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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为持股合同(精选13篇)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精选13篇)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__________%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公司,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4、甲、乙双方持股比例、实际持股比例和代持股比例

股东甲姓名__________名义持股比例__________名义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实际持股比例__________实际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代持股__________对应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

股东乙姓名__________名义持股比例__________名义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实际持股比例__________实际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代持股__________对应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实际股权(含代持股权部分)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

3、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依据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

4、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按照其实际持股比例行使股东的监督、决策权。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对代持股份的权益不能代为甲方行使以下股东权利,但甲方委托乙方行使如下权益除外:

(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

(2)股东会提案权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

(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

(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

2、在代持期限内,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将代持股权转移到股东会决议确定的第三人名下时,乙方有义务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3、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

四、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收取代持股权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指定的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另行协商承担。

五、代持股权的转让

1、甲方对其被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方可转让股权。

2、乙方对其代持股权的转让(含股东间的股权转让),需要经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同意及甲方的授权,方可转让股权。

3、在代持期间,甲方转让股权,除需满足上述前提下,还应当就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权数,向全体股东公示,经全体股东就转让股权相关的所有事宜全体一致同意时,方可转让股权。

4、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代持股权经合法及符合章程规定的程序转移给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运作,甲乙双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问题,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实际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购买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圆整),此股权记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中的书面股权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实际运作上,甲方仅以其实际购买股权数,履行其股东权利和义务。

四、公司在年度分红时,甲、乙双方乙公司核定的红利按其实际股权由公司统一造册分发。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份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合同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合同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合同或相关事宜,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合同),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7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8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以下称“乙方” )

见证人:(公司注册登记的另外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 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 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2.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 公司股东会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 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 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 ]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 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甲方:(签 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 )

见证人:( )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9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二、委托持股标的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该股金状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_________,出资_________元,以_________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界定为_________股;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10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11

甲 方:

乙 方:

鉴于:

1、甲方自愿在**地产路小镇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认缴出资万

元。

2、甲方自愿将其在标的项目的出资份额由乙方代为持有;

3、乙方愿意无偿为甲方代持上述出资份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标的项目的出资份额委托代为持有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示信守。

一、代持份额与权利归属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认缴标的项目 万元出资;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甲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甲方持有该标的项目份额。

2、各方在此确认:

(1)自代持份额而产生的在标的项目的投资人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代持份额享有的投资人权利,甲方通过委托乙方行使。

(3)代持份额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乙方不享有因代持份额而产生的相应投资人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4)乙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代持份额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债权人、涉讼法院说明代持份额的性质,确保代持份额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5)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让。

二、投资人权利行使

1、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代持期间内,由乙方代为行使代持份额有关的一切投资人权利;

2、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代持期间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代持出资份额进行处臵,包括但不限于为乙方自身或任何第三方提供

任何形式的担保。

3、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代持期间内,因乙方原因,致使第三人追溯或有可能追溯乙方受托持有的出资份额时,乙方负有及时告知甲方的义务,并应作出妥善安排;因甲方债务等原因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代持份额被司法机关冻结、质押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标的出资份额获得的收益、出资份额转让或者处臵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三、资金结算

1、甲方应按标的项目出资的要求提前1天将资金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乙方收到归属代持出资份额的本金及收益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对应资金扣除税费后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须为甲方实名账户)。

四、委托代持期限

本合同项下,甲方委托乙方持有出资份额的期限直到甲方全部标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标的项目清算结束甲方收回全部本金及收益为止。

五、委托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委托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任何代理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代持份额的变更费用。

六、保密

非经各方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皆不得向合同之外的任何人泄露本合同涉及的任何信息。

七、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签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为持股合同 篇13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指定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帐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合同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帐户。

(3)本合同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合同或相关事宜,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合同,任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合同),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合同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