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合同 > 合同书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精选15篇)

合同书2.75W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精选15篇)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装饰施工地点:陆集镇苏果购物广场生鲜区及服装区

2、装饰施工内容:吊顶、墙面装饰、包柱、木质衣架、柜组合及装饰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价款结算:按照年江苏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应工程造价信息文件结算;变更的施工内容,经双方认可后,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

二、甲方要求:

1、装修要求以相应超市门店设计为准,且必须通过相应的验收并合格;

2、以装修效果图为准;

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报表执行;

4、按照合同所规定的装修时间完工并顺利通过验收;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

2、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31/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提供设计方案。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5、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甲方及相应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合同款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分三次结算。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给乙方作为开工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工期进度过半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第三次付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对结算书无异议后,14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未按甲方质量进行施工制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付甲方相应违约金为加工费的20%。

且甲方有权不支付后续工程款。

4、如乙方中途违约除退还甲方预付款,并赔偿条款20%的相应违约金

七、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九、其它约定:为了保证合同顺利履行,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7万元给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甲方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2

上海市西餐厅整体转租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就上海西餐厅整体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的_____________上海西餐厅转租给乙方;该饭店内相关设施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主要店铺整体装修包括餐桌餐椅、厨房设备等设施。

第二条: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万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租赁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饭店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______的负责人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乙方在支付______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______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______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______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

2. ______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在整体转让完毕后日内将原______的所有证照(消防、税务、工商、环保、卫生及物业签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户给乙方指定人员,则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不再承担法人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

第五条:______整体转让前(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______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六条:乙方在获得______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____________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万分之一的违约责任。

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民法典》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预订《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买卖单价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总屋价为人民币______元,乙方采取___________方式。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屋价款。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_____天,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日前到______________与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品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在本合同的第四条约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

2、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4

范本  (合同编号:

)  ____市公有住屋承租权转让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____市公有住屋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屋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屋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屋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

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屋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屋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屋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屋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屋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屋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屋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屋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屋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

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屋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

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

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

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屋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

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屋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屋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付款时间及金额——————————————————————(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屋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_元,将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__为个人住屋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

]  [商业登记证号][

]  号码:  号码:  [居住]  [注册]  [居住]  [注册]  地址:  地址:  编码:  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  签于: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及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区_____路__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分)公有住屋的受让人为_____;该公有住屋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5

____ 年____月____日于____ 市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以下简称售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帐户:

帐单3份

铁路运单副本

品质证明书3份

装箱单3份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E 外贸合同书(易货)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_(售方)与________________(购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依据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第二条 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________ 国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第四条 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 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 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所规定的办法凭下列单据向售方支付:

1.帐单4份

2.盖有售方国发站印章的铁路运单副本1份

3.明细单3份

4.品质证明书1份

第七条 保证和索赔

卖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个月内保证商品质量,但不超过供货之日起18个月。

对货物品质的异议应在发现缺陷后3个月内提出,如在保证期发现缺陷,索赔日期不能迟于保证期结束后30天。

如商品在保证期内出现缺陷,供货一方排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负担费用。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售方应在发货后10天内以电传向购方通知有关货物自生产厂发运的情况,并注明发运日期、合同号、发动机号、件数、毛重和铁路运单号。

第九条 仲裁

由本合同所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应尽可能通过双方谈判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提交被告国对外贸易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条款

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如火灾、自然灾害、各种军事行动、封锁、禁止进出口或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其他情况),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无法履行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可相应推迟,在此期间合同义务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免除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此时任何一方无权向对方提出补偿可能的损失。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方应将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和结束及影响合同义务履行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应以售方或购方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书证明。

第十一条 其他条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按____________办理。

本合同一式____份,以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购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运输地址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 到 站:____________________

售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购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6

关于____市的劳动合同格式  用人单位(甲方):  地 址 (甲方):  职 工(乙方):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____市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

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

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

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合同范本《____市劳动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39;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

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期限为: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XX年_XX月_XX日至_XX年_XX月_XX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XX年_XX月_XX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XX年_XX月_XX日至_XX年_XX月_XX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 。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 。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工时制,具体为:_ 。  

第七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具体安排为: 。  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7

立合同人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屋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屋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_____ ________区(县) __________路 弄(新村) 支弄 ________号 ________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屋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屋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屋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屋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屋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 _______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屋所在地 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屋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 ________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屋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屋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屋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 ________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屋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 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屋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 __________%计算。逾期 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 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 ____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 。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屋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 __________%计算。逾期 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 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 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屋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该住屋所在地 ___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 , 各执壹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公房租用凭证复印件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付款时间及金额 -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三 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项目内容--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四 水、电、煤气、电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支付--(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公有住屋同住成年人意见书

我们一致同意,甲方以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元,将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同时推选 为"个人住屋特种存单"的存款人代表。

同住成人年签字(盖章)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备注:_________若有反对意见,请在此签字(盖章)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签于:_________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______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备注栏 甲、乙双方签定的本合同,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座落于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_________室(部分)公有住屋的受让人为__________;该公有住屋系统受让取得。

