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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通用12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

发包方:__北吕村 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通用12篇)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将位于 土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不得种植大型灌木影响周边农作物,不得建造建筑物,不得取土改变土地原貌。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年,自__ 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共计人民币_____ 元。

2.乙方于_ _年__ _月__ _日前,向甲方全额交纳承包金。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4.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5.乙方不得因为土地开发利用影响周边土地的农业生产。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政府建设征用该土地,乙方应无条件的让地,合同解除。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发包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2

依据__省_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 __省_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 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 )大队( )号地耕地面积( )公顷承包给乙方。 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 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湖南省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_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责任人身份证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出租形式将 村 户村民组计 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 等项目,期限暂订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转费用 年每年每亩 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等权利。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根据国家法律,自行使用土地使用权,所发生各项经营生产收益、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流转期满后,土地上的各种附属设施乙方必须及时清除完毕,必须在一个月内使土地恢复原貌,且不能影响原承包产下季耕种。

第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期内,凡涉及到国家政策补贴归原承包产所得,(注:包 括秸秆焚烧、粮补、种补等)。承包大户奖励补贴归乙方所有。

2、租期结束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不得低于周边同类地块的租赁费用。

3、如遇征收。或征用,乙方应主动让地,土地补偿等款由原承包产所有,合法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蔬菜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应在政策内进行生产、经营,因经营需要,须在租赁的范围内建生产性用房或附属设施,必须先报批,否则所产生的损失,与村委会无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证机关: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4

合同编号:成

出让方(甲方) 乡(镇) 村 组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乙方) 地址: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工作的要求,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期延长30年不变落实到具体地块,这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机制,切实维护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后,特签订下列条款,并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签证,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

一、土地流转方式

二、土地流转用途

三、土地流转时限:转让时间在不超过第二轮延包剩余时限的基础上,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甲方将 土地(水面) 市亩转让给乙方,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转让费 元,共计每年应付人民币 元整;或每亩每年由乙方交给甲方 公斤,共计每年应付 公斤。因市场因素影响,土地流转价格经双方协商可进行适当调整。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六、流转土地现状 1、土地性质:

2、坐落方位:用简易图示标明四方边界(附在合同后)。 七、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有权对受让方的土地使用范围做出限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受让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村(组)内用水、用电、道路方面的事宜;不得干预受让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具有生产经营权、经营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2、义务: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付土地流转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用途,不得使其荒芜;流转到期后要恢复流转土地的原状,保证复耕;受让方将承包方式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同意,并具备相应手续报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可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④受让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其他约定

1、在承包期间内确需实行“小调整”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但绝对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只能将土地流转费在土地转出方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利益调整。土地流转后继续享受国家政策性补助的政策不变(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补助),其补助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分配。

2、其他未经事宜。 十一、违约责任:

出让方因非法干预受让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让方受到损失的,出让方应全部赔偿经济损失。

受让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视其违约程度向出让方赔偿经济损失。①不按约交付土地流转费的;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服从国家建设规划用地的;④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按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可到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进行纠纷调解;如调解后仍有异议,则到县级农村

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一式四份,出让方、受让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乡(镇)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各执一份。合同文件有成都是农业委员会统一印制。

出让方(甲方) (签章) 受让方(乙方)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户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 (签章) 见证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5

甲方(转包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包(租赁)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镇 村 组的 亩土地(详见下表)承包经营权租赁给乙方,从事早、晚水稻生产经营。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甲方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号为 。

土地转包(租赁)期限为 壹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转包(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租赁价款按每亩每年支付人民币 元,共 元(大写: )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甲方继续向发包方承担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租赁土地,制止乙方损坏租赁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和安臵补助费。

5、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臵权和产品收益权。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6、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租赁的土地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经营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将无法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

(2)荒芜土地,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

(3)逾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七、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八、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若不继续流转的,乙方对土地进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能拆除而不影响流转土地生产的,由双方协商采取作价补偿或恢复原状等方法进行处理;如果拆除会降低或破坏流转土地生产的,不得拆除,通过协商折价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贰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土地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伍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身份证号:20xx年 月 日 20xx鉴证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6

流出方(甲方) 地址:

流入方(乙方) 地址: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家庭承包地_______亩以__流转__方式,从__20xx___年__1___月__1___日起至___20xx__年___12__月__30___日止,流转给乙方用于_植树造林,营造防护林带__________。

第二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该宗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2、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该宗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2、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3、保护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宗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三条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向甲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价款。

(二)结算价格:现金( )元。

(三)支付时间:_每年年底前_________________。

(四)支付方式:由县财政局直接打卡到信用社一卡通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合同期内,甲方双方应服从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宗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责违约责任。

(二)合同已经签订,所有条款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五条 其他事宜:

(一)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动,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损毁该宗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乙方如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使用权。但需与甲方另行协商,重新签订合同。如不在使用,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土地承包期限,

第六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

甲 方: (签字盖章)

乙 方: (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 (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7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位于 哪?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号为: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该地块坐落: 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东至 崔会民 ,南至 永红路 ,西至 陈数全 ,北至道路。

地块面积:长 米,宽 米,总计面积 平方米,约 亩。

二、转包期限

1、转包经营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本土地在乙方经营年限内甲方不再享有该转包土地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在乙方经营年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重签、续签或改签一切与本转让地块相关的文书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干涉,相关收益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转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5、承包期满后,依法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继续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权利,合同另议。对方增加的条款,请考虑此条款。

