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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供货合同(通用10篇)

长期供货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供货合同(通用10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供需双方的责任及义务,基于甲乙双方业务往来和供应等情况,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能力,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此协议。

第一条采购订单执行

甲方所下<<采购订单>>,将包括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8小时内签字或盖章确认回传,乙方需保质保量完成交货,若不能按期交货,乙方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交货时间,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包装及运输方式,甲乙双方可进协商而定。

第二条品质保证

1.乙方发货后及时知会甲方注意收货,双方按照已经确定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验收不合格报告,乙方在接到通知一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如何处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回货物,如甲方生产过程中检测出不合格品,经品质及技术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退回到乙方,退货款将直接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2.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从而导致甲方停产或被第三方索赔,经双方或技术部门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三条货款结算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产品报价要与市场价位合理,如甲方发现价格严重不符,甲方将有权取消所下订单。

2.乙方需每月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3.付款方式: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入仓,下月_____日前支付相应货款;如需开发票的供应商,结款前必须随货提供与货物等值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上的物品内容与提供的货物名称相同。

第四条生效条件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_____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长期供货合同 篇2

甲方(卖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乙方产品或代理的产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以乙方每次提交的订单为准,参考附件一。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年,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1 .合同价款: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详见附件二 。

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 %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第三条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1、甲乙双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2、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四条 交货方式、运费、风险承担及交付地点

1、交货方式: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2、 运费: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3、风险承担: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 交付地点: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为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乙方指定的上述交货地址,乙方自行承担因送货地址不准确所造成的损失。

5、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

第五条 检验及质量保证

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3、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

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退货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或者换货。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事件: 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内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长期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食品原料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原料供应商(乙方)。

二、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原料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一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长期供货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备注:产品单价随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调整,调整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二、质量要求:以供方产品说明书的参数为准。

三、供货数量、供货时间和订货单:

3.1 每一批次产品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需方须提前3日向供方提交订货单;

3.2 供方合理安排,将最终确定的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向需方复函。

四、起运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4.1 双方同意如下起运量:10桶。

4.2 等于或超过起运量,供方发货至需方仓库,运费由供方承担;不足起运量, 由需方自提(或供方送货,运费由需方承担)。

4.3 需方须提供卸货工具或派专人卸货。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铁桶】包装,净重:175kg/桶(上下误差1公斤)。桶回收(桶丢失,按100元/只赔偿)。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期限:

6.1 产品质量验收以产品说明书为准。需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3日,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产品质量问题判定为供方质量责任,供方承担该产品的直接损失,即退换货和往返运费。

6.2产品数量须在收货当日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需方须在收货即日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双方核对后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7.1 双方同意:将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作为一个结算周期。

7.2 每月的25~28日供方将上一个结算周期货款的发票开至需方,需方在*月25日前支付该结算周期的货款。

7.3 支付方式为支票或转帐。

7.4 若需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供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供方要求即时结清货款。

1) 连续30日不订货;

2) 月订货量不足2吨;

3) 拖欠货款。

八、违约责任:

8.1 供方逾期发货,按逾期货物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8.2 需方逾期付款,按逾期货款总金额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

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双方确定如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供方:联系人:,电话:133 ,传真:021-66

需方: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收货人: 。

一方上述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 11.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有二附件(附件一:《产品说明书》;附件二:《稀释剂使用注意事项》),附件系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方:(公章) 需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长期供货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为了加强供、需双方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供方根据需方的实际需要为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或设备;

2、质量标准一般定义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需方对实 际供货有特殊要求时,需给供方提供的清单说明,供方保证同等产品、同一个地区价格给需方是最低、最优惠价,如发现同等产品、同等质量价格比其他供应商高的需方有权力终止供货协议;

3、供货方式:供方讲所需设备或材料的清单提供给需方,需方收到清单后根据设备或材料的清单给需方报价,确认无误后供方方可给供方供货;

4、货物运输方式和验收:运费由需方承担,送到供方指定地点,需方对供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因质量问题供方条件退货或更换合格产品;

