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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超市租赁合同

大型超市是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实用品为主,并将超市和折扣店的经营优势结合为一体的,品种齐全,满足顾客一次性购齐的零售业态。大型超市租赁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大型超市租赁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大型超市租赁合同
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范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 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_____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

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2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1.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4.1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4.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4.2.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____月月底)。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________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

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__部,上网专线__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

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16.6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6.7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__年__月__日 二○○__年__月__日

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范文二

一、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要点

开发商: 公司

物业地点: 市 区 路 号

面积:约 平方米

签约日: 年 月 日签约

生效日:双方签署工程技术合同并盖章后生效

免租期: 个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定金:(RMB): 元(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

租金(RMB):从"起始日期"起第一年至第 年(共 个月)每年的年租金为在租赁物业内经营的大型超市在当年总营业额的百分之( %);(或者,每年年租金 元,租金每 支付一次,租金为年租金的 分之一)

停车位: 个;

租赁登记费:租赁登记由双方依当地的具体规定缴纳。

用电及用水: 年 月 日前用电不低于 千瓦,用水每日不得少于 吨。

附件:租赁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及其他相关手续

二、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 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定义

在本合同中:

(1)"租赁物业"指位于 号 平方米的房屋

(2)"租赁物业移交日"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予乙方使用,进行商场装修之日起始日。即 年 月 日。

(3)"免租期" 指租赁物业移交日起至 年 月 日的 个月。

(4)"起始日期" 指租赁物业移交日 个月后即 年 月 日,从该日起甲方开始向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租金。

(5)"日期"指公历日期。

(6)"租赁期限" 指自起始日期开始后 年。

(7)"管理费"指甲方为了维护公共之保安、消防、环卫、绿化、设备维修、保养、更新及其他费用支出。

合同正文

第一条:租赁地点、范围与 使用性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中国和 市的有关规定,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租赁物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给乙方,租赁物业的租赁面积共计 平方米。

2、乙方有权与甲方和其他授权使用者共用租赁物业所在建筑物入口、楼梯、过道、平台、停车场、洗手间和走廊及开发商根据使用建筑物的需要提供的自动扶梯、电梯、中央空调和供暖设施、消防设施、照明、排污设施及其他设施等。

3、租赁物业的用途:乙方或其他分租者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和法令所允许的超级市场经营活动及配套经营活动,如附属商店、服务行业及餐饮等。甲方保证租赁物业的用途为商业用途,乙方应自行领取乙方在租赁物业内进行商业经营所有执照,甲方协助乙方领取上述执照。

4、甲方交予乙方之租赁物业的具体租赁范围及附属设备详见 ,交付的租赁物业须符合双方签定的《工程技术要求合同》之要求,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

5、甲乙双方对租赁物业是否符合 上述要求无法达成一致的,以 市建筑质量监督站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所需申请费用由主张被否定的一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始于起始日期,为期 年,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包括 个月的免租)。

2、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通知甲方要求续延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

1、关于租金和物业费的约定(略)。

2、甲方同意"租赁物业移交日"起给予乙方 个月的免租期,在免租期内免收乙方租金。

3、乙方应交租金从"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4、双方同意甲方租予乙方之租赁物业每平方米月租金 元。

5、租金缴纳方式:租金按 支付,乙方须在 前将租金交付到 。

第四条:定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定金为 元人民币,在本合同生效 日内支付。(关于定金在正常状态下归还的相关规定)

2、乙方租赁物业未开业前,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不退还乙方的租金,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的 实际经济损失;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投资损失。

第五条:租赁物业装修

1、自甲乙双放签定租赁合同之日起,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对租赁物业重新进行装修改造,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2、乙方在不影响租赁物业整体美观及安全的前提下,可自行加装 等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和配合施工。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提供乙方租赁物业的产权证明文件

2、租赁物业如没有抵押及其他担保物权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并保证抵押权人在行使抵押权说继续维护本合同履行。

3、租赁物业是以 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因获得土地使用权而需要支付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保护乙方对租赁物业独家和不受损害的使用权,并不得将租赁物业重新出租给任何第三方。

