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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宽带合作协议(精选3篇)

住宅小区物业宽带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住宅小区物业宽带合作协议(精选3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建设信息化社区、促进数字家庭建设,改善居民上网品质,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内容

1、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2)覆盖户数:_____户

2、合作内容:甲同意乙方在以上小区建设社区宽带网络,包括市场推广活动、公共关系活动等保持信息沟通和协作。

二、合作方式

1、项目建设

(1)乙方承担信息化社区的网络工程建设的投资、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2)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2、宽带网络推广

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社区住户宣传宽带网络服务,关于宽带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收费方式的宣传由乙方制定。

3、网络运行与维护

工程建设结束后由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运行,包括:提供用户信息服务、网络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

4、无线网络覆盖

乙方在合作小区运营期间,为甲方小区提供无线网络覆盖。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社区内负责并投资建设光纤接入线路、网络设备等。乙方设计、施工、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电信、网络管理方面的规定。

2、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本社区内自行投资的网络线路,设备;如使用其他单位投资的线路、设备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自行负责协调、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承诺对建设完成的网络系统负责维护,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的运营、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宽带网络的宣传、对用户的签约收费以及社区内宽带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5、网络接入及使用用电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社区宽带网络建成并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内开通社区网络服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社区住户推广介绍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服务。

2、无线网络覆盖设备所需用电由甲方负责。

五、入场管理费______。

六、产权归属

1、网络工程内的设备、线路根据双方投资划分各自所有权,彼此不得侵犯对方财产。

2、乙方拥有自行投资的社区内信息网络的使用、经营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取消本协议。

2、乙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承诺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免责条款

1、协议双方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延长的期限将根据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有关书面证明进行确认、补充,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而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要求不得施工或不同意宽带网络接入小区的,甲乙双方应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如实在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放弃局部区域的施工;如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强烈不同意施工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涉及小区乙方已交纳的入场管理费。

4、如因甲方退出上述约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工作,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通知

通知的形式应是中文书面形式,可以通过专人递交、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等方式。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于收件人之日视为送达。

2、以电子邮件、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显示“传送成功”信号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十、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事项

1、合作期限。合作期限____年。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乙方要完成上述小区的网络设计、施工工作,并开通网络服务。

2、争议解决。合作期间发生一切争议,在______人民法院办理。

3、协议保密。本协议条款约定事项对外保密,如因泄露造成损失的,由泄露方赔偿受害方损失。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宅小区物业宽带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开发商)

乙方: (物业公司)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证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和《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在此期间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则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另行委托。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一条 乙方参与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物业移交接管后,由乙方负责对物业及物业相关的设备、设施提供相应的公共管理服务,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等按照所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要求对空置房、商铺、样板房、未售车位进行维护及卫生保洁工作,确保移交的设备设施完好无损,空置房、商铺、样板房内保持清洁,无破损及物品丢失现象,空置别墅绿地养护良好。

第二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

本物业公共部分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公共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维修费用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返修。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三条 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柱 、梁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路灯、小区内给排水管网、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发电机组、锅炉、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远程抄表设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安全设施、沟渠、化粪池、各种检查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公共环境卫生:

1、楼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楼梯、大厅、电梯间、公用卫生间、楼宇外墙等部位环境卫生管理;

2、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包括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地带、公共停车场、公共娱乐地方等所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3、生活废弃物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人工湖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设施、会所等;

(五)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及接管验收资料等;

(十)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如节假日定期开放小区内喷泉等;

(十一)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园区文化娱乐将以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开展,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大型园区活动(如:中秋节、重阳节、元旦、春节)及节日装饰,同时不定期以放电影、军民共建等方式开展其他活动;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提供相应面积及标准的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及面积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业主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车辆停放保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

3、电梯费;

4、垃圾处置费;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

6、代收水、电费,每季上缴甲方;

7、其它有关费用。

第六条 业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七条 对业主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责令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八条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成本分摊。

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敦请业主遵守;

(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四)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五)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六)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八)监督乙方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九)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十)及时缴纳未出售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十一)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二)在小区内全面实施ISO9001:20__质量管理体系;

(三)按本合同第二章第八条的约定,对业主或用户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四)负责编制小区、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

(五)向业主或用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用户装修住宅时,将装修住宅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住户,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对装修住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

(七)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八)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十)建立、保存物业管理账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六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十一)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年度费用概预算、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报甲方审定;