5、付款方式:需方按供方要求向指定地点供货后,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签由供方提供的送货单,每月25号后供、需双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供方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方均可向供方汇款;

6、本协议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 需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长期供货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按甲方对产品的实际需要,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指定的地点供货。产品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价款按下列原则确定

(1)本着长期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甲方按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产品。本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将按照实际需要在

(3)本合同签订后, 任一分批合同签订前, 经市场调查表明,如同类产品市场价

(4)对于建筑设备、材料的采购,若合同有效期到期,但甲方已使用乙方材料的工程

2、本合同签订后, 甲方任一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发出之前,甲方可根据本条第1款的定价原则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更换为甲方所需要的乙方其他产品或乙方已更新换代的产品。甲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但在进行同类产品的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乙方。

3、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税金、包售后

4、结算方法: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按实结算,单价按本合同中确定的

第三条 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

2、技术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第四条 乙方承诺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为产品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

2、乙方保证在约定时间内按本合同及甲方书面供货通知书约定的产品种类、品牌、数量、规格型号、质量及售后服务内容等向甲方提供产品及服务。

3、乙方保证所供材料(产品)不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如因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保证每月供货能力不少于 。

5、若乙方产品价格下降比例达到 5 %以上(含本数)时,乙方必须在2天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 保修(质)条款

乙方提供的货品质量保质期如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规定的期限为 年,自各批产品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质)期内,如产品发生故障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 2 天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无条件更换(因不正当使用、不可抗力、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先从保修(质)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保修(质)期满后维修服务只收工本费。同时乙方应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维修服务。

本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效力的限制。

第六条 产品包装标准

产品包装: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乙方的产品包装应有乙方名称(或标志),乙方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出厂标准包装(内含安装配件、合格证、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如为进口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产品原产地证明、原厂质量合格证书、进口海关关单及税票之正本(由甲方查实后交还乙方,复印件由甲方备案)、商检局颁发的商检合格证书、完整的原厂资料、中文安装资料及安装图纸等。

第七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费负担

1、交货地点: (具体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具体交货日期以甲方发出的书面供货通知书为准,供货通知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运费(包括卸货和进仓费用)已包含在产品单价中。

4、以交货地点作为本合同的履行地。

第八条 验收标准、方法

1、 乙方按甲方供货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货物运抵前 小时应通知甲方准备接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合理时间间隔(工作时间为4小时,非工作时间为8小时)内清点和检查验收;乙方委派送货人(须持有乙方的授权委托书),代表乙方负责货物的交付、验收、结算工作,乙方应同时提供产地证明、装箱单、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交甲方确认,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对产品的外观、数量、型号等进行初验,并予以签收确认。

2、验收标准:

3、验收方法或手段:

4、验收及试验单位:

5、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 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验。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收到产品后,如果发现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及供货通知书中确定的内容时,甲方可代为保管该产品(因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发现后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且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处理意见后,应在2天内按甲方要求负责处理。

第十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每月 5日前,甲乙双方结算上月的供货量并确认上月结算金额,每月15日前,甲方按上月的结算金额向乙方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给乙方。

2、每次付款时,乙方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

3、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5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第十一条 履约定金

履约定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现金或支票作为本合同的履约定金。当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第一批次供货后,甲方返还该定金。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无权要求甲方返还该定金。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供货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货部分产品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货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要求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接受乙方的供货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瑕疵担保责任。乙方除承担修、退、换的责任外,还应按瑕疵产品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货款总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接受乙方交货后,若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不符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二天内按该批产品总价款的20%

6、在甲方场所,乙方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甲方对于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甲方可直接在甲方应付款中扣除。

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产品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撤离,甲方没有保管该产品的义务和责任。

8、合同一方违反廉洁协议的,应当向合同他方支付该批产品总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赔偿合同他方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合同他方可据此解除合同。

9、任何一方违反廉洁协议并触犯刑律的,合同他方可以向司法机关举报、控告。

10、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协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责任方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为 , 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合同对方。

6、其它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长期供货合同 篇7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采购甲方货品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以双方订立合同共同信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所需餐饮部的干货,调味品及有关餐配料。

