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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7篇)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精选17篇)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2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 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xx2,车架号为064238,牌照贵DU20xx,承包期间: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 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 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以便及时处理事故及索赔事宜,涉及事故处理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或对方索赔、差额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无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较大,对方赔款减去租金的余款归甲方。 如乙方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仍由乙方 承担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准用出租车从 事违法乱纪行为,严禁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做到文明行车, 如违反造成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 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 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 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 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 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办证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 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3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

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电话: 资格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法规及政策,以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为

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出租汽车内部承包营运事宜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先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章 承包方式与车辆

第一条* 承包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具备营运资格的出租汽车,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按照双方约定交纳承包费和其他费用,超收自留、欠收自补,承包期满将车辆及其附件返还给甲方。

乙方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乙方自行聘请一名机动驾驶员,机动驾驶员必须取得小汽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龄)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第二条* 承包车辆

名称: 数量:

用途: 道路运输证号:

经营权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身颜色: 行驶证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随车证照:行驶证、营运证 、保险卡 ,共 本。 车辆技术性能情况及附件明细见本合同附件1。

第三条* 承包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产权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有转让、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侵犯承包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在本合同期限内,承包车辆客运经营权使用权属于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承包车辆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因此受到影响。

第四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 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承包车辆交付和验收

(一)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将经合法检测机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合格且具备营运资格的承包车辆一次性交付乙方。乙方现场验收承包车辆有关证照、服务设施和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报告,验收确认无异议,双方共同签订车辆交付确认书。

(二)乙方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要求进一步检测车辆部件和技术综合性能。进一步检测由乙方负责,并应在首次验收之日起3天内完成并将有关凭证交给甲方。

(三)乙方未在前项规定期限交付验收凭证的,视为对车辆部件以及技术综合性能无异议。

(四)如经进一步检测发现承包车辆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该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负责承包车辆的更换、修理,直至合格为止。如进一步检测符合要求的,该项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承包车辆交付确认书后,乙方正式取得承包车辆使用权。

(六)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但车辆未到报废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2天内将承包车辆(包括附件1所列之附件)移交甲方验收。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验收具体标准见附件5。如不符合,由乙方负责修理至合格为止。因修理造成甲方的营业损失,由乙方赔偿。合同履行期限满且车辆已到报废的,乙方须于合同期满之日起天内将承包车辆移交甲方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依法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进行管理,并要求乙方严格遵守。

2、要求乙方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和维修检测等工作,对行车安全、车容车貌、车辆技术状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3、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和其它费用。

4、利用承包车辆为载体,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广告及收益。

5、对本合同项下的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

6、本合同到期后,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将承包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和有关证照交还。承包车辆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还的车辆车容车貌、技术状况须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和规定。

7、对乙方经营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终止车辆运行。对于乙方严重违规行为,甲方可以按甲方的管理制度辞退乙方。

(二)义务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对乙方进行教育、监督和检查。

2、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的上岗前和在职学习培训。乙方上岗前应一次性告知乙方须遵守的制度和违反制度带来的可能后果及经济责任,并督促乙方认真执行。

3、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向乙方交付承包车辆。

4、协助乙方办理承包车辆的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代缴各项税费。

5、制定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安排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车辆、营运证照审验。

6、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失窃、被劫和经甲方核准聘用的驾驶员在驾驶本合同项下车辆从事出租客运服务中被伤害等营运问题。

7、向乙方公布有关管理规定、收费标准和办事程序。

8、按成本价向乙方提供车费发票。

9、及时足额向乙方发放政府给予的燃油补贴。

10、及时发放政府指令性任务补偿。

11、建立GPS平台,并对承包车辆及运行服务情况进行监管。

12、建立企业工会组织,支持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13、对违反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在合同期内依法经营承包车辆,并获得收益。

2、要求甲方办理承包车辆营运证照、保险等有关手续,代缴各项税费。

3、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失窃、被劫和经甲方核准聘用的驾驶员在驾驶本合同项下车辆从事出租客运服务中被伤害等营运问题。

4、要求甲方公开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告知有关管理制度与违反制度带来的可能后果及经济责任。

5、参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违章培训和学习除外),视为上岗时间。

6、有权加入企业工会,并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

7、参加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有权获得政府补偿。

8、有权拒付甲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并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政府新增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

(二)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

3、服从并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的疏运任务或突发事件处理,迅速响应政府部门和甲方的统一指挥调度。

4、服从甲方GPS平台监管和调度,并积极响应电召服务。

5、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出租客运以外的用途,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6、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承包车辆。根据甲方的安排,定期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和车辆技术状况,到甲方指定的具备资质的维修厂进行保养维修。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对承包车辆进行拆装或增加设备。

7、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承包两辆或以上出租车。不得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擅自聘请驾驶员。因各种原因需要司机临时顶班的,应接受甲方的统一调度安排。

8、自负盈亏,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交付费用。

9、确保行车安全,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优质的营运服务,维护企业形象。

10、承包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承包车辆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有修理、防止损害之必要;

(2)第三人就承包车辆主张权利;

(3)其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当通知的事由。

11、积极配合甲方,完成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相关工作,包括政府指令性运输、质量信誉考核和承包车辆服务设施的统一变更等。

12、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约定及时交还承包车辆。

13、乙方在营运中遗失有关证件和票据时应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

14、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5、配合甲方,向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报表、资料。

