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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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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4篇)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 信用证:由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___________通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证。

1.2 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币种和用途

2.1 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___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过的天数计算。

4.3 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账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 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 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 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6.4 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 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 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 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破产。

7.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 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8.2 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以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账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为止。

9.2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签约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权人:______________(签)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出口信用证抵押外汇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模板2019借款合同(2) | 返回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 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 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 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代表人(签):_________

经办人(签):_________

 经办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间借贷担保借款合同范本2019借款合同(3) | 返回目录

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方):***住屋置业担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军

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用于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丙方对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借款利息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内按月结息(付息),月利率____‰。

第四条:(如乙方提前还款,应据实按月结算利息。)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如超出期限则按日双倍计息。甲方委托丙方代转本息。

第六条: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第七条: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若乙方发现甲方出现不利于偿还借款的情况时,乙方可要求甲方提前偿还借款。

第八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共同债务人:身份证号: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2019借款合同(4) | 返回目录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短期人民币资金贷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总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_个月,自双方约定的提款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最后一个还款日为止。如果双方约定的提款时间为特定的期间,上述“提款日”系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条 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四条 利率与计息

借款利率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利率不变。

利息从借款人实际提款日起算,按实际提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计算基数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为付息日。

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付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为付息日。

第五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未满足下列条件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的提款申请: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的借款用途证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关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条所规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程序已经完成,《出口退税账户协议》已经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条所规定的担保合同或担保协议已经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开立用于提款、付息、付费及还款的账户;

(六)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七)借款人已向贷款人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样本;

(八)未出现第十一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九)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已经满足。

第六条 提款时间

借款人应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时间提款:

(一)借款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数额提清所有款项。

超过上述时间未提用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贷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权就迟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贷款人拒绝放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担费。

第七条 提款手续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请书,并办理其他提款手续。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必须严格按如下还款计划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

还款次数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还款次数还款日期还款金额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还款计划的任何部分作调整,必须在相应贷款到期15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除另有约定外,还款计划的任何变更须经贷款人书面确认。

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存在多笔已到 期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决定借款人每笔还款所履行的合同顺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部分的应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计收补偿费。提前还款的金额首先用来偿还最后到期的贷款,按照倒序还款。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条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

由借款人将其经国家税务部门确认的惟一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委托给贷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税应收款作为还款保证,并由双方另行签订《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担保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还同时采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担保:

(一)由________提供连带责任还款保证,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担保,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质押担保,并另行签订《质押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偿债能力明显下降,或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致使担保能力明显减弱或丧失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更换保证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质物以及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

第十一条 声明与承诺

借款人声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注册并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权。

(三)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对其履约能力判断的下列情况:

1.与借款人或其主要领导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3.借款人承担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质押担保;

4.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响借款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借款人承诺如下:

(一)按贷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经审计 的上年年度财务报表;按贷款人要求随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之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经或将与本合同保证人就其保证义务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将不会损害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三)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与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减少注册资本或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合资、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进行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经营方式的变更),需事先通知贷款人。如上述行为将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借款人对第三人提供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承诺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对贷款人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股东对其的贷款,并且不亚于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

(七)借款人承诺当发生如下事件时将及时通知贷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2.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

3.借款人经营出现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发生其他影响其偿债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迟于每一笔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额资金以备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贷款项下的有关结算业务应在贷款人或中国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办理,其结算业务量达到贷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净利润为零或负数,或者税后利润不足以弥补以往会计年度累计亏损的情况下,或者税前利润未用于清偿借款人在该会计年度内应清偿的本金、利息和费用或者税前利润不足以清偿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费用时,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

第十二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如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乙方达成协议,乙方有权就逾期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计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额付息 贷款人有权就到期未付利息额按贷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逾期利率日息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计收复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对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计收复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_______的比例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遇利率调整分段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额度,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过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项总额达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借款人在第十条中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承诺;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五)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六)借款人终止营业或者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证人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八)抵押物、质物贬值、毁损、灭失、被查封或冻结,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

第十三条 扣划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的任何款项,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开立在中国银行各机构的账户上直接扣划。

(二)无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是否到期,贷款人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九条指定的《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协议》直接扣划借款人委托给贷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税账户上的资金,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第十四条 税费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税收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印花税、利息预提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偿付。

第十五条 抵销、转让与权利保留

借款人应全额支付本合同项下应付款项,不得提出抵销的主张。但贷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贷款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贷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 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六条 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取如下第________种方式加以解决:

(一)依法直接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八条 附件

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人签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借款人已经与贷款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并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贷款人已经应借款人的要求对上述条款作出相应的说明。

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口退税账户托管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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