二、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

本合同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详见甲方采购清单。

三、产品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产品有外包装的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单一制品可以免除)、净含量、制造者及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或分装、包装)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无外包装的必须保证商品干净卫生、无杂质、无虫蚀虫蛀现象,保证商品干鲜,确保商品质量完好;

2、乙方所供产品不得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物质;

3、乙方所供产品不得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

4、乙方所供产品中应没有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

5、乙方所供产品包装以乙方原出厂标准为准;

6、乙方所供产品包装原则上采用纸箱包装,如根据货物性质、天气情况以及装运要求需要采用特殊包装的,乙方应采用特殊包装,包装成本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雨、防霉、防锈、防腐蚀和防震、确保到矿货物仍完好无损;

8、因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缺失、破损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双方的义务与权力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销售情况每天晚上______点以电话,邮件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出需求货量计划,乙方必须在每天上午______点前将货品送到甲方指定收货点或部门交货。乙方不能按期或按量送货的,除了不可抗力因素外,甲方有权根据订货单追究乙方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2、甲方在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或规格不符时可拒绝收货,此类情况超过3次以后,发现一次赔款二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在当天补货。

3、乙方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金:

(1)随意中断合同的履行;

(2)不能及时供货(迟于甲方所定供货时间24小时)。

4、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品发现不适用时应在______天内通知甲方,并保持原货品的完整,以便退换同价货品。

(二)乙方责任

1、被确定为定点采购供货单位的商家只能提供规定项目的商品,不得跨项目供货,否则取消供货资格;

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当即拒收;乙方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餐厅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餐厅的正常运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6、乙方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

7、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8、乙方应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出示产品检验合格证;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产品质量不合格,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1、运输方式由乙方自主确定,确保将货物及时、安全地运送到交货地点;

2、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包括装货、卸货等全部杂费);

3、乙方应承担全部运输风险以及运输所导致的事故责任。

六、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1、乙方交货时间由甲方指定,以最后一批产品到达指定到货地点开箱验收后为准;

2、乙方按甲方确定的订单要求发货,乙方于到货______前,应将产品名称、规格、明细、件数、重量等以纸质方式通知甲方,以便做好接货、验货工作。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擅自送货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对货物不负保管责任;

3、乙方负责送货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4、甲方购买的货物所有权,在交付地点自交付时起从乙方转移至甲方;

5、在甲方未接收货物前以及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接受货物的,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七、货款支付

1、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发票或收据,货款每月一结算,结算日为次月______号;

2、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3、甲方仅向乙方支付货款,不接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付款的要求;

4、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款或者其他款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本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需要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后,必须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为接受对方要求;

3、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4、乙方的业务人员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其作出的任何承诺均为无效。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超过总货款的10%;

2、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甲方实质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每天伍佰元罚款,罚款总价不得超过总货款的10%;

3、上述各项违约金可以累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补足损失。

十、解决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供货数量除外)。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更改对价格、验收日期以及本合同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影响,而且应由双方公司签字盖章;

3、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中所记载的地址为双方真实有效的地址,一方地址发生变动应当于______日内告知对方。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日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单位名称:地 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日 期:

乙 方

单位名称:地 址: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日 期:

长期供货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

电话:

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乙方作为其材料配送中心之一,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优质装饰材料产品(详见报价表)。

二、价格条款:

1、装饰材料产品价格根据市场正常价格由双方协定。(详见报价表)

2、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乙方保证供给甲方的价格不高于其供给第三方的,同时也不应高于市场上其他经销商的价格。

3、甲、乙双方按市场行情不定期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若市场上有同等品牌质量的材料价格比乙方低,乙方应无条件调低价格。如果市场价格下降,乙方应同时无条件按市场行情降低价格,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没有按要求降低价格,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次5000元。

4、若有市场原因导致材料价格上涨,乙方如需调高材料价格,乙方必须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经甲方批准同意后,乙方方可按上涨后的价格实行。如未经甲方批准同意,乙方擅自提高材料价格,甲方将按以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每违约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至6000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5、价格表中未列出商品,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正常价协商定价。

