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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精选15篇)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

有关汽车买卖合同书范X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精选15篇)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___)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三、车款与验收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元;大写:___。买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2、卖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后____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______。  

四、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_____。  

五、风险负担  

1、汽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买方负担。  

2、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六、卖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卖方在买方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方提供:(以下

3、

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证。  

七、买方权利义务  

1、买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2、买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3、买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5、如买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方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4、买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未向买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九、保证  卖方须保证汽车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十、担保  担保人须对卖方保证,买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十

一、声明及保证  

(一)买方:  

1、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的39;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卖方:  

1、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

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

三、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

四、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

五、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六、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

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2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招待仲裁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受买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通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送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章)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订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3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____产__________牌,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_,功率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拾____万___仠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___年___月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的比例结算。

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

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

乙方特请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

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

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保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

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

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

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

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

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

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

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

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

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4

甲方(出让方): 合同签订地:浙江临海 乙方(受让方):

经__________中介介绍,甲方愿将自己所有的车辆出卖给乙方,现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易车辆基本情况:牌照____________;品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车辆类型: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车辆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 。

二、车辆出卖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

三、付款方式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__________元,余款待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当日全部付清。

四、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应当将车辆及随车工具和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证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本、车船使用税票、机动车辆保险单以及其它证件)。

五、甲、乙双方委托中介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支付_______元中介费及交纳________元的代办过户费。因办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必须互相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六、车辆在过户之前所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包括未处理的违法记录)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过户后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和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过户或转籍的,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协议约定,如一方违约的应当承担定金责任及赔偿中介方的所有损失。如甲方违约的,甲方应当返还定金,另外再支付同定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乙方和中介方各得50%;如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没收的定金由甲方和中介方各得50%。

九、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记录以下备注条款里。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中介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         辆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范文之合同范本:二手车转让协议书。

第一: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 年 月 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 年 月 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购置证本以及 .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臵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7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国产/进口: 自排/手排: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产 地: 生产者名称: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出厂时间: 排 量:

尾气排放标准: 外廓尺寸:

核定载客: 核定载重:

其他: 。

第二条 关于车辆配置的约定

第三条 质量标准

车辆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出厂时的国家标准且不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并能依法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注册登记。

第四条 价款

车辆价格每台 元,大写 。

数量 台,总计 元,大写 。

乙方如委托甲方代为拍牌、代办保险、代付购置税及车船税、代为验车与办理上牌手续等服务,双方应在补充协议中予以约定。

第五条 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车辆价款:

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 元,大写 。

2.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 %,即 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 。

乙方应当将价款付至甲方的财务部门或甲方指定的账号,不得将价款直接付给甲方的销售人员。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甲方送车 □乙方自提 □其他 。

2.交车地点: 。

3.交车日期: 年 月 日前。

4.交车时里程表显示数应当小于 公里。

5.车辆交付时应当场查验,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型号规格、外观、轮胎、内饰、配置、备件、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确认,双方应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详见本合同附件)。如发现表面瑕疵,乙方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并在《车辆验收交接书》上作详细记录。

6.甲方向乙方交付车辆且双方签署《车辆验收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和配套规定对其所出售的车辆承担质量保证责任或“三包”责任。

2.甲方出售车辆属于事故车、有维修记录车、处理品车、改装车、“三包”退换车及生产日期超过 年以上的库存车,应当事先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

3.甲方不得承诺能够直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

4.甲方的盖章名称与本合同、发票上的名称应当保持一致;不一致的,甲方应当在订立本合同前书面告知乙方。

5.乙方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6.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合同解除

1.甲方逾期交付车辆的,应每天按车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车辆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逾期支付车辆价款的,应每天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原因未通过银行贷款审核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原因,银行无法办理贷款并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日内全额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如不按时退还,应当以乙方已付款项为基数按每天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交付汽车的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低于生产者出厂检验标准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车辆验收交接书、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车辆验收交接书

补充协议

(此页为签署页)

甲方(盖章):

住 所: 邮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签字或盖章):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

车辆验收交接书

甲方(销售方):

乙方(买受方):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 对 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汽车品牌及型号为: ,生产日期为 年 月 日,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代码 ,合格证号 ,进口证明书号 ,商检单号 。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2)合格证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4)三包凭证 □

(5)维修保养手册 □

(6)修理者网点名册 □

(7)海关证 □

(8)商检证 □

(9)机动车保险单 □

(10)购置税凭证 □

(11)车船税凭证 □

(12)临时牌照 □

(13)行驶证 □

(14)机动车登记证 □

(15)环保标志 □

(16)验车标志 □

(17)其他

3.车辆外观有无表面瑕疵:

4.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打“√”,反之打“×”,未配备打“○”。

(1)漆面 (10)水箱 (19)倒车雷达 (28)DVD

(2)内饰 (11)前/后桥 (20)仪表盘 (29)收放机

(3)轮胎 (12)离合器 (21)灯光 (30)后备箱

(4)发动机 (13)雨刮器 (22)反光镜 (31)随车工具

(5)变速箱 (14)门窗 (23)点烟器 (32)千斤顶

(6)转向系统 (15)玻璃 (24)电子时钟 (33)警示牌

(7)制动系统 (16)电动天窗 (25)安全带 (34)备胎

(8)点火系统 (17)空调 (26)电动电线 (35)

(9)悬架系统 (18)导航 (27)CD (36)

5.摇控器 个。

6.车钥匙(卡) 把。

7.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8.其他验收交接事项及说明: 。

本验收交接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8

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当事人就汽车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 ______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 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______元。

(2) 余款________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 余款________元,可分十次支付,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止,每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

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 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 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 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见证人(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__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____

引擎号码: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新车买卖合同》(以下称“原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出售宝马进口汽车一辆,总价为 元(含车辆售价 元,上牌费、保险费、原厂防爆膜、行车记录仪等费用),年月日交齐全款,45天内安排上牌,交车时间年月日。现乙方已按约支付完毕相应款项合计 元,但因甲方自身原因至今未交付车辆给乙方。现为妥善处理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各方在互谅互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须在年月日前交付合格的车辆给乙方,并在交付车辆后45天内办理完毕上牌手续。

二、如甲方未在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内交付车辆或办妥上牌手续,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在收到解除通知(书面或手机短信通知均可)之日起2天内:

(1)将所有乙方已经支付的款项 元一次性退还乙方;

(2)自年月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以 元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作为乙方损失赔偿给乙方。如甲方逾期支付上述第(1)、(2)项约定的款项,每逾期一天,按汽车总价 元的千分之五为标准计算违约金给乙方,直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三、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原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 (盖章) 乙方: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0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炕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库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  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  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1

卖方:

卖方销售顾问:

营业地点:

买方信息买方买方全称:

身份证号/公司登记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单位代理人全称: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代理提车人代理提车人姓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提示:为规避风险,建议买方亲自提车为宜,否则买方签署本合约同时,须签署委托代理人提车的授权书或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一、 购车约定:买方订购之新车及有关事项如下品牌: 产地: 数量: 辆 交车地:卖方营业地点车名: 车型: 车身颜色: 车辆首次上牌区域:车源:□合约订车 □已有现车 预计交车时间: 年 月 日17:30时前 付款方式:□现款 □按揭

二、 合同价 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

1.合同价包含以下项目:

(1)上述车辆;

(2)选装项目:

(3)代收代付款项:□按揭服务费 元 □代办上牌服务费 元 □购置税 元

2.其他约定:

三、付款约定

1.签署本合同之日买方向卖方支付预付车款¥ 元;

2.买方办理提车前应向卖方付清本合同全部应付款项,包括但不仅限于车款(贷款的车贷须到账)、选装项目款、代收代付款项等;

3.买方如为按揭购车,买方车贷履行情况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但在买方贷款划转至卖方以前,卖方有权拒绝交车。

卖方销售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买方声明:

买方(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单位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汽车金额: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3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产 地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数 量(台)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单价(人民币)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总价(人民币)大写

备 注

第二条 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大写

。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年 月 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

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江苏省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4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年 月 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质量

年 月 日前。

年 月 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五、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年 月 日,甲、乙双方在________对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日 期:

汽车买卖合同书(新车) 篇1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牌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一)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二)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三)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定金________元,如乙方不履行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可抵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一)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首付全部车款的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

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三)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一)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

(二)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经双方验收,签订车辆交接书。

第五条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三)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车或迟延支付车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迟延超过一个月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一方难以履行合同的,可依法办理提存。

(二)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三)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甲方可依据国家关于召回的法律法规协助汽车制造商主动召回有问题的车辆;由车辆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乙方可向汽车制造商要求赔偿,也可向甲方要求赔偿。

如乙方选择向汽车制造商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

若甲方对该车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否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

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或发生不可抗力后没有采取补救措施和通知义务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含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一)代办保险(二)代办按揭(三)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第十条其他

(一)双方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四)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证照种类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