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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广告合同(精选5篇)

楼顶广告合同 篇1

甲方:

楼顶广告合同(精选5篇)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与227省道交汇处瑞雪大厦楼顶的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广告牌制作

1、 广告牌规格;

(1)、楼顶广告牌店招。

具体制作规格为:36米*6米、32米*6米(板面尺寸为:36米*4米、32米*4米)

2、 包含内容

所有钢架、吸塑字、安装等。

3、 样式:

参考附件。广告牌平面内容为“合力叉车”户外形象广告。

第二条:广告牌安装

1、安装地点

2、安装后必须保证稳固。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仟元整)。广告牌店招审批发布费¥: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即合同总价款为¥:22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

2、此价款已含广告牌相应的制作、安装所需的人工、材料、审批发布、税收费用。

3、支付方式:

3.1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同时政府审批通过后,合同方视为生效)。合同生效后,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款中的30%¥:58500.00元(即:人民币伍万捌仟伍佰元整),以及广告牌店招审批发布¥: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合计¥:885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捌仟伍佰元整)。乙方方可开始施工制作。

3.2 广告牌店招施工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即支付给乙方工程造价款的60%¥:;

3.3工程全部竣工后合同总款的10%¥: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每笔款项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包括甲方审批时间,不包括阴雨延续);

第五条:关于验收

1、 乙方保证本广告位之安全,无倾覆之危险,因本广告位之整体或部件之坠落而致损害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保修期限

1、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该工程项目框架整体保质期叁年,吸塑字保质期壹年。质保期内免费保养广告牌铁架,平时维修乙方免费负责。(如地震、特大台风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质保)。

2、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支付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 对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

3、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有关部门的协调,不得阻碍乙方正常施工。

乙方:

1、 乙方负责此广告牌的所有相关审批事宜,一切审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最后政府部门不予批准通过审批,则此合同自动终止,将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首付金额款项无条件及时全额退还给甲方。

2、 乙方在确认甲方已得到政府部门审批同意的书面材料后方可施工。

3、 按合同约定的安装地点和时间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质、按量予以赔偿;并按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以上,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按质、按量予以赔偿,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3、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以上,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20%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要求。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等所有损失,并每次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完成修复工作,如破损三次,均未能按期完成整修,则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价10%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最后政府部门不予批准通过审批,则此合同自动终止,将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首付金额款项无条件及时退还给甲方。

4、如果该广告牌在发布期间内因为发布手续不规范而被有关政府部门罚款,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附带附件两份(广告牌制作报价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发布日期见发布通知单。

7、乙方需严格按照广告牌制作报价单所标明的材料,并保证质量。如吸塑字整体在质保期内发生破损或不亮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9、双方如遇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甲方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楼顶广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期:本工程自年日开工,于月

1.4 合同价款:小写人民币:即大写人民币:第2条 甲方权责

2.1 向建筑施工单位协调好乙方施工所需的场地、水、电等。

2.2 指派

2.3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4 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审核乙方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验收工程。

2.5 确保在年月

2.6 组织人员验收乙方的工程。

2.7 确保按照合同确认之日期支付款项于乙方。

2.8 甲方负责此项广告工程的报批。

第3条 乙方权责

3.1 开工前天,乙方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甲方现场交底。

3.2 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和合同履行。

3.3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4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流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做好工程进度表,并提供给甲方参考。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管理好施工队伍,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经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方可施工。 。

3.7 现场施工场地或水、电、设备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8全力配合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单位、监理单位组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2 因甲方未能按时交施工现场给乙方,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能相应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如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但乙方必须尽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工作。

5.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或人员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的 日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如甲方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后的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的,视为已经验收和交接。但假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该配合甲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善工程,工程时间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期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自理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支付工程款,并付40%押金。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提出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三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6.3 本项目造价根据结算书和现有设计图纸内容进行项目造价包干(甲方要求增加的工程除外)。

第7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合格的国标产品。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与样板材料不一致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和现场建筑施工单位的规定。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火灾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其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9条 违约责任

9.1 若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0.3% 违约金。

9.2 乙方除自然力(台风、龙卷风、地震、冰雹、大雨等)、政府、战争、火灾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有权拒付费用,并向乙方索取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9.3 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和追讨经济损失的权利。

9.4 若甲方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逾期未付款,则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 0.3%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9.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附则

11.1 本工程钢结构架保修期为_三 年;在保修期内,甲方应按国家标准每年为钢结构架上防护油漆一次,如甲方未按期加以防护,乙方不保修;穿孔字保修期为_一 年;如本工程钢结构架和穿孔字在保修期内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免费维护修复。

11.2 本合同一式 份,每份包括合同正本和合同副本。甲乙双方各持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1.4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同时签定维护保养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楼顶广告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一家老店,为了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充分利用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商场楼顶(由_________向_________)_______米长的位置代理给乙方做广告媒体使用。

2.乙方自行负责对媒体的广告招商、管理、制作及维修、维护。

3.媒体代理费为_________元/年。代理费的交纳应从协议签定之日起,由乙方每半年预付给甲方一次。

4.广告发布期间,涉及到一切与广告有关的社会因素,均由乙方协调。

5.媒体代理从协议签字之日起执行。

6.在乙方代理过程中,无论有无商户,甲方不得擅自将其广告位置转让或租赁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有违约,甲方应按广告发布的费用全额支付给乙方。

7.乙方应严格把握施工质量。

8.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楼体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9.因乙方原因,从楼体掉下的所有物体,给行人身体、物品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10.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11.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顶广告合同 篇4

广告主或广告代理商名称(甲方):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甲乙委托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发布第__________期共________期广告,出版日期每月_____日

2.广告发布媒介为《_________》杂志。

3.甲方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必须通过乙方的审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广告样稿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5.广告单价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元,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____元,扣除优惠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费_________元,刊出次数_________,总计_________元。

6.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广告发布费付给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7.广告客户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对广告中注明认证,专利,获奖,鉴定,注册商标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对注册统计数据,调查结果等应表明出处并提供相应证明;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及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8.甲方提供广告资料

(1)广告内容和表达方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广告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规定。

(2)提交软片的客户,务请在出片前将设计稿件传真或寄至乙方,经审核通过后再出片。定稿后,请打印一份彩样,并同该广告光盘及软件一起于截稿日前寄送乙方。

(3)需要乙方代为制作广告的广告客户,请将广告稿于截稿日前寄(送)至乙方。

(4)除已注册商标外一律使用简化字。

(5)广告截稿日为预刊期前_________天。

9.交付广告费用

(1)广告收费见本合同附件(版面价格)。

(2)本刊实行广告费预付制度,广告费须在广告截稿日之前寄(汇)至乙方指定帐号。

(3)广告代理费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楼顶广告合同 篇5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 人(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 合作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 (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 授权代理产品: (以下简称“产品”);

ii) 授权区域包括: (以下简称“指定区域”)。

1.2 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 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RMB50,000)。

2.2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 合作原则及规定

3.1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 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 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 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 (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 (品牌)的 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 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 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 (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 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 销售行为规定

6.1 产品价格

6.1.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 (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 (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 定货流程

6.2.1 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 付款条件

6.3.1 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3)天内把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百分之七十(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 交货期

6.4.1 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30)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 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 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15)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 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 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百分之二十(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6)个月的保质期。

6.5.4 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30)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7)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30)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 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30)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 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 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 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 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 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 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 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