5、甲方应与租赁物业移交之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载有租赁物业和停车场与租赁物业配套有关的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图、管路图、立面图、建筑结构图、暗道图、给排水图、电气图的圈套文件和光盘),乙方将根据此进行平面布置。如因甲方延误提供有关图文资料,以至影响乙方进行平面布置及装修工程进度,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6、甲方应尽力保持或合理地责成管理公司维护并保持租赁物业及其周边地区,包括配备的所有供应管线、排水和管道均维修良好,并应对出现的任何缺陷立即进行维护和补救。

7、租赁物业内部非乙方改动或安装的所有部分,包括地面、墙壁或其他附于墙面或顶部的装修材料或粉刷、租赁物业内部的固定装置和设施以及所以附加设施,甲方应保持前述各项均处于良好状态。

8、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将本合同向 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租赁登记费由 承担。

9、甲方应全里协助乙方办理租赁物业之营业执照及其他报批手续。

10、甲方应保证商场有独立的供水、供电系统,并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提供不得少于 KVA的供电容量及 和每日 吨的供水量,如乙方在承租的场地内需要安装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设备,由甲方协助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 。

11、甲方同意乙方设置广告招牌和指示牌,具体位置 。

1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冷冻机房的位置。

13、甲方应允许乙方 使用地面及地下停车场。

14、甲方应向乙方无偿提供排污的场地,并配合乙方排污施工及设备安装,费用由承担。

15、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 平方米卸货区的场地,并承诺该卸货区专供乙方独家使用。

16、甲方应保证乙方租赁物业的进出口冀卸货区畅通无阻,并允许乙方工作者在非营业时间从 进入。

1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物业外部广场及周边地区,条件是乙方必须按照城市管理的要求搞好管理的工作,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及市容卫生。

18、甲方应负责公共保安和卫生。

19、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20、甲方应保证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的租赁物业确为商业用途,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1、属于乙方投资及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空调、消防、电扶梯、货梯及设备设施费用收取的相关规定。

22、甲方需于收到租金的同时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23、承担应由甲方缴纳的有关税费(含土地使用费)。

24、甲方确认至本合同签订前没有收到过、也不知悉政府、上级行政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发出的收回租赁物业、改变租赁物业用途、禁止进入租赁物业或土地征用、批租等通知。租赁期内,除发生市政规划、土地批租等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外,甲方不可以任何其他人为的决定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实际发生的以及可预估的损失。

25、甲方的保证及赔偿责任(略)。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交付租赁物业。

2、乙方有义务为其在租赁物业内进行经营取得的一切必要的合法证件。

3、乙方应在租赁物业内依法经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合同第一条第二项的约定进行经营活动。

4、乙方自行办理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 等方面的报批手续,领取税务登记证。甲方在租赁物业规定的设计范围内,对乙方办理上述各项手续给予充分的协助。

5、租赁物业内的自来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费、装修费等因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维护租赁物业经营云做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 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7、乙方对租赁物业有独立、全部的管理权,没有向甲方缴纳任何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

8、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经营不受甲方干涉。

9、为了配套租赁物业的经营特色,增加集客力,甲方同意乙方将少量的场地转租、承包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专柜商品,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管理之下。

10、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租赁物业拥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转租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11、乙方遵守甲方的租赁物业使用管理规定,但甲方在制定这些规定时应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2、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对其投资安装的一切社备设施保留所有权,并有权拆除这些设备,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可按附件所示的租赁物业中的位置和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位置安装招牌。乙方应承担制作、安装费用及审批费用。所有乙方使用的外部招牌的供电由乙负责。

14有权在租赁物业的 位置设置乙方及乙方授权分租者使用的商标、标识、标志或图形的标贴、招牌和广告牌。但涉及影响建筑物结构的,应证得甲方的认可。

15.权在租赁物业移交日起,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消防规定的前提下,为经营之目的进行投资改造、安装租赁物业所需的一切设备设施。但乙方所有设计、施工方案的图纸应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图纸后应当在 日内回复乙方。

16、承担应由乙方负责缴纳的有关税费。

17、A、乙方应保持租赁物业处于维护良好和预期的正常磨损状态,并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时将租赁物业以其当时之现状交返还甲方。

