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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汇报材料大纲

XX年,利辛县民政局三项民生工程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xx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民生工程汇报材料大纲

一、基本情况

(一)以人为本,全面实施“五保关爱工程”

利辛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由于乡镇对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待遇,入住人员的医疗经费,房屋、设施维修等方面的经费无力解决,而县财政又非常困难,致使XX年底前,全县26个乡镇仅有17所敬老院,并且破烂不堪,入住率极低。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全县集中供养率仅为2.71%,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切实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和生存质量,消除五保对象居住在危房中或无房居住的现象,使全县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有较快的提高。XX年始,县委、县政府下决心紧缩其他支出,多方筹集资金500余万元,全力支持敬老院建设,对全县14所敬老院进行了改、扩建,新建了22个“五保之家”;XX年又对新(改、扩)建的敬老院和“五保之家”内部设施配套资金按入住人员人均1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拨出专款予以配套落实。资金的投入使困绕乡镇多年的敬老院内部设施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去年春节前夕,县政府又投入105万元购买了1.3万件军用棉大衣,由各乡镇包村干部在天寒地冻大雪纷纷之时送到了全县所有五保对象手中,让五保老人深深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为建立五保对象的供养服务与管理的长效机制,XX年,县政府决定县财政再投入资金1200万元,全面实施农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该工程被列为利辛县XX年“十大工程”之一,并经年初的县人代会讨论通过。为落实好该项工程,县政府在多次调研,几上几下,反复酝酿讨论,十易其稿的基础上,出台了《利辛县XX年“五保关爱工程”实施方案》。该工程总体目标是:XX年全县每个乡镇均达到有一所能容纳50人以上的二级标准农村敬老院,彻底消除五保对象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现象,确保全县每位五保对象都有一间以上的安全住屋(敬老院两人一间);XX年五保对象现金供养标准达到1300元(人均上半年供养金65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到位);五保对象医疗经费从“新农合”报销的缺口部分从农村大病救助中解决,集中供养五保人员的药费按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打入乡镇财政;县财政再按每位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00元标准对新入住人员给予生活设施和生活用品的配套,并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保险所需资金从XX年始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以彻底解决无人、无钱办院问题,到年底前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再增加9个百分点以上;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乡、村两级干部承包,落实责任,承包到人,不允许出现一例非正常死亡案例。通过实施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乐”等各方面给予全面保障。

为了促进“五保对象关爱工程”顺利进行,县政府还出台了《利辛县农村五保关爱工程考评办法》,明确规定了对各乡镇进行考核的时间、项目和要达到的标准,县财政又列支1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同时,县政府还将整合项目资源,结合乡村道路工程建设、林网化工程、村级卫生室建设、农村能源、改水、改厕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优化资源配置,投入更多的物力、财力,把全县敬老院真正建设成为环境优美、居住舒适,五保供养对象乐意去生活的地方。

3月14日,县政府在县行政中心召开五保对象关爱工程调度会,会上,梁栋县长作了重要讲话,分管县长宋仁贵作了工作报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民政办主任、财政所长及民政局、财政局、建委、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至此,利辛县五保关爱工程全面启动。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五保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研究落实措施,在原选址规划的基础上,认真审查,精心谋划,迅速掀起敬老院建设热潮。4月17日,梁栋县长和宋仁贵副县长又对各乡镇敬老院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县民政局划片包干,不定时督查。为确保敬老院建设质量,利辛县民政局于5月12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利辛县农村五保敬老院建设质量要点>的通知》(民秘字[XX]27号),对敬老院建设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并规定工程质量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目前,全县10所新建乡镇敬老院建设选址、规划设计工作全面完成,27个敬老院均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其中个别乡镇已竣工。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在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的同时,要确保工程质量并实行建设质量终身追究制。各乡镇建设进度实行周报制,每半月由县政府负责同志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对敬老院建设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工程如期完成,确保1000名五保对象在今年中秋节前入住宽敞明亮的新房,全县集中供养率从去年的5.72%提高到今年的15%。

