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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总结(精选4篇)

反家暴总结 篇1

为加大平安家庭创建力度,总结我市以项目化方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工作的成效,7月22日下午,由xx市妇联主办、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承办的“20xx年度平安家园侨乡反家暴项目总结汇报会”在电大三楼会议室召开。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市财政局、市社工委、各市区妇联分管领导、分站人员、志愿者代表共30多人参加。

反家暴总结(精选4篇)

会上,项目负责人黎对该项目在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的实施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平安家园”侨乡反家暴服务项目结合我市家庭暴力发生的现状,通过社区、新闻媒体、微博微信等平台广泛开展抵制家庭暴力理念,并在学校、厂企举办反家暴宣传活动,扩展反家暴宣传覆盖面,呼吁受暴者敢于求助维权。一年的实施,共开展了30多场次主题宣传活动,受理家暴求助案件148宗,结合宣传工作直接受惠人数达10000人次,间接受惠逾10万人次。该项目作为市本级财政将反家暴服务纳入社会购买服务项目的第一年,项目硕果累累深入民心,让x市反x家暴专项服务得以延续和发展。

面对《反家暴法》的出台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继续探索为面临家暴问题群众提供最合适的服务。截止目前,反家暴专项已经开展了3年,通过招投票等方式,都由市侨乡妇女法律服务中心承办。3年来的发展历程,已建立起x地x区的反家暴支持网络,运用“行政法律+社工心理疏导”的工作方法,利用跨专业团队为家暴受害者提供“家暴受助—伤情认定—安全庇护—法律援助—家事调解—婚姻心理辅导”的一站式服务。3年耕耘,初见成效。共接收家庭暴力求助736宗,在做好每个案件的接访咨询和危机评估后,根据受暴者的需求,开展深度跟踪90宗,累计跟踪557次;小组服务32节,累计参加280人次;伤情认定50宗,入住庇护站10人次;媒体宣传60多次,社会宣传84场,大型主题讲座18场,累计参加3500人次;服务覆盖人群达30万人次。3月27日,我市公安发出了广东省首张“告诫书”。至6月底,全市基层法院发出了三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会上,市公安、教育、司法、检察、民政及社工委等单位代表对项目实施给予充分肯定。随后,各部门相继依据《反家暴法》的内容,就职责落地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相关工作进行发言,市公安局代表表示将参考外地法律文书格式和规定,细化告诫书出具的操作方法;市中级人民法院代表称需要制定统一的家暴案件数量统计的报表;市教育局代表表示希望专业团队到学校宣传,引导学生和老师关注反家暴主题;市检察院代表表示,希望将远离家庭暴力作为法制进校园工作的重要宣讲内容;市司法局称希望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网络完成反家暴法宣传和咨询服务。市财政局高科长对我市反家暴项目实施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她表示项目成果显著,达到了用专业化手段服务群众,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体现了把有限资源用在刀刃,政府购买的“平安家园侨乡反家暴”的服务项目很成功。

x市x妇联主席刘展红表示,我市“妇联牵头——社会组织承办”推进反家暴服务的成效显著,两年前省妇联带着专家组到调研,xx市的一些经验在全国制定反家暴法时被采纳。她还建议,群众对家庭暴力知晓率是逐步的提高了,为此对各部门参与反家暴工作的要求更高了,希望与会的各个单位在会后加强沟通,改善推行工作不平衡的现状,完善工作的沟通机制,规范履行职责,让各部门都参与其中,全面有效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贯彻实施。

反家暴总结 篇2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促进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在国际反家暴日、法制宣传日、国际志愿者日活动期间、新堂社区妇联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组织。建立家庭教育网络队伍,成立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为组长,两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退休教师等组成的家庭教育班子,把社区中一些老教师,对子女教育有方的父母,热心于公益事业的人员,吸引进来作为辅导员,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覆盖面广的家庭素质教育队伍,形成创建工作网络。

二、是建立宣传阵地。搭建沟通桥梁,为使子女与父母得到及时交流,社区向独生子女家庭宣传征订“关心下一代周报”,在社区开设了“家庭教育专栏”,广泛宣传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以及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让父母从中得到启发和教育,为孩子减轻压力。

三、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各项活动。

根据街道妇联开展创建“平安家庭”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中发挥作用,社区妇联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在派出所民警、中吴律师事务所的配合支持下, 11月23日,举行“反对家庭暴力 构建和谐社区”座谈会。社区妇女工作者、妇女维权志愿者及部分社区妇女代表参加了座谈会。邀请中吴律师事务所沈律师详细讲解了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发动派出所及妇女维权志愿者积极参与,向群众进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待妇女咨询,对她们进行心理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和指导,并就家庭暴力发生后妇女自救的方法、途径进行了讲解说明。通过反家庭暴力宣传活动的开展,呼吁广大妇女认识家庭暴力的危害性,引导和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自己不受家庭暴力的侵害,唤起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广泛关注。对积极倡导四德建设,树立“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新风尚,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道德观念,营造人人讲美德、户户创文明的社会道德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均起到了积极作用.社区妇联、翠竹派出所民警和维权志愿者为妇女工作者及广大妇女代表发放了反家暴宣传资料。会后,沈律师现场接受妇女群众的法律咨询。宣传月期间社区妇联制作了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标语板报。

在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宣传月活动过程中,得到社区志愿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我们相信,在社区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一定能持久开展。

反家暴总结 篇3

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__]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反家暴总结 篇4

.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所有学生家长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学生家长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加快实现“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新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构建和美家教环境 ”为主题宣传周活动。

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详细宣传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学生家长和我校教职工,尤其是女同志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我校通过召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以及横幅标语向所有学生家长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另外,在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

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三、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四、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 、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各班主任为学生家长解答了遭遇家暴如何处理。

反家暴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受到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

之前没有反家暴法,所以很多人没有保存证据的意识,到法院跟法官说遭受家庭暴力要离婚,但没有任何证据。另外就是难以取证,很多人遭受轻微的暴力后是不报警的,所以没有任何报警记录、投诉记录,自己拍的照片不一定能在法庭上得到认可。因此,对于遭受家庭暴力,首先要及时报警,如果不能报警,也要通知家人、朋友或者是邻居帮忙报警。此外,除了报警,还可以向村委会或者学校工会求助。身体受到伤害的,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疗机构实情,医疗机构除了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外,还可以提供伤情病情就诊记录等材料,而这些将来在法庭上,都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使用。 总之,本次活动围绕“预防制止家庭暴力 构建和美家教环境”这一主题,向所有学生家长解答了“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防止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受暴者应保存哪些证据”等热点难点问题,将反家暴宣传活动推向了深入。

通过这一系列反家暴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了全体学生家长及我校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了她们的法律素养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引导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增强了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是加快实现“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新建设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