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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合同范本4篇

本文目录订购合同范本如何签订购房合同煤炭订购合同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重庆市奶牛草料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订购合同范本4篇

甲方(种植人):

乙方(订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奶牛草料,订购的草料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

名称

品种规格

或等级

数量

(公斤)

质量

备注

纯度

净度

全株带苞率

水分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保护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保护基准价时,以保护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三、种子提供方式

种子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 ;种子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四、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草料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草料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五、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草料的品种、质量、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六、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草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草料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草料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草料的,按逾期交付草料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草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草料;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草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草料的,按少收草料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草料,按逾期接收草料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如何签订购房合同订购合同范本(2) | 返回目录

目前,大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最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法院于4月28日公布,于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最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最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最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2条和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最高法院解释》第13条第1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总之,你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要着急,尽可能多咨询一些专业人士,这样才能签订一份权利、义务对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煤炭订购合同订购合同范本(3) | 返回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卖人: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收│发│到│品│质│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货│ │ │种│ │

┃┃人│ │ │规│ │

┃┃名│ │ │格│ │

┃┃称│站│站│ │量│

┃┠─┼─┼─┼─┼─┼──┬─────┬─────┬─────┬─────┨┃ │ │ │ │ │全年│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 │ │ │ │ │合计│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11│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六、违约责任:_________。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 

 │

买受人

 │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名称 │开户银行:│买受人名称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 ┃┃(章):

│账号:

│(章):

│账号:

│(章)

 ┃┃住所:    │纳税人

│住所:

 │纳税人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登记号: │ _年_月_日 ┃┃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委托代理人:│邮政编码:│(注:除国家另有┃┃电话:

 │

 │电话:

 │

 │规定外,鉴(公)┃┃电报挂号: │

 │电报挂号: │

 │证实行自愿原则)┃┗━━━━━━┷━━━━━┷━━━━━━┷━━━━━┷━━━━━━━━┛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参考文本)订购合同范本(4) | 返回目录

重庆市榨菜原料种植订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重 庆 市 榨 菜 原 料 种 植 订 购 合 同(参考文本)

甲方(种植人):

乙方(收购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订购榨菜原料,订购榨菜原料的有关情况如下

品种名称

品种规格

等 级

数 量

(公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附页或加项)

二、质量要求

1、青菜头质量要求:

2、半成品盐菜块质量要求:

3、

三、价格

□固定价格: 元/公斤,合计总价款为 元。

□保护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以市场价收购;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以基准价收购。

□浮动价格:基准价 元/公斤。收购日当地市场价高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市场价-基准价)× %;收购日当地市场价低于基准价时,收购价=基准价-(基准价-市场价)× %。

四、种子提供方式

种子由□乙方免费提供,□乙方有偿提供,□甲方自备。乙提供种子的数量、时间和方式为: 。种子应满足的条件为: ;种子价格为 元/ (单位),合计: 元(□甲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于交货时抵扣收购款)。

五、交货期限、方式

(一)交货期限:

(二)交货方式:

□送货。甲方将所订榨菜原料 送到 ,交货日期以乙方书面签收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提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到 提货,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日期为准,运输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代办托运。甲方通过火车(汽车、轮船或 )将所订榨菜原料 托运到 ,交货日期以运输委托手续日期为准,托运及相关费用由 承担。

六、验收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到达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代办托运以 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验收完毕。乙方对榨菜原料 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在验收之日起 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七、付款方式

(一)收购定金:

乙方□ 是/□否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收购定金 元。交货时定金应□抵作收购款/□返还甲方。

(二)货款结算:

□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 日内,把货款汇入甲方开户银行 ,账号 。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拒绝交付所订榨菜原料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交付的榨菜原料少于所订数量的,按少交榨菜原料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交付所订榨菜原料的,按逾期交付榨菜原料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榨菜原料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当地市场价格交付榨菜原料;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所订榨菜原料的,按该榨菜原料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少收所订榨菜原料的,按少收榨菜原料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逾期接收所订榨菜原料,按逾期接收榨菜原料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等相关损失。

4、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支付完货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申请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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