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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屋长期租赁合同(精选3篇)

南京市住屋长期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南京市住屋长期租赁合同(精选3篇)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房屋的地址、面积

甲方将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居住 □办公 □商铺 使用,常住人数在(大写)_______人以内。租赁期限内,甲方 □同意 □不同意 乙方转租此房屋。

三、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赁期自(大写)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届满前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含税 □不含税),大写: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季付 □半年付 □年付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乙方应提前_______天支付下一期房租。

五、其他费用、押金及服务费

5—1 租赁期限内,水、电、气、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 □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该押金作废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加点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切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的责任

6—1 甲方承诺有权出租此房,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6—2 租赁期内,甲方若出售合同所涉房房屋,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在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后,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出售行为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3 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0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除退还所有已收款项外还须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4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使用标准。

七、乙方的责任

7—1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主义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支付租金累计10天以上的;

(5)居住人数超出合同规定,经甲方通知仍不予整改的。

7—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应按依约按期支付租金,如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承担违约金(此款甲方可先从押金中抵扣)。乙方逾期交付水、电、气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其他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上述费用的5%支付滞纳金。

7—3 乙方应于租赁期终止后次日将房屋返还甲方,并结清相关费用。如乙方逾期归还房屋,甲方有权依约自行收回房屋,乙方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理。

7—4 乙方因使用需要进行房屋内部装修,须经甲方同意。

八、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九、房屋修缮责任

租赁期内,房屋主体或室内设施由于质量、老化等原因所发生的维修、更换责任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三日内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逾期,乙方有权自行采取维修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十、其他

10—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 本合同壹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0—3 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南京市住屋长期租赁合同 篇2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自驾)

出租方:

地址:

承租方:

地址: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出租方同意将[品牌、车型]型,[*]色,生产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的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同意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赁出租方提供的车辆,租期为[*]年,合同起始日期以具体发车日为准。每月车辆租金为人民币[*]元(含投保下列保险的费用[*]元/月)

如出租方未能按时将上述车辆交承租方使用,则出租方有义务向承租方提供相同级别的车辆用于承租方于新车采购期间的替代用车,否则承租方可按[*]元/天相应免于承担延误期间的租金。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应保证所提供车辆为全新、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有效证件和缴费、完税证明,确保所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之税费已缴清,证件齐全有效,在相关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通知出租方并负责办理更换并承担所有费用。

2.免费提供或负责每行驶[*]公里的常规保养、车辆年检(指由出租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年检并承担所有年检费用)和非人为造成故障的维修或保修,承担[*]市行政区域内全年每天24小时租赁车辆抛锚救助和抢修的责任及费用。若因承租方使用不当(使用不当指在机油烧干、水箱漏水等类似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或没有按规定保养引起的故障,出租方将不提供免费服务。

3.协助承租方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4.除前述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以外,出租车辆在修理期间,若承租方需要替代车,出租方将按[*]元/天的标准提供。若是由于非人为因素或承租方无责交通事故引起的修理,出租方将免费提供同等级别的替代用车。

5.出租方对车辆本身质量缺陷引起的一系列损失不承担责任。

6.出租方按双方约定每月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7.为方便承租方用车,出租方提供以下有偿上门服务[*],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包括[*].8.出租方提供1套车辆钥匙共[*]把,若承租方需要额外钥匙,需签订钥匙借用/加配承诺书,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交车验车时须仔细检查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要求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遵守出租方的通知规定,在出[*]市境时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3.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和油费等费用。

4.租赁期内按时参加每行驶[*]公里的保养和每年年检(年检时间以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承担因延迟参加年检或保养而引起的一切罚金和法律责任。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保养公里数必需遵守,上下相差1000公里以内可以作为正常范围予以执行。若承租方不能按规定公里数参加保养,并超过前述的上下限公里数,承租方每超过1000公里需支付[*]元额外费用。

5.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由出租方提供的证件,由出租方负责补办,承租方将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6.租赁车辆时,应如实提供出租方要求的相应证件、证明和信息。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3个工作日以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7.车辆租赁期满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原由出租方提供的各种证件(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辆的车况、工具、随车证件、附件和设施应处于正常状态(不包括车辆过度使用造成的磨损,如轮胎、刹车片等损耗件的磨损),车况的确认以本合同附件《车辆交接单》为准;如有新的碰撞,擦痕等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8.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承担车辆还回以前因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等全部责任;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9.车辆仅限于承租方已告知出租方的持有中国有效驾证一年以上的人员驾驶(外籍人士因国际驾照转国内驾照除外),否则出租方不承担保险理赔责任。

