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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通用22篇)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通用22篇)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 定义: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标的:

2.1 甲方向乙方托管企业级Internet 电子信箱系统壹套,合同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个标准信箱的托管,每个邮箱容量 MB,收费为  /个/月。其中 网络存储 M空间,其中赠送  M网络存储空间,  M网络存储空间收费为  元/月,其余邮箱网络存储不设空间,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个邮箱设置权限,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在总容量许可范围内(  M)调整容量,每个信箱的空间(不含网络存储)不能少于 M。

2.4 付款:甲乙双方协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托管费用,即人民币  元。

三、 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承诺其为合法的邮件运营商,其提供给甲方的服务是在其经营范围内的合法经营行为。

3.2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在  年  月  日以后是否或者以何种方式继续使用乙方提供的托管信箱,并应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注册的国内域名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   为地址的电子信箱。

3.4 本软件的知识产权仍然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诺不用该邮件系统传输任何非法信息,遵守所有邮件服务的协议规定。

3.6 乙方承诺尊重用户隐私,不公开用户邮件内容。乙方为甲方设立管理员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维护,保障系统正常运转。

四、 服务条款:

4.1 合同期限内,乙方提供一个技术服务信箱和客户服务电话号码:    ,接到甲方用户信息后,乙方2个小时内给出书面的答复和解决办法。20:00以后可以通过语音邮件留言到中,乙方于次日上午9:00-11:00给出书面的答复和解决办法。

4.2 系统中相应软件的升级,乙方承诺给以甲方免费升级的优惠。新增软件功能另议。

五、 违约责任及免责:

5.1 因为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费用应按实际服务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2 因甲方违反合同规定设置邮箱空间,乙方有权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有甲方负责,但乙方仍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善后工作。乙方的费用应按实际服务及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5.3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甲、乙双 方共同承认的原因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任何一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尽最大可能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双方可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合同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六、 仲裁:

凡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七、 保密:

7.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7.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机密、机密之资料及技术等信息时:

1. 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露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

2. 本合同终止时,应在一周内将载有前述资料及技术等信息的载体归还对方或将该信息从载体中删除。并从合同终止之日起未经他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信息向第三方泄露,也不能利用该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如有违反致对方受到损害,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然而,机密资料并不包括以下资料:

(i) 可证明其于本合同及本合同双方订立的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其他协议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资料。

(ii) 可证明其在不承担任何保密义务的情况下从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资料;或

(iii) 非由于各方的作为或违反任何义务而是或成为公开的资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种原因未能生效,则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文件,一律无效。

8.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乙方(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相关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范围和具体要求

1.1委托管理事项的内容。

1.2委托管理事项的范围。

1.3委托管理事项的具体要求。

2.委托管理权限

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权限:。

3.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及交付方式

3.1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时间:

3.2委托管理标的交付方式:。

4.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行管理委托事项。

5.报酬及支付方式

5.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5.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符合财务、税务规定的票据后,按合同约定,应向乙方支付管理委托事项的报酬。

5.3报酬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

(1)一次总付:元,甲方于年月日前一次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2)分期支付:

①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②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事项完成后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总额的%,即: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3)其他方式:。

5.4甲方付款方式为:□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其他。

6.费用及支付方式

6.1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包含:(提示:请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此处列明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各项费用。

如:乙方的差旅费、食宿费、评估费、公证费、资料费等与管理委托事项有关的其他一切费用。

)

6.2乙方管理委托事项的费用的支付,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该费用总额为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乙方,由乙方包干使用。

(2)该费用双方预估为元,乙方在发生费用前,报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垫付,待委托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日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相关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支付给乙方。

(3)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除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外,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7.甲方权利和义务

7.1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交付委托管理的标的,尊重乙方在委管理权限范围内的管理活动。

7.2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披露与委托管理事项相关的具体情况,提供与委托管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材料。

7.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管理事项。

7.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7.5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与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乙方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7.6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的报酬及费用。

8.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处理委托管理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8.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或者超越委托管理权限管理委托事项。

8.3乙方应当在委托权限和期限内亲自处理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给任何第三方。

8.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管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管理事项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8.5应甲方要求,就本合同所涉事项及相关信息,乙方应当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

8.6乙方处理委托管理事项取得的收益应当按照约定交付给甲方。

8.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报酬和相关费用。

8.8乙方在委托管理事项处理完毕或者委托期限届满后,应按甲方要求将管理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的资料和财物移交甲方。

8.9乙方不得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

9.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

甲乙双方就乙方管理委托事项取得的收益,约定采取以下第条方式履行:

9.1乙方按下列内容将管理委托事项所取得的收益交付给甲方:

9.1.1交付时间:

9.1.2交付地点:。

9.1.3交付方式:

9.2其他方式:

10.验收

10.1乙方完成委托管理事项后,须经甲方确认是否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经确认符合约定的,则乙方委托管理事项完成。

10.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

如采取的补救措施仍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或者委托管理事项无法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报酬或费用给乙方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2乙方办理或完成的委托管理事项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3乙方在管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1条约定的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对甲方超出违约部分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3.1乙方擅自转委托的。

11.3.2乙方擅自变更委托管理事项的。

11.3.3乙方超越委托权限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4乙方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未经甲方同意管理委托事项的。

11.3.5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若违约金未能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2.1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2.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2.2.1双方协商一致。

12.2.2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2.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3.1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经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12.3.2乙方将委托管理事项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承担的。

12.3.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委托管理事项持续5个工作日以上的,并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仍未改正的。

12.3.4乙方利用委托管理事项,损害甲方利益的。

12.4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并在乙方要求的时限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合同。

13.通知及送达

13.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送达地址为双方在本合同上填写的地址。

13.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指定联系人为:,联系电话为:。

13.3任何一方的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时,须在变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15.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一式甲方持份,乙方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15.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5.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其他约定事项: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年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托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帐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2.为体现乙方承担风险的诚意,委托当日,乙方同意按甲方帐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将自有资金_____万元打入甲方上述帐户,与原有资金一同操作。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帐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帐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5.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帐户市值情况,但不得自行更改密码不得转出资金以及进行买卖操作或敢于乙方投资策略。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帐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帐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帐户管理费(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帐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帐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7.委托期间,如果甲方认为乙方操作比较成功,可追加打入上述帐户资金,双方权利,义务比照本合同进行。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3.四至:东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第九条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二、甲方权利义务(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公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_____。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务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_________;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______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_________

2.设备运行:_________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___

4.公共环境:_________

5.绿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小修:_________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______调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项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管理费的万分之_________交纳滞纳金;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_________。

2.车库: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高屋楼房电梯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4.公用绿地的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_________承担;大中修费用,由_________承担;更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_____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意见。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5

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衢州市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浙江省汽车租赁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汽车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并全面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的自备车交由甲方代管代租。

三、代管代租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享受代管代租。

四、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每天将乙方车辆的出车情况,收费标准详细地做记录,每月底单车核算。次月10日前双方按实结清账目。

五、代管车辆交纳各种税费和投保(险种按甲方要求投保),由甲方交给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统一参加保险和交纳各种税费,并享受优惠政策,保险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车辆发生故障,由甲方统一安排维修,如车辆发生事故,甲方可协助处理,并负责保险公司理赔工作。

七、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收取上月底的车辆管理费,每辆叁佰元,服务费按总营收的10%收取,以及上月度的车辆修理费,养路费等有关规费和车辆检测相关费用。

八、乙方车辆在甲方代管理期间,凡发生下例情况之一的,且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可协助乙方处理,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承租人因酒后驾车,造成损失的。

2、承租人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造成损失的。

3、承租人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造成损失的。

4、承租人利用诈骗形式骗取车辆,车辆无法追回的。

5、承租人造成的难以收回的一切损失。

九、甲方应按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制定并公布各管理岗位职责,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每天的出车记录和月底单车统计表。

十、协议期内,有关管理部门如政策性调整征收收费标准,乙方应按调整后的征收收费标准缴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协议经双方签定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报当地公路运输部门一份,汽车租赁专业委员会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办学环境,推动学校后勤服务改革,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甲方将学校后勤服务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甲方监督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资金垫付:

1、乙方可垫付后勤服务设备设施增添的资金,甲方在一年内付清全部资金,或在承包费用中扣除。(也可转为风险保证金)。

二、托管时间:

托管期限6年,自20_年9月1日至20_年7月20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壹年,一年后,经校方认可,并无安全事故的发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合同中止。(甲方师生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或满意度较低,可随时终止合同)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将后勤服务项目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并无偿提供上述项目营业所需的证照、服务用房及场地。

2、在运作期间乙方承包的后勤服务项目,所产生的营运性质的,所有师生全部使用校园一卡通。乙方不收取现金。若遇特殊情况(停电,一卡通系统出故障,可收取现金)。当天营业额按当月学生在校平均值计算。

3、乙方按总营业额的 5% 交纳给甲方作承包费。于每期期末结算。

4、凡乙方有能力承接的甲方对内外招待均由乙方办理,包括大学联考时学生统一配餐等。

5、甲方保证学生就餐人数每餐不低于600人。

6、大型设备,设施的增添及食堂内外改造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的维护,及小的设施设备投入。

7、食堂内外所产生的水费由甲方负责。

8、甲方采取半封闭式管理,住校生在行课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乙方负责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确保师生在校正常秩序。