(十二)本合同终止时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甲方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十三)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四)为弥补物业管理费的支出,乙方有权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包括便民服务、特约服务及广告发布等;

(十五)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六)甲方安装单元水表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小区总水表过户至乙方名下,由乙方负责自行收缴水费,乙方应在水表过户后三个月内与甲方结清甲方垫付的所有水费。

在实施电表一户一表及水表过户前由乙方向业主代收水、电费,水电度数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代收比例应达到甲方垫付的水电费80%以上。乙方应在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前与甲方结算代收的上季水、电费用,并附每户应收、已收水电费明细清单。每年3月10日前结清上一年度全部水电费用。

第四章 物业管理质量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按照《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一级标准执行。

第二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一、基础管理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2、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规范,作风严谨

3、在日常管理中应用计算机、智能化设备等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4、在收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税收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向业主公开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同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6、建立住用户档案、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查阅方便。

7、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服务电话,接受业主和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并及时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

8、定期向住用户发放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征求意见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年满意率不低于90%。

9、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抢修急修及时率98%、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二、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

1、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面砖、玻璃等无明显污迹、无破损、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2、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保持整洁统一美观,无安全隐患或破损。空调安装位置统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丝等用防锈蚀材料,冷凝水集中排放;

3、 除建筑设计有要求外,不得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蓬等。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房屋装饰装修符合规定,发现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现象的,及时劝告、阻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5、做好甲方所委托的待销商品房、别墅、车库的房屋管理工作,制定有完善的维护措施,确保其设备完好无损、运行良好。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现象。

2、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定时检查,使用及维护应设有台账、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护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3、排水、排污管道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给水、消防管道渗漏要24小时组织维修,48小时内完成。

4、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5、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染;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及事故处理方案。

6、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

7、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及时督促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检修,确保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8、各设备及公共场所、场地、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治安协助

1、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有完善的安防规章制度。小区治安案件年发案率在0.5%以下。

治安年发案数

(治安年发案率=———————×100%)

小区总户数

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小区的环境,文明值勤训练有素言语规范认真负责。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安防演练。

五、消防

1、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上,可随时起用;消防通道畅通;制订有消防应急方案。

设备完好量

(设备完好率=——————×100%)

设备总量

火灾年发生户

2、小区火灾发生率在1%以下。(火灾年发生率=———————×100%)

小区总户数

六、环境卫生管理

1、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专职的清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保洁

2、房屋共用部位保持清洁,无杂物垃圾、无异味、无乱张贴、无乱堆放,清洁率99%以上;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楼梯扶拦、天台公共玻璃窗等保持洁净。

3、商业网点管理有序,符合卫生标准;无乱设摊点、广告牌和乱贴、乱画现象;

4、对业主违反规定饲养宠物、家禽、家畜的,应及时劝阻并上报有关部门。

5、小区内的道路完好、通畅,无积水、泥沙,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环卫设施设备完好无损;

6、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果皮箱无溢满现象;垃圾中转站、垃

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干净无异味;如甲方移交的保洁设备设施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按原价赔偿或原标准购买补足、维修。

7、实行定期消杀,有效控制蝇、蚊、鼠等害虫孽生。

七、绿化

1、草坪应及时修剪,保持平整,并清除杂草,控制杂草孽生;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松土,预防病虫害;存活率应保持在92%以上;

3、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树形、观赏效果良好;

4、绿化地设提示牌;

5、小区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乙方看管(施工方负责三个月以上的保活期,保活期内由乙方负责提供养护用水),乙方须防止人为破坏现象发生,如施工方不履行保活义务,应及时通知甲方,保活期过后由乙方负责养护。

八、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

1、小区内道路畅通、交通秩序良好。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2、室内(外)停车场实行每天24小时车辆管理;

3、制订有完善的停车场管理制度,根据车位销售合同的要求对室内车位车辆停放进行严格管理,小区车辆停放有序,小区道路无乱停乱放现象。对小区来客停车要做好引导停放工作。

九、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

小修:1、做到水、电、气等公用设施小修不过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内有结果;

急修: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急修要求维修人员在收到维修通知后十五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开始组织抢修。

十、社区文化建设

l、每年定期开展有意义、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2、创造条件,积极配合、支持并参与社区文化建设

十一、服务态度

1、耐心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为业主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及困难。

