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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承包合同范本(精选5篇)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精选5篇)

乙方: 门面房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门面房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市场内▁▁▁▁号门面房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甲方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秩序。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承包费用▁▁▁▁▁▁元。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为▁▁年。

四、乙方独立经营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六、乙方所有商品应在店内经营,不准店外经营。

七、乙方不准私拉乱扯电线,造成消防隐患。

八、乙方不准私自改装其承包的门面房,不准破坏房屋内墙体结构,不准经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物品。

九、乙方负责门前卫生,门前在经营期间不准有垃圾存在。

十、乙方在合同期满后有优先续租合同的权力,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准自行转让或转租他人。

十一、乙方在终止合同时,应保证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的完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一页,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房由甲方承包给乙方用于 为期一年, 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双方文明全年承包费人民币 元。甲方要求乙方除租金外,另交承诺金壹仟元,乙方履行承诺,租用期到,甲方全额退还。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由乙方一次向甲方交元。乙方不得以任务理由拖延或拖欠。

三、水、电费另行收取,标准按县城门面营业性标准收取,即每度电 元。每吨水 元,如物价上涨按上涨标准收取。

四、甲方不得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以不正当理由提出收回所承包房屋的要求。乙方承包后,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将承包房屋转移给第三方使用,不得非法经营、违约经营。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服务甲方和社会有关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影响甲方环境卫生。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租赁期满,甲方将铺面收回,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并将铺面原样交还给甲方,乙方在承包期间所装修的一切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二个月前向甲方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惠原租赁人,经甲方同意按新承包方案办理手续后继续承包,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归还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迁出日期,否则按原承包金额增加50%的总额,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后立即迁出。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遵照执行。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佛山市蒙藏食品肉业有限公司

乙方:

证件/号:

甲、乙双方就承包经营“ 分店”从事“ 科尔沁牛肉”品牌在 市场或小区经销的事宜,本着公平、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销店名为:“ 分店”,地址:

二、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

三、承包经销的商品:

四、经营权的取得:

乙方于20xx年缴纳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做为经营保证金(佛山本地人免押金),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 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根据20xx年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乙方未能完成基本任务,甲方可以没收保证金。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乙方于20xx年缴纳的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20xx年的经营保证金。乙方完成年任务时,甲方将经营保证金以“以货抵款”的方式全额返还给乙方。

乙方不得经营与“科尔沁牛肉 ”相近或类似的品牌,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经营权并没收保证金。甲方按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的 折给乙方结算,若经营门店销售额同比当月增长20%以上,甲方按销售额 折给乙方结算。

五、所承包店面的日常管理办法:所承包店面的管理由乙方根据甲方公司(现行)管理制度、要求等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甲方制度严重阻碍了乙方经营管理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进行“制度条款”修订补充。

六、承包经营方式:

1、乙方缴纳经营保证金给甲方后,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上述承包经销商品在市场或小区独家经销商,乙方享有在销售区域内销售上述商品独家经销权;

2、店面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包含店内所有物品,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物品清单为准);

3、合同期内,乙方享有该店面的使用权,同时行使所在店面的经营管理权;

4、该店面的房租押金为甲方所有;

5、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包括合同前及合同后)各自负责;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前期工程的收尾以及欠款的催收。

七、费用承担及利润、亏损的享有或承担: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均由乙方自行享有和承担。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具体包括:1、经营所产生的水电;2、经营所产生的通讯费、网络费用;

3、员工工资及其他由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八、价格体系:

1、正常批发价:

2、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价格进行统一标价;

3、乙方按甲方统一零售价格进行标价、销售,不得随意更改标价扰乱市场价格。

九、订货方式:

乙方以电话或传真等形式,将所需订货的品种、型号、数量等要求详细汇报清楚后,电话或传真至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电话或传真订货情况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商品并开具合法单据。

十、货款的结算方式: 现款现货。

十一、乙方的年销售任务:

乙方作为上述经销区域内的独家经销商,年任务销售额不得少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亦即乙方的月均任务销售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的年任务销售额及月任务销售额以乙方的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十二、经销区域保护与跟踪销售:

甲方在上述第二条限定的承包经销的销售区域内不得再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从事上述承包经销商品的经销。乙方不得经营与“科尔沁牛肉”品牌产品结构相近或类似的产品。

甲、乙双方应根据所划定的区域,做好区域保护,如遇跨区销售,甲乙双方都应积极备案保护。如有发现乙方冲击甲方其它区域市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甲方保留对乙方区域内餐饮直接跟踪、销售的权力。餐饮实行报备制,谁先报备由谁介入。如乙方完全没有介入,则该销售不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额;如该项目为乙方引入,则计入乙方任务额,但如果存在餐饮价格优惠,则只计任务量不再享受返点;如果该餐饮未进行价格优惠,则在年终可享受协议规定的优惠条件。

十三、操作过程中的细节控制:

1、开票:甲方按乙方的实际订货价给乙方开票,并传递一份给乙方留存对帐;

2、提货:由甲方统一配送。

3、退货:甲方允许乙方退货率为销售数量的2%,超出2%的部分乙方按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50%承担费用,低于2%部分,以低于供货价50%奖励乙方。甲方仓管根据实际验收合格开具收货凭证,由甲方开票人员根据仓管收货单开退货单,未开退货单甲方概不负责。

十四、乙方应遵守的责任和义务

1、依据甲方规定合法经营,不得利用甲方门店或品牌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服从甲方和上级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甲方和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

