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范文帮

位置:首页 > 合同 > 承包合同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精选5篇)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精选5篇)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接甲方内部发包的“公司名”进行单项劳务承包,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开工时间:

4、工程竣工时间: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

承包内容:见测绘图纸

第三条 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呈报甲方,甲方按审核签订(含变更签证部份)以签单为付款依据,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2.土方单价————元/车(按红岩金刚运载车每车16方计算)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在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及竣工资料完成呈报后,20_年年底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于20_年9月1日前正式开工,于20_年9月4日前全部竣工,共计4天有效工期(除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在3日内开出入场施工通知书,限定入场施工时间。

2、在开工前由甲方提供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场现场交验。

3、及时向乙方传达设计、监理和甲方的有关指令和要求。

4、及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桩、交点,确保施工任务顺利进行。

5、在乙方签订合同和进场正式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任意为难乙方,更不能随意让乙方退场,确保乙方所签证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数量。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按时开工。

2、乙方必须按总工程量和总工期的要求,配置满足施工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确保工程按期或提前完成,并严格按设计图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

4、乙方在施工中,全权负责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工程质量、工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在施工中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文明施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解决;如有经济纠纷、债权债务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如因土源问题发生纠纷,由乙方自己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民事责任。

5、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正常指挥,并尊重甲方、监理在施工现场所有人员。

6、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监理批复的施工图纸和文件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并提出施工图和文化遗漏或不一致之处。否则,乙方应对上述原因引起的任何返工自行负责,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赔偿给甲方。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运载车陷入土方中,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地上地下公共设施,如发生破坏由乙方自行解决。

8、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保等管理的规定,并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

9、乙方必须在甲方开工规定时间内,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必须到达工地。否则,将视为违约。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内部土方工程承包合同。自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工程款后自然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并形成书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产生纠纷,主要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工程承包不能转包。

3、本合同工程承包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目标管理制度精神,遵循市场项目工程责任管理原则,公司实行单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个人负责制。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和合理效益目标的实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项目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 期:

5、工程质量:

6、实施部门: 责任人:

第二条:甲方职责与权利

1、公司委派负责与发包方的联系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和工期,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协助乙方办理施工注册手续。

3、负责审查项目部的具体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安全措施、工期进度安排)。

4、监督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审定工程结算。

5、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若损害公司利益和信誉,或将工程转包他人,或偷工减料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公司调查核实后将终止与乙方合同,并按《建筑法》追究承包人的相应责任。

第三条:乙方职责与权利

1、 服从公司统一管理、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和信誉。2、负责办理项目工程施工注册事宜。

3、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现场施工的组织实施工作,切实做好安全与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队伍组织、施工方案与施工预算编制,材料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质量控制与安全措施以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有序。

4、认真做好项目工程的材料计划、保管、供应工作。根据设计和业主要求,认真做好市场调查,确保材料质量与合理价格,严禁使用伪劣材料,主要建材要先复检后使用,对特殊材料的采购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的程序进行。

5、负责组织调配好施工机具,随时进行检测,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对于特殊机械(国家规定属于特种项目、作业类)的租赁、使用,乙方必须依照国家法律规定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好租赁、安全等合同后,并经检测备案合格方可进行使用。

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和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材料复检、分部分项、工程报验、签证等工作,组织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同时要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完善、收集和保存工作,工程竣工后,上交公司存档。

7、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从业人员劳动意外保险和工程的安全防护设施,随时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和守法教育,杜绝安全事故和偷盗、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事件。若发生安全事故和违法事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和责任。

8、负责协调和施工现场管理中与业主、工程监理及相关部门的关系。接受业主、工程监理和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9、必须同意按发包方提出的XX条件修建,并附承诺书。

第四条、工程承包慨况:

1、工程内容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约 X平方米,若有更改,以甲方设计部门的更改通知为准。

2、住宅、营业房、车库为砂浆墙顶面;楼梯间、营业房、外挑阳台、天棚面均为水泥砂浆打底防瓷面层,排水、空调孔预留由乙方负责,室内不安装内门;

3、外墙面及外墙保温材料:门窗、栏杆、卷帘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甲方以每栋为单位施工期限为一个月,否则超期将计费给乙方。

4、每个幢号的施工期为9个月,从每幢号开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拒因素和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5、各幢号的开工日期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并相互签字确认。