B、租赁物业内之所有经乙方改动的水管、电线、电器、水泵、空调、通讯及消防系统之维修保养在租赁期限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C、在出租期限届满时,租赁物业结构及所有非乙方投资安装的设备包括中央空调、暖气、消防系统、通讯等都需保持完好还给甲方,否则乙方需予以赔偿。

18、乙方保证及赔偿责任(略)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甲乙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

2、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

3、由于政府的法律、法令=干涉或干预致使本合同的执行已在任何方面失去实际的商业可行性,导致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的情况发生时,本合同 。

4、本合同期满乙方未继续承租,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保险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就商场内乙方投资的相关设备设施向保险公司投保。

2、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在保险公司按下列条件投保:

(1)保险的标的为已租给乙方的整座建筑物。

(2)保险金额按实际情况另定。

(3)投保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

3、甲乙双方的保单正本由双方共同指定的律师保管,未经双方同意,该律师不得解除保管。

4、保险从本合同的起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

第十条:转让

1、如甲方在产权上有任何转让(包括抵押、拍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时,甲方有责任确保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承认乙方在本合同中享有的合法权益。

2、在同等条下,甲方如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3、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如乙方需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需经甲方同意。新的受让方应书面向甲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新的受让方拒绝作出此项书面承诺,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转让。

4、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向定义(8)中定义的承让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需经甲方同意。新的受让方应书面向甲方承诺无条件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新的受让方拒绝作出此项书面承诺,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项转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者违反国家、省、市房地产租赁管理的规定,应按本合同及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金额及相关赔偿约定(略)。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里是指不能预见、无法回避、并、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及政治事件。

2、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甲方或乙方损失的,经有关机关确定,双方互相免除责任。

3、在不可抗里事件发生后,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一方应立即将情况 通知对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发生灾害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灾害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凡是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 解决。

2、本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附则:

第十四条 甲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房管部门规定之文件并办理租赁的申报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热和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如以人手传达,于送达时视为已接收;如以航空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 日后第 日视为送达;如以

传真形式进行,则以传真接收人确认收到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规定被修改或颁发新的法律、法规或规定且对本合同有管辖力的,或造成双方无法执行本合同的 ,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以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登记部门保留 份.

第二十条 本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日在 签订,共同遵守。

年 月

大型超市租赁合同范文三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及场地情况:

甲方将其所属的位于 新建商业用房,整体二层、局部三层(办公),租赁标的为“四周范围内的场地及其上的商业用房”,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使用面积至少为 平方米,附属设施的所占面积为 平方米,相关场所地面积为 平方米,以及水、电、燃气、暖气、照明、消防等配套设施,按乙方需要施工完毕后租给乙方经营超市使用(详见附件一:《超市开店建筑设计要求》)。权属证明:房产证编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所属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并有权使用建筑物两侧自 西向东的通道用于乙方的人流、物流通道,乙方不另行向甲方支付费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进行超市经营、招商,乙方有权开发新的经营项目。

第三条 :交房期限: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全部租赁房屋及场地。

交房条件:

交房时合同第八条所列公用事业全部能够正常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

1、出租方应给承租方2个月的业前筹备时间(期间不计房租),起租日为甲方交房的第三个月算起。

2、从交房之日至起租日为免租期。

3、承租期限为十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租金标准:

1、从甲方交房2月后计算租金。

2、承租租金收取标准为 万元( )/年, 年不变。

第六条: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年租金自双方签约之日起,10日内乙方预付租金 万( ),将第一年租金全部付清。

2、第二年租金,乙方于 年 月 日预先支付 万元( )给甲方,剩余 万元于第二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给甲方。

3、从第三年开始,乙方租金按年度支付,每一个租赁年度的第一天一次性交清本年租金万元。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场地权利的保证:

甲方保证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场地拥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租赁许可证等)、签署合同时没有权属纠纷、没有设置任何抵押等担保权,并在租赁期间持续保持此种状态。如甲方违反上述保证,造成乙方无法依据本合同使用租赁房屋,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水、电、暖、燃气、消防等公用事业:

1、甲方不另行收费保证交付租赁房屋时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内的以下公用事业管线:

(1)电:

(2)水:管径为100 MM的进水管,并保证乙方每天120立方米的用水量及用水指标(甲方须向有关部门办理用水指标),供水达到卫生标准并定时向乙方报送检测报告;