9、乙方用工自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

10、学校放假,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承担。

11、乙方在托管经营期内,应本着信誉至上,质量第一、服务师生、让利于师生的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政策的要求,合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遵纪守法、遵守上级和相关各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就餐时间,不得干扰甲方正常教学秩序。

12、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允许任何个人(包括教职工)和组织在学校内从事与乙方经营相同、相关的项目经营活动,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按每天的所有产生费用计算或按违约计算)

13、甲方在迎接各种检查前,及时通知并指导乙方做好相关工作,如上级检查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4、乙方经营期满,应将所有的设备、设施移交给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15、乙方应教育好所聘用员工做好相应的安全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食品安全及聘用员工的安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非人为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交纳保证金壹拾万元 ,承包期限满,无安全事故,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不计息。

16、甲方为乙方提供员工住宿,后勤服务办公室,不再另行收费,乙方员工住宿所用的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17、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利用经营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各种烟、酒、毒、腐烂、过期食物出售给学生。

18、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若甲方管理不善,乙方有权不交纳承包费用,及退还保证金,并赔偿违约金。

四、协商解决事宜:

1、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需要变更或补充,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所达成的协议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五、其它: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贵州亚高原水上训练基地龙舟赛道的文明、健康、有序管理,树立大冲村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对该区域进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目标

以统一管理的形式,对该区域进行行业结构优化,引导当地群众合理保湖、规范经营、增收致富、卫生安全,实现水基与大冲村村民的和谐共处,推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范围

龙舟赛道两旁(水基合法范围内)。

三、期限

自20_年三月X日起至二0_年X月X日止,共X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区域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指导权。

2、享有收益权。对在对龙舟赛道及训练水域内旅游船只的经营管理收取的费用,有获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3、负责该区域的道路、绿化、临时停车区等基础设施的完善。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龙舟赛道两的相对独立管理权。

2、负责投资对龙舟赛道进行有效的日常维护、经营管理;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旅游开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3、负责投资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治安联防队。

4、在征得甲方同意,并在不改变、不影响龙舟赛道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经营需要,合理开发利用该区域内的相关资源。

5、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区域建设及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民事纠纷及其他相关问题。

6、负责为甲方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落实好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等各项相关政策,并确保社会治安,依法保障甲方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甲方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动员周边村民配合甲方合法经营旅游相关项目。

8、合理利用资源,配合甲方保护生态、植被、水源等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甲方享有监督检查权,乙方如果存在损坏赛道资产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如果乙方不履行限期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处理

1、如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和不完善之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若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先申请仲裁,如仲裁不服,可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如遇不可抗因素,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协议。

2、如因一方违约(除不可抗因素以外),造成严重后果或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委托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给排水、房屋的维护、维修管理

1。所区内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的维护、维修、运行管理,包括道路、室内外上下水管道、水泵、污水管道、供热管道、消防供水系统、化粪池等;

2。房屋的小修服务,包括:修理门窗、更换玻璃、照明灯具、门锁、水嘴、小五金修配,疏通下水管道等;

第二条供电、用电设备的管理

1。供电系统的维护、检修、运行和管理,包括:配电室、变压器、由配电室至办公区域、实验室、生活区、公共场所的配电箱、柜、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光源;

2。电梯的维护、运行的管理;

3。节日、重大活动彩灯悬挂与维护;

第三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

1。所区环境包括:道路、人行道、自行车棚、公共场地、体育休闲场所、宣传栏、和门前三包区域的清扫和保洁;

2。工作区建筑物内部的楼道、大厅、报告厅、会议室、所领导办公室、院士办公室、电梯门、公共场地、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

第四条绿地、绿化管理

1。所区内绿地、花木、造型物的维护与管理;

2。节日、大型会议和活动的花卉摆放;

3。受研究所委托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绿化会议,签订绿化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五条食堂管理

为职工、学生等提供用餐服务,为来所工作、访问人员提供工作餐,提供会议用餐等服务;

第六条非机动车、机动车和车务管理

1。所属机动车的保养、维护和维修;

2。用车服务、车务管理和交通安全管理;

3。自行车停放管理;

第七条传达与邮件、报刊的收发管理

1。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问者,来访人员登记;

2。收发各类邮件、报刊;

第八条职工医疗管理

1。全所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学生和流动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和保健服务;

2。协助所有关部门完成义务献血工作;

3。医务室日常药品的计划与采购;

4。职工医疗费的报销审批、大病住院及高额检查费的审核;

5。代表理化所参加各级政府、科学院召开的计划生育会议,签订责任书并组织落实;

第九条器材供应与房屋管理

1。常用化学试剂、玻璃仪器、五金、电料、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

2。各类库房、剧毒药品的管理;

第十条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门岗值勤、夜间治安巡逻;

第十一条居委会的管理

1。居委会日常工作的服务与管理;

2。参加各级政府有关会议并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茶炉、浴室的管理

提供开水供应、浴室管理,茶炉设备、淋浴设施的维护、维修;

第十三条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办理入住手续、来客登记及安全工作;

2。宿舍楼内楼道、楼梯、卫生间及公共场地的清扫和保洁;

3。门窗、室内设施的维修;

4。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工作;

第十四条房租、水、电费的收费管理

负责单身宿舍、学生宿舍房租及相关费用、职工住宅楼水电及相关费用,出租房租金等收费工作。课题组水电查表及编制收费清单。

第十五条房产经营管理,经营房产见附件

第二章服务质量与标准

第十六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给排水、房屋维修、维护与管理

1。全面掌握所区内给排水系统、暖气系统的运行情况,熟悉管路走向和具体位置,保障正常运行;

2。发生突发跑、漏水情况,要立即赶赴现场(十分钟内),组织抢修,一般报修一小时内抵达现场;

3。给水管道、暖气管道无滴漏水现象;

4。排水、下水管道堵塞要及时疏通,屋面雨水口、雨水管雨季前清淘疏通一次;

5。保证维修质量,更换的配件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技术质量标准;

6。文明操作,尽量不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维修后要清扫干净。实验室内使用电、气焊要征得科研人员同意,不违章作业,确保现场安全;

二、供电、用电设备管理

1。供电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发生断电事故立即排除(十分钟内到现场);

2。接到一般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3。限电、停电应提前发出通知,遇突发供电中断事故要立即与供电机构交涉解决;

4。定期巡视会议室、卫生间、楼道、公共场所、道路的照明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5。按时办理电梯年检事宜;

6。按时与电梯公司签订电梯维保协议,维修要有记录,保证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三、环境卫生,楼道保洁

1。路面、公共场地、门前三包区域每日清扫,清洁无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外表整洁,无遗撒,夏季对垃圾箱、垃圾堆放地、果皮箱喷药、消毒,无蚊蝇滋生,及时清运垃圾、粪便,排污管道畅通。环境卫生达到市文明单位标准;

2。楼内公共场地地面洁净,楼梯扶手无污垢,玻璃干净明亮,电梯门及轿箱内保持光亮,卫生间内地面、洁具清洁卫生无污物,空气流通无异味。

四、绿化、绿地管理

1。保持绿化设计的整体造型和绿化效果,花木、绿地修剪整齐,及时清除杂草、杂物;

2。无破坏、践踏、占用绿地的现象;

3。在正常浇灌前提下,注意节约用水,管理好绿化用水;

4。绿化工作达到院先进单位标准;

五、食堂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保证各类食品卫生、安全;

2。食堂炊事人员要“三证”齐全,定期体检,不录用无资质人员;

3。食堂服务人员衣着整洁,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主动;

4。保证伙食质量,花色品种多样;

5。餐厅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做到地面洁净,餐桌、餐椅无尘,无杂物堆放,无蚊蝇,为就餐人员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

六、车辆、车务管理

1。优先保证所领导、院士、会议用车;

2。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准时,安全行车,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3。准确填写出车单,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

4。办理或提醒相关人员办理年检、年审等车务手续;

5。建立、健全机动车档案;

6。及时清理自行车棚内的废弃自行车及杂物,自行车无乱停、乱放现象;

七、传达与邮件、报刊管理

1。热情接待来访者,协助联系被访人;

2。电话联系被访者,征得同意后进行登记,方可准其进入工作区;

3。正确、及时收发各类邮件、报刊,不发生人为邮件丢失,急件予以特殊处理;

八、职工医疗管理

1。为就医人员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和咨询服务;

2。无重大医疗事故;

3。严格按所公费医疗管理规定审批、审核职工医疗费用的报销;

4。所购药品无假冒、伪劣、过期及国家禁止使用的;

5。按时对应做计量检定的医疗器具送检,并有记录;

6。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各级政府、科学院先进单位标准;

九、器材供应与库房管理

1。每月根据常用器材消耗量提出采购计划,报甲方核定后负责采购、保管和发放,避免库存积压;

2。不得采购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

3。剧毒药品的保管、发放要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和跟踪投料等管理制度,存放条件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

4。化学品仓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卫生、安全、消防要求,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出入库器材要做到帐、帐和帐、物相符,定期与所财务处对帐;

十、所区治安、保安管理

1。门岗执勤礼貌、规范,夜间保安巡逻;

2。引导进所车辆整齐、有序停放;

十一、茶炉、浴室管理

每天8:00~20:00提供开水,茶炉设备保持完好,茶炉间、浴室卫生洁净。

十二、集体宿舍、学生宿舍的管理

1。楼内走道、卫生间、公共区域干净、整洁、室内设施完好;

2。不擅自安排他人入住;

3。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管理;