6、工期提前或延误,甲方按每幢每日500.00元标准向乙方计发奖金或处罚金;工期延误到15日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自接到甲方终止合同通知后,三个月内必须退场,并不得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退场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质保金甲方按工程总价款5℅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

8、乙方所留存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不计息,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退还保修金的50℅,剩余的保修金三年保质期满后退还乙方。

9、该土建工程造价按设计图所确定面积计算(最终以房管所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车库以实测面积为准)。根据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等相关工程结算资料。建筑材料价格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价格为准。按20xx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系列,三级二档计费,在双方认可的工程总价基础上让利﹪后作为工程承包结算总价。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XX元整向甲方交纳工程管理费。

10、乙方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交纳工程保证金。工程施工进行中甲方将按工程进度在二层封顶完工退其保证金三分之一;主体封顶完工退其保证金三分之一;在脚手架拆除完工退余下的三分之一。

11、该工程施工所用砂、石子材料,施工中由甲方统一供应,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砂、石子材料款作为拨付款。

12、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符合有关规定,建筑残渣由乙方清理干净。

13、乙方应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甲方应提供甲方负责的部分工程的基本资料。乙方必须将每幢号的竣工备案资料完整的交予甲方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14、甲方保证施工场地的水、电,并满足施工所需负荷和容量,施工所用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交纳。

15、若因甲方不按时拨款,工期顺延外,超期三日以上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16、工程付款方式:

①、工程款暂按XX元/平方米计价,最终以实际工程款办理结算。

②、以现金拨付方式:每幢施工在一层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5%的价款;三楼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0%的价款;五楼封顶后由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0%的价款;主体竣工后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5%的价款;竣工验收后乙方将全套备案资料及备案证书交与甲方,一个月内甲方拨付工程总额15%的价款;三个月内甲方拨付工程总额20%的价款,剩余的5%作为房屋质保金。其中另10℅的工程款由砂、石材料款作为拨付工程款在主体完工以实际用量结算并支付差额。乙方拨付工程款时,必须开据正规税务建安发票。乙方负责工程涉及的一切税费。交税后的票据原件报送回公司财务科统一核算管理。

17、工程主体完工后,乙方最迟应在主体验收竣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交付完整的竣工备案资料及质量验收报告。甲方与乙方在幢号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办理幢号结算。

18、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现质量保修,其保修办法按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条(一)、(二)、(三)、(四)款执行。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业务的,按国务院279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十六条执行。

第五条:奖罚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如未完成工程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甲方将按工程总额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伍元作为处罚。

2、乙方不能履行合同,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并拖延工期,甲方按工程总额视情节轻重给予1-2%的处罚,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停止其资格,注销其证件。

第六条:争议

1、争议的解决程序:先协商、后调解、再起诉。

2、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建设主管部门调解---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变更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2、因乙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低劣或出现重大事故影响甲方信益的,甲方除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外,同时可随时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届时协商解决,签署补充协议,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财务科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3

甲方:河南鹏宇工程装饰有限公司

乙方: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装饰工程施工规则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自己承接的位于(县)区 住宅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以 的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2、工程承包的合同金额(大写)元(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发生结算)。

3、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工程款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财务部按施工队承包价扣除诚信金、保修金及公司供料后对施工队实行按进度付款。

(1) 乙方凭《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及由甲方工程部开具的《工程开工通知单》向甲方财务部领首期款,申领额度为:诚信金在5000元以下的按承包款的40%的

3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诚信金在5000元以上的按承包款的50%的40%支付(含从公司领料)。

(2) 全部木工制做完工(含卫生间及厨房吊顶完工),做油漆前,持监理出具的证明,向甲方财务部申领二期款,申领额度为:同上。

(3) 余款等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并收回尾款后10日内与乙方结算。

5、诚信金、保修金、质量保证金的规定:

(1)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收取一定额度的诚信金,当乙方在甲方所押的诚信金达到壹万元后,甲方将不扣除乙方诚信金;当乙方在承包工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时,诚信金分三次在壹年内付清。

(2)乙方在公司期间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退出公司,其所承做工程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所承做的全部工程保修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证金的余额退还乙方。

6、结算的规定

工程验收合格,收齐工程尾期装修款后,施工队持材料验收单、阶段验收单及工程监理开具的工程结算单,交财务部审核后对乙方所承做工程进行核算,结算依据为:施工队承包价减去工程质量保证金、诚信金、公司材料、工程牌板损耗等上述款项之和后的余额。如工程延期施工队需出具客户签字的延期证明,超出天数按公司规定扣除,工程质量问题、现场文明、与客户处理关系等方面原因导致尾款无法收回,该尾款由方承担。该工地不予结算。

