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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通用3篇)

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 篇1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通用3篇)

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 名规格(长、宽、高)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四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_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一、劳务名称:钢结构加工制作

二、制作地点:

三、工期:按公司的工期要求要成交付成品

四、质量要求:执行公司的工艺文件要求

甲方将钢结构车间的加工制作工作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定本合同,双方必须严

格遵守。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保护条例,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将X年度X月份(以阳历年为准)的钢结构车间的钢构件制作承包给乙放,甲方负责提供制作钢结构所需要的机械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耗用材料。乙方提供完成钢构件所需的人员,招聘来的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乙方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与劳动者本人签订好劳动合同交甲方公司备案。

2、甲方负责每一批钢构件的细图详图,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详图出材料单及下料。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工艺流程制作,不得任意更改图中所表示的规格和数字及颠倒工艺,如确实发现技术部门出具的详图有错误或不合理而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先向技术部门汇报,待核实后,由技术人员更改图纸,出具更改书并签字后再制作。

3、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在工程量满足的情况下,如按现状一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如三跨车间的每月不低于X吨。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期安排,无不可力抗因素,不得拖延工期。

4、所需制作人员的多少要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必须按本公司的规模及预计任务,确定人员的数量应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同志甲方备案,否则出现问题乙方负全责,固定人

员应保持在X人以上,以按时完成生产任务为宗旨。

5、伙食就餐:为宝藏加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乙方员工应在公司食堂就餐,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员工在厂外就餐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身体不适,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乙方人员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参加投保的人员不满一年中途调换或其本人中途离职该人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承包期内如有工伤事故的,医药费、误工费、赔偿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工人入厂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入职登记、投保事项。否则工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所发生的任何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场所,工人住宿所发生的水、电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8、结算制作承包费为固定价格。不论次结构构件加工工艺的难易、构件的轻重,单价为固定价X元/吨(此价格含:原材料及成品材料装卸车人工费、下料、组装、焊接、校正、打磨、构件报检)。

9、乙方有义务对使用的设备进行专人负责并协调甲方机电工定期保养,易损件(如:眼镜、焊枪、割嘴、面罩等等)以旧换新,如人为操作损坏或遗失,就照原价赔偿,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以节约为原则。10、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原则,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和定员定岗,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中严禁乱串岗,如出现因乱串岗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故障或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乙方所有生产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帽乙方人员每人每年一个,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自负。劳保用品由甲方定期发放,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11、板材切割需合理,已节约为原则,不得大料小用,小料不用。并在操

作过程中杜绝焊丝、焊剂、焊条和各种气体等辅助材料的浪费。

12、乙方人员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甲方对乙方招聘的人员有权开除或辞退,起本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前X天通知乙方,包括劳动者本人。

13、乙方签定本合同时须对所属人员签定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发中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14、劳保用品,乙方所参加制作的人员所需的各种手套发放,除气体保护焊工外,其他工种的工人每人每月四副布手套,气体焊工每人每月一副电焊手套,钻孔每月一副布手套。

15、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规定和加工制作工艺及图纸进行加工制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钢构件报废和返工费,人工费、材料费、及辅材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误期等一切费用。16、合同签定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壹万元整。待合同期满和按约定乙方履行完毕后支付。如合同期满后,竟双方协商一致需续订制作承包合同的,该保证金仍留在甲方。

17、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在中途违约或提出合同以外的条件,在甲方不能接受或不能满足乙方的情况下,乙方中途撤走,所有的保证金和加工制作费甲方全部拒付,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8、甲方供给乙方全年不少于X吨(一跨车间),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三跨车间不少于X吨以上,少于X吨按X吨结算。如超过该数量的按合同的第八条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统一下降每吨X元。

19、合同附件;

(一)公司规章制度;

(二)质量和安全管理等制度与本合同是有同等法律效率。

20、本合同的签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同等的原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木制品加工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广告牌加工安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地点