三、材料配送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项目经理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乙方所需配送的装饰材料,并讲清材料送达的地方、项目经理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使用的期限时间,乙方按其要求给予配送。

3.乙方按要求将甲方所需材料运送到目的地时,甲方项目经理应验收、签字,并开具相关送货单一式四份进行核对,甲方、甲方项目经理各持一份,乙方持两份。

4.材料运送至工地时,甲方项目经理需出具甲方的领料单,如甲方项目经理未向甲方申请领料单,乙方有权拒绝发货(如该工地所需材料特别急,并知会公司主要负责人,由该负责人与乙方达成口头共识后方可发货)。

四、运输方式:

甲方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安排车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材料损坏、丢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质量标准:

1.乙方配送的所有材料必须是符合环保要求的,并将环保合格证书留存一份在甲方工程部备案,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如果材料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达到行业或深圳市的标准。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为正规厂家的正品货,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材料。

3.所有板材尺寸必须达标。

4.细木工板应保证不脱胶、不变形、面板无虫眼。

5.所有板材表面应平整、没有裂痕。

6.所有材料的品牌、规格、厂家、产地必须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材料清单并与乙方提供的样板相符。

六、结算方式:

1.乙方同意授权给甲方的信用额度为壹拾万元,如当月结算日之前超过信用额度,则乙方可提前结算货款。每月3日为双方结算日(如遇节假日可在节假日后结算)。

2.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每次结算货款时,甲方从乙方未结算的货款总额中提取4%作为甲方的管理费用,若不用发票则提取6%作为管理费用。

七.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的约定与乙方办理结算。

2.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新增加的项目经理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甲方需乙方配送的材料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时间安排配料工作。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务必按甲方限定的时间及时送货。(关内没有特殊要求的,上午12时之前下单,当天下午5时30分前必须送到;中午12时之后下午4时之前下单,当天必须送到;下午4时后下单第二天上午12时之前必须送到。有特殊要求的加急情况,乙方应即时解决。关外依实际情况而定)。如乙方没有按约定的时间配送材料,影响到工程进度的,每次向甲方支付500-1500元不等的违约金;情节轻者,不影响工程进度的,视为投诉。

2.若有甲方项目经理拿现金到乙方提货,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工程部经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至10000元不等的违约金。

3.若有甲方客户单独与乙方购货,乙方必须知会甲方有关人员,然后依照甲方意思给予定价、发货。

4.保证不做有损甲方形象及利益的行为。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向乙方发出配送材料要求,乙方有货却慌称该材料缺货或断货而不向甲方按时供货,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负责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若乙方配送的材料为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第五条的约定),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于甲方发现当日按照报价表上该批材料价格的十倍赔偿甲方,并无条件接受退回不合格材料,同时乙方不得再收取其在甲方未结算的所有款项。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执行日期从年月日开始。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应严格执行,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可提请法院裁决。

十二、材料规格及报价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长期供货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20xx1021

项目部

20xx年 10 月 21 日

甲方(供方): 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因乙方施工生产需要,同意由甲方供应乙方七都老涂三产安置房项目部钢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资的概况、数量、单价及合同额: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及风险承担:

1. 交(提货)货时间:以乙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为准,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与数量规格直接送到乙方工地。 2. 交货地点: 七都老涂村 3. 交货方式:材料供货合同甲方交货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乙方指定的地点。 4. 本合同所签定的货物由甲方送至乙方指定 交货地点,经乙方验收合格,由乙方收货人清点数量及验收质量后在送货单上签收,双方凭此签收单结算。 三、运输费用承担:

1. 货物的运输及运输费用由 乙方(每吨30元) 承担。 2. 上车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运输途中人力及机械费用由 甲方 承担,下车人力的吊捆由 甲方 负责,机械吊装由 乙方 负责。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2. 甲方供货时还应该提供如下货物质量证明文件:产品相应的质量保证书。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标准代号、标准编号及标准名称为(GB/1499-1998、20xx)。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 乙方按第四条约定标准和本项目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检测,以检测报告质量评定为准对货物的质量进行验收,先检测后使用。