(2)甲方扣乙方工程承包金额的5%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到甲方结算,在维修期内,乙方未按公司规定到客户家维修,公司将派工队维修,费用按两倍扣除,通知二次不参加维修,扣除所有质量保证金。

(3)乙方领取工程款时间为每周五,甲方付款方式可为现金,也可为支票。

7、材料供应:

(1)乙方进料需由甲方工程部开具出库单并由乙方签字后到公司材料配送中心领料,乙方必须按客户报价列明的及甲方规定的材料标准采购材料,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必须在材料进场时请客户验收签字,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甲方指定品牌、购买地点的材料,乙方须严格照办,否则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更换材料外,还可按施工管理规定给予乙方500-5000元的罚款处理。

8、工程保修期二年,成本维修一年。

9、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10、工艺及质量标准见报价单上《工艺做法、材料说明》及甲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11、质量标准:优良。

二、合同细则

1、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巡检,并指派工程监理,甲方工程监理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乙方工人进行培训及指导,巡检人员及工程监理对工程检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处理及处罚权。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并提供现场交底记录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备查。

(3)甲方工程监理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方面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乙方应根据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处理和处罚意见及时整改。

(4)若乙方因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严重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开除乙方并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款(包括质保金、诚信金及结算工程款)

2、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施工图纸、报价单一套。

(2)乙方必须做好开工前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须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后上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则由乙方自负。

(3)乙方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工艺流程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变更记录,水、电等工程质量需附有客户签字记录。竣工前3天与工程监理共同编制工程量结算清单,并参加竣工验收、结算。

(4)乙方需对甲方工程监理现场提出问题按质量、工期、现场文明等整改单的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否则工程监理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及罚款,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损失。

(5)乙方向甲方提供甲方外委托项目安装时间及安装环境的清理,并达到安装条件,经乙方确定后的时间必须给予保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不得跨越甲方在客户手中拿取工程款,一经发现以所拿金额2倍处罚。

(7)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人员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且必须及时写明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所有人员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乙方人员答不出公司名称或在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人员、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等人交谈、询问中答不出公司名称的,甲方将给予乙方每次100元处罚。乙方的所有人员不能谈及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原则性问题,严禁在任何情况下用第二、第三人称称呼甲方,如:“你们公司”“他们公司”,若出现一次,甲方将以每次100元给予处罚,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9)乙方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施工证)齐全,须甲方协办的,费用自理,三证不全的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费用额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的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指导及甲方在工程中对

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工艺要求,若乙方借故推辞不落实,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管理规定处罚,直至停止协议,停止协议后甲方不再支付该工程款。

(11)乙方工人技术必须过硬,并坚决执行四方规定的统一着装要求,甲方监理有权随时对乙方野蛮施工、语言、行为粗俗的人进行干涉及辞退,若乙方对四方管理者置之不理,甲方将以每人每天200元给乙方经济制裁。

(12)乙方须遵守物业部门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后果自负。

(1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严禁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管线,否则后果自负。

(14)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时,乙方须协助设计师及监理编制变更单、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单,并与客户签定变更单,协助负责回收中期款及结算款,如乙方原因不参加中期预决算及竣工结算导致变更款及工程款项少收或错收,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因除质量问题外的其他问题被客户投诉到公司的,将被处以100-300元罚款,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200-500元罚款;因质量问题被客户直接投诉到甲方总经理处的,将被处以300-1000元罚款。

(16)工程竣工未移交客户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17)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并追究法律责任。

(18)乙方作甲方公司项目经理的身份有责任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材料、现场文明等方面按公司规定招待并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结算手续,并负责协调设计及客户。

(19)乙方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严禁借公司之便承接为本公司所施工的小区内其他业主的装修业务,否则将被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20)严禁乙方通过四方设计师接私单,一经查实将给予没收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证金、保修款。

3、工期规定

(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延期五天以内(含五天),则每超一天,按工程承包价的1%给予乙方罚款。

(2)延期5-10天(含10天)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2%。

(3)延期10天以上,每延期一天罚工程承包价的3%。

注:若被工程部抽查到延期单中有不合理延期现象,相关负责人每延期一天进行上述双保罚款。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及“工程报价单”中规定的材料做法、工艺标准施工。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并以甲方项目经理的身份协助监理邀请客户对工程进行一系列验收,包括“进场材料验收”、“分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闭水实验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3)乙方施工中因误解图纸或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该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出具整改单,施工队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再通知公司工程部复检,复查合格后由监理通知客户验收。

