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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16篇)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甲方(房屋出售方): 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16篇)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遂昌县 路(街) 楼(单位),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顶享有使用权;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号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不存在抵押贷款、法院查封等情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 (大写) 元,

(小写)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按双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 该房屋屋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 年 月 日,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30%首付款 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屋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屋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屋价款超过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屋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

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屋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屋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屋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由双方协商处理,并在补充协议中载明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约定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其中甲方留执一份,乙方留执一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 水

2、 电

3、 燃气

4、 有线电视

5、 通讯

6、 其他

(二)装修情况:

双方签署栏文本:(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 代理人:_____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和银川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甲、乙双方达成房地产买卖并提供相关的其它服务事项,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位置及基本情况:

1、经丙方提供信息、线索为甲乙双方买卖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同意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壹套(住宅/营业房)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

2、房地产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产权性质:_________,结构: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随房屋同时转让的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已如实陈述该房地产权属状况、附属设施及装修装饰情况,并符合国家及银川市房屋上市交易政策、法规的规定。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并支付给甲方定金以确立买卖关系。

4、甲、乙双方均接受该房屋是在有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选择一项或多项或直接填写①房产证②《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③房产证在银行抵押④房屋已出 - 2 -

租]的状况下签署本合同,双方均认可其法律效力。注:《商品房买卖合同》在银行抵押的,应解除抵押,办理产权证后,方可交易。

第二条 房屋交易价格 :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该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 房屋买卖交易相关的费用:

1、该房屋买卖交易所需的各项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乙双方约定全部费用由 方承担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经甲、乙双方确认,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2、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应按银行的申贷要求及时向丙方提供银行申贷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并协助,若乙方不按银行申贷要求提供所需的有关证件及材料或不积极协助造成后果的,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甲、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委托丙方代办贷款的,乙方支付丙方代办费、公证费,房屋需要评估的,支付评估费,具体支付费用的种类和数额见附件。

第四条 委托事项和服务费用:

1、甲方委托丙方出售该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房屋交付等事宜。

2、乙方委托丙方购买该房屋,并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交付等事宜。需要贷款的,可以委托丙方办理银行贷款事宜。

3、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提供服务,按照银川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金额按成交价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

4、乙方委托丙方为其提供银行贷款服务的,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代办费,金额按贷款额的 %收取,计人民币 元。经乙方确认,具体支付的代办费用见附件。

第五条 定金支付:

甲、乙、丙三方在确认并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 元大写 (整),并由丙方代为保管。 

在支付定金同时,甲方应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于丙方暂时保管,丙方出具相关凭证数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以下列第( )种方式第 条办理:

(一)一次性现金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乙方将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全部付清给甲方后,三方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乙方在签定本合同起 日内将全部购房款(人民币 元)交给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并进行资金监管,待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后撤销资金监管。

(二)乙方委托丙方向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并由银行冻结(具体首付金额及贷款金额以银行审批数目为准)。在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由银行将乙方所贷款项及首付款划入银行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乙方一次性将全部购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2、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 %首付房款存入甲方在银川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并由银行冻结,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丙方为乙方办理完公积金贷款后一次性将剩余房款(购房定金冲抵购房款)付清给甲方。

第七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在收到全部购房款当日将房屋进行交付。

2、甲、乙、丙三方共同参与房屋的交付。甲方按合同约定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状况完好,甲、乙方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丙方见证签字。

3、甲乙双方同意:如房屋推迟移交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房屋设施及各项费用押金人民币 元整,待三方办结房屋移交手续后由丙方给甲方全额退还押金。

第八条 甲、乙、丙三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2、承诺对该房屋权属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且该房屋的共有人对出售此房产无异议。

3、乙方申请住屋按揭贷款的,配合银行或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与乙方申请住屋按揭贷款相关的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

4、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移交房屋及附属设施、装修。

5、在房屋交付前,结清水、电、气、供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各项费用,并提供上述费用交结的单据原件。