16、配合甲方做好车上广告张贴播放工作。

17、根据《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乙方在营运服务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在车内规定位置放置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衣着整洁,文明礼貌;定期消毒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卫生;载客运行时,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饮食;

(3)按照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乘客未提出要求的,应当选择距离最短的路线行驶;因故需绕道行驶时,应当征得乘客同意;

(4)不得无故拒载或者招揽他人同乘;

(5)上客后启动计价器,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收费并出具发票,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变相多收乘车费用;

(6)不得无故中断运送旅客服务或者未征得旅客同意更换车辆;

(7)不得利用出租汽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营运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8)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上车;

18、乙方应按照国家、地方税务规定缴纳自身应纳税费,因欠缴相关税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对权利和义务进行补充,但不得改变第六条和第七条的内容及其实质内涵。

第三章 费用

第九条* 承包费、费用和交纳期限

(一)承包费由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车辆折旧费和企业合理利润四部分构成。(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

(二)双方约定第一年每月承包 肆 仟 伍 佰 零 拾 零 元整

( 4500 元)。合同期内其他年份月承包费定额按合同附件2规定执行。

(三)根据经营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对承包费进行调整,但双方必须要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四)因我司购置车辆为双燃料(汽油/天然气)车型,目前我市还没有天然气站,暂时只能使用汽油。若以后我市设立天然气站,车辆可使用天然气燃料,甲方按当年度月承包费标准向乙方增加收取300元每车每月的天然气设备使用折旧费用。

(五)本合同期内,如遇到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承包费应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但政府减免的有关规费必须从承包费中减除。

(六)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承担:因车辆设施部分的配置所产生的,由甲方承担;因车辆配置材料的消耗产生的,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缴交承包费和其它费用的时间为当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3天。甲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八)第二年起甲方将根据社保费用增加的幅度调整承包费。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一)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承包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人民币/车。

履约保证金金额依据本条第(二)款保证金使用范围及承包费金额与垫付时间、第二十条有关赔偿金金额的约定,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赔偿金上限+当期一个月承包费+本合同双方商定容许最长延期支付期垫付金总额,且不得超过甲方中标标书所承诺的承包经营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二)履约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除以下情形可以临时垫付外,甲方不得挪用和截留:

1、临时垫付应缴而未缴的承包费;

2、垫付乙方解除合同需交纳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3、临时垫付乙方受到处罚时应缴而未缴的处罚金;

4、垫付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应制定履约保证金的管理规定。临时垫付发生前,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使用通知书,明确归还时间并要求乙方按期补足;临时垫付发生后,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及时补足所垫付的全部款项;逾期未补足的,甲方有权追收所欠余额并按每日1‰计收所欠余额的违约金。临时垫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四)本合同到期,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规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20天内原额无息返还给乙方。如发生上述垫支扣付事项,甲方应将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 停产期间承包费的处理

1、因交通事故导致停运的,停运期间,乙方全额缴纳承包费。

2、车辆被劫、被盗经公安部门出具认定证明的,乙方免交停运期间承包费。但乙方有责任的,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3、乙方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驶出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造成停运的,停运期间乙方全额交纳承包费。

4、乙方因服务质量事件参加整顿学习的,停运期间,承包费全额交纳。

5、乙方因车辆故障导致停运的,承包费全额交纳。 6、其他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停运的,承包费全额交纳。

第四章 安全管理与责任

第十二条 安全服务奖励

1、甲方每年应根据经营情况从承包费收入中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安全生产奖励金,每年度评奖一次。

2、乙方上一年度无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投诉的,甲方在下一年度按100元/月减免乙方管理费。

第十三条 保险事项

为合理规避意外风险,甲方应按本款规定足额购买有关保险,否则乙方有权拒付保险额度范围内的一切经济损失:

1、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万元。 2、承运人责任险,不低于万元。 

保险险种和保费额的约定按甲方与保险公司当年度的保险清单执行。

第十四条 事故处理与损失分担 (一)事故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涉及车辆的事故时,乙方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和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按照有关技术标准修复车辆,办理索赔等有关手续。

(二)损失分担(包括车辆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

1、合同期间,乙方在营运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约定保险公司免赔额以下部分由乙方负责;第三次以上(含第三次)开始,乙方自负300元。

2、发生车辆被劫的,乙方须承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或部分赔付后的损失。

3、发生车辆被盗时,乙方应当在发现车辆被盗后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向甲方报告。对于保险公司赔付后剩余损失部分或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付的损失,作乙方对车辆保管不善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4、对乙方隐瞒事故、酒后驾车、擅自将车辆驶出主管部门核定的区域范围及其他违法(违章)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部分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提出变更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转让本合同,因故需终止承包的按本合同第十七条办理。

第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提出方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增加支付与本合同当期一个月的承包费等额的赔偿金给对方。

(二)非对方过错的,在承包期3年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2万元作为赔偿金;第4年后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向对方支付1万元作为赔偿金。

第十八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承包车辆,并按规定扣除或没收履约保证金:

1费的。

2、乙方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注销从业资格证的。 3、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处以劳动教养。 4、一年内被有效投诉服务质量事件达3次及以上的。 5、发生重大以上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