1、项目名称: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工程地点:分别位于吉林市区内江湾大桥南西侧;农林街一中对面的温德游园;松江北路的清源桥头西侧;沙河子广场;松江北路松江大桥西侧;解放北路与雾淞东路交汇处;深圳街吉林市民营科技园对面;长吉引线春光路口;华丹大街舒兰、榆树、哈尔滨出口;铁东龙山路铭山绿州生态园处;瑗大路红旗检查站青春饭店附近。

二、工程内容:

1、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大型单立柱广告塔施工图施工,工程做法及选材标准详见施工图。委托加工数量为11座。

2、乙方负责广告塔钢结构和配件加工及钢结构和配件运输、安装。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三、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1、单立柱型广告塔11座;

2、合同价款: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工程决算按双方约定的综合单价×经甲方(成本部、工程部)签字认可(加盖公章)的实际完成工程量。

3、固定综合单价:两面的综合单价为8590元(大写:捌仟伍佰玖拾元)/吨 ;

4、工程量:双面四只,每只重量约29.918t;三面七只,每只重量约36.754t 。(每只重量按暂定量计算,决算时按竣工图按实计算);

5、工程总价: 暂定为(小写)3135089.00元;(大写)叁佰壹拾叁万伍仟零捌拾玖元整。

6、本合同总价按固定综合单价乘以钢结构重量(吨)计算得出,决算时按实际钢结构重量(吨)调整。土方混凝土基础造价已包含在以钢结构重量计算的综合单价里,不再予以单独计价。

7、安装结束后,乙方须详细上报甲方项目部相关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决算。

8、实际制作安装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做法、数量(须有书面说明,成本部、工程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相应的价格按包干价进行调整。

9、本项目由甲方以包工包料方式委托乙方加工广告塔钢结构及基础施工。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

2、安装工程量完成一半时;甲方支付完成部分造价的30%; 3、安装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

4、工程决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决算审计总价的95%,余款保修期满十日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5、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工期要求:工程总期限为 40天,其中加工10天,运输5天,安装25天具体施工进度详见附表。

六、质量要求及验标准

1、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 ,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2、本合同附广告塔验收标准,该标准依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48:20xx、吉林省工程建设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5-20xx。验收手续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塔(牌)的前期审批,如因甲方批准手续不全,施工期间遇到城管以及其他监察机关的纠察时,甲方负责协调至正常施工止。 2、甲方协助乙方选好材料堆放场地。

3、原材料堆放场地如为有偿占用,由甲方负责协调乙方负责其费用;材料存放期间由乙方负责看管,如因看管不力造成丢失或损坏与甲方无关。

4、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5、甲方应按本合同及时拔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工期相应顺延。

6、甲方负责工程价款拔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按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广告塔(牌)结构安全性。广告牌设计荷载1风荷载10米处0.45KN/m2(吉林市)。广告塔质保期为2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广告牌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广告牌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塔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每逾期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1%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地方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5、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6、质保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八、 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广告牌的质保期为2年,自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出现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或初次画面在2年内有脱落之情形的,则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应指派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时限内提供维修服务的,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乙方除应承担甲方自行维修的维修费用外,还应向甲方给付相应的违约金,具体金额为甲方实际支付的维修费用。对于乙方应负担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质保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在质保期内,乙方承诺每年为甲方进行免费例行维修保养一次,乙方的上述维修保养工作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的维修保养证明为准。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则乙方应按30000元/次的标准向甲方给付违约金。

2、质保期满后,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乙方应当只收取成本费用。

九、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提供的广告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或与其提供的样品不符,则乙方应免费负责更换或者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如乙方出现上述违约情形,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暂定总价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广告牌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工作,则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3、如乙方将其在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总价款的30%,如乙方在承担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后,仍不能弥补其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其他:

1、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的签署与履行事项(包括制图、安装、维护保养、保修所有相关事项)的指定联络人。在本合同范围内指定联络人的亲笔签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乙方指定联络人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变更不产生法律效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出具的全部书面文件均应由甲方工程部、成本中心共同会签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2、本合同相关通知须以挂号信方式寄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通知已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地址寄出的,则经过合理的邮递期限后视为合同他方已收到该通知。通讯地址的变更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他方,否则不产生变更效力。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交甲方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