十三、房租、水电费、供暖费收费管理

1。严格按收费标准收缴相关人员的房租、床位费、水电费、天然气费等,编制收费清单后交所财务入帐;

2。课题组水电用量核查后列收费清单,报所财务处;

十四、房产经营管理

1。房屋出租符合北京市有关规定,出租合同规范;

2。对出租房屋的安全负有责任;

3。出租合同报甲方一份备案;

4。按时收缴房租等相关费用,交财务处入帐;

5。房屋经营收入每年不少于万元。

十五、其它管理

1。服务和管理过程中注意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礼貌友善,热情主动服务,增强服务意识,大胆管理,讲究方法,纠正违章,有根有据,以理服人;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和行为敢于批评和规劝,对恶意违反并不听从规劝的人员可报请所领导进行处理。

第三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对本协议执行情况;

2。审定乙方编制的服务管理年度计划;

3。由资产财务处对乙方财务支出进行年度审核;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工作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改变甲方提供用房的性质和用途,须征得甲方同意;

5。协助乙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协调乙方与各部门的关系;

6。审定乙方编制的房屋、装备大修、更新年度计划;

7。负责与乙方签订本协议范围以外的单项合同;

8。每月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甲乙方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对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十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自主管理的权利;

2。根据理化所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协议的约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3。负责编制理化所房屋、设备大修和更新年度计划,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在管理服务中,有权对违反本所相关规章制度的职工、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凡理化所公用设施,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项目,不得将管理责任转托第三方;

7。乙方聘用本所职工以外的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此类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8。达到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服务指标,自觉接受本所职工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四章管理服务费用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维修中,乙方应使用符合国家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材料和配件,因使用假冒伪劣、三无产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第二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义务和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第二十六条甲方未执行或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发生歧议,可协商解决,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的,可报请所务会裁决,甲、乙双方应执行裁决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接受理化所组织的部门年终考核后,根据所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第三十条本协议有效期至理化所整体搬迁后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协议自所务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9

甲方(受援学校):联系方式:地址:乙方(支援学校):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为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经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双方就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性质及方式本协议所谓委托管理(合作办学),即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市教育局领导和支持下,乙方支持甲方办学,由乙方向甲方选派具备资质的优秀管理人员和师资队伍,并根据本协议规定,双方分别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共同推进甲方实现优质发展。

二、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

1、委托管理(合作办学)期限为________年。

2、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所属区教育局每年对委托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执行的,双方协商后予以解决。

三、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目标乙方支持甲方,双方共同努力,用________年时间,促进甲方办成一所办学理念明晰、管理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质量突出、办学特色鲜明、社会认可度高的优质品牌学校。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主动发展愿望强,干部、教师有促进学校优质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委托管理工作,为乙方实施委托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3、拥有对学校资产(包括校园、校舍以及甲方投资形成的各类教学设备、设施)的所有权。甲方负责学校校舍及办学设施设备日常维护、改造费用。甲方负责完成各项设施设备的配置,确保所需资金。办学标准如有特殊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立项由甲方予以解决。

4、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项目所需专项经费,确保该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委托管理工作。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具有支持、帮助甲方优质发展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心。

2、协议有效期内,选派并保证有_______名以上优秀管理人员或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在甲方工作,且管理人员不少于_______人。

3、按照相关规定,有获取合理报酬的权利。

4、帮助甲方提升办学理念,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5、指导甲方开展基于学科、课堂、校本的各项研修活动,健全研修制度,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及教育科研能力。

6、依据甲方教师队伍建设需求,为甲方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相应的培训与指导。

7、利用自身资源支持指导甲方开发开设特色课程。

8、指导甲方开展教育改革实验,推进甲方品牌学校建设,打造特色学校。

9、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学生提供校外活动场地设施,协助开展学生实践教学活动。

五、委托管理项目履行的计划、进度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帮助甲方项目学校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经费管理与使用、报酬的支付方式及时限

1、补助委托管理工作专项经费每年_________元,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与使用,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工作报酬,采取__________________方式支付。

七、解除热门协议书、如一方提前解除协议,须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报市、区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2、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内容,如有违反本协议实质内容的即视为违约。

八、其它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在履行过程中遇到其他问题,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有必要,可签订补充条款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甲、乙双方主管区教育局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人): 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 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 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 区 路的 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 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 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平方米,员工宿舍 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 年内达到 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 万元,合理支出 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 %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 %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 元(全国)、 元(省)、 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 至 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 、 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  区   路;

2.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方米,非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其他   平方米);

4.楼宇  栋   套;其中:高层楼宇  栋   套,多层楼宇  栋   套;

5.业主数量:   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   元;

(2)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管委会 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 平方米;

(3)商业用房 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 平方米;人行道 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 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国小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幼儿园 所,建筑面积 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网球场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门球场 个,占地面 平方米;游泳池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 个,占地面积 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 盏;庭园灯 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 个,排污管 米;雨水检查井 个,雨水管 米;化粪池 座;明沟 米;暗沟 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 个;

(8)停车场 个,总占地面积 平方米,车位 个;

(9)综合楼 座,建设面积 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1)邮电局(所) 个,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影剧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医院 座,建筑面积 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 、 、 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 、 、 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 年 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 栋 房

商业用户 栋 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房屋之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独家代卖房屋基本情况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独家出售。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房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出售此房无任何权属争议、在过户给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人: ;丘(地)号: ;所在楼层: 层。

3、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约定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如实际成交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甲乙双方商定,高出部分分层方式 。

甲方委托事项

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当乙方与买方看房磋商后达到甲方此销售协议价格时,委托乙方代收购房定金。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

1、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接受乙方承诺于 个月内完成该独家房屋销售,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在 个月销售期后,若乙方未能售出该房屋,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并应及时按期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该房屋代理价格,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中介组织及个人销售,也不得随意取消委托;

3、 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和乙方客户看房、房勘和市场推广;

4、甲方应在乙方代收定金3日内,与乙方客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5、在委托期限内及协议期满 个月内,甲方不得通过任何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代为制定相关的房屋销售计划,进行广告宣传。

3、在代理期内,乙方保证指定专人负责该房屋的销售工作,采用各种营销方式积极推荐该房屋,及时告知甲方,加强双方的协作。

1、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2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2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六、 其它约定

1、为便于乙方市场推广,甲方向乙方留存钥匙 把,相关资料为:

2、其他:

3、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无关之他人。

4、以上内容乙方均已向甲方予以解释说明,甲方已完全清楚明了上述条款。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七、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经办人:

年 月 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2

合同双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 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管理区域、期限:

1、甲方现授予乙方X品牌系列服饰在: 省 市委托管理权。

乙方所获得的委托管理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终止乙方的委托管理权,对于未经许可擅自跨地区或跨商场经营的,酌情扣减直至全额扣除保证金,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委托管理权。

2、委托管理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作方式

1、保证金:

乙方按每个专柜人民币 万元作为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支付给甲方。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合同期间内按本合同履行义务,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拓展计划:

乙方在委托管理的区域内需要拓展市场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的申请,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乙方可拓展市场。

本年度销售目标为 万元 。

3、所有促销活动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4、所有第三方(商场)结算的货款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为己有。

5、乙方在收到甲方货品后须对货品进行全面检查,有质量问题的须在收到货品后7日内向甲方提出,超过7日因甲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所管理的商场保底销售任务未完成时,买单费用公司承担 费用,托管商承担 费用。

7、公司根据商场的保底任务与同期销售数据给各店制定月销售计划,完成公司销售计划的,公司将对托管商提货折扣下降1%作为奖励,相对如果未完成公司下达任务60%的,托管商折扣将上浮1%。(公司任务会合理制定,每月初下发)

8、开店后新的店铺装修费用经公司审核确认后,由公司承担 费用,托管商承担 费用。

9、甲方为乙方提供所售商品,折扣率为商品零售价格的25%(特例商品不在本折扣范围内)乙方自负盈亏,过季库存甲方负责20%的退货,所退商品货款转为乙方下期货款。

1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2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50%,商场装修完毕且在本位置销售满18个月以上,公司将负担托管商承担装修费的全部。

11、所有导购员工各类保险、工资、奖金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出具相关的劳动合同,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导购员工与乙方所产生的各类纠纷(如:保险费、加班费、奖金等)与甲方无关。

12、本合同内容所指特例商品为皮衣,皮貂,尼克服,羊绒类及配饰等商品。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免费按设计图纸配给专卖店所需灯箱片、图片、宣传品等。免费指导专柜经营管理,免费对乙方人员进行培训。

2、甲方对乙方管理的甲方货品保留完整的所有权、调配权和调价权。

3、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4、甲方需承担营运费用有:货品、商场合同内经甲方认可的费用(包括:商场扣率、增值税发票等)、货品运输费、广告费、店庆费、促销费、进场费。营业员费用等杂费甲方不予承担。

5、甲方应当根据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委托管理费用。

6、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与第三方(商场)建立好关系。

7、甲方将确保产品质量和标识等符合国家及地区的各项规范标准。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费用承担:公关费、业务费、员工工资及员工奖金、员工社会保险福利、仓储费、办公费、礼品费、通讯费、物业费、市内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乙方不得生产和销售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的假冒产品;乙方保证不从非甲方授权的渠道进货,也不得在专卖厅内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并尽力维护甲方利益,避免甲方品牌受损,如有违反视乙方违约。

