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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屋租赁合同(精选5篇)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精选5篇)

第一条、房屋坐落在,使用面积10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壹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金(大写):

付款方式:按年支付,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收回房屋。

一次性付款计人民币;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5%,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签名)

承租方:(盖章/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地址:

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 日至年 月 日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 篇2

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XX市XX区路号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规定为1年以上20xx年以内)。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 ,帐号: )。

租金变动条款: (如第一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

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出租方应当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处分权),承租方是指拟设立的企业或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

2、承租方为拟设立的企业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全体股东签字,承租方为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的,由企业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

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无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 ___ 平方米。

二、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 月 __日至________年 ___月 __日。 承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和租借的。

2、承租方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3、若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出租方应在同等的条件下优先照顾承租方,但承租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三、 租金及其他费用的付款方式

1、年租金(人民币元 (大写金额:)。

2、办公设备及水电等其他费用押金:(人民币。(合同终止按照实际情况退还给承租方)

3、租金付款方式:4、物业管理、水电费及其他对于出租物业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四、 出租方与承租方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出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

五、 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人民币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给对方。

六、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

代表人(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 出租方(签名): 日期: 联系方法: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范文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临沂市兰山区颜顺门窗厂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临沂鲁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临沂市兰山区李官镇泉口村的房屋,约计4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一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20xx年,甲方从20xx年12月0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33年12 月01日收回,租赁期满后,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抵押、担保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拖欠租金1个月或空关2个月的,但承租方因装修房屋或办理各项手续导致未营业的除外。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同等条件下承租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出租方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责任协议双方议定年租金四千元,签订合同之日起交付,以后由承租方在每一租赁年度的10月1日前交纳给甲方。乙方经营期间水费、电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卫生等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 如出租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所欠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2. 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3. 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日百分之一,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10%,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5. 出租方应保证对出租房屋产权的合法性,为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并赔偿承租方的相应损失。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免责条件

1.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 因市政建设如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调解无效时,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12月01日至2033年12月01日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经济的共同发展,乙方向甲方租用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租赁房屋的位置、名称、结构、面积、用途

1.1 房屋位置:本合同约定租赁的房屋坐落在昆明市春城路289号昆明国际会展中心,名称:老场馆首二层国际馆(具体区位见附图)。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各层的使用面积为:首三层一期:使用面积(商铺):——平方米租赁房屋及其各部分至范围和室内结构布局以双方共同盖章确认的平面图为准,总租赁面积及其各部分面积以双方共同盖章确认平面图中红线标注范围内的实测使用面积为准,房屋的租金亦据此计算。

1.2 房屋用途:乙方依本合同承租的房屋只得用于“——”的经营。乙方如在租期内改变经营范围时,应当提前征得甲方的同意。在乙方的经营业务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影响甲方房屋安全和周边交通畅通以及环境保护的条件下,甲方应当允许。

第二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2.1 本合的租赁期共计——年。自合同生效之日算起。自——年 —— 月 —— 日起至——年 —— 月 ——日止。在上述租期内,以一个公历年份为一个“租赁年”。

2.2 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之前,乙方如需续租,需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届满前至少六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要约;如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要约,本合同在租赁期满后的第二天自然终止。如乙方提出续租要约,则在乙方对本合同无违约的情况,以及在新一轮租赁的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以租赁的优先权。

第三条 房租、其他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生效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其它年份租金应于每个合同年度前30天前交付。在本合同租期内的房租数额如下:

3.2 房租的支付方法:房租应以人民币汇款或现金的方式由乙方支付到甲方事先书面通知的银行帐户上。

3.3合同生效当日一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本合同到期后——返还。

3.4乙方应依法向税务机关交纳其在租赁期间从事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第四条 租赁房屋的交接

4.1 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在(20xx年——月—— 日)由甲方分批移交乙方.

