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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地买卖合同(精选3篇)

坟地买卖合同 篇1

最新坟地买卖合同范本

坟地买卖合同(精选3篇)

合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_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墓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坟地买卖合同 篇2

坟地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转让一块坟地(杨村太阳庙荒坡)给乙方,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转让给乙方坟地一块,其面积长____米,宽____米,

共平方____米。

2、坟地转让价格为____元,一次性付清。

3、此坟地转让给乙方后,土地归乙方所有,将来国家征用一切补偿费用归乙方。

4、土地转让后如发生与坟地有关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即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以上是对于坟地买卖合同范本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坟地买卖合同 篇3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买方:

姓名:

国籍:

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国籍:

电话:

地址:

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甲方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土地面积为 。地块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 ,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为 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共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层 号房,上述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该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该商品房为商品房。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 。

第四条价格与费用。该商品房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除上述屋价款,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五条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该商品房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177 %时,上述屋价款保持不变。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177 %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屋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六条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屋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第七条付款优惠。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屋价款 %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 %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第八条付款时间约定。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屋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 银行: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屋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屋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第九条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在双方交换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屋价款的 %,计 亿 千 百 拾 万 千 百 拾 元。其余屋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 天内付清。

第十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计算。逾期超过 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交付期限。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 ;

第十二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屋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 个月内按 利率计算;自第 个月起,月利息则按 利率计算。逾期超过 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的约定。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清,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交接与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 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 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质量争议的处理。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用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 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保修责任。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乙方购买的房屋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消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设定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的 %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