3、乙方保证在授权区域销售的产品仅向消费者和最终使用者,特别是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给任何出于再销售产品为目的而向乙方购买产品的任何人和第三方。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关闭或撤消专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专柜货品,保证金不予退还。

5、乙方应遵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货品管理制度、专卖终端管理制度。

6、乙方应指定一名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业务等日常工作,且甲方对该人员有管理权和指挥权。

7、乙方应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向甲方报告销售情况及反馈顾客信息。

8、乙方按照甲方指定零售价格销售,不得擅自调动价格。(如商场活动需申请经甲方同意)

9、乙方负责提货验收甲方发出的货品,并分送到营业网点。

10、乙方在使用甲方货柜期间需保证其部件不丢失,但货柜的自然磨损与乙方无关。

11、在经营过程中,因交际所需自购部分甲方产品,乙方按零售价_ _折结算现金给甲方。

12、乙方在协议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损坏的,乙方应按货品零售价 折的赔偿甲方。

13、乙方应为甲方保守经营机密,对于有关的业务文件,不得外泄。

14、乙方为甲方提供除商品外相关费用的正规发票。

五、结帐方式

1、乙方按甲方财务规定,每月对营业网点做好对帐、货款催收等工作,乙方须保证甲方的货款在每月商场结算截止后,以商场规定的汇款日期、汇到甲方银行帐户。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开立发票或收据,将每营业网点的货款汇入甲方银行户口后,甲方逐笔结算,再将乙方应得款项在__ 日内汇入乙方银行帐户。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规定侵吞甲方货款的,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预见或防止的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七天内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的报告。

七、合同终止

1、 协议到期,如无争议自动终止,甲方需在合同终止后七天内将保证金归还给乙方。

2、 乙方管理行为有损甲方信誉、形象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 双方若有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应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一个月内按双方核定帐目,结清款项。

八、其他

1、如双方因为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而发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4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环保部有关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委托人接管人就本委托运营项目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煤业污水处理运营管理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煤业矿井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管理(详见附件1)

二、项目承包范围及方式

委托范围: 委托运营方案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

委托方式:甲方将污水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全权委托给乙方。乙方负责:管理污水处理站日常工作,配置合格的运营人员,提供设备维修和设备保养,提供污水处理站所需药剂。

三、委托运营期限

委托运营合同期限:5年。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 (¥ 元);

本合同总价为第一年价款,之后每年根据物价和其他因素双方重新洽谈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括委托范围之内的费用,价款根据水量调整,如因甲方原因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界定及计算方式依照《附件1》和《附件2》执行。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及调整

2.1支付方式:合同生效起5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月运营费用,之后每月支付一次月运营费用。

2.2合同价款调整:由物价上升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按照《合同通用条款11条》执行;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合同价款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六、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乙方承诺

承诺负责污水处理站的正常运行和达到污水排放标准;保证持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运营证书的复印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甲方承诺

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运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在矿井水出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口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用于计算水量,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5

委托人因被告人涉嫌一案,特委托律师事物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一、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

二、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的有关规定,委托应向律师事物所支付辩护费人民币元整。

三、本委托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审终结时止。

四、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五、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辩护费不予退还。

六、本委托合同如需补充、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主任律师: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6

甲方(委托人):____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托人):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住宅区牧业管理,保障区内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权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和市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书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范围及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____区____路的____住宅区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二)管理事项包括: 

1.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内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共生活秩序; 

5.娱活动场所; 

6.民服务网点及住宅区内所有营业场所(不含肉菜市场); 

7.辆行驶及停泊; 

8.宅区档案管理; 

9.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二、委托管理原则 

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相互促进,体现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委托管理期限 

确定管理目标、经济指示,实行风险抵押经济承包责任制。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双方责任、权利、义务 

1、依照住宅区条例和本合同规定将____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0。5%)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标准租赁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标准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以及业主公约的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集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和物业管理工作;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义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胜败甲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商效、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处;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每三个月向区住宅管理部门缴交一次50%商业用房的租金,作为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回收;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住宅区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牧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六、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一)各项管理指标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标准》及市、区住宅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年内达到____标准。 

(二)确保年完成各项收费指标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作为经营收入。 

七、风险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如由于乙方过错致辞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反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八、奖罚措施 

(一)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用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奖励乙方。 

(二)如该住宅区被评为全国、省、市文明住宅小区,甲方分别奖励乙方人民币____元(全国)、____元(省)、____元(市);获得上级部门单项奖或有关荣誉的奖金另订;如在乙方管理期间,由乙方获间的文明小区称号被上级部门取消,则乙方应全部返还上述奖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裣或承担相应责任; 

(四)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至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九、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六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但根据住宅区条例和住宅区细则规定被取消优先承包理资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住宅主管部门或区住宅管理部门调解,或由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五)  

(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日 

附:住宅区业主公约 

为加强住宅区各类物业管理,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一、本住宅区情况 

1.地点____区____路; 

2.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总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其他____平方米); 

4.楼宇____栋____套;其中:高层楼宇____栋____套,多层楼宇____栋____套; 

5.业主数量:____个; 

6.管委会财产: 

(1)公用设施专用基金;____元; 

(2)物业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管委会____平方米,物业管理公司____平方米; 

(3)商业用房____平方米; 

(4)其他; 

7.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状况: 

(1)道路:车行道____平方米;人行道____平方米; 

(2)园林绿化地面积:____平方米; 

(3)教育设施:中学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国小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幼儿园____所,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文体设施:文娱活动中心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网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门球场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游泳池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儿童游乐场所____个,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其他:a、

b、

c、

(5)路灯____盏;庭园灯____盏;其他为灯:a、

b、

(6)污水检查井____个,排污管____米;雨水检查井____个,雨水管____米;化粪池____座;明沟____米;暗沟____米; 

(7)消防水泵头接口____个; 

(8)停车场____个,总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车位____个; 

(9)综合楼____座,建设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a、  b、

(10)肉菜市场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1)邮电局(所)____个,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2)影剧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3)医院____座,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14)其他: 

以上所有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0有____、____、____项已竣工音乐会使用,有____、____、____项尚未竣工或交会使作,预计____年____月可交会使用。 

8.其他事项: 

(1)

(2)

(3)

二、业主大会召集和决定住宅区重大事项的方式 

1.业主大会的召集: 

(1)第一次业主大会在住宅交付使用且入住率达到50%以上时,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法定程序和形式召集,先举产生管委会。 

A.由区住宅管理部门牵头与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组成业主大会筹委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可邀请市住宅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B.筹委会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在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后提出管委会员候选人名单,并作发大会议程、资料准备等工作; 

C.筹委会在业主大会召开十四天前的士大会召开日期、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及筹委会候选人名单街头住宅区内公告 

D.筹委会主任按规定的程序主持业主大会,选出第一届筹委会,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E.第一届筹委会产生后,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核准登记成立,依法行使各项权利; 

F.住宅所有有投票权的已入住业主,均应按筹委会公告要求,按时出席业主大会,参加投票,行使法定权利,承担法定责任; 

G.各业主明白如不出席业主大会并参加投票表闪,将由自己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管委会成立后,负责召集此后的业主大会,并每个至少召开一次。 

经持有10%以上抽标权的业主提议,管委会应于接到该项提议后十四天内就其所指明的目的如开业主大会。 

管委会应于如开业主大会七天前将会议地点、时间、内容、方式及其他事项予以公告。 

业主大会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如管委会主任缺席,则由管委会副主任主持。 

2.业主大会必须有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出席才能举行;如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5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决定,可以推迟召开业主大会。 

3.业主大会的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时,在会上是出的一切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业主表决,以过半数通过。表决可采用书面投票或其他形式。如遇票数相等,则会议的主持人除可投一票普通票外,还可投一票决定票。 

4.大会投票实行住宅房屋一户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房屋第一百平方米的建设面积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书的非住宅房屋每证一票。 

5.在业主大会上,业主应亲自或笋代表投票。委托代表投票,必须于会议召开前一天或管委会主任批准的时间内,向管委会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该项委托无效。授权委托书必须有业主签字。如业主为法人,则须盖该法人公章。 

6.业主可以一栋或数栋楼房为单位,推选楼长,作为推选人的共同代表,参加业主大会,并行使业主的其他物业管理权利。 

三、业主的权利、义务 

(一)业主的权利 

1.依法享有对自己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体公用设施(楼梯、通道、电梯、上下水管道、加压水泵、公用天线、阳台、消防设备等)和住宅区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地)(道路、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设施、停车场、单车房等)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房屋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维修养护; 

5.有机根据房屋的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下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善,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维修养护,其费用从住宅维修基金中支出; 

6.有权根据住宅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棚)等到住宅区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7.有机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内种违章建筑、违章装修以及违反物烽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予以制止、纠正; 

8.有权参加业主大会,并对住宅区的各项管理决策拥有表决权; 

9.有权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管委会、和业管理公司提出质询,并在三日内得到答复; 

10.有权要求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期限定期公布住宅区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11.有权对住宅区的牧业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右要求管委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反事同或有在规定的行为进行干预、处罚; 

12.有权对同其他业主就某一议题要求管委会如集业主大会; 

13.有权就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投拆或提出意见与建议; 

14.有权要求毗连部位的其他维修责任人承担维修责任,对方不维修的,可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维修养护,并按规定分摊维修费用。 

(二)业主的义务 

1.在使用、经营、转让其名下物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在使用住宅区物业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 

(2)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天台、屋面及通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 