6.绿化带如和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冲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转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用为每亩 5000 元。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给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20xx年10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已将违约责任去掉,现无违约责任约定建议采用原来的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后,双方共同到发包方处备案后生效。无此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风险较大。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重发手续,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 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签章):

公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8

甲方(转出方) 任丘市 乡 村 乙方(受让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流转方式:(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

二、流转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三、流转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土地交付标准: 。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时间 每年每亩 元,共计 元,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乙方收取土地流转费。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3.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经营流转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3、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臵收益权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5、环保方面应按国家标准达标排放。6、该承租范围内,所有农田水利设施,使用维修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七、变更或者解除的条件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三)合同期内,如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征占用该土地的,本合同自动终止,补偿款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分配,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土地流转价款,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擅自改变该土地的农业用途或不合理使用土地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使用权及没收合同定金,乙方还应承担土地功能恢复责任,无法全部恢复的,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当年流转价款的 %滞纳金。逾期 个月视为甲方单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与经营,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给乙方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解决纠纷的办法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政府调解;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任丘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任丘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也可直接向任丘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在土地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后,甲乙双方分配安臵补助费或者占用费的办法:该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青苗及乙方所搭建的建筑物补偿。

2、土地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的处理办法 :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设施,将土地整平后交给甲方,如甲方提出要保留地面设施的,经评估定价给予乙方补偿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继续经营,按当时当地土地租用价格有优先承包权,与甲方签订合同。

3、在租期内如有人不幸去世,需在所流转地块安葬的,乙方必须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并尽可能减少乙方损失 。

4、其他事宜 。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村民委员会同意并盖章、经乡镇政府鉴证之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乡镇政府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

村委会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鉴证机关(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盖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9

甲方: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 (转包方) 乙方: (受让方)

为了加速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充分发挥各自方面的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承包海南省定安县富文镇田头村委会经济农场的4084.48亩土地转包给乙方开发经营。为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依法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转包土地概况

本承包土地面积2722989.1平方米(4084.48亩)(以国土部门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东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王介经济社;南至王介经济社;西至大坡沟;北至木头一、二、三经济社。

第二条 转包方式

甲方将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公司名下承包4084.48亩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 转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承包期限按原李爱柳承包合同,即从20xx年4月11日起,至2058年4月11日止。

第四条 转承包租金及付款方式

1、 转包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按每亩每年600元/亩计算,共计五十年租金为:壹亿贰仟贰佰伍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12253.44万元),该款含青苗补偿在内。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先首付1000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余款11253.44万元,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汇入甲、乙双方指定的银行共管账户;甲方将海南八味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莫绍兴及100%的股权变更为乙方指定名下的同时,从共管账户解付7153.44万元给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 余款4000万元,青苗补偿时结清。

第五条 土地承包使用权交付与回收,按甲方(李爱柳)与田头村委会签约的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履行。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按原承包合同转让给乙方名下。

2、 协助乙方沟通完善政府相关事宜。

3、 协助乙方按国土部门测量的土地四至定位(围墙、铁丝网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甲方原承包合同约定条款转包的土地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处置权。

2、 按照甲方原承包合同条款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承包费用及补偿费用,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如不能依法经营开发,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协议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双方履行本协议条款完毕;

5、因不可抗力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在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 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 本协议自乙方首付1000万元款项到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0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位于 哪?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号为: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该地块坐落: 永红路北侧、谷家坟 ,东至 崔会民 ,南至 永红路 ,西至 陈数全 ,北至道路。

地块面积:长 米,宽 米,总计面积 平方米,约 亩。

二、转包期限

1、转包经营年限自20xx年10月1日—20xx年9月20日,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2、本土地在乙方经营年限内甲方不再享有该转包土地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3、在乙方经营年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需重签、续签或改签一切与本转让地块相关的文书均由乙方决定,甲方无权干涉,相关收益及损失均与甲方无关。

4、转包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5、承包期满后,依法按国家政策执行,如继续承包,甲方享有延期权利,合同另议。对方增加的条款,请考虑此条款。

6.绿化带如和上级有关部门发生冲突,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三、转包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时间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费用为每亩 5000 元。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20xx年10月5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开立收据给乙方。

四、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于20xx年10月1日前将转包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

五、违约责任 该条款已将违约责任去掉,现无违约责任约定建议采用原来的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由双方指定的公证处见证后,双方共同到发包方处备案后生效。无此条款不能对抗第三人,风险较大。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甲方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重发手续,乙方配合。不能去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公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 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签章):

公证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1

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座落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流转期限自月月亩每年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年小麦收割前以现金支付。

第二条:流转期间,乙方享有国家给予的各项补贴资金,甲方不再享有。

第三条:流转期间,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对修建用于生产、管理、服务设施的,应符合政策规定及规划要求。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的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承包地的三通(水、电、路)基本设施完整畅通,并帮助协调乙方在水、电、路遇到偶然或突发事件。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未交清合同规定的土地流转费用,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造成乙方生产经营损失的,由乙方自负。

3、在流转期限内,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的生产损失和基础设施投入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流转期限内,乙方单方解除合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在流转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和公益事业建设征用土地,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按国家规定标准补偿给乙方及各农户。

6、承租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恢复原甲方承包地的原状。

第七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备案一份。

流出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发包方意见:

鉴证单位(盖章): 承办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2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受让方(乙方):

住址: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转包形式将坐落 ,等级 等,面积 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 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元整,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护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20xx年国家小麦保护价1.12元,以后每四年按小麦的保护价上调率调整承包费。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方(甲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受让方(乙方): (签字) 代表人: (签字)

承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