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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作为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效率与工程质量的关键部分,给建设行业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了很多事故的发生。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是怎么一回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文1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机械名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按月计算。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处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每月支付租赁费的70%,余款待塔吊报停后年底付清。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1、使用地点:XXXXX

2、项目名称:XXX项目

3、工作内容:垂直水平运输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暂定自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5月30日(具体以甲方《开报停单》为准)。

第四条 租金计算

1、自安装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工程机械租金期满,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后次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2、由乙方进行维护保养作业时,甲方应安排合理的机械维修和保养时间。每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超过20小时的部分,甲方可扣减相应的租金。乙方在机械工作间隙期或待工期间所做维护保养,不计算在维修时间内。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金机械进出场费及检测备案费用:附着在XX层建筑物的塔吊为该塔吊一个月的租金,附着在XX层建筑物的塔吊为35000元,附着在XX层建筑物的塔吊 为45000元。

第六条 定金和其他费用

1、机械操作和维修人员在工地吃住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2、检测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机械交接与验收

乙方向甲方移交机械时,双方应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附件、数量、质量等共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八条 操作、维护与管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乙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等上岗人员配备应符合国家或XX市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机械的操作与维护,受托方行为视为该委托方行为。

2、塔吊指挥由甲方负责安排。

3、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应当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四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六小时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

第九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3、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

4、应当为乙方提供机械进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按时接受乙方交付的机械。

5、应当为机械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应向乙方赔偿。

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设施进行变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2、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机械毁损、灭失,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3、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不得提供淘汰、报废、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机械。

4、应当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文件,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的,乙方应当提供或办理备案手续。

5、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6、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7、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应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租赁机械收到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机械转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改善或增设他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乙方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天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4页,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XX市

甲方须保证25T汽车吊安拆条件,其他约定:高出部分由甲方承担;租赁费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税金由甲方春节报停不超过45天;塔吊预埋件每台三千元,如甲方挖出归还乙方不收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文2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就租赁乙方下列物资/设备,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列租赁物清单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计划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届满工程尚未完工,租赁期限最长续展至 时止。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退还

3.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将租赁物运送至租赁物交付地点,装卸及运 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租赁物的数量、型号、规格、质量及设备经安装、调试完毕具备使用性能等情况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并以此作为开始计算租金的依据,租赁物交付地点 。

3.2 退还租赁物时,甲方应提前 3 日通知乙方停用日期。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确定的停止使用之日起 3 日内来甲方施工现场办理 退还验收手续。乙方逾期未办理,则以甲方通知中确认的停用日期为准 终止计算租金。退还的租赁物由乙方自行负责从甲方工地现场运走,退 还租赁物装卸及运费承担 ;租赁物退还地点 。

第四条 租赁物质量要求

4.1 乙方应当保证租赁物资具备施工要求的使用功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

4.2 从外观上可以发现的缺损或其他质量问题,甲方应于租赁物交付时向乙方提出,并在接收清单或出库单中载明,当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有权拒收。

4.3 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应当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调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租赁物。

4.4 根据本合同所涉及租赁物已经使用年限和具体保养情况,甲乙双方一致认定本租赁物的成新率为 %。

第五条 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和丢失赔偿

5.1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使用过程中,机械出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成符合约定的机械,小故障不得超过8小时,大故障不得超过24小时。

5.2 租赁物为钢化料具的,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租赁物资退还时,如有损坏、保养不善等,甲方负责维修或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用(正常损耗和因租赁物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除外)。

5.3 租赁物丢失的,在双方办理租赁物退还手续时一并折价赔偿,赔偿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赔偿费用纳入乙方应收租金总额,自该部分租赁物折价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双方约定维修单价为: 。

双方约定的赔偿办法为: 。

第六条 租金的结算和支付

6.1 钢化料具类租金计取期间:甲方接收租赁物之日起至归还之日止,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该项目竣工之日。机械设备类租金记取期间:调试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用之日止。

6.2 租赁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租金,租金结算单由甲方授权的两人共同签字并经乙方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支付当期租金的依据。

6.3 租赁期满,甲方应当归还租赁物,并通知乙方进行结算。结算后的租金、维修费、赔偿金和违约金按约定支付。

6.4 租金支付:

(1)月租金支付:甲方向监理、建设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报告并经审定,建设单位将该项工程款拨付甲方后,甲方十五日内按当月租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

(2)期末租金支付:甲方承建的工程竣工结算经发包方审核、审计完毕,建设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尾款后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租金。

(3)乙方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足额税务发票及银行账户。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该批次款项。

第七条 租金减免和优惠

因不可抗力的自燃灾害(地震、洪水、强风、雷电暴雨等)致使施工现场停工,租赁物停止使用,乙方不计收租金。施工期间遇到春节及夏收、秋播忙季时,乙方给甲方减免租金,具体约定如下: 。

第八条 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除

8.1 甲方未能按时交纳租金,应当就欠付租金部分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2 乙方未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及时提供租赁物,或者租赁物出现故障、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乙方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的,每日按照该部分租赁物或设备日租金的 四倍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租赁物为止。逾期超过10日或严重影响甲方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可从其他出租方租赁相应物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3 乙方提供的租赁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提前申明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4 甲方通知乙方收回租赁物,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可代为保管租赁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当时市场租赁价格的两倍承担保管费用,租赁物在此期间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8.5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乙方配备的操作工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者不听取甲方工作安排和指挥,视为乙方提供的租赁物不具备使用功能,乙方应及时更换操作工,并按照本条第4款的约定内容承担违约责任。

8.6 因租赁物权属不清而致使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租金,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授权

9.1 甲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以下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确认租赁物数量、验收租赁物质量、发出各类通知,接受乙方提交的发票、副署确认结算单据;

(2)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职权:签署取人结算单据,处理索赔事宜等。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人员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以及获得授权的人员超越书面授权范围所签署的任何文件、协议,一概无效,且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乙方授权下列人员行使本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职权:

(1)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上列人员代表乙方全权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发料单,签收甲方发出的各类通知,确认结算金额,变更合同条款,处理索赔事宜等。

第十条 送达

10.1 乙方可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甲方人员当面送达,由其签收。

10.2 甲方可按以下方式向乙方送达:

(1)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向有权限的乙方人员当面送达,或以电话通知方式向其送达,甲方保留的语音通话记录、短信等可作为送达凭据。

(2)甲方亦可按以下地址邮寄送达:

乙方地址: ;

邮 编: ;

收 件 人: ,收件人电话: 。

10.3 一方送达方式如发生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如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 申请仲裁;

(2)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应签订书面协议,并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本合同中除填写空格部分外,手写修改之处必须加盖双方印章方才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机械租赁,乙方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操作工 名,操作工的工资、食宿由 方承担。乙方配备的操作工应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因施工需要做出的加班安排。机械使用过程中的燃油费由 方承担,工地现场使用电力的机械由甲方承担电费。

13.2 租赁物是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拆卸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使用过程中因租赁物原因或衣服配备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其他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甲方指挥原因或甲方配备的操作手原因,造成租赁物、操作手或工程、其他设备和第三方损害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3.3 租赁期限未满,甲方对租赁物使用完毕,需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租赁物的,可以提前3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无条件接收。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合同范文3

承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 以下简称 甲方

出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 以下简称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1、设备情况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

产权单位:

设备编号:

总高度:

组装高度:

起重臂长: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二人(司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升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xx)和《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

8.2乙方收到通知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

8.3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

8.4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_______________

10. 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4)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