6、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7、违法组织参与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事件的。 8、将出租汽车转包给他人经营或者擅自聘请驾驶员的。 9、连续2次或一年内累计5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 10、将出租车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第十九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超过约定的车辆交付时间天,甲方仍未交付承包车辆。 2、在双方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承包车辆交付时经综合性能检测不合格,且甲方无法修理至合格或不能更换合格车辆的。

3、除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向乙方收取其它名目的抵押金、风险金或保证金的;

4、甲方被取消经营权的;

5、甲方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如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产停业的除外。

第二十条 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时,双方均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依法追偿的权利,即甲方合法的追偿权不因本合同的解除而灭失。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日内,除非甲方提出停止收取乙方承包费并免收与本合同当期一个月的承包费等额的赔偿金,承包经营权仍属乙方。30日后,乙方可以终止承包,且不承担甲方未能找到新承包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该类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愿意在甲方继续从事出租汽车营运

的,可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对认真履行本合同,且在合同期间诚信守法、提供优质服务的,甲方可优先与其续约,有关合同条款另行商定。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

2、依本合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本合同的。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处理。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延误办理相关营运手续,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每天按100元给乙方赔偿。延误超过1个月的,可以第十九条第1项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退还所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或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的1‰×逾期天数计算并付给乙方违约金。

(三)甲方没有在乙方承包经营开始前明确告知乙方有关管理制度,或没有事先在相关制度中写明处罚金额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相应的处罚金。

(四)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承包费的,按应付金额的1‰×逾期天数计收违约金。

(五)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承包车辆的,或没按甲方管理制度执行,应按本合同期最后一月的承包费标准交付逾期部分承包费,并偿付违约金1万元。

(六)本合同到期后,承包车辆尚未达到报废年限时,乙方交回的车辆技术状况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维修至检测合格,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并以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的承包费标准,按逾期返还天数赔偿甲方。

(七)因本合同第十九条之1、2两种情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第一年每个月承包费的标准及乙方等待的时间,双倍支付违约金给乙方;等待时间自本合同约定给付之日起至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不能提供符合要求车辆之日止,甲方不明确告知乙方的计算至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之日止,所计算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若乙方因遭遇意外致使死亡的,或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伤残或患病导致不能继续驾驶的,解除本合同,不予追究违约责任。

(二)经批准利用承包车辆发布广告的,所获直接收益归甲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涉及内容仅限于书面。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但甲乙双方不得使用其它合同文本或签订其它补充协议改变本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改变双方的劳动关系。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自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广东粤运朗日股份有限公司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6

经营业主(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租赁人(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为乾县神龙出租公司合法经营户,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其所经营的车辆租赁于乙方。为规范其经营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提供出租汽车陕DS1697 ( 羚羊 )一辆以及随车手续,甲方保证该车手续齐全,车况良好,符合合法经营条件。乙方租赁时必须提供其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及驾驶证、资格证,并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提供甲方及所属公司。

二、双方约定、每月的租赁费为 元 (大写 : ),乙方必须于每月底前将租赁费交于甲方,并在合同生效时交纳风险押金 10000 元(大写 :壹万元 )。

三、甲方负责承担保险、牌照有偿使用费;乙方负责月度管理费、二保、审营运证费、审灌、审车、审计价器、修车、换轮胎及由乙方造成的其他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对于交通事故,甲方只负责提供相关理赔手续,其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交通事故时车辆的停驶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正常机械磨损导致发动机大修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人为因素造成的大修由乙方负责。变速箱发生问题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给甲方交车时要保持原来正常车态。

六、乙方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车辆归还甲方时对车辆验收合格,并确认乙方未拖欠租赁费、修理费、违章违法行为及没有其它经济纠纷时,于交车后30日后将押金退还乙方。

七、自乙方租赁起3日内,如发现车况不适宜租赁,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给予检查、修理。乙方租赁期满将车辆交还甲方后,3日内如甲方发现车况不符合乙方租赁时的状态。如3日内,任何一方不提出,超过3日后,即视为接受。

八、如一方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如造成损失应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对方,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上级部门给予车辆的政策优惠及各种补助均由甲方负责领取。

十、本协议租赁期限为 一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十一、任意一方有事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交车日期:

车上备品:

甲 方: 电 话:

乙 方: 电 话:

乙方担保人:

二0 一三 年 月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7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上岗证: CNG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

1、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式,承包费用乙方按每月日将款汇在银行卡,不按时支付租金的,累计时间超过 日的,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2、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证金。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在承包期限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如果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天内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者书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贴、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应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据承包车辆营运需要,乙方可自选定驾驶员,所聘驾驶员应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资格条件。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时交费、车容车貌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积极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5、车辆在营运中因违章、违规所受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和保养、检测等所有车辆产生的费用(如保险、发动机大修、年审、计价器年审、公司费用、钢瓶年审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7、营运时应随车携带所有营运证件和必备的营运票据,确保营运标贴完整、清晰。证件、票据、标贴遗失后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营运票据被盗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酒后驾车、交通事故逃逸、谎报或瞒报交通事故,并遭保险公司拒赔,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及责任。

9、乙方或驾驶员在营运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残、殴打、自杀、交通事故伤害、刑事案件等行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费。

11、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的车辆应保证设备齐全,设施完整,否则,将扣除保证金用于维修设备和设施。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2、因违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强制戒毒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从事承包营运。

3、因乙方原因致使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失效。

4、不按时交付承包金,累计事件超过 天,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本承包经营合同期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乙方因伤病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从事营运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车辆及相关营运证件,与乙方结清违约金、租金等各项费用后,免息退还乙方承包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如未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不支付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有权以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冲抵,冲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并签字盖章。

