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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精选3篇)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篇1

第一条 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精选3篇)

员工股票期权是指企业向主要经营者提供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某一既定价格购买的一定数量本公司股份的权利,是在满足公司事先约定条件的前提下,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认购约定数量的公司股票的一种权利。这是一种有条件的赠与行为,给予公司员工特定的权利而不是强加一种义务。

第二条 目的

股票期权的激励逻辑是使经营决策者、经营管理者、劳动生产者的预期收益与公司的利润最大化目标尽可能保持一致,同时经营者也承担相应的风险。股票期权制度的最大优点就在于它将公司价值变成了经营者收入函数中一个重要的变量,实现了经营者和股东利益实现渠道的一致性,相对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内部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尽可能地使经营者的长期报酬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从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

1、与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等传统薪酬机制相比,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的激励效果更好;随着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机制使用规模的扩大,整体薪酬的业绩弹性增大,整体薪酬的激励效果将增强。企业的最优激励机制实际上就是能使“剩余所有权”和“控制权”最大对应的机制,最优的安排一定是一个管理者与股东之间的剩余分享制。

2、协调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矛盾,确保利益一致。在现代企业制度下, 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产生了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目标不一致的问题。所有者希望企业保值增值,并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经营者由于不具有产权,不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因此,他更关心的是自己的报酬、闲暇以及如何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股票期权通过让经营者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方式,使企业经营者成为准资产所有者,协调了所有者和经营者目标不一致的矛盾,使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高度相关,从而从产权上激励其对企业高度关心和负责。

3、能充分发挥经营者才能,使他无后顾之忧。长期以来,所有者常采取许诺经 营者高薪的办法以激励其发挥经营才能,但是,如果经营者个人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不高度相关,那么,即使再高的报酬,也不会对经营者形成激励作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不仅在于提高报酬,更重要的是这种高额报酬属于一种未来概念,即经营者只有通过自身努力使企业得到足够发展后才能获得这种权利并获得收益。因此,股票期权把经营者的个人收益与企业经营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有利于经营者充分发挥自身才能。

4、 有利于招募和挽留人才。股票期权是一种未来概念,期权拥有者只有在未来一定期限内,等企业股票价格上涨到一定区间后才会选择这种权利。也就是说,在未来的若干年内,经营者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权利而另谋高就的。正因为期权是未来概念,在短时期内,不会因为经营者收入高而引起非经营者的不平,它还有利于使更多的人为成为经营者而不断努力。

第三条 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下设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负责全面实施,该委员会有权决定每年的股票期权额度、受益人、时机的选择及出现突发事件时对股票期权计划进行解释或作出重新安排,成员:董事长为主任、董事长行政助理为副主任、财务总监为副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为常任秘书、其它人员(董事长任命的其它人员)。

第四条 适用对象

1、公司正式在编人员,服务年限_____年以上,年平均考核分数______分以上者。

2、适用范围仅限于企业的经营决策者、经营管理者、劳动生产者和技术骨干。

3、具备以上资格者,不是理所当然条件,必须经期权薪酬委员会评审决议认定。

4、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议通过的特殊人员。

第五条 股票期权的数量及分配原则

1、公司总股本为________________股,股票期权占总股本的_____%。

2、股票期权的分配依据如下表:(总股本________________股,每股_______元)

① 职员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② 主办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③ 主管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④ 副部长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⑤ 部长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⑥ 副总经理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⑦ 总经理

股票期权:___________;分配比重:___________;目标分配人员:___________;平均(预计):___________

3、股票期权按照岗位、工作业绩的不同,按考核分数比例进行浮动分配,主要是依据“以岗定股、股随岗走”的原则。

4、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可以一次全部授予,也可以根据受聘、升职、每年的业绩考核,根据公司当年整体业绩来决定股票期权的数量,具体事宜由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定 。

5、股票期权的授予,公司应当与被授予人签署《股票期权协议》。股票期权计划的具体方案,均需在股票期权契约中明确约定。为了保障股票期权计划参与各方的利益,减少争议,公司应在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律师协助和公证机关的见证下与所有参与者分别签订股票期权协议。

