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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台短期租赁经营合同书(精选3篇)

合同书2.39W

柜台短期租赁经营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柜台短期租赁经营合同书(精选3篇)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就租赁柜台进行经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柜台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将以下柜台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地址

位置(可附图)

柜台长、宽、高(米)

经营面积(平方米)

装修及配套设施

其他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出租人将柜台交付承租人使用,到年月日收回,租赁期共年零个月。

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

1.租金标准:

2.租金总额:

3.支付方式:

4.支付期限:

5.其他:

第四条租赁柜台的用途

第五条租赁柜台的交付

租赁柜台交付的时间、方式及验收:

第六条租赁柜台的使用

承租人按照方法使用租赁柜台。

第七条租赁柜台的维修

1.出租人应履行租赁柜台的维修义务。

双方也可以约定在租赁期内,租赁柜台的维修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的维修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由于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

2.因维修租赁柜台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对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维修租赁柜台的除外。

具体约定是:

第八条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

1.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柜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出租人同意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对费用、改善要求等内容进行约定。

具体约定是:

2.合同期满,对租赁柜台的改善或增设的他物的处理办法是:

第九条租赁柜台的转租

出租人(同意/不同意)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柜台。

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限之内。

转租期间,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对租赁柜台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十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收取租金的权利;

(2)出租人有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经营发展需要,制定有关经营场所管理制度的权利;

(3)出租人有督促承租人诚信守法经营的权利;

(4)出租人有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权利;

(5)出租人有在日常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中发现承租人有涉嫌违法问题的线索,及时报告或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处置的权利;

(6)出租人有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承租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权利;

(7)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柜台租赁期满后,如消费者要求出租人赔偿,出租人先行赔偿后,有向承租人追偿的权利;

(8)其他权利:

2.出租人义务

(1)出租人有按照约定交付租赁柜台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

(2)出租人有依法领取营业执照,诚信守法经营的义务;

(3)出租人有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柜台符合约定的用途,以保障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4)出租人有不得随意改变经营场所用途和布局,不得无故干涉承租人正常经营的义务;

(5)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使用出租人提供的柜台(摊位、铺位、商位等)和服务依法自主经营的权利;

(2)承租人有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的权利;

(3)承租人有在出租人将租赁柜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在合同履约期内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4)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承租人有权要求减少租金或者免予支付租金。

因租赁柜台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第一条中约定的租赁柜台及设立柜台的场所有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有权就租赁柜台存在的瑕疵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6)其他权利:

2.承租人义务

(1)承租人有按照约定交纳租金的义务;

(2)承租人有在租赁柜台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其他许可证书的义务;

(3)承租人有诚信守法经营,自觉遵守出租人各项管理制度的义务;

(4)承租人有不得以出租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义务;

(5)承租人有执行进货查验,不销售假冒伪劣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不作虚假宣传的义务;

(6)承租人有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的义务;

(7)承租人有租赁期届满归还租赁柜台的义务;

(8)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约定时间提供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未提供租赁柜台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出租人未按约定的面积、方位等提供租赁柜台的,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设立柜台的场所水电、消防、安全、卫生、供暖等设施不符合有关要求,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无改善的,致使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的,按(年/月)租金的%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其他责任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后在日内仍未交纳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2)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柜台,致使租赁柜台受到损失的,承租人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3)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按约定归还租赁柜台的,每逾期一日,按(年/月)租金的%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4)其他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邮编: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柜台短期租赁经营合同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

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___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___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___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八条_____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元。

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租金定为____元,分____年缴纳。

其中:

1、____年度______元;

2、____年度______元;

3、____年度______元;

第十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出租人为了___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

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承租人是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承租人对_____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

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

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

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

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出租人对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对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租赁期满后,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第四十五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支付滞纳金。

第四十六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四十七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八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的违约金。

第四十九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承租人代表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五十一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三份,出租人、承租人、____市公证处各执一份。

副本若干份,报____市经济委员会、_____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_____市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____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____市分行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代表:______(签字) 承租人代表:______(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柜台短期租赁经营合同书 篇3