(二)全车证件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8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签定营运出 租汽车承包合同。

一、承包方法:乙方承包甲方营运出租汽车一辆(长安新羚羊130型轿车),车内发动机号为B7DY20xx2,车架号为064238,牌照贵DU20xx,承包期间:自20xx年2月3日起至20xx年2月2日止,共壹年。

二、承包形式及费用:乙方自行承担风险、爱护、保养承包甲方的出租汽车,按期进行二级维修、年审、车辆等级评定,费用乙方承担,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规范驾驶、安全行车、每天做到检查油、水、自动、轮胎等主要部件是否良好,不开带“病”车上路行驶,乙方开车不准跑路况不好刮到底盘的地方,如发现零部件损坏,乙方要及时负责修复和更换零件。合同期满,乙方自行应把车维修、保养好,交还甲方车况良好的车辆和所有证件。

三、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拥有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所有权,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汽车承包者进行管理和监督,乙方承包驾驶员,专人专开,乙方无权将车辆变卖、抵押、转包他人。其车辆所有权归甲方,甲方只负责出租车公司的费用和保额以下的保险费,超出其他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合同担保:乙方定合同时,应向甲方交纳合同风险担保金壹人承包共贰万元,以甲方收据为准,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合同风险担保金不给退还,甲方同时收回车辆和证照。合同期满,双方无纠纷,如乙方不再承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合同担保本金不付息,继续承包,仍以本合同为准。乙方交车时,甲方有权检查,发现损坏的配件、车身、电瓶、灯光等,乙方要负责更换、修理。更换所有配 件必须是正规产品,租车前方已查车辆没有问题。

五、月租金肆仟肆佰元,每月3日内交清,乙方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欠,燃油补助全部归甲方,甲方只承担公司每月的费用和每年正常的保险费,其它费用由乙方 全部负责,人为造成车辆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如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仍应按合同按期交承包费给甲方(集体停车经甲方同意出外),如遇交通事故较大,给甲方车辆造成较大后果的乙方应补给甲方一定损失。

七、非法经营过失。因违章造成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和甲方,甲方告知公

八、乙方自行负责承包期间的车辆保管、维修、等级评 定:二级维护、保养责任,在承包期间,并严格按甲方与出 租车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执行,否则乙方负责。发生各种 原因导致车辆毁损灭失,被盗被窃,火灾、爆炸、停驶、破 碎等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更换车辆的,由乙方 以甲方名义购新车,并报公司同意批准,办理相应的营运手 续,继续承包经营。购臵车辆及办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更新车辆所有权归甲方。

九、乙方对甲方车辆相关手续证件应妥善保管,因保管 不善造成毁损灭失,补办证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注:移交证件: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纳税证、营运证、营运车辆维护卡,甲方车辆钥匙一把。

十、为维护甲方车辆经营权,承包合同期间,乙方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属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和车辆证件,终止合同,甲方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押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车辆变价抵押、转卖、转包他人。

2、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承包费,拖欠时间达十天者。

3、拒不执行安全管理规定.违法经营。此车只允许本人开,不能有它人开者。

4、不爱惜车辆,营运出现事故。路况不好的路造成车 辆损坏者。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对以上各条双方都认可,并承担法律责任,双方签字和手印生效,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9

甲方: 电话: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政策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关于车辆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甲方拥有车牌号 甲方具有出租车辆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营运车辆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条:承包人资质要求,具有出租汽车客运资格,符合出租汽车经营所需的相关资格和证照,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品德良好,无不良嗜好。

第三条: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承包营运合同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承包费及支付方式和保证金使用

1、承包期内,每月承包费标准为 元,月头付款方

2、为保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证本合同的如期履行和甲方车辆财产不受损害,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保证金。①甲方有权扣乙方保证金在承包期限内是否有违章罚款,保留100天后一次性无息返还给乙方。②乙方未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应在30日内将乙方,如果违反则用于抵扣违约金等费用。③若存在交通事故未处理完结,该保证金暂不返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拥有该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车辆所有权、车辆更新权、管理权和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如因特殊情况(如转让车辆、更新等可变因素),应提前 天内与乙方取得联系或者书面通知。

3、甲方享有政府对该车的所有福利、补贴、包括油补。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并享有合法的收益权。乙方承包甲方车辆从事出租汽车营运活动,应安全行驶、文明服务,每月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根据承包车辆营运需要,乙方可自选定驾驶员,所聘驾驶员应符合出租汽车客运资格条件。

3、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行业管理规定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按时交费、车容车貌整洁、证照齐全、标识清晰、服务规范、设备完好、行车安全。

4、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并通知甲方,积极做好车辆的出险、索赔及善后处理事宜,并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5、车辆在营运中因违章、违规所受处罚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承包期间,承包车辆所发生的一切维修和保养、检测等所有车辆产生的费用(如保险、发动机大修、年审、计价器年审、公司费用、钢瓶年审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7、营运时应随车携带所有营运证件和必备的营运票据,确保营运标贴完整、清晰。证件、票据、标贴遗失后及时申请补办,费用自理,否则后果自负。营运票据被盗或提供他人使用,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8、乙方因交通事故给他人带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