2. 乙方经验收对甲方货物质量有异议时,可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三天内随时以口头、电传或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并可对有质量问题的货物做出退货。

3. 乙方以现场点数对甲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提货单签收,如甲方的货物数量出现短缺的,以实际数量签收

4. 其他约定:线材按实际过磅数为准,作为结算依据。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按照当月发布的《温州市工程造价信息》内的市场供应价外加30运费结算。

2. 结算期限:甲方整理当月的送货单,于次月的1-2日在乙方办公室办理结算,乙方于10日前全额支付甲方:结算后甲方需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1. 如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应承担因供货不及时造成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如连续发生二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乙方应按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逾期支付货款,那乙方每月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的全额贰分息支付;如乙方逾期没有付款或拖欠货款,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 乙方在上述工程所需的钢筋必须由甲方供应,如乙方向他人购买,那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项。

九、因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供货时间及规格必须按乙方的需用计划提供,如供货不及时或钢材质量问题造成停工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2. 乙方不得以承兑汇票结算,如真需承兑汇票结算时,应按每月1分利息给予甲方,以此类推;

3. 本合同单价为最终结算单价,市场风险双方各自承担; 4.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 份,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壹 份为凭。

甲 方:温州市天湖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乙 方: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xx年10月22日

温州市天湖有限公司

长期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签定时间:合同编号:20xx0305

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若每批钢材的实际市场单价和网上单价上下浮动50元/吨以内,供需双方钢材市场单价不予以调整,若超出50元/吨则按实际市场单价予以调整。

二、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和供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线材整卷,螺纹钢成扎(定尺)工地交货,卸车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将货送到指定 地点卸车(卸车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分不同地点卸车)。

3、供货时间:按照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和数量组织采购物资的供应。 三、技术要求 按国标验收。材料供货合同四、质量标准和保证

1、乙方供应的钢材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2、乙方承诺所供钢材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 由于所供钢材的缺陷而产生的工程质量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损失费用的赔偿,钢材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大型工程的质量要求。

五、验收

验收方法:线材过磅验收,以甲方的地磅称重为准,螺纹钢和型材均采用检尺验收。线材允许误差正负3‰.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乙方必须采取适当的方法对所供物资实施包装,并加以覆盖,确保物资的完好无损,防止造成施工现场环境污染。 七、交货验收检验和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所供钢材按照合同及甲方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组织专人进行数量和质量的验收检验。

2、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交所供物资的质保书、或合格证、或检验试验报告单,以及其它技术资料。

3、质量的初验由甲方和监理按有关规定送检,初验合格后方可签具收货单。若初验发现质量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后送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检验,其结果做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检验不合格,乙方必须组织退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复检的有关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根据验收或检验结果,如物资的数量或质量存在异议,包括潜在的缺陷或物资来源不符合要求等,甲方应在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异议通知书,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书3天内做出书面答复,更换有缺陷的物资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所供钢材若出现小钢厂生产的钢材或反复出现质量不稳定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钢材供销合同,由此产生的纠纷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供方有关环境和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供应物资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进入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限速行驶。

2、运输的物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捆绑牢固,确保物资运输过程不发生散落现象,保护环境不受污染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3、物资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遇到电力、通信设施,或受到施工便道限制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在指挥人员的引导下通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九、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施工计划要求向乙方提供物资的需求数量和供货 时间,期间若需求计划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现场验收和检验;

(3)采购物资验收合格后负责签具验收单,并按照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货款。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分批组织供应采购物资(每批供应物资的数量和时间以甲方传真为准)。

(2)乙方组织供应的物资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供应到施工现场,以确保工程需要和工期要求。若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由于甲方付款不及时造成停工损失时不承担费用。

(3)乙方负责承担合同期内自身的物资的运输风险。 (4)甲方如长期未按合同支付货款有权利终止合同。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每月20日进行结算一次。结算时甲乙双方核对本月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并验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签收的收料凭证、乙方开据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 2、按照甲乙双方验收合格的物资数量和合同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和双方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违约责任或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向甲乙双方上级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承诺若甲方确因建设单位拨付计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货款两清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号: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传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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