租赁单位_____经过租赁经营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审查,___(以下简称甲方)决定将____租赁给___(以下简称乙方)个人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期为__年,即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为_____厂长,具有法人代表资格。

3.乙方需请两名保证人,共同以个人财产作为抵押,其中乙方为____元,保证人共为2258元。乙方及保证人用以抵押的个人财产经甲方和公证处共同调查并登记造册后,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移或变卖。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_____拥有完全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行政干部任免、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分配形式、生产经营方式的确定等。

(2)依法有权从事多种经营并决定其经营方向。

(3)有权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职工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辞退等奖惩处理。

(4)有权按政策规定招收租赁期内有关的临时合同工。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接受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综合部门的指导、监督;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职代会的监督,保证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合法权益;定期向职代会汇报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6)对企业的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维修和更新设备、房产。合同履行期满,要按固定资产清单如数返还,并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____%以上。

(7)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5.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行使正当职权,帮助、指导乙方依法管理和经营企业。

6.租赁经营的分配:

(1)_______应照章纳税,并按规定缴纳能源交通基金。

(2)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基数租金____元,当____钢球厂年实现利润大于租赁的基数利润时,以下形式确定数额缴纳租金:基数利润×利率=基数租金_____×_____=_____元租赁年度实现利润租金=基数租金=——————————-租赁基数利润当_____年实现利润小于租赁基数利润时,按规定的基数租金1100元缴纳,不足部分由承租人和保证人用个人资产抵补。

(3)甲方收到租金后,应按有关规定全部返给____作为企业留利。

(4)乙方对本企业的留利必须合理使用,百分之四十作为企业发展基金,百分之六十作为福利基金。

(5)______的盈利,按规定交纳所得税后,按税后利润提____%作为乙方个人收入,乙方从租赁收入中除按规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外,每年应提留___%作为风险基金;乙方每年从个人收入中扣除租金、风险基金后,其余全部为自己个人所得,对保证人的获利额,由乙方与保证人议定并从乙方个人所得中分给。

(6)租赁期间停发乙方的工资和奖金(保留原工资级别,如遇调整工资,可按规定给予调整级,但不发薪金)乙方可按每月预支生活费用,数额可略高于其原来工资和资金之和,但最高不得超过原工资和与奖金之和的二倍。

(7)乙方提留的风险基金应存入______,并按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企业期间可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由乙方全部(含利息)提走。

(8)_____的租赁年度实现利润,除按规定交纳所得税、租金及支付乙方个人收入外,其余部分为企业留利基金,核定____基数留利基金为______万元,租赁期间企业留利基金应逐年增长,如达不到基数留利基金____万元时,乙方应用私人财产赔偿减少额的____%。

7.甲乙双方对_____要遵守如下经济政策:

(1)按集体企业管理,并按集体企业征收工商所得税和奖金税。

(2)以企业_____年工资总额____万元,产品销售收入____万元(即百元销售收入的工资含量____元)为基数,各租赁年内职工工资总额随销售收入的增减而浮动,只要人均利润、上交利税和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高于工资增长幅度,允许职工工资(含奖金,计件超额工资)据实列支,计入成本,因国家统一调整职工工资而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另行增补。

(3)用自有资金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投产后的新增利润一年内由企业留用,经财税部门批准还可适当延长留用期;用贷款进行技术改造,允许用新增利润税前还款,还贷后,企业可按核定的比例提留福利基金。将自有资金与贷款合并使用所获得的新增利润,按自有资金所占比例提留给企业,继续用于技术改造。

(4)以前年度应该归还的技术贷款,在租赁期内逐年归还,因归还技术贷款而减少的利润允许提取福利基金,由于归贷而减少的利润均不影响乙方的提成基数,其资金来源应由增提的福利基金支付。

(5)因生产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只要投资额和面积没有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免征建筑税。

(6)乙方除交纳租金外,不再交纳承包费。

8.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9.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0.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1.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