6、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7、及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

(二)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期限,支付定金和购房款。

2、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代办事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

3、提供房屋过户交易和银行贷款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4、申请银行按揭贷款的,按时向丙方和银行提供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三)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高效、及时向甲、乙方提供优质服务。

2、见证、监督甲、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3、甲、乙双方发生违约或争执等情形时,予以协调;协调无效时,采取中立态度,并证明事实。

4、对委托人个人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以充抵乙方违约金;甲方中途返悔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在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以充抵甲方违约金。 - 5 -

2、甲、乙双方将所得违约金的 %付给丙方作为服务佣金,同时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双倍的中介费。

3、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时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购房款 %的违约金。逾期三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或一方未按时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加付给丙方违约金。

6、因甲、乙双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产权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 %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 %分别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虽能履行已无实际意义时,本协议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房款全额退还乙方,丙方将甲、乙双方提交的所有证件及相关材料退还。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相关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委托人、出售方)(签章): 乙方(委托人、买受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丙方(受托人、中介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定作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事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定作下述定作物,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1.1定作物品名或项目名称:

1.2规格型号:

1.3定作物的数量: 计量单位:

2.加工承揽所需要的材料由方提供,材料名称、型号、数量如下:

2.1材料名称:

2.2规格型号

2.3数量:

3.加工定作物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3.1由甲方提供加工定作物之图纸或样品或加工定作物各项技术性能、指标要求、外形尺寸等各项参数(由双方会签,见合同附 件),由乙方依照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定作物。

3.2加工定作物需要封存样品的,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作为验收 依据。

4.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4.1在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期限内发生的任何非人为损坏造 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均应予以负责。

4.2乙方对加工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为甲方验收合格后 12个月 内。

5.加工定作物的包装

5.1加工定作物的包装由 乙 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5.2包装标准和方法:

5.3凡属包装不善造成加工定作物毁损、品质降低的,应由包装责 任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合同价款

7.交货期限及方式

7.1交货期限:

7.2交货方式:

8.加工定作物的验收

8.1甲方依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质量标准或双方封存的样品在 验收期限内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如有争议,应在收到甲方验收 报告后 7 天内提请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费用由乙方垫付,检验结果确定后由责任方承担。

8.2验收期限:

8.3 甲方有对定作物进行阶段性验收的权利,对阶段性验收不合格 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改善,未见效果的,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付款期限及方式  甲方于定作物验收合格 15 天内,以 转帐支票 方式支付价款。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定作物,包括因定作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修 理、重作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应当向甲方偿付相当于逾期  交付加工定作物价款5 %的违约金;逾期 7 天未交付定 作物的,视为不能交货,应向甲方偿付定作物总价款 20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10.2甲方无故中途解除合同的,应赔偿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 直接损失,损失赔偿额以定作物的加工费为限。

10.3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享有对定作物的留置权;乙方擅自扣 留定作物,视为逾期交货,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署并经双方签章确认后生效,未尽事宜,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无规定或规定不明确 的,由甲乙双方协商以与本合同相同的程序签订补充协议以确定双方之权利义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 力。  

13.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 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 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 — %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 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

买受方(买方):

身份证:

买受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

一、房产基本情况

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 ,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结构图》 。

二、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

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己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该房产的产权证将于20--年10月01日前开具出来)

三、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己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四、房产成交价

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但交易备案价为)【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

五、交易定金

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 )。

六、房款交付

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商定结果,买方给付除定金之外的剩余房款。

1、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三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人民币(大写): (¥: );

七、有关税费

1、买卖过户所涉及所有税、费,均由 买方 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 买方 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买方 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 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 买方 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维修金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八、房屋的交付

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的购房款之日起7日内,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九、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年11月30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十、违约认定

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己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十一、违约责任

(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 三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 十五 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 十五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己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己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十二、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交易过程中己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所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买方、卖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涉及该房产交易的口头的、书面的内容,若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国土局备案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售人:买受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编:___________________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址:

编:

话:

表:

经 办 人: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1 .合同无效应返还全部定金

案情简介: 20xx 年 6 月 21 日,朱向阳的父亲由陈荆松做为中介方,以朱向阳的名义与王慧海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购买位于沈阳市某区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阳的父亲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给王慧海定金 20xx0 元。合同签订后,朱向阳发现该合同上卖方(房主)写的是邱木真,而在卖方(房主)上面签名的却是王慧海,经到沈阳市房产局咨询和核实后,朱向阳找到王慧海,要求退还定金 20xx0 元。得知该房屋系刘菁珊购买的邱木真的,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朱向阳的父亲所交的 20xx0 元定金实际上在刘菁珊手中,朱向阳的父亲找到刘菁珊,经交涉,刘菁珊同意退回 17000 元。朱向阳的父亲于 20xx 年 6 月 29 日 在收到 17000 元后,出具了收条,并在收条上注明 " 另外补偿叁仟元整房主 " 。后朱向阳在向刘菁珊索要 3000 元未果的情况下,于 20xx 年 12 月 7 日 诉讼至人民法院,要求刘菁珊返还 3000 元定金,王慧海对刘菁珊的返还义务负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朱向阳与王慧海、陈荆松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刘菁珊亦未依法登记领取该房屋的权属证书,故该房地产经纪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规定,系无效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的规定,因此刘菁珊应当返还全部定金 20xx0 元;被告王慧海与朱向阳签订了房地产经纪合同,并收取了定金,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决:“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刘菁珊应返还朱向阳 3000 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点评: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出售房屋,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认定有效,有的认定无效。但是近年来,法院日渐趋向于认定有效。本律师认为,判断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据是民事法律法规,是《民法通则》、《合同法》,而不应该是行政法律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本案中当事人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签订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与房主没有任何联系。王慧海明知刘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没有房主的委托手续,也没有刘菁珊的委托手续,而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观存在过错。并且王慧海将定金转交给刘菁珊也是没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据的,该转交行为也存在过错,因此王慧海对《房地产经纪合同》无效和定金的转交均存在过错,其应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 .拒绝卖房双倍赔偿定金案

案情简介: 20xx 年 6 月 30 日 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经房地产中介公司介绍,被告孙和平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原告高素琴,双方协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先交纳定金人民币 5,000 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孙和平交纳定金 5,000 元,被告孙和平为此给高素琴出具收条一份,收条中写明,该房屋系私有产权,总价额 73,000 元;孙和平在 20xx 年 7 月 12 日 应搬出此房,屋内设施不动;若孙和平不卖此房需赔偿高素琴 10,000 元,若高素琴不买此房则定金不退。收条还注明在未办理产权过户前高素琴向孙和平押 3,000 元,办理产权过户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时孙和平正在办理自己名下房屋产权证,双方亦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 20xx 年 9 月高素琴以孙和平未能与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要求孙和平返还定金未果,特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和平双倍返还定金 10,000 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告高素琴与被告孙和平之间的房屋买卖虽然经房屋中介所介绍,双方虽未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但双方之间有收条为凭,从该收条记载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应当认定有效孙和平取得房屋产权证后,未将该房出售给高素琴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原告高素琴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决:孙和平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高素琴双倍返还定金 10,000 元。