5、安全生产和防火

(1) 乙方在进场后须为工程配置有效灭火器一个。

(2) 乙方在施工中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施工用电线路紊乱和违反用电安全规范,甲方将以

100-300元/次给予处罚,造成严惩后果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否则甲方将以每根烟或每个烟头50元罚款处理。

(5) 乙方须安全文明施工,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因公、因私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对第三方造成的伤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6) 乙方必须做到每日下班关水阀、断电,建立严格的检查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在甲方同意、物业批准、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施工责任书”三者齐全的情况下,乙方可改造暖气。

6、保修

(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非人为损坏的装修工程,费用自理。

(2)保修期之后一年内,乙方应派人按成本费维修。

(3)乙方在接到工程部通知2小时内必须与客户电话联络,12小时必须到达现场检查,36小时之内施工人员到位,对于水、电维修必须在4小时之内到达,否则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人员进场,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两倍计算并由乙方承担。

(4)上门维修人员必须穿着公司工服并自带鞋套,否则有一项不穿按50元罚款。

7、成品保护细则

(1)乙方在自进入施工现场至竣工验收前,负责对施工项目成品、半成品保护,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许拖,严禁硬磕、硬碰。

(2)乙方要组织合理的施工工序,易损、易划伤的项目尽可能安排靠近竣工日,在施工中对易损、易划伤的物品采用合适的保护措施。

(3)对客户自购的物品须当面清点,妥善保存,禁止到处乱扔。

(4)乙方须对进场材料中易划、易碰物品做好接受检查记录,如当时无疑问,视为乙方认同接受。过后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5)木地板、石材、地砖安装尽可能安排在其它工序基本完成,安装后,应以软物遮盖,不能有钉件等物,以免地板碰伤、划伤;有人员上木地板、石材、地砖地面时应穿鞋套或穿拖鞋,拖鞋不许穿至未装修的地面。

(6)由于乙方责任所造成的成品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8、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铭牌及工服的制作及管理发放工作。

(2)乙方按公司规定领取以上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妥善保管使用。

(3)如乙方领用的各种文明施工用品出现损坏,按公司规定赔偿,不能再次使用的,按公司规定全额扣除。

三、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乙方同意并完全接受甲方与 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具体见附件。)的基础上,甲方内部发包给乙方承包建设。 乙方履行甲方与发包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工程协议,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效益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合同》中的所有工作内容 ; 工程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

乙方按照约定上缴管理费,并自主聘用工作人员、自筹资金、自主施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第二条 工程款的收取与支付

1、 工程款的收取:乙方所有工程款必须先进入甲方帐户,乙方不得私自以现金或向非甲方帐户转款方式收取工程款,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乙方处以所收款额2倍的罚款。

2、 工程款的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到该项目工程专用帐户后,甲方扣除管理费、实际发生的相关税费等,剩余工程款由乙方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提交其签字的请款书和付款依据(材料发票、民工工资表,合同原件、送货清单原件等),由甲方审定后直接支付或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为支付,并且乙方提供农民工收到工资的书面材料。

3、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乙方如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导致农民工上访或采取极端措施索要工资事件,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支付甲方名誉损害赔偿金 伍拾 万元。

第三条 财务管理

乙方每月向甲方汇报一次工程进度及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分包单位和各材料商的对账单),甲方有权派人员到现场核对大宗建材和机械设备的购买和保管、使用、付款等情况,同时,有权对发包方的工程进度款及工程款的结算进行履约跟踪。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各班组施工合同、租赁合同、材料采购合同等。

第四条 管理费

1、甲乙双方约定管理费为:。如工程量增加,总造价超出1300万部分管理费另行协商。

2

万,第三次壹万。

3、如有除管理费之外的其他费用,乙方即时缴纳。

第五条 印章管理

1、乙方只可在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有权使用项目部专用印章,并严格按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在印章授权使用期间,如因乙方不遵照项目印章授权书和甲方印章管理规定执行而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不得伪造、私刻甲方印章或与甲方相关的印章,不得以甲方名称或与甲方相关的名义私设银行账户。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向该工程建设单位或其他人借款,不得向银行私自谋取现金或擅自截留工程项目资金,或将本工程项目资金转作他用。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发生任何形式经济往来,否则,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额为所发生经济往来额的300%,且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并追究乙方及其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其它的法律责任。