(3)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但自用生活性燃料外;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5)不得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3.业主如需将其住宅装修,必须遵守《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监督; 

4.房屋室内部分以及供电、供水、供气等分户表后部分(往用户方向)和表前至第一个阀门部分用户负责维修养护; 

5.凡房屋及附属设施有影响市容或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修缮的,业主应及时进行修缮。拒不进行修缮的,由管委会授权物业管理公司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6.业主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不得在任何公共场所违章搭建任何建筑物或堆放、悬挂、弃置物品、垃圾,不得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交通、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备; 

7.在住宅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践踏、占用绿化地; 

(2)占用楼梯间、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而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乱抛垃圾、杂物; 

(4)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等; 

(5)损坏、涂划园林艺术雕塑; 

(6)聚众喧闹; 

(7)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 

(8)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10)经营锻造、锯木、建筑油漆、危险品、殡仪业以及利用住宅开舞厅、招待所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业; 

(11)防碍他人合法使用公用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12)法律、法规及市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8.对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在出示工作证(牌)或有关证明后,在合理时间内(上午11:45-12:45,下午6:00-7:00)进入本住宅区任何楼宇内部及共公共部位进行检查、维修、养护或检查业主公约的有关条款是否得到遵守和实施的巡视行为,业主应提供方便,不得拒绝或阻挠; 

9.按规定缴纳应支付的管理服务费和住宅维修基金等; 

10.业主应同时遵守下列城市管理法规、规定,并承诺接受管委会或物业管理公司居此而进行的管理及处罚: 

(1)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牧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2)深圳市公共卫生条例; 

(3)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4)深圳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规定; 

(5)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6)深圳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饲养家禽家畜的通告; 

(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特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9)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10)其他有关住宅区的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1.业主应承诺自己与其他非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修缮、改造有关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对方并要求对方遵守住宅牧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中的有关规定条款。 

四、业主应付的费用 

1.业主应按月到和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的标准是: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期间,执行市物价主管部门和市住宅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管委会成立后,由其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并交业主大会通过后实施。管理服务费的用途:住宅区的通道、路灯、沟、池、井、园林绿化地、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停车场、连廊、自行车房(栅)等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管理、维修、养护。 

2.业主应按月到物业管理公司缴纳住宅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的标准是:0。5元/平方米。由物业管理公司以房屋本体为单位设立专帐代管、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本体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 

3.业主如进行室内装修,则应在办理申请手续时按有关规定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工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检查,如无违章情况则予以返还,否则不予以返还。 

4.业主如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则应支付有关费用。 

5.业主使用本住宅区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地)时,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五、违约责任 

1.违反业主义务中第2、6、7款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并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进行强制恢复,包括采用停水,停电,停气等催改措施;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业主进行室内装修,如违反《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按其中有关规定处理。 

3.业主如延期缴纳应交的管理服务费,住宅维修基金以及有关赔偿款,罚款等费用的,处以每日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管理公司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催缴措施。 

4.业主无理拒绝,阻挠物业管理公司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和区内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的检查、维修、养护以及其他正常管理活动,由此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六、其它事项 

1.本业主公约由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如实填写第一条"本住宅区情况"后印制,并在本住宅区入住率达到30%后组织已入住业主签订。 

2.本业主公约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过半数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已生效的业主公约对本住宅区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3.业主大会可以依支根据本住宅区的实际情况对本业主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报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修改补充条款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否则区住宅管理部门有权予以纠正或撤消。 

4.本业主公约一式二份,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业主(签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签约时间:

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名下物业:住宅:____栋____房 

商业用户____栋____房(店、铺)

其它: 

附: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____住宅区业主管委会(以下简称本管委会)是根据《深圳经济物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住宅区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住宅区细则)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经市政府社团登记部门贪污核准登记后,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本管委会的一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 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三条 本管委会代表本住宅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科学、发主、合法的管理手段,保障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和,维护信宅区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 管委会的产生及职权 

第四条 本管委会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选举起产生,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业主大会和市、区住宅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一届管委会的产生:由区住宅管理部门会同开发建设单位或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组成筹委会,提出管委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本管委会设委员__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__名,执行秘书__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管委会日常事务。 

管委会主任、副主任由管委会在其委员中先举产生。 

管委会执行秘书由管委会聘任,如聘任非本住宅区业主提任执行秘书的,须由本人在本住宅区的直系亲属业主为其经济担保人。 

管委会主任,执行秘书为专职或兼职。 

第六条 本管委会委使下列职权: 

1.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 

3.采用公开招标或其他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牧业管理并与其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4.审查物业管理公司上年对本住宅区的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及其费用决算报告; 

5.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 

6.审查并决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7.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牧业管理工作; 

8.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前款的第3、5、6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七条 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八条 下列人员经管委会决定产经业主大会批准后要获得适当津贴; 

1.管委会主任; 

2.管委会执行秘书; 

3.业主选举的楼长; 

4.管委会同意的其他人士。 

第三章 管委会会议 

第九条 管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如开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委员提议或主任、副主任二人以上认为有必要并书面呈述议题时,可召开管委会特别会议。 

第十条 管委会会议的如开提前七天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们委员。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表参加。 

第十一条 管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 管委会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的人员和承租人代表、其他非业主使用人代表参加会议,但上述人员没有表决权。 

第十三条 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委中央电视台有一票表决权。委员可委托代表人行使表决权,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若表决中出现赞成票与反对票相同时,由主任或会议主持人投决定性一票。 

第十四条 管委会执行秘书必须作好每次开会的会议记录,并由会议主持人签署后存档。 

第四章 管委会委员 

第十五条 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以下简称聘请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聘请委员担任管委会主任,应由为本住宅区业主的直系亲属作其经济担保人并经业主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 本管委会委员则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来担任。 

第十七条 本管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撤换,减增由管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投票决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已经担任的须停任委员并由下次业主大会追认: 

1.已宣告破产; 

2.因身体或精神上的疾病已丧失履行职责的能力; 

3.未经管委会同意无故在管委会会议中连续缺席三次以上; 

4.以业主身份当选为委员,但已不再是业主; 

5.以书面形式向管委会提出辞呈; 

6.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业主大会已将其罢免的。 

第二十条 任何委员停任或退任而不寻求连任时,必须在停任或退任后半个月内将由其管理、保存的本管委会的文件、资料、帐簿以及属于本管委会的任何财产(动产、不动产)移交给本管委会。 

第二十一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 

2.对本管委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3.参与本管委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4.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第二十二条 本管委会委员的义务: 

1.遵守本管委会章程; 

2.执行本管委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管委会的工作; 

3.积极参加本管委会组织的仁义和活动; 

4.向本管委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五章 管委会日常经费收支与只公用房 

第二十三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来源是本住宅区的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 本管委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和管委会会议;购置设备;编印资料。购买书刊资料;国内外交往;有关人员的津贴;日常办公及其他项目的费用等。经费收支帐目(不包括现金)由执行秘书管理,每月台票向管委会会议汇报,每年度向业主大会汇报。 

第二十五条 本管委会的办公用房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购买的物业管理用房中划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通过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 管委会的终止与解散:本管委会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或市社团登记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的决定终止或解散。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管委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与有关法规不符时,按有关法规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附:住户手册 

一、前言 

二、简介 

三、物业管理 

四、管理费用 

五、设备及服务 

六、装修管理 

七、入住前期的特别服务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它责任 

九、保安/安全 

十、关于防盗门、窗安装的有关办法 

十一、防火 

十二、清洁 

十三、卫生管理细则 

十四、保险 

十五、常用电话号码 

十六、结语 

一、前言 

为 了便于业主/用户进一步了解小区管理公约的内容及运作情况,管理公司物编写此住户手岫,以供参考之用。小区住户手册根据管理公约而制定,其目的在于保证小区所有精度及用户能有效地使用其购置之物业,而并非对业主及用户加以约束。管理公司将竭诚为各业主用户提供尽善尽美的管理服务。 

二、小区简介 

小区占地 公顷,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绿化面积  平方米,绿化率为  。物业管理公司以现代的意识、全方面的构思服务于业主,使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下,充分享受舒适、宁静、祥和的生活,创造出一个温馨、各谐、全新的花园式住宅。 

1.按照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注意提高小区的整体居住环境质量。 

2.注意加强物业管理,保持住宅小区建设整体环境和使用功能长久良好。 

3.实行超前管理,参照新加坡、香港的屋村式管理,使物业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广大业主的认可。 

4.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主要负责如下工作: 

(1)管理:具有严格和管理制度,做到违者必罚,奖罚分明。 

(2)保安:小区有专门保安力量,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3)清洁:保洁员定时清扫和清运垃圾,保持小区内地段卫生,做到地面无烟头,无纸屑,地痰迹,无污印,垃圾清运采用塑料袋,以防垃圾清运时再污染。 

(4)绿化:负责小区绿化,四季维护树木,花草,修剪花木,维护绿化景观。 

(5)车辆交通管理:对机动车辆进入小区加以限制,保持小区宁静的气氛。 

(6)有偿服务:代请保姆,代为购物,你订机票,接送孩子,照顾老幼,病残,打扫客户卫生,成立老年活动中心等生活服务系列。 

(7)有偿中介服务:代业主出租、出售小区住屋。 

(8)设立便民的小型超市、便民商店等。 

三、物业管理 

1.管理公司 

根据管理公约的条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被委聘为小区之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公司之代表权 