律师点评: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从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生效。本案中,根据定金收条中记载的内容,高素琴交付的属于履约定金。若房主孙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约定的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的合同义务时,则高素琴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惩罚性,目的是为了约束当事人履行约定义务,在当事人违反约定时给对方合理补偿,因此也具有补偿性。本案中,孙和平违反约定拒绝为高素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高素琴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高素琴可以要求孙和平双倍赔偿定金。《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交付的 10000 元是购房定金,并约定了定金的惩罚性质,即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须双倍返还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没收定金。需要说明的是:若合同已经写明“定金”,即使没有注明定金的性质,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没有写明“定金”,而写明的是“保证金”、“押金”等其他名称,但同时规定了定金的性质,那么也具有担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应超过合同标的物总价款的 20% ,否则超过的部分无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 .协议收回定金则无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耀鹏与被告严树英双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书,约定严树英将房屋一套以 49500 元的价格卖给李耀鹏,李耀鹏在签订合同时给付定金 4000 元。合同签订后,李耀鹏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 20xx 年 5 月 29 日 双方去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由于当时严树英所带证件不齐备,故产权过户手续未能办成。之后,严树英通知李耀鹏再等几天,后又告诉李耀鹏说,她的房子不能卖了。后双方重新在该房屋买卖合同书上约定:“由于严树英违约,严树英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将购房定金 4000 元还给李耀鹏,甲、乙双方同意该协议终止。”被告于 20xx 年 6 月 6 日 将全部房款及定金 4000 元全部退还给李耀鹏。但是李耀鹏认为严树英违反约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还应支付 4000 元违约金。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李耀鹏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严树英支付违约金 4000 元,并负担诉讼费用。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于 20xx 年 5 月 18 日所签的合同书及以后所补充的协议内容,均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原告在该合同书中的明确表示在被告退还定金后同意该协议终止,并未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应视为双方当事人新的约定。双方应按此约定履行,而且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原告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 若干问题解释》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耀鹏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定金合同生效的时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定金实际交付时定金合同生效。为此,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关系,一切以是否实际支付定金为准。《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严树英违约不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李耀鹏依法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当李耀鹏收回全部定金,不管双方是否补充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双方的定金合同关系都一律随即终止,李耀鹏再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则无法律依据,因此其诉求也不会被法院所支持。

4 .未取得产权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

案情简介: 甲在 20xx 年 3 月 13 日 购买一套商品房, 6 月 1 日 入住, 11 月 30 日 开发商做产权作登记,甲 12 月 20 日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在同年 11 月 20 日 ,甲与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将建筑面积 129.70 平方米 的房屋,以 158 万元价格转让给宋某。在约定了付款期限后,双方又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了两项内容:一是该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待卖方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办理过户手续。二是买卖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双方对此买卖行为均不得反悔,否则由违约的一方以总屋价款的 10 %支付违约金。在双方约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来后,宋某就一直没有再履行过合同。 20xx 年 3 月 9 日 ,甲起诉到法院,要求宋某以总屋价款的 10 %支付违约金 15.8 万元。在庭审中宋某辩称,是甲在没有取得房产证之前,就与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宋某与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办理过户手续,还明确了不交易的违约责任承担。因宋某的违约行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决宋某按合同约定支付甲 10 %的违约金 15.8 万元。一审判决后宋某提出上诉,认为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宋某与甲的买卖房屋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属于无效。但最后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以及相关的北京市房地产转让的有关规定,的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是,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时,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为无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权属证书不得转让是行政管理的规定,即要求行政机关对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办理过户手续,但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注明了双方对这一规定完全知晓,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才能办理过户,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因此认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但目前对于未取得产权证出售房屋的情况,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请读者注意诉讼当中的风险。