经办人(签字)                 房地产交易中心(章)

_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8

甲方

乙方

乙方为解决住屋困难,要求参建甲方在建新疆路高层基地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经过综合平衡,同意安排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给乙方,并确定室号如下:_____路_____号_____室现将参建住宅有关事项立协如下:

1.参建得益:乙方参建甲方上述基地的面积扣除动迁、公建配套等用房后,净得益为_____%,即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得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乙方表示同意。

2.付款约定:甲方按上述建设成本(包括前期费用、工程建设费、代办材料、配套费、建筑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造价为_____元。乙方参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计工程费_____元。乙方除付工程款外,还需付施工管理费(按工程款______%计算)计______元,共需付款_____元(肆拾肆万玖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玖分)。应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3.房源交付:甲方收到乙方应付款后,即按确定的室号拨交房源。

4.房屋产权:乙方参建住宅只享有使用权,不享有产权。5.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_____ 代表:_____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9

男方:某某,男,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

(/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

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

女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

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

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

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延伸:

离婚协议书书写须知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⒈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⒉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⒊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⒈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⒉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⒊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⒉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⒊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

五、离婚协议书的变更

离婚后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

同样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0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类型为、结构为.该房屋的宗地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出租】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

1-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3.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情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如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该房屋租金一年内不变。

4.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每月5日之前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

银行账号:

银行及开户行: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人民币元(大写:元整).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在一周内无息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通讯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2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日租金的双倍(日租金为月租金x12/365)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屋屋,不得分割转租。

8-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与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双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7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租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0日的;

十、违约责任

10-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7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备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

10-6租赁期间,乙方若未按本合同4.2条款及时、足额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应付未付租金的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付清之日止。

10-7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7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4.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1-6.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受理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1-7本合同以中英文写成,若中英文内容有不一致,以中文为准。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约地点: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1

合同编号: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地址:

证件号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本合同,并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

第一条:租赁范围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上海市路弄号室的房屋及其设施租赁给乙方,计租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

甲方《房屋产权证》(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作______之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另作他用或转租。

第二条:提供设备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房内设备另立清单合同,清单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等设施。

2、乙方使用上述设备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1、租赁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在同等租约条件下,及在本合同租赁期内,乙方诚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责任的前提下,则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须重新确定租金和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如租期不满一个月,可按当月实际天数计算。

第五条:支付方法

1、租金须预付,乙方以每_____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乙方每_____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相关月份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付款,乙方收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即在十五天内支付下____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

2、乙方须将租金付给甲方抬头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抬头:

3、乙方也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由方按照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支付。

2、租赁场所内的清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3、其他因使用该房屋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等。

第七条:押金

1、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退还乙方。

若乙方不履行合同,则押金不予返还;若甲方不履行合同,则应将押金全额返还并赔偿乙方壹个月的租金费用作为因租房造成的损失。

但因市容整顿和市政动迁而无法续租的房屋除外,甲方可不作任何损失赔偿,此合同即可终止。

2、租借期内,无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加减租金和更改终止合同租借期。

3、甲方有权向乙方查阅支付国际长途的费用,或乙方使用国际长途电话,可由甲方代买国际长途电话使用卡,费用由乙方支付(根据卡上密码可在室内电话机上直拨)。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禁止租赁权的转让及转借

乙方不得发生下列行为:

1、租赁权转让或用作担保。

2、将租赁场所的全部或一部分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3、未经甲方同意,在租赁场所内与第三者共同使用。

第九条:维修保养

1、租赁场所内属于甲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维修保养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公司,甲方并及时安排维修保养。

重要设备需要进行大修理时,应通知甲方。

2、上述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3、属乙方所有的内装修及各种设备需要保养时,由乙方自行进行并承担费用。

第十条:变更原状

1、乙方如对所租的房屋重新装修或变动设备及结构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上述工程时,须与甲方及时联系,工程完毕后应通知甲方检查。

3、乙方违反本合同上述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由于乙方及其使用人或有关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而对甲方、其他租户或者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一切赔偿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免责:

1、因地震、水灾、或非甲方故意造成,或非甲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有过错或重大过失的情况除外。

2、乙方因被其他客户牵连而蒙受损害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必须遵守本大楼的物业管理制度。

2、必须妥善使用租赁场所及公用部分。

3、不得在大楼内发生下列行为:

(1)将超重、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楼内或实施其他有害于大楼安全的行为;

(2)给甲方或其他租户(业主)带来损害的行为,以及对整个建筑物造成损害的一切行为;

(3)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通知义务

1、甲乙双方所发生的通知均采用书面形式。

2、任一方的姓名、商号、地址及总公司所在地、代表者若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合同终止

因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使大楼的全部或一部分损坏、破损而导致乙方租赁场所不能使用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六条:合同解除

乙方如发生以下行为之一时,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1、租金及其他债务超过半个月以上未付;

2、租赁场所的使用违反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

3、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的;