4.2 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归还甲方,并由甲方检查验收。待甲方验收合格,并在验收清单上签章后视为乙方已经将所租赁的房屋交还了甲方。如验收不合格,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保证金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使其恢复原状和使用功能。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缴。

第五条 特别约定

5.1 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行破坏房屋结构或影响房屋安全的活动或改造;

5.2 本合同的租赁期届满后,双方未就新的租赁关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时,本合同终止。此时,乙方享有三十天的腾房时间。但腾房时间内的房租须按本合同最后一年的房租计算出的比例由乙方支付。腾房期满后,如乙方还在承租的房屋内留有货物等财产时,视为乙方放弃了这些财产的所有权,甲方可以对这些遗留的财产进行处理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因故被提前终止时的处理方法亦同;

5.3 在租赁期内,乙方的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物业管理制度(附:甲方经营场地管理规定;本合同期内,甲方经乙方协商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此项管理规定进行适时地修订)。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5.4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5 合同——年为一个计费周期,每个计费周期结束时,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均可向另一方提出调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执行本合同的约定;

5.6 如因城市需要拆迁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与于配合 ;

5.7乙方租赁之场地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进行,乙方按甲方规定向经营户收取物业管理费,首一层至首二层的电扶梯(大厅)的电费双方各承担50%,乙方承担部份应于次月10日前交至甲方。

5.8乙方与经营户签订的合同应为三方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甲方进行物业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条款。该合同应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签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有下列情况的,构成严重违约:

A、非紧急情况下,未事先通报乙方而在乙方租赁的房屋内从事建筑或维修作业,严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活动并造成乙方重大财产损失;

D、在签订本租赁合同前,租赁房地产有或未解除与任何产权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转让、抵押、租赁合同关系,有被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或监管等限制或禁止租赁的强制措施,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6.2 乙方有下列情况的,构成严重违约:

A、违反本合同5.1条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的建筑结构、损坏房屋内的设施、设备;

B、未按本合同第三条及其附件所注的约定,按期如数交纳房租和其他费用,在用乙方保证金冲抵后,仍然出现拖欠甲方上述费用的情况;

C、在所承租的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而使房屋受到损害;

D、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整体转租或者将使用权质押第三方;

E、在甲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提前中止本合同;

6.3 发生上述严重违约行为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还须赔偿损失,守约方并有权单方面解处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后,本合同即告解除。

6.4 除上述第6.1、6.2条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构成一般违约。出现一般违约时,违约方除必须立即纠正违约外,还须向守约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当守约方连续三次书面通知违约方纠正违约,而违约方仍然拒不纠正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对方后,本合同即告解除。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守约方对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以电报或特快专递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存续期间,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可暂时不履行义务,也无须向另一方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损失。在此之后的任何相

关的期限应根据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相应顺延,当不可抗力事件消失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义务。

本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仅指自然灾害、战争或军事行动以及大规模的民众动乱/暴乱。

第八条 争议及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生效后开始履约付款。

第十条 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 合同内标明的附图

B、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印);

甲方: 乙方: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xx年 月 日

公司住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人):

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 东地北路自来水宿舍东单元四楼东户 租赁给乙方(仅作住屋使用)。

二、租期 ,自 起至 止。 如中途退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押金并收回房屋,合同解除。

三、月租按 计收,( 元/月),租金 元。

四、缴费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先交 元的租房押金,甲方为乙方出具押金凭条(押金以押金条为准),待合同期满甲方检查合格后将退还给乙方租房押金。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该房屋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不缴纳费用者,扣除乙方所有押金并收回房屋,合同解除。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不退房租。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私自改造、损坏房屋结构及内设施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两个月拒交水、电、煤气、物业费的;

5、严重影响周围人正常生活的(如:噪音污染、卫生污染等)。

八、乙方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市场价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有权不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以防第八款中所列现象发生。

十、乙方在租凭期间必须接受当地居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

十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乙方须向甲方申请续租意愿或退租意愿。否则,甲方将在合同期满后收回房屋使用权,并扣除乙方所有押金。

十二、乙方在租赁甲方房屋期间使用甲方提供的任何物品及设施时,发生意外。如:引起火灾、水患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在租凭期间,应按时缴纳房租,如逾期不缴纳房租者,每拖延一天扣除押金10% 。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再定。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证件 。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以上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乙方使用甲方物品的清单(签字前乙方认真检查物品) 空调 1台

折叠方桌 1个

抽油烟机 1台

太阳能 1台

沙发 2组

茶几 1组

单人床 1张

双人床 1张

组合橱 1套4组

甲方签字:

年 月

年 月 乙方签字: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