3月8日第一次集中培训),共接收监管社区服刑人员192人,其中期满71人,目前在册的还有121人。绝大多数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态度都比较好,能积极改造,按时报到,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

借这次集中教育培训学习的机会,我想对正在服刑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端正矫正态度。在社区矫正期内,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福建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及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汇报思想动态,服从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社区矫正是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但并不意味着大家就可以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尤其是接受社区矫正后,你们必须严肃对待社区矫正规则,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纪律。从去年至今,我们对一些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好,生活困难人员的家庭,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低保,纳入危房改造范围等等,这些都是司法部门给予帮助你们解决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对一些在监管过程中不按时报到、不进行思想汇报以及不服从监管等表现差的矫正对象,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训诫、警告等,所以大家要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努力进行自我改造。

第二要引以为戒。

你们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是一名正在服刑的矫正对象,要从内心深处反省因本人所犯的罪给社会和他人所造成的危害。虽然你们的过错给社会带来了恶劣的影响,也给自己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身心创伤甚至心理障碍,但是党和政府、社会各界和家人亲属并没有嫌弃你们,对你们的未来仍然寄予厚望,不歧视不另眼看待,包容你们。所以请大家要明确自己的身份、义务和责任,不要放松自己要自我严格要求,珍惜政府给予的机会,千万不能重做犯罪的事。

第三要加强学习。古人云,一失足成千古恨,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虽然你们因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受到了法律的应有制裁,但是你们不能放弃自己,应该要把刑期当学期,努力学习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学习,不断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彻底矫正自己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为将来重返社会做好充分准备。

最后,我衷心希望大家能真心悔改,弃旧图新,常怀感恩心来树立生活信心,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看好明天,励志修身成新人。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讲话(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标志着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代表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讲两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担负起这一历史使命。一是明确社区矫正工作是党和政府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新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好新职能,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把社区矫正工作作为提升刑罚执行能力水平、检验刑罚效果的重要平台。二是社区矫正工作这项新任务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社会创造了新契机。市司法局将与各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规范、科学的管理监督和教育改造,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不和谐因素,全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为创建“法治浏阳”和“平安浏阳”发挥职能作用。

二、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四项:一是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实施奖惩。二是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教育;三是根据矫正对象的需要,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四是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采取适当形式安排一定时间的社会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基层司法所要明确任务、理清思路,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1、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对象的交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十分重要。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成员单位联系,共同协商、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合力保障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已纳入各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马上面临上级对我市半年工作的考核抽检。所以,我们务必在6月10前完成第一批“人档齐全”对象的交接工作。司法所接收对象后,要迅速启动矫正执行流程,完善相关工作资料,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市社区矫正办为了使基层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更加形象、直观地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编印了《社区矫正工作手册》,请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对照《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规定的资料送达、人员接收、登记建档、制定矫正个案、日常监管、考核奖惩等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抓好落实。同时,要建立工作例会、请示报告、档案管理、学习培训、检查监督等工作制度,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有序运行。

3、建立组织网络,提升整体素质。各乡镇、街道要迅速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社区矫正工作站。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工作站设在司法所,与司法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一是要在司法员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专干,建立社区矫正专职执法者队伍;二是严格审查把关,以村(社区)干部为基础建立有责任的社区矫正联络员队伍;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精心挑选善于开展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医生等社会热心人士,建立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制度、方法和技能,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4、明确工作纪律,加强考评追责。市社区矫正办将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切实加强日常工作考评考核,定期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作交接情况和工作进度进行督查。对交接过程中出现差错,导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并造成一定后果的;对工作敷衍塞责,不积极主动,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将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并予以通报。

同志们,社区矫正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我们相信,有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有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一定会顺利推进,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