5 .未还清贷款出售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案情简介 :甲 20xx 年买的房子, 20xx 年 8 月 1 日取得房产证,但甲是通过贷款买的房屋,银行贷款还未还清,房屋做了抵押。 20xx 年 12 月 21 日 ,甲与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该房屋。房子卖完不久,屋价就涨了将近 20% 。于是,甲起诉到法院,以房子在转让时已抵押给银行为由,要求法院确认这起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以达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的请求不符合公平原则,为维护交易安全及市场交易的流转,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因甲对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购房屋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所购房屋在所有权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与王某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虽然涉诉房屋已在银行抵押,现合同已实际履行,王某给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让甲将所欠银行贷款还清,解除抵押,以利于办理过户手续,因此甲应及时还清银行贷款。况且甲已将房屋交付给王某,王某也实际入住该房屋,因此从维护市场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甲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真实目的,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6 .最终 办不下来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案情简介: 20xx 年 4 月 15 日 , 何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 约定贷款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房子。何某 20xx 年 2 月 28 日 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未实际入住。 20xx 年 3 月 2 日,在北京 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下 , 刘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屋交易居间合同》 , 合同约定 , 刘某购买何某的房子,价款 40 万元。合同签订后 , 刘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 20 万元,其中含定金 2 万元 , 中介公司将其中 1 万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费,其余 19 万给付了何某。刘某在等待开发商给何某办理房产证,以便于尽快过户,但是该项目的开发商已被撤销了房地产开发资质,且房地产公司已是人去楼空,该项目无法办理初始产权登记,所购项目的所有购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于是刘某状告中介公司 , 要求确认三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居间合同》无效 , 并要求返还购房款。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因开发商已不存在,买方最终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卖方返还房款。

律师点评 :目前法院对于没有产权证即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买卖案件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按此处理,但是对于签订合同时没有房产证,卖方最终也不可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导致买方无法取得房产证,买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 一般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判决将买方或中介公司将已收的房款返还给买方。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8

甲方: (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一).房屋状况:

1、房 屋 座 落: 建筑面积:平方方米 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权证号:

3、土地使用权证号: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在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后先付定金 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时再付清剩余价款。

三、甲方在 年 月末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以前,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 (签名或盖章)

乙方: (签名或盖章)

中证人: (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9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本合同

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

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屋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屋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币)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币)_____亿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

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

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

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

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已交付的屋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

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

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出卖方保证

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物

1.甲方所拥有的坐落于北京市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现用途为自住。

2.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3.甲方已于年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4.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屋所有权及所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无产权纠纷和无债权债务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 房屋价款

买卖双方同意按套计价,该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

佰万__仟佰拾元。

三、 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述种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办理该房屋买卖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支付。

3.贷款付款,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支付甲方总房款30%的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乙方向申请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提交贷款申请。

四、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甲方购房定金贰万元,作为购房担保。乙方不购买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该房屋的,双倍返还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时,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办理房屋立契过户之日起7日内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内设备、设施及装饰见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购置房屋由原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约的规定。

七、 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有关税费。房屋评估费由双方共同承担。

2.甲方已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和供暖费已计入房屋总价,随房屋转让一并转让给乙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房屋交付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及有线电视信号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支付购房款。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付款达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应付款3%的违约金。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期日将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约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房达6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购房款3%的违约金;乙方愿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满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约定条件的,视为未交付房屋。

5.甲、乙双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交易部门提出交易申请。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过户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5%的赔偿金。

八、 因订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包括合同效力,违约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九、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北京签订。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中介公司备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郑州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单元________层________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同时,在法律、法规、政策允许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条件下,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应的权证手续。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相关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协商后双方确定所售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此价格下,包含该房屋的相关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其他税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第三条房款支付方式与时间: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的按揭货款方式付款。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郑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向甲方所支付的房款在乙方取得房产证之前,由郑州市房产监管部门进行暂时保管,双方并按规定签订相应的资金监管协议。

3、自双方签订郑州市房产监管协议后_______天内,乙方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存入郑州市房产监管部门所指定的账户。

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由乙方在60日内申请银行办理按揭,贷款银行将剩余房款直接转入监管账户,待乙方领取房产证后,甲方收取全部房款。

特别注明:乙方将首付款、剩余房款转入郑州市房管局监管帐户,视为乙方已按相应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房款。

4、乙方在向监管账户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提供按揭贷款及办理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和剩余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⑴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⑵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乙方方可解除。

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同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第四条房屋交付问题

1、甲方的相关义务:

⑴甲方应于全部房款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后_________日内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腾空并打扫干净。