4、违反本合同第八、第十四条规定的;

5、给其他租户(业主)生活造成严重妨碍,租户(业主)反映强烈的;

6、触犯法律、法规、被拘留或成为刑事诉讼(公诉)被告的,以及本人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等情况发生的;

7、有明显失信或欺诈行为的事实的;

8、甲方出现前述第3、4或第7项行为的,乙方有权不通知甲方而解除合同,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第十七条:特别说明

1、除第十六条和第二十条所述原因外,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若遇特殊情况须解除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但不得收回押金。

2、合同签订后,租赁期开始前,由于乙方原因须解除合同时,乙方须把已缴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租赁场所的归还

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所有的一切物品,包括内装修各类设备、材料全部撤除,使租赁场所恢复原状,并经甲方检查认可后由甲方收回,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纠纷解决

对本合同的权力、义务发生争议时,如调解不成,可向有关管辖的房屋所在地的中国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条: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2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品名、数量、价款

一、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

橱柜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款: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定制的橱柜及配套产品的数量单价详见附件一《核价清单》,其设计图纸详见附件二《设计图纸》。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执行:

一、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

一、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全部价款。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付与安装

一、本合同所订橱柜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交付: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橱柜柜体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运费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方承担;

2.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提。

二、乙方应在橱柜柜体交货后__________日内完成柜体的安装;橱柜柜体安装完毕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进行台面安装;自本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安装完工,期间不得超过__________日。

第五条 验收

一、甲方应于橱柜安装完毕后__________日内会同乙方人员对所安装的橱柜进行验收。

二、有质量异议的,双方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鉴定。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厨房应具备如下安装条件(可附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应于橱柜安装前提供厨房的水电气安装线路图,并在墙上将墙内的暗线、暗管标示清楚。

三、甲方自购的与橱柜安装有关的厨房设备及功能件应在安装之前全部到场,以便乙方开展定位、挖孔等工作。

四、乙方提供厨房设备及功能件的,由乙方负责安装至图纸标示位置,但其电、气、水的接通由甲方负责。

五、橱柜安装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说明和保修卡等资料。

六、本橱柜产品保修期__________年,至验收合格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价款部分的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橱柜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无偿返工或更换,因返工或更换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返工或更换后,仍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安装的,交货、安装完工日顺延,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五、乙方提供的门板或台面材料、厨房设备或功能件,发生缺货情况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乙方应以甲方重新选择部分价款的__________%作补偿。

其中门板或台面材料缺货,致使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定作人(甲方):_____________ 承揽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3

甲方(转让方)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

根据《上海市公有住屋差价交换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有住屋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____区(县)____路____弄(新村)____支弄__号__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____平方米的公有住屋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有住屋)转让给乙方。

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公有住屋的《租用公房凭证》[《租用公房凭证》复印件见(附件一)]。

乙方已对甲方转让的该公有住屋座落、面积、附属设施、设备及装修情况确认无误。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有住屋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

1、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屋特种存单。

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2、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有住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3、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___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有住屋所在地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有住屋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之日起的__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有住屋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有住屋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

甲方同意,自该公有住屋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__日内,腾出该公有住屋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六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公有住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不得拆除的房屋装修及附属设施,若被损坏被拆除,则除应按被损坏、或拆除的住屋装修及附属设施估值赔偿给乙方外,还应按估值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承诺,凡转让前该公有住屋内原有设施因有变动,而按规定应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的装修、养护费用,转让后则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本市的有关规定承担各应缴纳的税费。

在验收交割前未支付的使用该公有住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等其他费用,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四)中另有约定外,均应由甲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附件二)的约定付款的,应按逾期应付款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自本合同(附件二)约定的应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逾期应付款的___%计算。

逾期__天后,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下列[一][二][三]款约定向其追索违约责任(不选定的划除):

一、乙方除应支付上述滞纳金外,还应按逾期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逾期应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或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部分,均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住屋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约定收交割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验收交割之日止,利息按甲方已收款的___%计算。

逾期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不选定的划除):

一、甲方除应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和逾期利息(自乙方支付价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价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不违背本合同各条款原则的基础上,可不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订立补充条款。

本合同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补充条款和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出具《准予公有住屋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索赔。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 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前该公有住屋承租权转让已经其同住成年人之间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均与乙方无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正本)壹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该住屋所在地_____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和________,______,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本人]

[法定代表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姓名: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

[商业登记证号]

[商业登记证号]

号码:

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签于:

签于:

置换(或中介)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及电话:房地产经纪人员姓名:

房地产经纪人证件编号:

联系地址及电话:

年月日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4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计_____________元。: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屋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一、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定][_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旅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附件。

上海市装修合同书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房产总价款___万元人民币。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甲方出资__元人民币。乙方出资__元人民币。甲方、乙方各出资50%

三、产权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50%的产权。

四、物业考察、购买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业装饰装修由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八、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购置物业税费承担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物权行使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__元人民币由甲乙双方各付50%,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__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各自承担50%;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适用法律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争议解决办法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国藉: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