10.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11.不得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支付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的超公里金额。

1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承租方违反本条,应赔偿出租方损失。

四、押金及费用支付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生效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结束,若承租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不计息一次性退还押金。承租方若确已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抵扣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的款项,并不计息一次性退还余款(如有)

1.月租车费用已包括:

(1)在租赁期限内的车辆租费、保险费;

(2)定期保养、年检的材料及人工费及年间机构可能收取的相关其他费用;

(3)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有关税费。

2.本合同按每个自然月为1个付款周期,先付租车费用后用车辆,月租车费用在每个自然月的1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支付,每月10日前由出租方开出相应租金发票交承租方。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逾期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出租方逾期提供当期租金发票的,承租方得相应顺延下期租金支付。

3.若由于承租方发生车辆违章和/或事故,造成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升的,出租方将向承租方一次性收取保险费上涨部分的费用。

4.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造成租车成本变化,出租方将就成本变动部分与承租方协商租金调整。

五、行驶里程约定

租赁期限内行使里程限额为[*]公里/月,超公里按[*]元/公里计费,超公里费在合同结束时结算。

六、车辆保险约定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本合同约定车辆已投保了以承租方为受益人的车辆损失险(赔付车辆购车发票价格的80%)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和交通事故强制险(保额12万元人民币),不计免赔险(保额50万元人民币)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每人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有效期为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前述保险所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月租金中。

2.发生交通事故后,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在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若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施救,车辆须在出租方指定的地点修理;承租方应一次性付清修理费、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计算基准为该次事故车辆维修费总额扣除该次事故更换的配件费用后的余额的10%)和其他与事故相关的处理费用(如施救费、车损评估费、停车费、医药费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车辆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

3.出租方将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承租方须在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如实提供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修理发票和修理清单等单据。涉及人员伤亡的,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应单据。如果承租方在前述规定时间内不向出租方提交所有必要单证,则视作为承租方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4.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须协助出租方及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5.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损坏,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支付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维修或重置和其他相应的费用。

6.在承租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被抢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承担保险理赔(若有)以外的重置车辆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费用结清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免赔及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8.本合同所购买保险不包括:除以上加保的其它保险等险种。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需追加保险险种,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费用,出租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重要义务,则另一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2.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在第四条项下的付款义务超过十日并在收到出租方书面催告后超过十日仍未付款,出租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除上述规定之情形外,承租过程中如果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

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其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返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按[*]元/天收取租金。

5.合同即将到期时,如承租方有需要续签合同,请提前1个月用书面形式通知出租方;现合同内容包括相关租金继续有效,直到新合同签署完毕,除非双方届时另有书面约定。

八、全部合同

附件《车辆交接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南京市住屋长期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另附配套设施有_________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途_________(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商铺及其相关设施交付乙方验收使用。

第二条 租期

租期共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时止。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租金:共_________元。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支付时间、方式: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交一次,第一次租金于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内交给出租人,第二次租金于______交清,以后交付方式以此类推。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4.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___元的押金。合同期满或终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和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并对有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后,甲方即可无息退还乙方押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商铺的修缮

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维修好。如甲方未尽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

由乙方维修的,修理费由_________负担。

甲方(是/否)允许承租人对商铺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合同期满,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是:_________。

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度,电表表底数为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使用该商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4.甲方、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各自所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报各种报表,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性质;

(2)擅自转租、转让商铺或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4)乙方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5.甲方必须给予乙方以同本店商铺平等的一切经营条件,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3.乙方对于租用的商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个体工商户的承租经营人员必须是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人员)。

4.乙方不得利用商铺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乙方的商品销售活动必须实行现货交易,不准开展预收款式的预售或代购、代销业务。

6.乙方必须爱护商铺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商铺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第八条 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经营和遵守相关纪律、规章制度,要求乙方按期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如不按期、按规定数量交纳租金,并经甲方催交仍拒不交纳时,甲方有权要求担保方代为交纳租金。担保方对此承担连带经济责任。担保方代交纳后,有权要求乙方偿付代交租金。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______日内将租赁的商铺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须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第十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_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2.若乙方拖欠租金____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二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商铺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商铺,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应交的费用,则由乙方补足差额。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