第六条 股票价格的确定

1、公司未上市之前可按受益者签订股票期权合同及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定的授权价即发行价为基准。

2、公司上市后,以公司与受益者签订股票期权合同当天的前一个股东的平均市价或前五天的交易日平均价的较低价格为基准。

第七条 股票期权的等待与行权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一般股票不能在授予后立即执行,正因为如此它才被视做是对受益人长期的激励措施。

2、股票期权的实施。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在公司上市前不允许行权,公司上市后,可以行权,行权的数量可以采取匀速时间表,也可以采取加速时间表,如果采取匀速时间表,每年可以行权10%。

3、特殊情况者需行权者,经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定,可按公司未上市时上年度未每股受益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的增长速度等综合指标为依据确定行权价格。

4、公司上市行权时机的选择。期权的受益者中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只能在年报或中报公布收入和利润等指标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开始至6月、12月的第十天为止,因为他们比普通的受益者掌握更多的信息,其他人不受这个限制。

第八条 股票期权转让

转让方法、转让的数量限制、时间限制等,报经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议后执行。

第九条 股票期权的终止行权、取消行权

1、员工如果自愿离开、退休、死亡、丧失行为能力,可以对持有的股票期权可行权部分行权,公司有权收回认股权未执行部分,行权价格按第七条之3执行。

2、 股票期权被授予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决议, 取消其授予资格:

① 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而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② 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股票期权被授予人在任职期间,存在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③ 严重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④ 持股数量超过总股本一定比例(如5%以上)的个人;

⑤ 公司辞退或不再续聘、未达到绩效考核指标或被解雇者;

⑥ 薪酬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 监督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决定机构,监事会为计划的监督机构,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核准后实施。

2、本办法具体事宜由股票期权薪酬委员会负责解释。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篇2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于激励对象

第三章 关于期权

第四章 关于行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下简称“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参照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_____次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制定而成。

第二条 制定目的

公司引进该制度旨在激励并约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关键人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公司实力,提升自我价值,留住关键人才,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同步进行,确立现代化公司制度,合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第三条 制定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即个人利益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个人价值与公司实力同提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3、预留存量激励原则。即公司不以增加注册资本方式作为期权及行权资金的来源,期权来源于公司创立之初所预留的激励股权。

4、股权期权不得随意转让原则。未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期权。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转让期权的,持有人转让行为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权期权激励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制定、执行、管理机关

股东会是制定该制度的唯一合法机关。该制度被制定后,由股东会交董事会执行。在董事会的召集下,组建由董事、监事、人力资源主管组成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五条 管理机关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期权激励对象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关键人才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参与该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对象、奖励基金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

3、定期对该制度提出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第六条 相关概念及解释

1、期权

该制度中的股权期权特指发起人股东割让股份的收益权,持有人在股权认购预备期内有权以所割让的股份为基数享受分红。

2、持有人

即满足该制度所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由股东会决定授予期权的人,故又称为“受益人”。

3、行权

期权转化为股权,持有人转化为股东的过程,即行权。

第二章 关于激励对象

第一条 激励对象的确定原则

1、关键岗位、人员限定、股东会决议,避免授予行为的随意性。

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变化,经股东会决定,可增减激励对象的数量。

第二条 激励对象范围

该制度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期权的条件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年。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经理级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第四条 授予核心技术人员期权的条件。

核心技术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授予条件:

1、与公司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在公司实际连续工作超过______年。

2、年龄在______周岁以下。

3、______级别以上的核心技术人员。

4、经股东会全体一致同意。

第五条 激励对象授予条件的排除适用

经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排除本方案第三章第三条、第四条的适用。

第三章 关于期权

第一条 期权持有人的权利

期权来源于公司成立之初发起人股东割让的部分股权。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期权可以转让、继承。

第二条 期权的授予数量、方式

股权期权的授予数量、授予方式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并记载于该制度的实施细则之中。

