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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实用的租车合同(精选3篇)

简单实用的租车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简单实用的租车合同(精选3篇)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普通桑塔纳轿车一辆,载人数为______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二、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一、三、五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______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______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六、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简单实用的租车合同 篇2

1.总则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2、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太行公司所属各单位车辆租用业务。

3.合同期限

主合同成立至主合同终止;主合同变更期限,安全合同应随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4.甲方的权利

4.1 主合同和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权向乙方乘员提出乘车安全规定和要求。有权纠正乙方乘员的不安全行为。

4.2 有权对乙方的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4.3有权拒绝乙方车管干部的违章指挥和指派。在行驶途中有权拒绝乙方乘员要求开快车、冒险通过等违章指令。

4.4 乙方安排多于核定乘员人数乘车时,甲方有权对超定员乘员拒载;乙方乘员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时,甲方有权对其不安全行为进行纠正,对不服从纠正者有权拒载。

4.5有权对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的乙方人员通报乙方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6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驾驶其车辆的要求。

5.甲方的义务

5.1承诺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条例和用车单位及其上级有关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与办法。

5.2 具体落实所属车辆及其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检验与维护、安全行使等方面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3 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对乙方准入车辆和准驾驾驶员不随意更换。

5.4 不伪造、冒领、涂改挪用或者使用伪造、冒领、涂改、挪用的机动车登记文件、号牌、行驶证等。

5.5 保证驾驶员按乙方规定的行驶区域、路线和限速要求遵章驾驶,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抢超抢会或将车交他人驾驶等严重违章发生。

5.6 按国家和地方车管部门规定,定期检验、维护车辆。按乙方要求落实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的车辆检查和检验,始终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不带病运行。

5.7 保证随车安全带、灭火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5.8 教育其驾驶员自觉遵章驾驶,接受交通安全监管人员的检查、教育、处罚等措施。

5.9 对乙方提出的问题和车辆存在的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直至符合乙方的要求。

5.10 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向乙方、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如实上报,积极配合有关方面调查处理。

6. 乙方的权利

6.1有权要求甲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6.2乙方车管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均有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甲方车辆和驾驶员,并按规定对甲方各类违章、违纪进行处罚。

6.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服务质量,遵守乙方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要求。

6.4 发现甲方有威胁交通安全的严重问题时,有权责令甲方停车整改,直至合格。

6.5甲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将车交他人驾驶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清退车辆和驾驶员,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6乙方有权对甲方驾驶员进行跟车考评,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要求甲方撤换。

7.乙方的义务

7.1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7.2 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用车单位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

7.3 对甲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车辆检验与维护、安全行驶实施监管,掌握甲方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安全信息,检查督促甲方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7.4 教育本单位员工遵守甲乙双方的乘车安全规定,不得违章指挥、指派和驾驶甲方车辆。

7.5按规定追究甲方的违章和事故责任,保障乙方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7.6乙方应建立与甲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甲方予以传递。

8、安全检查与监督

8.1 乙方依据本合同对甲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事故隐患或潜在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乙方安全监管人员有权向甲方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甲方执行安全行车规章制度情况。

(2)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的配备和维护情况。

(3)驾驶员、操作证等持证上岗情况。

(4)其他需要的监督检查项目。

8.2甲方应根据其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认真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发现事故隐患和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制定安全措施进行整改。

9.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9.1甲方应制定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9.2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不得拖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3 事故应急抢救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9.4乙方应按照国家和上级事故调查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重特大事故涉及甲乙双方或第三方责任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或第三方共同参与事故调查,最终责任认定以执法机关判决为准。

10.违约责任

10.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及时整改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0.2甲方收到后未按乙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单要求按期整改的,乙方有权按照其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支付违约金后仍未整改的,乙方可责令甲方停工整改。

10.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0.4因甲、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事故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他方直接经济损失。

11.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12.保险

甲方合同项目车辆、人员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3.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九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4.其他事宜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5.附则

15.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两份报公司交安委和安全技术部备案。

15.3本合同与主合同同时生效,并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 方: (盖章)

代表人: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简单实用的租车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在附件中规定。

2、 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如下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

(1)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辆保险单;

(3)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道路运输证;

(5)道路运输规费缴讫证;

(6)山东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7)其它有关资质证明。

5、 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驾驶员应有良好的服务态度、礼节礼貌和仪容仪表。

6、司乘、导游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法规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90公里的限速规定。

7、 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9、 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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