管理公司有绝对的权力代表各业主及用户就有关管理本小区之一般事务与政府公共事业机构和团体进行磋商及处理有关问题。 

3.公共地方及设施管理 

管理公司根据管理公约条文所赋予的权力,将管理及负责所有公共地方、小区结构、电梯、泵房、绿化及其他公共设施及设备之保养、维修及管理。 

4.管理职员 

为提供完善之管理服务,管理公司雇有专业管理人员及专业维修承造商负责小区一切日常管理及维修事务。请各业主及用户切勿要求任何管理公司职员作么人性质服务,所有管理员工一律不准向业主,租户。住客或任何承造熵收取管理赏赐或其他利益。 

5.建议及投诉 

任何人士若对小区环境及管理欲作出建议或投诉,请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 

6.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 

小区管理处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在上述时间以外,小区监控中心仍有值班职员为客户服务。 

管理公司电话(办公时间):

 

管理处电话(二十四小时服务):

 

四、管理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乃根据每年度之管理开支预算而制定,计有管理员工薪酬,税收,公共地方水电费、公共地方之清洁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法律及其他专业咨询费用、小区保险、第三者保险及管理公司酬金等。管理费金额将根据日后实际支出需要而调整,调整前各业主将获预先通知。 

2.管理保证金及管理基金 

各业主应于验收其单位合格后,立即向管理公司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用作为履约保证金。同时亦需支付数额相当于三个月的管理费作为管理基金,以支付日常性之管理维修开支。当管理基金不足时,管理公司可发也通知,要求各业主增缴管理基金。各业主不得动用保证金或管理基金,作为抵扣管理公约内所指定各项应付费用。 

3.缴付管理费 

楼宇管理费于每月10日前缴付,管理公司为各用户专责管理本小区,任何租户延期缴交管理费,管理公司有机根据公约赋予的权力征收利息、催缴手续费用,甚至停止供应水,电及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追讨。 

付款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20:30 

星期六、星期日及假期09:00-17:30 

付款办法: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直接交往小区管理处。 

4、管理费盈亏 

小区之管理公约内订明,如管理费不足以应付各项开支时,各业主须按比例交付不足之数目,如有盈余,则将会拨入下年度帐目。各业主与用户床相互协调使用期间的费用分摊比例,管理公司最终将以物业业主为法定负责人,而不涉入业主与用户之间之关系。 

管理帐项 

5、 管理帐项以实报实销方式处理,收入及支出帐项将按时向各业主/租户通知。各业主在缴足所有应付管理费用的,有权向管理公司索取有关帐单副本作为参考。 

6、业权转让 

如有更改或转让业权,原业主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否则仍须负责该单位之管理费用。业权转让时,管理费保证金及管理基金,应按管理公司所指定应办之妥善手续,转让予新业主名下。卖方业主自行安排向买方收回上述做主金及基金。 

五、设备及服务 

1.电力 

各单位都已安装独立电箱、电表及充足的电灯及插座若发现陈旧必须更换,任何电器工程必须由合格(指定)的电器技工进行。 

2.供水 

小区24小时供应冷、热水。接驳洗衣机修理水嘴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技工进行。自来水是利用水压输送到各单位的,因此即使是轻微的漏水亦足以引起水浸,外出时必须将水嘴关妥。若因漏水而令小区的公众地方,设施或其他单位业主蒙受损失,该单位的业主必须负责维修及赔偿。 

3.煤气 

小区24小时保障煤气源供应。接驳供气设备的工作必须由合格(指定)的技工进行。系统若发生泄漏现象,须及时与管理处取得联系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4.电话 

小区已铺设电话电缆直达各物业单位,用户可向管理中心吕请接驳及安装电话。 

5.电梯服务 

小区各楼宇备有先进的电梯,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 

6.公共天线 

各单位均高有电视天线插位。若需啬额外的天线插位时,可通过管理处安排保养承办商安装,而费用应由有关业主负担。根据小区公约条文,所有单位均不得安装任何室外天线。 

7.消防系统 

小区的消防设备含每层设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员24小是值班,监察消防系统的运作。 

六、装修管理 

1.政府法规、公约条文 

用户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事前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部门之法例及管理公约条文,若所进行工程发生违反法规条文情况,用户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面貌,直至有关方面满意方面的资料,业主可先向管理公司问询。 

2.用户在单位内施行各类装修工程必须确保不影响楼宇结构和原有系统,并须书面通知管理处,提交有关装设计图及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待申请批准及缴纳装修按金及第三者保险后,方可开工。 

3.装修保证 

(1)装修按金--此按金由管理公司按单位面积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为保障装修期内,承办商或其工作人员对小区物业或其他单位造成破坏、损耗、涂污时作适当处理。工程完成后,经管理公司检查完毕,才会按实际情况作全部或部分发还。 

(2)第三者保险--为减少在装修时发生意外所导致损失,承办商应购置工程期间第三者保险,金额方面由管理处视其单位及工程大小评定。 

4.装修规则 

(1)提供足够之保护防御设施予楼宇内之结构、装置、装饰等,避免装修期内有任何损毁。对于桉宇内设备有任何损毁或因缺甜言蜜语防御设施而导致破坏,包括裂痕、污渍等,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2)装修期间不得占用小工内公共地方,为保障其他业主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业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间接损害,将由有关用户负责及赔偿。 

(3)尽量提供足够防御措施减抵装修期内收到之尘埃、噪音和气味等,令小区内其他业主,用户不要受到干扰和感觉不便。 

(4)施工现场必须备有紧急医疗药品,必须有足够防火设备,如恶意火简等,以备发生事故时紧急应用。 

(5)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业主单位进行装修工程。 

(6)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储存任何建筑装修物品、工具或废料等。 

(7)不可在小区内之消防喉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装修工人必须空着适当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发生意外及有碍观瞻。 

(9)所有装修工人在小区范围内必须挂上管理公司发出的工作证,工作证每天四上向管理处登记领取,每天下班时必须交回管理处,如有任何损坏或遗失应立好赔偿,否则严禁进入小区范围内或在物业范围内进行工作。 

(10)所有机器、工具、设备、包裹或建筑装修材料等,若要搬离小区范围,必须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门许可证再经检验始可放行。 

(11)装修承造高须对其本身用具、设备及建筑材料等承担保管责任,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任何损失或遗失。 

(12)切勿交混凝土、吵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坐厕或排水渠内。 

5、物业外墙 

所有用户皆不得适拆、更改或干扰物业外墙及公共地方设备,或改讨任何排水喉管。此外,更不得加高任何招牌、帐篷、窗花、秩笼、花架、天线或将其他物品装置物业外墙上。 

发吸任何上述违章行为,业主/用户将需承担所修正工程及管理公司额外工作负担费用。 

6、装修承造商 

各用户所聘的指定装修承造商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设施损毁或对其他住户物业构成破环,有关用户必须负责所有赔偿损失,因此在选聘装修承造商时必须小心谨慎。 

七、人往前期的特别服务 

尊敬的业主: 

欢迎您入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区管理处负责及管理的小区,并对您给予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在这里您将充份享受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丫区管理处为您提供的完善、高效的服务。 

为了便于您尽快、顺利地进驻小区,管理处开办了装饰、搬家业务,如您需要,请尽快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装饰): 

联系电话:(搬家): 

八、业主及用户的其他责任 

1、物业用途限制 

各用户不得将其单位用作非法工吵道德或与土地批文、政府用途、管理公约秫等许可告示相抵触的用途。 

2、饲养宠物 

住户所饲养的宠物,必须在管理处指定地方排汇及做废物处理事宜。 

3、噪音气味 

为优质环境宁静用户切勿在其室内发出噪音或气味,滋扰其他用户。 

4、公众通道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7

甲 方: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

乙 方: 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法 定 地 址:

工商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件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拥有的“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条件下,接受甲方的全权

委托,对该酒店实施全面管理。

第二条 定义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产权属于甲方的“”实施全面的经营管理。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条的规定为准。

“酒店”是指位于,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带有卫生间且设施设备完善的客房;

2、酒店所属的各类餐厅、会议厅、多功能厅、咖啡厅、酒吧、舞厅、商 场、商务中心、游泳池、桑拿、健身等;

3、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酒店对所拥有的客房、餐厅、健身娱乐、公共场所及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相关的建筑物所占用之土地、空地、绿地等全部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煤气、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冷藏等设备及设施;

6、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所有车辆和运输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 酒店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

“酒店试营业日”是指酒店完全建成,乙方与甲方签署了本合同,乙方正式接受甲方全权委托并举行酒店试营业仪式的这一天。乙方从试营业日起,享受并承担本合同中规定的酒店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

“酒店正式营业日”是指酒店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

(1)酒店所有的建筑装修、设施设备、物资和资金等均符合正式营业的要求;

(2)酒店经营所必需的各种手续证件齐全;

(3)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营业。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的酒店试营业日与该年会计年度的第一天不一致时,则指从酒店试营业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日为止的未满一年的期间;本合同若在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1月1日起至提前终止或期满当日为止,作为一个会计年度。

“营业收入”是指经营酒店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客房、餐饮、酒吧、商场、健身美容、娱乐设施、电话、传真、洗衣、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酒店营业税金、营业成本和经营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营业成本”指餐饮部门的食品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

(1) 酒店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客房佣金、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2) 酒店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职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3) 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管理公司的管理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非经营费用”下列非经营费用在计算酒店经营利润(GOP)时,应从酒店总费用中予以扣除:

1、酒店固定资产折旧;

2、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3、酒店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4、土地使用费;

5、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6、财产保险费;

7、贷款利息;

8、汇兑损失;

9、甲方董事会经费;

10、乙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11、受甲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12、其他经甲乙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嘉瑞宾”是指国家工商局颁布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嘉瑞宾”(包括中、英文)字样,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英文)及CI标识,以及可能出现的与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及属下企业相关的“嘉瑞宾”文字与标识图型。

“嘉瑞宾模式”包括酒店建造与硬件配置、“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酒店运行质量监控与业绩考评体系”等标准化文本,是指由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制定,并在不同星级酒店按不同品牌要求与标准推行并实施的酒店经营、管理、服务一揽子规范化文件。

第二章 委托事项

鉴于乙方为酒店专业管理公司,具有酒店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乙方为管理方对合同中指定的酒店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领导。乙方将本着对甲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并接受甲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义对该酒店实施全

面经营管理。

甲乙双方的共同目的是: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使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所在地区同星级酒店的先进水平。确保本酒店在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达到并保持“嘉瑞宾模式”的规定标准及国家的行业标准。

为使酒店运营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权责,以达到双方期望的管理目标,甲方将经营管理权完全充分地委托给管理方,并同意不干预该酒店的日常经营管理;而乙方所具有的对本酒店的经营管理权受本合同规定及相关协议(及附件)的限制。

作为对乙方在该酒店实施经营管理的认可,甲方除一次性支付乙方管理软件及系统建设费用之外,还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基本管理费并按本合同规定比例与乙方分享效益管理费。

本合同规定的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的期限为 5 年。管理期满后,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全权委托管理的期限。

第三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将下列事项委托给乙方管理:

1、在酒店正式开业前进行的各种开业准备。

2、从酒店试营业日后,日常运营所需的各种经营管理及其它方面的工作。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酒店进行有效管理。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管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酒店试营业日前一天;

2、第二阶段:自酒店试营业之日起满 5 年。

第三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审批乙方提交的酒店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

2. 对酒店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

3、随时对酒店财务进行审计,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不应该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

4、审查批准酒店扩建、改建计划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方案;

5、可推荐一名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副经理参与乙方对酒店的经营管理,但 须经管理公司和酒店总经理考核任免;

6、及时完成酒店各种设施的建设,保证酒店能够正常经营;

7、及时办妥酒店及酒店各部门开展经营所必需的全部法律手续;

8、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须在酒店对外试营业日前十五天提供,流动资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9、提供酒店经营所需的供水、电力、通讯、煤气、排水等各种基本条件的正常供应;

10、保证乙方作为酒店的管理者对酒店拥有完全的经营管理权,甲方不无 故干涉乙方对酒店的管理;

11、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并保证采取必要的行动, 保证酒店经营不受干扰;

12、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四章 乙方在酒店试营业日前的职责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下列酒店筹备所需的服务:

1、负责招聘酒店营业所需的各类人员;

2、负责对酒店各类人员按照“ 嘉瑞宾模式 ”进行培训;

3、负责进行酒店的经营促销、市场推广、广告等宣传事宜;

4、负责为甲方列出采购清单及采购计划(采购时间表),使乙方按时采购。

5、应甲方的要求,协助甲方解决在酒店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6、负责酒店试营业仪式。

第七条 甲方与乙方共同的责任与义务:

乙方应在酒店试营业日前向甲方提交开业前预算,预算项目包括员工培训、酒店筹备机构的设置方案及所需工资、福利等费用、广告、宣传、试营业仪式、开业典礼以及试营业期间的一切费用预算。此预算提交甲方后,甲方应示意见。如甲方三十日内未做出任何反应,则可视为同意。

甲方在批准乙方提交的开业前预算后,应按双方商定日期将这笔款项划拨至酒店的银行帐号。

乙方应在试营业日后120 天内向甲方提交使用这笔款项的帐目。如酒店试营业期间的实际费用超过开业前预算,则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补足;预算如有剩余,乙方应将余额退还甲方。

如甲方逾期三十日不向乙方支付上述款项,则构成对本合同条款的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在甲方确认的前提下,并在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单据之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切不在开业前预算范围内而又因筹备酒店开业而引起的费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提供的单据后30天内,按单据上标明的币种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款项。

第五章 乙方在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的职责

第九条 在酒店试营业和正式营业期内,乙方是酒店唯一的经营管理者。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以其通行的管理模式(嘉瑞宾模式)的标准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使酒店的服务水平不低于国内同类星级酒店的水平。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完全拥有对酒店的管理权;在处理与第三方的关系时,乙方是甲方的代理人。

第六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派酒店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2、负责招聘、任免、辞退酒店各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

3、负责拟定酒店经营管理机构;

4、拟定酒店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5、负责对酒店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及必要的改造和装饰;

6、负责对酒店内商场、各餐厅、卡拉OK、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租赁及承包事宜的洽谈、签约,经甲方同意并授权后签订上述合同;

7、负责签订酒店经营中所需的各类合同、协议及有关文件(不含任何借、贷款合同);

8、购买酒店正常经营所必需的全部物品;

9、负责酒店的广告和市场促销工作;

10、负责酒店进行正常营运所需的其他工作;

11、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年终前30日内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经营 预算、市场预测分析及销售计划。固定资产等的购置计划及大修理和更新改造计划。如甲方在有关会计年度开始后30日内未对乙方提交的上述材料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上述文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上述文件;

12、乙方应在每月15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上月的财务报告;

13、乙方应在将酒店每月的经营利润扣除一些必要的款项后,于次月15日前划转甲方指定帐号,所需扣除的必要款项的范围和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4、乙方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60天内向甲方提交一套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会计报表,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年度会计报表后45天内,如未对该报表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即表示批准该报表。

15、乙方在经营管理酒店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

第七章 管理目标、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为

第十三条 管理费的标准

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两部分。

乙方的基本管理费从试营业之日开始计算收取,按营业收入的 1.6 %计取。

乙方的效益管理费从试营业日开始收取,按年经营利润的 3 %计取。

第十三条 基本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月营业收入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月十五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四条 效益管理费用的支付期限

效益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其计算方法是按第二条规定的年经营利润额乘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费率,于次年二月底以前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第十五条 酒店筹备期间管理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法

从乙方管理人员进入酒店开始筹备工作起,甲方以酒店总建筑面积为标准,向乙方支付每平方米每月1元人民币的筹备期酬金,直至酒店试营业前一天。

第八章 酒店的维护与保养

第十六条 酒店应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从营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数额的大修理费用,用作酒店设备设施日常的更新和添置。使用大修理费用应事先有计划并报甲方认可。大修理费用的提取标准为: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营业收入的1%提取,第四年起,按营业收入的2%提取; 第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的实际情况提出更换、添置酒店的设备、陈设和家具等计划,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 每年度的大修理费用如未用完尚有余额,不再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应视同经营利润返还甲方。如有较大的大修理项目导致当年提取的大修理费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

第九章 酒店的产权及其处置

第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酒店的全部资产属甲方所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拥有或承担。乙方不得以出售、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处置除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酒店资产。

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管理、经营和使用酒店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处理用大修理费用更换下来的酒店不再适用的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处理所获款额,纳入酒店大修理费用。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如需对酒店的资产的产权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十章 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

第二十三条 酒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十四条 除第一个会计年度外,酒店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二十五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酒店会计的处理原则均参照《会计法》、《财务通则》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旅游、饮食服务行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六条 酒店的财务需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甲乙双方。如甲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审计机构或人员对酒店财务进行复核时,乙方应予同意,所需一切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十一章 劳动人事管理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根据酒店及酒店所在地的实际状况提出酒店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制订劳动用工计划,按照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对集团北方地区员工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制订酒店员工的工资和生活福利待遇方案。以上方案与计划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酒店员工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总收入为税后收入。

第二十八条 酒店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级员工均应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乙方委派到酒店工作的人员(以下称外派人员)均由酒店聘用,其受聘期内的食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医疗、保险等费用列入酒店费用。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税后总收入根据嘉瑞宾集团劳动人事部门书面公布的嘉瑞宾集团外派员工待遇标准(以后每年按嘉瑞宾集团所属酒店工资总额增长比例同步递增)由酒店支付,列入酒店费用,具体实施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协商确定。

外派人员在酒店的受聘期如不足一月的,则按上述待遇标准÷30×实际受聘日计算所得。

外派人员可享受休假,其每年休假天数和休假次数,由酒店总经理根据嘉瑞宾集团规定和酒店经营情况统一安排。探亲交通费在酒店报销。

第十二章 服务商标的使用

第三十条 服务商标的使用

1、 业主方与管理方一致同意酒店的对外文件、宣传促销资料、客用品等印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字样及管理方服务商标。

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酒店的CI 设计制作应按管理方的企业形象标准和CI管理手册进行,以此规范酒店的形象组合,包括标识、色值和版式等。

3、 乙方报经嘉瑞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可同意甲方使用“嘉瑞宾”中英文字样对酒店冠名。合同期满或终止后,服务商标使用权同时终止。如甲方要求继续使用“嘉瑞宾”服务商标,乙方可考虑按品牌特许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另行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三章 保 险

第三十一条 双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保险公司为酒店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需的酒店财产和责任险项,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经营管理中所需投保的险项由乙方提出方案,报甲方审批。投保人、受益人及保险费等有关事宜应参照保险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法律、法令的遵守

