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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短期租赁协议书(精选3篇)

施工升降机短期租赁协议书 篇1

承租方:

施工升降机短期租赁协议书(精选3篇)

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租用乙方施工升降机肆台,用于广州市风凰城__施工的需要。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一、施工升降机基本情况:

施工升降机型号:00,每笼2吨。根据工程各实际需要安装使用,安装高度满足甲方使用需要。

二、租期:

1、起租日:从施工升降机安装调试正常运转,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工地整体工程完工后,书面通知乙方拆除施工升降机之日止。

3个月按实际时间计算,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期结束,如果因甲方租金未结清或工程障碍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

5、租期和月租金不受甲方工地停工、停电、停水及法定节假日的影响,在此期间租金照计。

三、租赁费用:

____月租金为新机每台每月12500.00元、旧机每台每月

1.00元。月租金包含施工升降机使用、维修保养费,不含操作人员人工费用。进退场费每台

2.00元,进退场费包含运输、安装、加高、拆卸及验收费等费用,以上费用不含税费。

四、租金支付方式:

1、进场退费:设备进场两天内,甲方全额支付乙方该台施工升降机进场费。否则不予安装。

2、租金:在每台设备使用满一个月后10天内,甲方即向乙方付一个月租金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工地场地、电源等因素符合安装条件,如甲方不具备报装资料,在此期间如发生的政府行政干预所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甲方负责。

2、基础及预埋件

①.甲方负责制作施工升降机基础,对基础预埋隐蔽施工部分做出详细书面记录。

②.甲方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基础图的技术要求制作基础,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配合。由甲方制作混凝土基础并承担费用,并保证施工升降机基础无积水、无淤泥由于基础制作及甲方因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负责机械设备以外的附属设施,如防护棚、楼层安全门、通道等等。

4、进退场及安装、拆卸

①.甲方施工升降机基础达到保养期后,凭甲方通知3天内进场

②.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进退场装卸车时安排停放场地

③.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进场前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负责将电源送进乙方施工升降机外笼电源厢。

④.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安装、顶升和拆卸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及负责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和电费,甲方无偿提供焊割设备及委派2-3人相关工种的配合

⑤.施工升降机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吊车及运输车辆进场对设备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进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验收

甲方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必要资料,配合乙方施工升降机在当地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6、费用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每月拖欠租金超过20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租金照付。

7、司机

甲方负责租期内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资和在工地的食宿。

8、安全责任及其他

①.甲方负责安全吊装及设备安全管理,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

②.甲方须保证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供电,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因甲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及甲方其它原因导致施工升降机安全事故,则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双方安全责任界定如有争议,以当地安监部门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③.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拥有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权,在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抵押、扣押及处置所租用的施工升降机。

、乙方责任:

1、基础及预埋件

乙方负责提供基础预埋件、厂方基础图和甲方制作基础时的技术指导工作,提供地脚螺丝或基础预埋件的安装。

2、进退场及安装、拆卸

①.乙方负责进场、安装、拆卸、退场等事项。

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施工升降机安全完整,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3、验收

①.乙方负责向省有关部门申报验收,并负责向有关部门领取设备使用准用证,承担其验收、发证费用及施工升降机租用期内的年检费

②.施工升降机安装完毕后的调试及试运行,由乙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接线,调试及技术鉴定工作。

4、操作、维修、保养、使用

①.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②.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派人进行抢修,设备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意见,协商安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③.乙方负责施工升降机使用的期内维修保养、配件更换等,乙方在维修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否则按每天租金赔偿给甲方,预升加节及附墙时间不计入维修时间内。

5、安全责任

乙方负责安装、拆卸、项升加高作业造成的安全责任。

六、其他

1、本合同单价以现在政府政策所定,如因政策变动所产生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期满且费用结算、款项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升降机短期租赁协议书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__月__日,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__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___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屋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升降机短期租赁协议书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

辽宁省住屋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家庭成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公共租赁住屋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________区____________的住屋,作为公共租赁住屋配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仅限乙方居住或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乙方无权擅自处分该房屋。

第三条房屋租赁期限自市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备案之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6个月结束前向甲方交纳下6个月租金。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的,甲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欠交租金总额2%的滞纳金。

房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本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房屋租金总计为________元,每月为________元。该合同签订之日,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6个月的租金;其余租金每隔6个月结束前继续由乙方代为甲方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一次。乙方租赁房屋属于保障部门租赁社会个人房源配租的,且由乙方代为甲方按市场租金支付给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租金的,保障对象应享受的公共租赁住屋租金优惠,在本合同签订后每隔6个月由区级住屋保障管理部门返还给保障对象。

第五条租赁期间,该房屋的供暖费、物业费由房屋产权人承担;水、电、煤气和有线电视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拖欠租金和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费用,甲方可以通报其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或公共租赁住屋租金优惠中直接划扣。

第七条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须按照签订合同时____个月租金标准向房屋产权人缴纳押金,为________元。

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与房屋产权人共同对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进行核验,并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点交保管清单》。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居住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擅自装修,不得擅自拆改和扩建。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原样修复或赔偿损失。

第九条房屋产权人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为原则,对房屋实施维修养护,乙方应对房屋维修养护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租赁期间,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出现损坏而影响正常使用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立即通知房屋产权人维修。房屋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上门查看并落实维修。

第十条房屋产权人确保该房屋消防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安全标准,并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乙方承诺不在该房屋内或公共区域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自改变供水、供暖管、供电线路,不违规安装电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积极配合住屋保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人对住屋使用情况及住户有关资料的检查。

第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公共租赁住屋保障的;

2.因就业、房产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屋申请条件逾期不退出的;

3.将房屋转让、转租、出借、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者用于违法活动的;

4.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的;

5.累计3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未居住的;

7.违反房屋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第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7日内腾空该房屋,并通知甲方或房屋产权人验房验收及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费用等交接事项。验收时发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有关约定,且不腾退房屋的,甲方或房屋产权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用房。乙方在房内的物品,甲方或房屋产权人可在公证机关的现场监督下,进行清点、腾空,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租手续,并书面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法规政策调整,本合同与之有抵触的部分,以调整后的法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因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符合公共租赁住屋享受条件的,或购买、受赠、继承其他住屋的,应在三个月内退出公共租赁住屋保障。

3.租赁期间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屋时,可提前向甲方申请终止本合同,双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费用的结算。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协议履行期限内,如一方违约的,除正常结算外,另外需按三个月租金数额计算违约金补偿另一方。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住屋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意见

合同订立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