9、乙方或驾驶员在营运中,因疾病、酒醉、分娩、自残、殴打、自杀、交通事故伤害、刑事案件等行为造成的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包费。

11、合同到期后,乙方归还的车辆应保证设备齐全,设施完整,否则,将扣除保证金用于维修设备和设施。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承包期内,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出现重大服务质量事件,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的。

2、因违法犯罪被拘留、判刑或强制戒毒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从事承包营运。

3、因乙方原因致使驾驶证、客运资格证失效。

4、不按时交付承包金,累计事件超过 天,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保证金。

5、因乙方其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处理期间,乙方不得依据前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终止

(一)、本承包经营合同期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提前终止。

1、乙方因伤病经二级以上医院诊断,并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从事营运的;

2、因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不能继续履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收回承包车辆及相关营运证件,与乙方结清违约金、租金等各项费用后,免息退还乙方承包服务质量保证金。乙方如未结清租金等各项费用,不支付违约金及补偿费,甲方有权以乙方服务质量保证金冲抵,冲抵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合同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按照约定条款履行合同并签字盖章。

(二)全车证件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0

甲方(发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号出租汽车车主。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

乙方(承包方):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攀枝花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之规定,结合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出租汽车驾驶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自己出资购买挂靠于 出租公司 车一辆,号牌: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包括车的设备(顶灯、计价器GDPS、LED等)承包给乙方驾驶经营。

第二条:因甲方有事不能从事出租驾驶,由乙方承租,承租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特别注明:如果政府有燃油补贴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约定的承包费。白班元,夜班元

2、甲方拥有承包出租车的所有权,有权督促乙方守法、守约经营。

3、甲方向乙方收取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元(大写:元整)人民币(不计息)。

4、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驾驶出租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权督促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和甲方要求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府文件和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制度。

(二)义务

1、及时为乙方提供交通事故理赔所需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二级保养卡、相关证件和税费缴仡凭证、保险卡。该保险以甲方在出租汽车公司办理的有效、规范的机动车辆保险单(含交强险、车身险、第三者险、不计免赔)的正本为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除缴纳承包费外、盈利部分为乙方的承包利润。

2、合同签字生效接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义务

1、乙方在驾驶经营期间必须随身携带从事本市出租车驾驶的有效证件。

2、向甲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费,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未按时缴纳承包费超过五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从乙方缴纳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中加二倍扣除相应承包费,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3、乙方应当随时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刹车油等,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4、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缺油、水、电、刹车油等引起的交通事故和车辆非正常磨损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必须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操作规程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优质服务,不得违章作业。

6、乙方必须每月参加出租汽车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次以上,每缺席全年超过次以上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公司不予协助办理服务证和资格证年审,乙方应配合接受出租汽车公司管理人员的相关检查。

7、乙方应当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美观,做到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讲究卫生、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每天更换座套,车内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随时清洗顶灯及后尾箱卫生;发现车辆有问题,应及时修理,严禁病车上路营运。

8、乙方应随车携带并保管各种证件、凭证,如因证件遗失给车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给自身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

9、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运载赃物、毒品、违禁物品以及进行流氓、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应妥善保管承包车辆,如在承包期间车辆丢失,应当照价赔偿。不得将承包车辆用于抵押、变卖或用于偿还债务,否则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

11、乙方拾到乘客遗失物、现金等,必须立即交出租汽车公司或者退还给失主,发扬拾金不昧和见义勇为精神。如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和行业服务规范而受到服务质量投诉、造成车辆停、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停运期间的承包费照常缴纳。乙方因交通违法或经营违法行为给公司服务质量信誉考核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有权对驾驶给予相应 的经济处罚,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12、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有关出租汽车的非法聚会、闹事、上访、罢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如果给甲方造成所属出租汽车公司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乙方不得转包或者聘临时驾驶员,也不能将车交与他人驾驶。如因临时有事不能出车应提前找好有齐全证照、符合公司规定的、并经公司同意批准的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负责。

14、如乙方将车辆交与他人营运、驾驶、学车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不予退还承包风险金,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

15、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在攀枝花内营运,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16、乙方必须遵守服务质量承诺,攀枝花出租汽车的特种经营规定及攀枝花市运管条例。

第五条:甲乙双方均为合同平等主体,双方为平等主体的承包关系,乙方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损毁、丢失等事故后,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指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或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经济损失时),甲方有权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弥补损失部分,由乙方补足。

2、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无前项约定事故发生,全额退还乙方所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如果发生前项约定事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如除承包风险抵押金和车辆安全保证金用于弥补甲方损失后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合同期满,乙方交回车辆时,随车工具,LED计价器、IC卡、该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服务证,经甲方检查验收合格后,如有未处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服务纠纷、拖欠费用、车辆损坏、证件不齐等问题,余款退还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特殊说明,该出租车如果发生转让(即买卖),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不负违约金。

2、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中途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赔偿对方五千元整。在乙方承租期间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车辆自己经营。如果国家对出租车政策性调整,双方再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法

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的丙方(见证方)为承包车辆所属的出租汽车公司,见证方只在本合同中起见证作用,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见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方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彩色照片 张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本车甲方全租给乙方经营,乙方在承租经营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只协助处理,不负连带责任。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肇事报保险三次以上,次年正常保险增加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甲方(签字盖印) 乙方(签字盖印)

丙方(盖章)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1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企业经营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缴利润定额包干,超额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_年。