第三十三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的法律、法规实施酒店管理。

如国家有关部门要求酒店进行改造、修理或其他处置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请甲方批准,如果时间紧迫不能及时报请甲方批准时,乙方必须由总经理牵头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因甲方方面书面批准迟缓,以致未能及时实施改造、修理及其他处置导致任何后果,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单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及其附件,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并在接到对方的通知后30日内仍不改正的,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

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本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则应按双方违约责任的大小,由双方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预期管理酬金计算公式: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剩余管理期限(月)12X上年度实际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的总额)。对需要遣散的员工,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处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对因甲方终止本合同而导致乙方提前撤回的外派人员,由甲方支付其一个月工资作为安置费用。

如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管理期内预期管理酬金的50%作为补偿(计算方法同上)。

第十六章 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五条 在下列情况下,本合同可以终止或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无意延长合同;

(2)酒店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

(3)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义务,导致严重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或导致严重损害他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双方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终止原因出现。

(6)酒店正式营业后,酒店总经理按嘉瑞宾国际酒店管理公司关于全面预算管理的办法每年向管理公司呈报年度经营预算方案,同时报甲方审批。包含试营业期在内的第一个年度以开拓市场为主,不进行经营指标的考核,从第二个经营年度起,乙方如未完成经甲乙双方同意的经营指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总经理,如连续二年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如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经营指标,甲方应对乙方总经理班子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数额可视经营状况和嘉瑞宾集团同类企业当年的奖励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在诉讼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其它当事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该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及有关的证明文件通知另一方,并应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履行义务。

第三十九条 由于旅游市场发生行业公认整体不景气和发生整体性突变等因素,影响到年度指标任务的完成时,双方对年度经营指标应另行协商。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均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北京嘉瑞宾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职工餐厅委托管理事宜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厨具、厨房设备及工作所需的的水、电、燃料及油烟管道清洗费用。

2、方管理期间厨房设施、设备中、大修及换件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所用的各类厨具和设备,如由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甲方按月(每月5日前)支付乙方管理费用。

5、乙方以成本价格向甲方提供优质的职工餐服务。

6、厨房的日常清洁由乙方负责。餐厅由甲方委托聘用的保洁公司负责。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对乙方的采购、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 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对公司职员的教育。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表现较差的工作人员。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司规司纪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职工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配菜、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由于乙方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打扫工作,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工作场地外,严禁进入甲方的办公、生产和工作场地,违者按甲方的《司纪司规》处理。

6、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内发生安全消防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7、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方能在甲方单位工作,并且每年体检一次,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礼貌服务。

9、乙方必须提前一周将菜单给甲方管理人员审核,经核准后在餐厅内公布。

10、乙方托管期间,对菜的卫生、个人卫生、厨具、餐具的卫生和环境卫生,实行量化管理,以保证达到甲方的卫生要求。

11、厨房和餐厅的剩余菜饭泔脚由乙方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厂区内。

12、乙方每餐必须做好餐厅餐具的消毒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13、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伙食标准:每餐 ________元。标准为:________热(________荤________素)、________凉、汤/粥、水果,在不浪费的情况下员工可到加菜窗口添加素菜。

2、乙方提供招待餐和客餐服务。标准由甲方核定。

3、结算方法:甲方应及时结算,并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付款。甲方按实际用餐人数每月结算一次餐费,须于次月________日前结清。

4、甲乙双方都有终止合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履行各项合同期内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事项

1、在职工餐厅委托管理过程中,若发生不在本合同内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抵触的,则按有关法律条款办理。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20

甲方:收款人

乙方:付款人

签订地点:

根据甲方开户银行管辖行 行批准,甲方已获准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向付款人收取 (费种名称)。为明确各方责任,现签订协议(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收费政策。

三、乙方同意甲方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四、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 (费种),且在转账日未被销户。

五、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六、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七、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八、乙方需变更指定付款账户的,应另签新协议(合同)。

九、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协议(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协议(合同)其中一份随"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

2、

3、

4、

5、

十一、若乙方解除协议(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协议(合同)解除手续。

十二、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四、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协议(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合同)有效期限为: 。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屋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屋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支付结算办法》及《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五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账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屋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账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账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账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公司”)系一家由甲方等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于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

_______公司目前主要从事_______化纤业务(以下简称“化纤业务”);

2.乙方对氨纶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的管理及运行已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甲方为避免其控股子公司_______公司与乙方发生同业竞争,使_______公司所从事的化纤业务进一步趋向成熟,甲方曾与乙方于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将其持有的_______公司____%股权(以下简称“托管股权”)委托乙方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有关规定,就股权委托管理终止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终止股权托管

1.甲乙双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终止委托管理托管股权之《股权委托管理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_______公司股权委托乙方管理,乙方亦不再为甲方管理任何_______公司股权,乙方亦没有继续向_______公司提供任何咨询、建议或资料的义务。

2.就乙方受托管理托管股权事宜,甲方应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实际受托管理托管股权期间(即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同)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下同)的管理费,管理费的具体金额依以下计算方法确定:(1)实际应付管理费=约定的托管期间÷实际托管期间_约定托管期间的管理费;(2)约定的托管期间为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间,即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期间;(3)实际托管期间为乙方实际受托管理托管股权期间,即自《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生效之日止的期间;

(4)约定托管期间的管理费为依据《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全部托管期间的管理费,即_______公司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的净资产(根据_______公司的财务报表,截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_______公司的净资产为人民币_______元)的_______%。

3.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日内将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4.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互相配合努力促成本协议的所有生效条件得以全部成就。

第二条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1.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为:

(1)转股协议正式生效;(2)乙方控股股东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按转股协议约定从甲方处受让的_______公司_______%的股权已经过户至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以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准,下同)。

上述先决条件全部得到成就之日起,本协议即行生效。

2.为实现上述之先决条件,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办理有关乙方控股股东_______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就从甲方受让_______公司_______%股权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及承诺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保证:

(1)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

a、在甲方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或将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

c、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甲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甲方承诺其将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4.甲方承诺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有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和/或承诺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及承诺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保证: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均:

a、在乙方权力和营业范围之中;

b、已采取或将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进行适当授权;

c、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2.乙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是完整的、充分的、真实的,且不存在涉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未披露法律责任。

3.乙方承诺其将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4.乙方承诺承担由于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有可能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但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违反上述各款保证和/或承诺的除外。

第五条税费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相关之政府主管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甲方及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各自依法承担。

各方就本协议所涉及之律师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差旅费用等由该支出方自负。

第六条协议书的转让除非事先得到他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部分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利益及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声明、保证、承诺及其他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2.上述违约行为使守约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到的任何直接或可得利益经济损失的足额赔偿。

如该违约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决定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予以解除。

3.如果任何一方或多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要向其它守约方合计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保密一方对因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补充与变更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雕塑信箱委托管理合同 篇22

合同双方

1、甲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2、乙方:

一、委托事宜:甲方在____________开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娱乐城,乙方团队具有管理经验与技术,向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合同。

二、 委托方式

1、委托方式:甲方以目标责任管理的方式全权委托乙方团队管理

2、乙方作为全权管理方的目标任务是:在合同期内,将人员调配、经营、管理、服务水平、营业利润和效益创造并保持在地同行业同标准的最佳水平,并实现经营利润最大化。

三、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乙方的管理费及核算、支付

1、乙方团队工资报酬为每月_______元,签定合同后,预付当月管理费共计_______ 元,调整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管理费的20%和业绩挂靠,业绩指标调整期后另行商定。管理费为一月一付,采取预付形式。

2、甲方按时以现金或存入乙方指定帐户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和提成。

3、除乙方派驻3名管理人员外,受管理场所全部员工工资和所有费用皆由甲方负责,并经乙方签字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向员工发放和支付。不得无故的拖延、扣押、拒付,否则乙方视甲方重大违约.

4、乙方团队共派驻3名管理人员,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支付管理费后,乙方管理团队全面展开管理工作。在合同期内,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员进行轮换或调配,但不能减少编制人员数量。

五、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负责协调受管理场所的外部一切关系、场内秩序和邻里矛盾。

2、 甲方对受管理场所的经营管理享有知情权和监管权,乙方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3、 甲方保证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场所内经营安全。

4、 乙方接手之日,甲方为乙方管理人员无偿提供住宿(宾馆待遇)

5、 相关的人员调拨,包括营销团队、所有工作人员的因工作需要往来的交通费、资源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不在乙方的委托管理费之列。

6、 乙方在合同期内,为了场所的发展,可到一至两家其它娱乐场所进行考察,甲方负责报销考察费用。

六、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1、 乙方具有受管理场所的全程筹备和全权经营管理权,包括业务决策权、人事任免权,辞退权、奖罚权、物资审批权、作价权、折扣权和签免权。

2、 乙方应以受管理场所的实际情况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责任等,制定和健全受管理场所全面运作标准和所有工作程序,对场所进行全面管理。

3、乙方每月有检查、监督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七、 合同的解除

由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变更、终止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书面依据。

2、甲方单位因严重亏损而关门、停业或行政部门责令关门停业。

3、不可抗力或无法防止的外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的管理费或提成并超过三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拖欠员工工资,导致影响受管理场所管理人员正常管理经营。

(3)未经乙方同意变更乙方工作岗位或降低待遇,视为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

(2)乙方没有履行正常管理职责。。

(3)合同履行届满

九、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若无违反本合同条款的行为,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补偿。

十、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双方补充另议。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