3、售卖甲方指定的产品,不得私自加售甲方指定以外的产品。

4、统一按甲方规定的零售价和折扣销售产品,严禁私自加价,严禁违反打折规定销售产品。

5、门店统一从公司进货,门店之间的正常货物调拨,必须开具调拨单交财务审核,并由财务以供货价结算,门店之间严禁私自窜货。

6、执行甲方产品的保质期和标签管理规定,到期产品一律退甲方处理,严禁私自更改产品标签,严禁出售过期变质产品。

7、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预防和杜绝顾客投诉的发生,因门店经营所产生的顾客投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制度,销售货款按规定及时交甲方,出现的帐差由乙方负责承担。

9、门店的所有财产为甲方所有,乙方必须做好保管和维护工作,财产的丢失由乙方负责按作价赔偿(财产清单另附)。

10、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维护甲方品牌声誉和甲方利益,严禁损害甲方利益。

11、认真做好安全经营,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2、对出现的重大问题或事件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汇报。

13、严守商业机密,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承包店经营数据。

十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供应产品。

2、每月15日之前向乙方公布门店经营的准确收支数据。

3、及时指导和培训乙方经营管理。

4、及时按需做好后勤保障服务。

5、协同乙方一起不断研发推广新产品。

6、及时协助乙方处理公共关系及其它事项。

十六、乙方享有的权力

1、门店的经营管理权。

2、对营业员的管理和辞退权。

3、营业员的招聘权(但必须符合公司的用人条件并经上一级面试同意)。

4、不合格产品的拒收权。

5、经营方式调整的建议权。

6、费用支出的控制及审核权。

7、下一年度的优先承包权。

十七、经营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方解除经营

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经营权,经营期间的利润乙方不享受分配。

A、乙方经营门店销售额或利润连续5个月下降。

B、乙方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自窜货。

C、乙方违法经营。

D、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乙方故意损害公司利益。

F、重大问题隐瞒不报。

G、因工作疏忽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等。

2、乙方解除经营

乙方在经营协议实施5个月以内允许解除经营协议,但必须提前1个月以上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解除经营协议,甲方退还乙方经营保证金。

3、经营转让

若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在有第三方自愿接手经营的情况下,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把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乙方不得收取第三方任何费用,且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利益分配。

十八、合同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的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负责。

十九、操作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需双方配合的,甲乙双方都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尽力将事情完美解决。

二十、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承包期限届满或中止(乙方不再承包或甲方不再将 分店承包出去),乙方需如实归还甲方 分店所有物品(详见附件Ⅱ),如有缺失的需按移交时市价赔偿;甲方如续继将 分店承包出去,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二十二、本协议附件为:附件Ⅰ价格表。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佛山市蒙藏食品肉业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 篇4

依据黑龙江省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

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门市承包合同范本 篇5

甲 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利基建设有限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信、务实的原则,就本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双流县彭镇沿河村土地综合整理项目新型社区工程三标段

2、工程地址: 双流县彭镇沿河村

3、工程内容: 工程内所有栏杆制作、安装、喷刷油漆、卫生清理。

4、承包方式:、包制作人工、运输、安装、油漆(含油漆材料和刷漆)、制作安装所需辅料(甲方只负责提供栏杆主材)、包安全防护及劳保用品、小型机具和安装所需材料、本项工作完成后做到工完场清、竣工验收前栏杆卫生清理、包验收资料、管理费、利润、税金、包验收、售后服务。

5、开工日期:

6、交工日期:按甲方要求的完工时间交工。

7、质量标准: 合 格(满足设计要求及强制性条文规定)

8、单 价: 生活阳台栏杆36元/米;女儿墙栏杆34元/米;护窗栏杆36元/米;楼梯木扶手栏杆38元/米;残疾人坡道扶手栏杆36元/米。

第二条、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施工生产安排、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技术素质合格,身体健康,严禁使用童工,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进场时,应收集所有组员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附花名册一式二份上交甲方。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必须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所有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工作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由此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工、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承包工程款并解除合同。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 提供乙方进场人员进出工地临时证件。

② 负责工地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材料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监督与实施。

2、乙方责任:

①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以上标准。

② 严抓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认真学习、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③ 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建设、监理单位、甲方及其施工人员的关系。若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④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常驻作业现场(法定节假日除外,但须安排责任人员值班),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

⑤ 班组长应保证足够的力量(每月不少于26个工作日)满足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⑥ 严格遵守甲方现场节约相关规定,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抛洒建筑垃圾。

⑦ 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小型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逐项予以扣款,所扣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以清除出场。

1、工程质量应达到公司与业主签订协议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立即退场并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每一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按规范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自检,自检、互检合格后,乙方通知甲方施工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3、对在检查中发现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问题,必须及时无条件地返工整改;因返工所造成材料浪费的,乙方除赔偿返工的材料损失外,甲方将通报批评,并每处再按200~20xx元进行罚款处理。

第五条、安全及保险: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人员的检查。人身意外伤害团体保险由甲方统一购买,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2、凡因乙方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人身伤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作业班组进场施工前,必须参加甲方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双方应签字记录留底。

4、工地范围内严禁出现打架、斗殴事件。发生一次打架,双方当事人各扣工资500元,由公司在当事人所在班组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5、工地内严禁赌博,对参与赌博者一次扣工资200元,公司在发放班组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施工完工公司付款后付至完成工程量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至总工程款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保期一年,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次性退还付清(不计利息)。

2、甲方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实际制作安装长度计算,经项目部技术人员复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经办公室财务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履约保证:

1、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并经甲方现场项目部和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十天内无息退还。

2、乙方经与配偶协商,愿以个人及家庭共同财产对乙方履行以上义务承担经济连带清偿责任。

第九条、特别约定:

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乙双方经办人办理相关费用结算,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公司财务盖章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个人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出具任何结算凭据,若乙方单方认可该结算凭据,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一切经济法律后果。

2、其它:

① 本合同单价包含本人及下属班组工人的全部福利待遇。

② 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

③ 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一切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解决。

2、本协议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