三、上交利润定额

1.乙方在____年内,上交利润总额为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超出定额部分的利润,全部留给乙方。

3.乙方应根据留利数额,建立生产发展基金,奖励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项基金的比例为:_____

四、经济技术指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术改造任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债权债务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贷款归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

有权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权__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规定之外随意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义务(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承包期间,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企业经营者____为乙方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下列事项,有依法自主决定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对企业经营者的奖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___________时起生效。合同正本_________,副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或个人签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企业经营者(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说明〕承包方即乙方如是个人时,应在合同最后署个人姓名并盖章,企业经营者签章)一栏不必填写。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了发挥出租车的最佳效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驾驶员责任感,保障车主利益,增加驾驶员收入,更好地服务市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

第一条 甲方将享有经营收益权的出租车,车号为的夜班,承包给乙方从事夜间经营活动,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为期个月。

第二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此金在合同期内不计利息。乙方须每天向甲方缴纳夜班承包费元整。因修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承包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合同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地驾驶车辆,确保乘客及他人安全,合同之日起,此前的所有相关费用及违章由甲方负责处理,此后在乙方营运期间一切违章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另外若乙方此后发生事故,因事故赔偿和事故处理支出的实际费用,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保费的上浮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乙方无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转让此车或者期间将车给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实行监督。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车辆合法有效的证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运的,甲方付乙方每班元工资。

4、乙方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到该车的4S店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损坏件的更换以原车是什么样质量的配件为准。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行业管理规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规定的;

(2)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负主要或主要以上责任的;

(4)未经甲方允许,将车交于他人驾驶的;

(5)被有关部门吊销《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

(6)其它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规定的。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守法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有权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应的服务。

2、按时足额缴纳每天承包费。

3、每天清洁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

4、乙方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停运的,除承担当班的元承包费外,还应承担停运损失费用,每天按元计算。

5、承担夜班期间的燃油费、洗车费、灯泡损坏及补轮胎、交通违章费用。

6、积极参加甲方公司举办的各项文明创建活动。

第七条解除合同处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是否续租,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解除合同后,甲方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处理完毕后,及时足额退还乙方的安全服务质量保证金。

3、若甲方车辆转让,或公司政策原因,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必须支付违约金元。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燃油料价格的上下浮动与承包费用没有关系。

2、燃油补贴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签名盖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3

发包方:___________ (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

为更好,更有效地盘活我村___________市场地资产、充份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市场的经济效益,根据___________市场的实际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市场概况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市场位于东莞市清溪镇上元村,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市场各项设施及建筑状况以乙方20xx 年 月 日所看到的现状为准。

二、承包期限

甲方将___________市场整体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交租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人民币元(大写。承包费用采取按月缴交的方式,乙方需于每月 日前缴清当月租金。

四、合同保证金的交纳

乙方需于签订合同之日内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元正)合同保证金。合同到期后,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将该笔保证金无息退回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办理好 市场交接手续。对于该市场内原有的承租户,乙方将市场档口对外出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自交接之日起,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由此产生的各种风险及费用(如市场管理人员工资、税收、管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乙方认为需要对该市场进行改造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向甲方提交有关改造方案。乙方改造市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自市场改造之日起4个月内,甲方免于收取乙方承包费。

八、筑设施的赔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出资建造的设施赔偿则归乙方所有。合同期满之日起, 市场所有建筑及设施(含乙方出资建造的各类建筑及设施)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权力、义务

1、甲方及有关部门有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统一对市场进行考核,乙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2、在日常管理中,甲方有权派出工作人员对市场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十、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市场用于经营,保证市场有序运营。

2、乙方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及相关部门的管理,并负责出资购置市场消防安全等各类用品。

3、乙方自行承担市场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费用,并承担市场正常运行的各项经费。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市场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时缴清租金,若迟延交租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缴交人民币 元(大写 )滞纳金;若乙方延迟支付租金30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已缴交的合同押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承包经营果场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地址:甲方同意将位于高州市荷圹镇的木坑果场[详见合同书(93)高证内字第26017号、第873号]发包给乙方生产经营,投影勾图总面积684亩(其中甲方在原 分场留有约 亩自行经营管理, 亩发包)。

二、承包项目:①龙眼树 棵、荔枝树 棵,均达20xx年以上树龄;②房屋、水池、水管、通讯、供电、抽水设备等(除场部新装修东头房屋、小厨房、 分场工人宿舍、场部猪栏等除外,详见清单)。

三、承包时间:从20xx年2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四、承包果场租金及支付方式:实行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每棵树每年租金为3元,20xx年开始每棵树每年租金为3.40元,五年共 拾 万 千 佰 拾 元(¥ 元)。支付方式为:20xx年2月20日前支付 元,20xx年5月份支付 元,20xx年12月 1

五、本合同一式十四份,甲方十二份,乙方两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5

甲方(发包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店铺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店铺信息

1.店铺地址:

包括范围:

下列场所设施不在承包范围之内:

(上述在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店铺及其设施,以下统称“店铺”)

2.除非另有说明,该店铺(包括店内设施)归甲方所有。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承包期限到期前,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三、承包费用

1.承包费用: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承包费用见下表:

项目标准备注

固定费用 元/每月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费用。

提成费用销售金额的 %1.按月结算。

2.每月 日前核算支付上月费用。

其它费用

说明:

(1)销售金额定义:店铺的全部消费金额,不包括非经营性收益。

(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账目等情况;如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情形,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并按实际账目支付费用。

2.保证金:

(1)保证金标准: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 三 个工作日内支付。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五 个工作日内,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保证金支付方承担的费用、款项、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移交与归还

1.移交安排

(1)承包期限开始前,甲方应将店铺移交给乙方。

(2)甲方需将下列物品与店铺一并移交:

编号名称/规格品牌数量价值备注

(3)甲方逾期移交店铺的,乙方有权相应延后承包期限;逾期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归还安排

(1)承包到期、提前解除或终止之后的五日内,乙方应将店铺及甲方原移交物品归还给甲方。

(2)乙方逾期移交的,每逾期一天,除应按原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承包费用之外,还应按每天 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移交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处置店铺的,视为乙方未移交。

3.移交及归还店铺及物品时,双方应签署交接文件。

五、承包期间专项事务安排

1.成本、费用承担

项目承担者说明

店铺租金甲方

物业费用甲方

暖气(供暖)甲方

水电燃气乙方乙方自行缴纳相关费用。

人工成本乙方承担者应负责向员工足额发放工资(含加班费),承担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等费用成本。

店铺修缮乙方店内装修、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原材料乙方

税费乙方乙方应承担并自行缴纳承包经营期间店铺的全部税费。

其它经营成本乙方

承包费用乙方

说明:

(1)除非特别说明,上述费用均指店铺承包经营期间的费用。

(2)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但实际由甲方支出或负担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从。

2.劳动关系安排

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雇员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自行向店铺雇员支付工资,自行承担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等方面义务与风险。如因乙方及乙方雇员要求或政府机关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向乙方及乙方雇员承担工资、社保公积金等劳动法方面的义务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如有)中抵扣。

(2)甲方与乙方及乙方雇员不构成劳动关系,乙方如有需要,可申请通过甲方为乙方及乙方雇员缴纳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的全部费用(包括个人部分与单位部分)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并有权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如有)中抵扣。

(3)甲方与乙方同时构成劳动关系,乙方的工资、社会保险住屋公积金等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为准。

3.证照

甲方将下列证照于店铺移交时一并交由乙方使用:

4.税务、财务安排

5.债权债务安排

(1)店铺移交之前,与店铺相关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

(2)店铺移交之后归还甲方之前,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以外,店铺经营相关的债权债务和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不得以甲方或店铺名义对外借贷或签署任何法律文件,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六、双方其它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随时对店铺与乙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查账等。

(2)如有影响店铺/甲方声誉、违反本合同约定等事宜,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店铺的经营管理,除本协议约定的以外,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管理。

(2)乙方自行负责聘用并管理员工。

(3)保证公司账目清楚、财务资料完整。

(4)保证服务质量。

(5)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将店铺出租、出售、转让、转包、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6)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费用,并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用之后,剩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 0.5 %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立即付款。

2.店铺经营范围中,下列原因之一,导致甲方向任何第三方、员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等承担赔偿、补偿、报酬等责任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进行全额赔偿:

(1)根据双方约定,属于乙方应当承担的费用范围之内的;

(2)乙方承包期间,店铺的生产、经营、消费导致的款项或责任的。如因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3.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食物中毒事件或其它涉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事件,导致出现顾客重伤/重病/住院或财产损失上万以上的情形的;

(2)乙方被国家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的;

(3)乙方的生产经营被新闻媒体点名批评报道等情形,导致店铺声誉严重受损的。

(4)甲方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要求改正,但乙方仍不改正或再犯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无法正常经营时间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5.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6.如国家机关认定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模式违法,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解除之日前的费用以外,互不承包其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6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发包方承办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发包方地址: 传真电话: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 签约人:

承包方风险抵押金:联系电话:

承包方地址:担保人:   传真电话:

为了加强本企业部门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邮政局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为调动承包经营者的积极性,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经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对国有资产的认定

以上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只限于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作为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二条 甲乙双方发包与承包形式、年限

甲方将共 万元的国有资产交给乙方全权承包经营,承包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第三条 承包标的额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向甲方上缴税后利润万元(大写:)。

第四条 承包风险金

按协商条件,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需向甲方交纳现金万元整,作为风险抵押金。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自动终止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按协商条件乙方向甲方提出上缴税后利润计划表,于每月日前将%的上缴计划款额上划帐户。合同自动终止条件:

①、乙方每季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计划的%;

②、乙方半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万元;

③、乙方全年完不成上缴税后利润的%;

出现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自动终止合同,并从终止合同之日起,将应上缴税后利润的差额部分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其责任属乙方违约。

第六条 承包经营中的奖罚条件

①、乙方在承包经营中,全年完成上缴税后利润 万元后,超额部分的全部税后利润奖励给乙方支配。

②、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主动补齐 万元的视为完成上缴任务,不奖不罚。

③、乙方在全年结算时,超过应上缴款的80%,但不满100%时,乙方不主动补齐万元时,由甲方从乙方的风险金中扣交,罚差额的1%并视为违约,下一年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合同续签。

第七条 承包经营中的财务管理

①、为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规范乙方依法经营,由甲方按邮政局要求向乙方派会计一名,并由乙方聘任,受聘任的会计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经营方面向乙方负责,在管理和履行合同方面向甲方负责。