并确保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水、电、通讯、排水等设施完好、畅通可正常使用。

⑵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乙方领取房产证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物业交割手续,在交房前甲方负责缴清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宽带费、供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并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⑶甲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户口信息、婚姻信息、本单位证明信息、承租人声明信息等相关信息资料。

⑷本合同中房屋的出卖行为,甲方保证已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承诺不会有相关利害关系人提出任何异议。

⑸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的房屋属于绝对所有权,承诺不存在抵押、担保、查封、拍卖等一切影响乙方实际取得该房屋完全所有权的情况发生。

⑹甲方保证本合同中的房屋已经过单位的同意,允许买卖。

同时保证单位已放弃了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⑺本合同中的房屋现处于出租状态,甲方保证已将出卖房屋的事实明确告知承租人,并在承租人已明确做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条件下进行处分。

⑻甲方应保证自己的户口没有在该房屋落户,不影响乙方以后的户口迁入。

同时,在以后乙方迁入户口时,如需要甲方或者其所在单位的配合,甲方应予以积极协助办理。

⑼甲方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营业税缴纳及过户相关事宜,如出现任何相关问题,由甲方负责承担。

⑽乙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如遇到相关部门拆迁、征用等情况发生,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取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2、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⑴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⑵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交房义务,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⑶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⑷因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承诺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继续履行的,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⑸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过户及公共维修基金过户,经乙方书面通知甲方______日内办理,逾期不协助办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

第五条房屋登记管理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共同到郑州市房屋管理部门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如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就未尽事项签署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2、在下列条件发生时,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

⑴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过________天期限后仍无法履行其主要义务时;或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⑵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本协议自书面终止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

⑶凡在本协议终止前由于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另一方仍有权提出索赔,不受本协议终止的影响。

第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系指: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等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无法避免或克服的事件。

2、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相关义务,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在时暂停,而义务的履行期应自动按暂停期顺延。

3、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提供发生不可抗力和其持续期的适当证明,

4、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各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其最大努力终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减少其影响。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2、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五份。

双方各执两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出卖方:______________购买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受托方(代理人): 电话: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出售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出售房产基本情况甲方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出售其位于 之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类型: 。

二、委托时间此委托协议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双方洽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时间不计在内)。

三、房屋出售价格1、甲方拟以最低 元(大写: 整),的价格出售此房产。2、乙方以不低于上述价格为甲方代理出售此房产,所得价款全部归甲方所有。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双方约定代理费用为 元(大写: 整)。2、甲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全部代理费用给乙方。乙方账户:用户名: 账号:

五、委托方式甲方确认以第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1、独家委托1.1甲方确认乙方为出售上述房屋的唯一受托人。1.2甲方不得终止委托出售或将此房产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否则应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人员推广、广告发布及其他经济损失。1.3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达成任何交易事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1.4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应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视为甲方违约。2、非独家委托2.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受托人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2.2乙方应该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如果代理成功,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如果代理失败,自行承担销售费用。

六、乙方责任1、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2、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3、代理甲方收取购房客户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4、代理成交后,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5、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七、甲方责任1、所发生的水、电、供暖、煤气、天然气、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结清,并腾出房屋将户口迁出。2、甲方同意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并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3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4

卖方: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买方: 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_____ 区______ 路(街)______ 号,为___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____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__ 拾___ 万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_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屋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 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5

甲方(公司代表):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销售代表): 乙方联系方式:

第一条 合同签订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房展的原则,并根据乙方具备销售甲方产品青岛啤酒多彩啤的条件,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乙方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证件及有关书面声明(乙方提供复印件及其所属工商管理部门签章或原件核对无误、个人签订合同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②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和一定的经营资金;

③具备在规定区域销售青岛啤酒多彩啤的能力和网路。

第二条 乙方销售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枫亭镇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承诺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不得出现甲方代表的同厂同牌子的啤,乙方在代理过程中不得越权或夸大经营范围,在代理过程中不准在酒中掺假换其他产品,一旦发现甲方终止合同(或送司法机关)。  乙方在自行提供的区域内 (以实际提供数量为准)啤多彩啤系列产品,自________年月____月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销售目标数量为 桶。