(3)排水:

(4)排污:DN300寸排污管,材质是水泥管,并就近接入排污阴井;

(5)机组设备的放置:符合乙方的经营需求。

(6)消防设施:

2、实行水、电独立计量抄表,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照国家标准执行。未涉及的燃气、暖,在条允许的情况下,应根据乙方经营需要添加,实行独立计量抄表,费用由乙方自行向有关公用事业部门交纳,全部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场地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超市设计、建筑、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2、甲方保证房屋、场地具备正常使用条件,保证房屋主体结构牢固无损、不漏水;保证水、电、暖气、消防、排水、防汛、空调等配套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乙方不负责以上项目的各项国家征收费用;保证租赁房屋抗震等级为 8 级,符合大型超市经营需要。

3、甲方保证满足乙方的水、电、暖、燃气等公用事业的使用需求,并提供相关图纸,如因甲方的责任出现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由甲方负责解决。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工作,负责将此项目运做成大城县招商引资项目,并帮助乙方协调好与有关政府部门之间及与周边的关系,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乙方办理经营手续、装修改造施工等所需要的甲方依法能够提供的合法文件及证明。

6、甲方承担因租赁物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7、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房屋及所属空间安装乙方超市招牌和标志,甲方对此不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同意乙方出于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在租赁场地上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并协助乙方办理申请、审批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工程情况上报甲方备案。

9、承租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租赁产场所添置的、隶属于乙方所有的直接用

于生产经营设备(电梯、空调、货架、冰柜等)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使用承租的房屋及场地,保证守法经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拥有乙方承租内容内的门前广场、停车场的使用权,门前广场位置为 ,面积为 平方米,停车场位置 ,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免费使用门前广场十年。

3、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4、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发生重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无条件修缮时,经甲方同意乙方有权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经甲方认可的修缮费用冲抵租金。

5、乙方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改造,但须办理法定手续,上报甲方备案。 6、

7、租赁期间,乙方自行负责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8、考虑到乙方在租赁期内投资很大,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协商停租或续租事宜,如果乙方请求在本协议范围内继租,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9、承租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应在30日内将所租房屋交还甲方,不得造成不合理的损坏。乙方有权拆走涉及乙方商业机密的设备、设施(以计算机、办公设备为主);就乙方新增的不动产的处理由双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终止及责任免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提议及终止合同提议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方能对合同进行变更或终止。

2、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不在拆迁范围之内,如甲方违反此项保证,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

如遇占地、拆迁等,甲方应在获悉上述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双方按国家有关决定、规定执行,对本合同进行相应修改;或,如本合同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按实际使用期限清算租金。政府给予甲方的拆迁、占地等补偿,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投资情况、受损情况等给予相应补偿。

第十三条:责任免除

1、

2、由于政府行为、国家政策、法律的变动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该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或租赁面积减少,乙方有权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其过错或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如遇乙方或乙方在租赁房屋场地内开办的超市在连续两年经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但乙方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条:保险的办理

1、甲方对出租场地上的全部房屋、设施投保合理险种的保险。

2、乙方负责对租赁场地内的财产自行办理财产保险,如乙方未办保险,其所租赁场地内存放的自有财产遭受意外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除不可抗力的事件外,甲、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方任何一方单方任意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出现下列情况,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1)乙方拖欠租金达3个月;

(2)乙方从事非法活动严重损害甲方合法权益;

(3)

(4)甲方疏于履行本合同义务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不能正常供给乙方约定的水、电、暖,按不能正常使用的天数免除乙方相应的租金或费用,并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拖欠租金达3 个月后,乙方应开始从拖欠租金的第4个月开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计收标准等同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标准。

3、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毁损或其他损失时,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实际直接损失。

4、甲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乙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如在前三年内甲方如中途退租,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置设备、设施的全部损失。

5、乙方如中途擅自解除合同退租,包赔甲方1年租金,作为赔偿。

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对租赁场地有优先续租权。

第八章: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采用中文书写。本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本协议签订前双方书面、口头达成的协议,如与本合同不符,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若任何一条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均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本合同末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登记备案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负责10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与有本合同有关的登记备案手续,进行合法公正。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