第三条 股权认购预备期

预备期为一年,自持有人与公司签订激励股权协议之日起算。预备期内,持有人有权选择分红或放弃分红。持有人选择分红的,该分红收益作为其行权资金由公司代为管理。

第四章 关于行权

第一条 持有人行权期内权利

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除特殊情形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外,行权期原则上为三年。行权期内,期权持有人仅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权,不享有决策权、经营权、管理权等,不具备股东资格。行权期内,在符合法律规定及股东会决定的前提下,持有人可以转让、放弃期权,期权也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条 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由股东会决定,股东之间、股东和持有人之间不得私自约定行权价格。

第三条 行权方式

除股东会决议外,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持有人,每一年以个人被授予期权数量的三分之一申请行权,三年行权完毕。

第四条 行权资金来源

行权资金来源于期权持有人相应股权比例的收益额。行权完毕,全部期权转为股权,经工商登记变更后,期权持有人转变为股东。

第六条 丧失行权资格的法定情形

受益人在预备期或行权期出现如下情形之一,即丧失行权资格:

1、因主动辞职、被公司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

3、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刑事犯罪或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过错履行职务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7、未达到公司年度业绩指标,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业绩下滑、亏损等负有直接责任的;

8、未达到相关考核标准。

9、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制度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条 股权转让的限制

行权后,受益人(股东)对其所持有股权进行转让时,受到如下限制:

1、受益人转让其股权的,优先购买权的第一顺位是创始人股东;创始人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公司其他股东享有第二顺位的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全部放弃该权利的,受益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2、同顺位的股东购买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比例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3、受益人不得将公司股权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不得用于交换、还债或赠与他人。受益人股权如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参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股权赎回

行权后,出现特定情形,公司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方案、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法律文件赎回激励对象的股权。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制度的构成

股权激励制度由以下法律文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中的相关内容构成:

1、《股权期权激励方案》;

2、《股权期权激励方案实施细则》;

3、《股权期权激励协议》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5、其他公司制度中关于股权期权激励内容的规定。

第二条 方案的解释权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股东会。

第三条 冲突条款的解决

本方案条款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制度相冲突的,以本方案规定为准;本方案内部条款相冲突之处,由股东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四条 颁布实施及生效

本方案需经股东会一致通过,颁布实施的日期由股东会决定。

本方案自颁布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其他条款 “以上”、“以下”包含本数;“超过”、“不超过”不包含本数。

股票期权激励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模拟期权的目的

期权激励旨在建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长期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依据《公司法》和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模拟期权的原则

1、模拟期权的股份由为公司发起人股东提供,公司的发起人股东保证模拟期权部分股份的稳定性,不得向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其他组织转让。

2、本实施方案以激励高管、高级技术人员为核心,突出人力资本的价值,对一般可替换人员一般不予授予。

第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有关定义

1、模拟股票期权:本方案中,模拟股票期权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中的一定比例的股份,集合起来授权董事会管理,该比例的股份利润分配权由受益人享有,在一定年度内用所分得的利润将配给的模拟期权股份行权为实股的过程。

2、模拟股票期权的受益人:满足本方案的模拟期权授予条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获得模拟期权的人,即模拟期权的受益人。

3、行权:是指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按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变更为公司股东的行为,行权将直接导致其权利的变更,即由享有利润分配权变更为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的所有权利。

4、行权期:是指本方案规定,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模拟期权变更为实质意义上的股份的时间。

第二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及相关权利安排

第四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股份来源于公司发起人股东。

第五条、在模拟期权持有人行权之前,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仍为发起人股东所享有。

第六条、对受益人授予模拟期权的行为及权利由公司股东会享有,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执行。

第三章、模拟期权受益人的范围

第七条、本方案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实行按岗定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但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受益人范围的,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通过,可以授予模拟股票期权。

第八条、对本方案执行过程中因公司机构调整所发生的岗位变化,增加岗位,影响模拟期权受益人范围的,由公司股东会予以确定,董事会执行,对裁减岗位中原有已经授予模拟期权的人员不得取消、变更、终止。

第九条、本方案确定的受益人范围为:

1、在公司任职_______年以上的员工。

2、任职时间不足_______年,但是给公司带来_______万收益的员工。

3、公司遇到困难时,提出优质可行性建议的员工。

第四章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期限及时机

第十条、模拟期权的授予数量

1、本方案模拟期权的拟授予总量为__________,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

2、每个受益人的授予数量,不多于,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予以确定,但应保证同一级别岗位人员授予数量的均衡。

第十一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

本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期限为_______年,受益人每两年以个人被授予模拟期权数量的_____分之_____进行行权。

第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机

1、受益人受聘、升迁的时间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授予时间。受聘到应授予模拟期权岗位后,须经过试用期考核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试用期延长的,须经延长后通过考核方能被授予模拟期权。由公司较低岗位升职到应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岗位的,也须在该岗位试用合格后方能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如果原较低岗位按本方案的规定,也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按新岗位应予授予的数量予以补足,如果公司本次实施模拟期权的股份已经在此之前用完,则不予补足,可由董事会在下一个周期进行相应调整。

2、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时,享有选择权,可以拒绝接受,在下一年度如果依然符合模拟期权的授予条件的,可以要求公司重新授予。在两个年度内,如果享有资格的受益人拒绝接受模拟期权或者在拒绝后没有再次申请公司授予模拟期权的,视同永远放弃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的资格。

第五章、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方式

第十三条、模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按受益人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年度公司的相应比例的净资产价格计算,在受益人按本方案进行行权时,行权价格保持不变。

第十四条、模拟期权的行权方式

1、本方案中,行权采用匀速行权的方式。受益人在被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后,享有该模拟期权的利润分配权,在每两年一次的行权期,受益人用所分得的利润进行行权,但受益人所分得的利润不直接分配给受益人,而是转给提供模拟期权来源的原公司发起人股东,模拟期股转变为实股,公司进行相应的工商登记变更。在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前,模拟期权持有人不享有除利润分配权外的其他权利。

2、受益人的两年的利润分配收益如果大于当年的行权价款,大于的部分不以现金的方式向受益人变现,而暂存于公司用于受益人的下一次行权价款,六年期满后,受益人在行权后出现利润所得有剩余的,公司将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受益人、

3、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所取得的利润分配所得,如果不足以支付当次受益人所应交纳的行权价款,受益人应采用补交现金的方式来进行行权,否则视同完全放弃行权,应行权部分模拟期权股份无偿转归原股东所有。但对本次行权的放弃并不影响其他尚未行权部分的期权,对该部分期权,期权持有人仍可以按本方案的规定进行行权、

4、受益人按本方案的约定进行的利润分配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由受益人自行承担。转让人所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缴纳所得税的,亦由转让人自行承担、

5、公司应保证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利润分配,除按会计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提取法定基金、费用后,不得另行多提基金、费用。

第六章、员工解约、辞职、离职时的模拟期权处理

第十五条、董事会认定的有特殊贡献者,在提前离职后可以继续享有模拟股票期权,但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模拟股票期权的持有人在离职后、模拟期权尚未行权前,由于其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虽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但加入与公司有竞争性的公司的,公司有权中止直至取消其模拟期权、

第十六条、未履行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的约定而自动离职的,终止尚未行权的模拟股票期权。

第十七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之需要,公司提前与聘用人员解除合同的,对模拟期权持有人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十八条、聘用期满,模拟期权尚未行权部分可以继续行权。

第十九条、因严重失职等非正常原因而终止聘用关系,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条、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尚未行权部分终止行权。

第二十一条、因公司发生并购及其他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资本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原有提供模拟期权股份部分的股东应当保证对该部分股份不予转让,保证持有人的稳定性,或者能够保证新的股东对公司模拟期权方案执行的连续性。

第七章、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第二十二条、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的授权后,作为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机构。其管理工作包括向股东会报告模拟股票期权的执行情况、与受益人签订授予模拟股票期权协议书、发出授予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调整通知书、模拟股票期权终止通知书、设立模拟股票期权的管理名册、拟订模拟期权的具体行权时间、对具体受益人的授予度等。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在第一个运行周期结束后,由股东会决定是否延续执行或修订。

第二十四条、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董事会制作补充方案,报股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