②、乙方在经营与财务管理上要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允许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经检查发现有以上二种行为的,帐外帐和小金库除没收外,按乙方违约自动终止合同论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③、甲方为鼓励乙方承包经营,以现金方式注入万元流动资金,专门用于资金周转;受聘会计应监督流动资金的使用情况,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违法、违规等行为。

④、乙方承包经营期满,如不再续包或因违约等原因被终止承包经营时,乙方在返还甲方万元流动资金时,剩余物品按进价抵顶现金不得超过10%。

⑤、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只能在相关银行开立一个资金帐户,并接受甲方的监督,除此之外不得开设其他帐户。

第八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①、乙方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②、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甲方对其经营不进行干涉。

③、乙方有权选择用工形式,在不违犯《劳动法》的前提下,有权自主招聘临时工(但必须报甲方备案),有权决定临时工的工资待遇及分配形式。为了解决邮政局职工的待业和下岗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先招聘本局下岗职工和待业子女。

④、乙方根据工作需要和用工条件负责安置名本局在职职工(含乙方在内),在其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分配任务的前提下,乙方应参照市局工资标准和其它福利待遇进行发放。随着市局经营体制和用工体制的改革,以后的工资等标准作相应的调整。

⑤、乙方承包经营中一切设备及物品的使用是无偿的,有义务对其使用、保管、保养以及维护管理负责,对损耗、毁坏物品的重购应由乙方负责。

⑥、乙方在承包经营中所需新增购置物品由乙方出资,承包期满所购物品归乙方所有。

⑦、乙方必须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工商、税务、公安特业、卫生防疫、安全消防等法律法规。负责交纳除房租以外的其它相关税费,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处罚、停业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⑧、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行政管理,参加市局布置的统一活动,遵守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九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①、承包期间甲方有义务全力支持乙方工作,本局相关活动应安排乙方收益,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妥善安排相关事宜。市局有所安排时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准备。

②、甲方对乙方有管理、监督、检查的权力和职责,有权制止乙方违犯劳动法,违犯相关规章制度和合同的行为,对情节严重或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并对乙方进行1%-5%的经济处罚。

③、合同到期后,乙方不能将万元流动资金交回时,甲方有权冻结乙方帐户、进行行政处罚或向法院起诉。

④、甲方有义务保护承包给乙方的国有资产不受侵害,并保证乙方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将国有资产作贷款及借款等抵押、质押。

第十条 承包期满后的结算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利润,并经审计部门对全部资产审核无误后,甲方应返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乙方不能履行上缴税后利润时,按合同的第六条执行。

第十一条 承包经营合同的续签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如数上缴了税后利润,在承包标的额同等条件下,承包人优先进行新的一轮承包经营签约。如不愿续包,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二条 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出现矛盾和纠纷时,本着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能协商解决的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对出现的新问题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局多种经营管理委员会调解解决,相关部门解决不了时,也可经法院判决。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有效期一年,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相关资料详见附件)

附件:

甲方(章):乙方(章):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月 日

汽车承包经营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__洗煤项目待调试生产,乙方具有完善的重介选煤生产管理技术团队,愿意承包该项目,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总则:

一、 江防提供原煤,及完善的选煤系统设备,乙方负责生产,经营管理机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影响正常生产由甲方负责更换维修。)

二、 乙方扶着招收,管理洗煤所需生产工人,甲方提供上料铲车3台,以及供工人吃放,住宿的场所,冬季供暖。

三、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正常生产所需的电力及水源供应,如因原料、电力,水源供应不足造成乙方无法按__吨/月正常生产,甲方需支付乙方工人工资__万元/月,不饿能够达到上述产量造成的变压器无功损耗滞纳金罚款由甲方全额支付。

四、承包形式为大包干,吨原煤生产费用为二十元六角__,包括(人工工资,生产电费,药剂费用,介质粉,润滑油脂及柴油,易损材料费,设备维修费,人身事故费、系统维护费、劳保用品。其中:介质粉、电费、油品、材料带增值税票;人工工资不带税票,每月向甲方报工资表,超出3500__(月·人)的上个人所得税)

五、 乙方应对洗煤工人,上保险。

六、 如遇特大的,因不可抗力(地震、山洪、雷电等自然灾害)发

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分则:

一、 费用支付方式:

1. 调试费用:调试工人到厂,甲方支付乙方五万__元调试费用。确保调试正常进行。

2.调试期限:暂定10日。3月1日进厂。甲方提供200吨磁铁粉,适量润滑油和浮选药剂,试验期内甲方付费,试验完成后核定剩余量,余量由乙方付费。

3. 调试完成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40万元生产所需费用,以确保正常生产,

二十日内完成原煤入洗五万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本月生产费

4. 生产费用结算:每月五号结清上月费用。

5. 按每月产量计算生产所需的材料费,正常电费,甲方需全额月初支付乙方。

二、 产品质量要求:

1. 为确保精煤粉9.5%—10%,甲方提供的原煤内灰不得大于7.5%;

2. 矸石带中煤不大于3%;

3. 中煤含精煤小于8%(所含精煤灰分大于13%),含矸小于5%;

4. 浮精灰分10%—12%,尾矿灰分大于50%;

三、 产品质量超标处罚(待调试完毕后拟定)。

四、 承包期限为三年:

即本合同以20__年2月25日签订生效,至20__年2月25日结束。

五、 若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中所定条款有异议,可经双方协商后再订立补充条款。

六、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