第四条 啤桶的使用方式:

1、乙方所需啤桶从甲方租赁,并交押金元个桶。

2、在合同期内乙方将完整无损坏的啤桶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使用期限(以年为最低单位)的10%使用折旧扣后,退给乙方其余的实际交啤桶押金。

3、啤杯、啤炮、啤专用机器由甲方按乙方实际需要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该产品价格及其它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产品质量验收,产品质量纠纷界定

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

2、由乙方负责按指定物流取货,甲方保证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为原则)。

3、产品质量纠纷及责任:

(1)乙方收货时。如因甲方装卸损坏,由甲方负责退换,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对甲方产品质量如有异议,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配合进行验证后协商处理。

(3)由于乙方储存、运输(超高、倒插等)方式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的储存产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化工原料及有害易燃品混合存放。

(4)乙方超期出售须在保质期内售出产品,由此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珠海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昆明市地方条例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市区房屋(以下简称“该物业”)委托乙方全权代理销售,代理销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售出该物业,在此期间在甲方在乙方的委托代理下收取买家给付的定金和意向金或乙方代为与买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均属出售物业成功(特别提示:若因为等待办理产权过户或办理买方按揭贷款等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所规定办理的诸事项导致超出上述代理期限,则代理期限顺延至本委托所委托事项完结);甲方及甲方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则甲方代理人已取得甲方及共有人的授权及认可,甲方及其代理人对本合同的签定、履行、违约、终止等承担全权责任。

2、经双方协商特别委托权限为: 。

二、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购销合同号): 所有权人: 、共有人: 、建筑面积: ㎡ (以产权证为准)结构: 。

三、买卖及价款约定

1、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以不低于人民币元整(¥)的房款价格销售该物业,并由乙方代理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易该物业过程中,买房支付定金(或意向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委托服务费人民币 元整(¥)。当物业售价为人民币 元整(¥ )时,溢价部分 %做为委托酬金归乙方所有。

2、该物业交易过程中所涉税费等,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 □卖方独自承担 / □买方独自承担 / 其他: 。

3、签订本合同时,乙方留存甲方相关证件如下:原件包括 ;甲方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明等,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该物业权属的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含配偶)书面同意,可合法交易,并不得拖延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若该物业现仍有按揭或抵押,则甲方在签定本协议后,应积极配合办理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事宜及解除抵押手续,并于过户前结清该房屋的贷款及利息。

3、甲方应当如实介绍该物业历史情况,不得隐瞒(如凶杀、偷盗等等),否则因此而出现的交易价差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不得自行出售或委托他人转让该物业,也不得以抵押、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理该物业。

5、甲方必须对该房屋委托销售价格保密,保证本合同内容及相关信息不被第三方获知。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若在本委托期限届满前,乙方未能售出该物业,则应当向甲方支付补偿金 元整(¥ )。

2、甲方提供的证件需要返还的,乙方应妥善保管并将保管收据及时送交甲方;若在委托期限内甲方取回权属资料的行为有碍于本乙方售卖该物业,则本委托期限顺延至代理人完成本协议所有委托事项止。

3、销售期内,乙方应积极将甲方物业在网上免费发布,并在全市各连锁店积极推荐,代为甲方发布房源信息争取尽快促成该物业成交。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条款约定,致使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仍无法履行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如因此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涉及该物业的居间买卖合同一但签订,双方权利及义务按居间买卖合同的约定为准,此时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本协议委托事项。

3、若甲、乙双方委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能售卖该物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可以延长本协议委托期限。若协商不妥的,本合同终止。

七、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双方免责,本合同终止;

1、不可抗力因素情况或履约后该物业被证实列入冻结、拆迁或成套改造范围的情况。

2、法律、法规、政策变更,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交易成本增加的情况。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和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 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补充条款: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