3、上门服务人员在服务工作中有礼有节。不论遇到何种情况都不准顶撞、责备业主。

4、维修完成后要注意保持业主室内清洁,避免碰脏业主物品,工具包不得放在业主的床、沙发等生活设施上,作业现场做到人走地净;要注意爱护业主财物,搬移业主设施物品时,动作要轻、稳,损坏业主设施物品应赔偿。如遇到需要打孔等工序时,要事先用塑料布保护现场,尽量避免灰尘污染。维修完毕后,要将产生的垃圾立即清走。

第五章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一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缴应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条 如甲方向业主提出有关物业服务费用优惠的承诺,则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因优惠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有关赔偿款的,由乙方负责追缴。

第四条 房屋的维修责任,遵守《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的相应规定。

第五条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甲方未出售的空置物业的管理费、电梯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按规定交纳,如甲方在接受日常物业服务的同时,另有专项服务需求的,双方另行签订专项有偿服务合同的按专项服务合同约定交纳;乙方应按时向小区业主催收物业服务费,对乙方应收而未能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补贴。

第六章 违约条款

第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按500元/次扣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全额赔偿。

第二条 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或业主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甲方按正常程序向乙方移交经验收合格的完整物业或设施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 甲方应按季支付空置物业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逾期不支付的,每天按应付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乙方应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不能将本住宅物业管理业务整体或转包或整体或部份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作违约金。

第六条 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与甲方结清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在应付空置房物管费用中扣回相应金额的水电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第七条 乙方擅自占用属甲方产权的物业使用或经营的,一经发现应立即退出,同时乙方应按同类地段商业租金标准赔偿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终止或业主委员会按法定程序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账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等,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份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条 乙方决定本合同期满后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期满,甲方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乙方应当依法交接,按时撤离。

第三条 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三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仍由乙方收取各项应收费用;三个月过渡期满后,乙方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

第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签订日期:

住宅小区物业宽带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为建设信息化社区、促进数字家庭建设,改善居民上网品质,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内容

1、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覆盖户数:________________户

2、合作内容:甲同意乙方在以上小区建设社区宽带网络,包括市场推广活动、公共关系活动等保持信息沟通和协作。

二、合作方式

1、项目建设

(1)乙方承担信息化社区的网络工程建设的投资、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

(2)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

2、宽带网络推广

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社区住户宣传宽带网络服务,关于宽带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_____方式的宣传由乙方制定。

3、网络运行与维护

工程建设结束后由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运行,包括:提供用户信息服务、网络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

4、无线网络覆盖

乙方在合作小区运营期间,为甲方小区提供无线网络覆盖。

三、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社区内负责并投资建设光纤接入线路、网络设备等。乙方设计、施工、经营要符合国家有关电信、网络管理方面的规定。

2、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本社区内自行投资的网络线路,设备;如使用其他单位投资的线路、设备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自行负责协调、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承诺对建设完成的网络系统负责维护,对用户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乙方负责社区宽带网络的运营、运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宽带网络的宣传、对用户的签约_____以及社区内宽带网络的日常维护工作。

5、网络接入及使用用电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社区宽带网络建成并验收合格后________个月内开通社区网络服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社区住户推广介绍乙方提供的宽带网络服务。

2、无线网络覆盖设备所需用电由甲方负责。

五、入场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

六、产权归属

1、网络工程内的设备、线路根据双方投资划分各自所有权,彼此不得侵犯对方财产。

2、乙方拥有自行投资的社区内信息网络的使用、经营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取消本协议。

2、乙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承诺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免责条款

1、协议双方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履行本协议时,本协议的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延长的期限将根据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有关书面证明进行确认、补充,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而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2、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各项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机关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3、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要求不得施工或不同意宽带网络接入小区的,甲乙双方应首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如实在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放弃局部区域的施工;如因小区住户、社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区城管等政府部门强烈不同意施工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应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涉及小区乙方已交纳的入场管理费。

九、通知

通知的形式应是中文书面形式,可以通过专人递交、电子邮件或图文传真等方式。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于收件人之日视为送达。

2、以电子邮件、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显示“传送成功”信号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十、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补充事项

2、争议解决。合作期间发生一切争议,在________人民法院办理。

3、协议保密。本协议条款约定事项对外保密,如因泄露造成损失的,由泄露方赔偿受害方损失。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