(二)强化措施,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

XX年,省分配我县新增农村低保指标18055人,按照1月10日市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县政府于1月10后召开有关部门的协调会,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听取了全县农村低保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今年的农村低保工作,1月15日制定出台了《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民秘字[XX]1号),1月16日在县政府四楼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同志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1月24日制定出台了《利辛县XX年农村工作计划》、《利辛县农村低保考评办法》,2月19日上午召开了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今年我县农村低保工作。下午,民政局又召开了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参加的农村低保培训会,把指标分配给乡镇,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的紧急通知》(民秘字[XX]6号),同时,民政局还就农村低保标准、补助标准等相关政策在县电视台进行滚动宣传。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今年我县农村低保的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我们按照各阶段不同要求进行分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分解指标阶段;第二阶段为摸底调查阶段;第三阶段为个人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阶段;第四阶段为打卡发放低保资金,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低保对象花名册(制作电脑数据)阶段;第五阶段为总结上报阶段。

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我们强化了五项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由于我县遭受到历史上罕见的雪灾,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了极大影响,因此,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对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我们站在全局和讲政治的高度,大力宣传,切实增强做好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不重保、不漏保、不错保,保得准,保到位。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们把做好今年农村低保扩面工作作为主要民政工作来抓,把“保生活、保生产”放在首位。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统筹协调各方面人员力量,严密组织,周密部署,较好地完成今年的低保扩面工作。三是保准新增对象。我们确保把两类困难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扩面范围,一类是多次调查摸底掌握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860元的贫困家庭;二类是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受灾家庭。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严格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坚持三榜公示、阳光操作、分类施保,确保保准对象,有效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四是明确实施步骤。根据《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和《XX年利辛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计划》的要求,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做好每阶段的工作。五是做好档案管理。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统一规定,要求各乡镇认真做好本辖区农村低保档案的收集、整理、使用和统计工作,负责该辖区低保工作电子档案的录入、变更、统计以及网络管理工作。

从3月10日开始,县民政局对各乡镇报送的低保材料进行仔细把关,严格审核,通过十几天紧张有序的工作,至3月31日已全部完成对全县6212户18055人农村低保的审核审批、微机录入和打卡发放工作,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近160万元。目前,XX年全县农村低保共65407人上半年农村低保金1336万元已通过“一卡制”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三)规范程序,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

积极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是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打破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贫致病的恶性循环的有力措施,对缓解城乡困难群众患病后的困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起着重要作用。

随着去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根据安徽省《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意见》,县政府于去年5月出台了《利辛县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也同原来的凭药费发票按比例救助改为年度一次性救助,通过一年来的运行,较好地缓解了一些大重病患者医疗难的问题。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遇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例如:救助面小、救助资金比例分配不合理、制度不严、措施不力等等,为达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切实解决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我县于XX年2月1日分别制定下发了《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就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标准、救助办法、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救助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组织实施及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加大大病救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筹措救助资金、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增加救助病种、规范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标准、积极探索救助新途径等做法,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救助城乡困难群众大重病患者365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近100万元。

二、存在问题

由于各种因素制约,我县在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较低,仅达5.7%,集中供养率大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些乡镇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不到位,保障不力;二是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多,农村低保标准低,致使少数应该得到救助的困难群众不能得到及时救助,个别地方仍存在着“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和拆户并户现象;三是由于财政困难,难以拨付更多的配套资金。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快“五保关爱工程”实施进度

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上半年已打卡发放到位,要积极筹措下半年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和及时打卡发放,要按照县人代会通过的“农村五保对象关爱工程”实施要求,进一步加大县财政配套力度,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吃、穿、住、医、乐”等方面进行充分保障。在进一步加快敬老院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做好人员入住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敬老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选配、敬老院内部设施的配套、拟入住人员的登记造册与上报、入住人员土地资金收取的前期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每乡镇均建有一所能容纳50人以上的二级标准化农村敬老院,至今年中秋节前完成五保对象的集中入住,全县实现乡镇敬老院全覆盖,彻底消除农村五保对象存在无房居住或居住在危房中的现象。使我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5%。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大农村低保督查力度,对全县农村低保扩面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各乡镇要先自查自纠,民政局再重点抽查,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做好动态管理,该进即进,应退即退,进退有序。加强对低保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低保人员的业务能力。适时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察工作,对农村低保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操作、截留冒领、私分低保款的现象坚决查处到位,决不姑息。

(三)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规范城乡医疗救助程序,对患有县政府规定的救助病种之外的大病、重病,实施小额临时救助。对患有癌症之类的绝症患者,实施小额二次救助。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参合资金,并积极探索事前、事中的主动救助模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