4、若由甲方盖章担保的材料采购、租赁合同,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各种款项,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到公司投诉事宜,公司有权将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如出现材料供应商对公司的诉讼,乙方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外,还应向公司支付诉讼标的额20%的信誉损失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 和工期

1、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满足《施工合同》和建设方的要求。 为达上述要求,乙方所采取的各种措施之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质量和工期达不到上述要求,乙方须承担违

约责任,甲方将扣除乙方结算总价的10%作为质量违约金,乙方并承担业主方因此对甲方的任何违约扣款或索赔。

第七条 报酬的计量及支付程序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参照《施工合同》规定。

2、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全面清理和末次验工计价。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租赁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监理、业主要求整改或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不免除甲方追究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返工合格之前不能计量。

4、乙方内部发生劳资纠纷,应由乙方自行妥善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乙方内部纠纷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将工资表交甲方备案,若发生工资拖欠,甲方有权从当期应拨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当期全部农民工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

6、乙方已完全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和办法,本项目的工程进度款若因其他原因缓付/迟付给乙方,乙方需自筹资金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不得以此停工及向甲方进行工期费用的索赔;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得计算利息。因建设单位对甲方进度款拨付不到位,甲方对乙方进度款拨付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采购 和机械租赁

所有材料由乙方亲自采购,乙方必须保证材料的质量和供应满足要求,并且及时足额支付材料款。所有机械由乙方租赁或购买,乙方必须保证进入工地的所有机械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的要求。乙方与机械材料供应商、租赁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和纠纷自行解决,如造成甲方名誉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生产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并随时接受各级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且消除一切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事故发生的一切费用。

3、如因安全事故造成甲方资质、生产许可证等损害,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伍拾 万元,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第十条 禁止转包或分包

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发票及税费

如需要向建设方或发包方出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工程所在地或者甲方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要求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补充以下约定:

1、乙方在施工中,应搞好当地群众关系,不得损坏群众的各种设施及利益,若有损坏,要进行及时修复或补偿。

2、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全面负责内部治安秩序管理,经常向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积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或杜绝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3、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向业主及甲方负责,乙方须组织身体健康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工期。

4、乙方必须在施工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管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甲方施工队序列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

6、乙方必须为乙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其现场所有设备购买机械设备保险,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因无保险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乙方工人或其雇佣的任何其他人员的任何疏忽造成的损失,及其所属上述人员对于甲方提供的临时工程的任何误用造成的损失,保障和保证甲方免于遭受与上述事宜相关的一切损失、索赔或诉讼。

8、乙方必须与施工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日期和项目名称,并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给施工人员缴纳的各种社会福利基金的费用(如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乙方与施工人员各持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备案。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施工人员考勤及其基本工资表,工资表须包括姓名、年龄、入场日期、月度应发工资、预借生活费、实发工资、领款人等项内容。

9、因施工或财务需要甲方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0、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方: (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代表人: (签字、章) 住所地: 住所地: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栋土建、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工程等合同约定的内容(±0.00以下地下车库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建筑面积 m2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有关说明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土建、内粗装修(仅包括室内墙面及天棚抹灰、楼梯踏步面层及栏杆安装)、门(进户门)窗安装、外墙(含斜屋面)装修、部分水电安装(水、电到户)以及完成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其他工作,对于增加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符合增加的条件,否则有关工程不计算价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定于 20xx 年 3月 6日(以甲方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定于20xx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日历天数 245天。(无论任何原因影响,工程必须按时竣工交付)

四、质量验收标准及等级

1、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现行的相关标准

2、质量等级:合格

五、合同单价及计价方式

1、本合同价款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确定,定额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xx年版、《贵州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和《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xx版及相关配套调整文件计价和调整费用后整体下浮5%作为结算价款。

2、材料差价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参照贵州省遵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计取价差,材料价格信息中没有的材料差价执行相应时期的市场价或乙方自行采购价,但必须在采购前报甲方确认,按甲方确认的价格计取。

3、计算软件:神机妙算或广联达软件。

4、工程变更也采用上述计价方式进行取费,并计入工程总价。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垫资。框架部分(含基础):完成±0.00以上一层主体封顶,甲方一月内拨付已完工程造价的75%,二层主体封顶(转换层浇筑完毕)拨付该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砖混部分: 三、四层主体封顶一个月内拨付该两层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顶后一个月内拨付五、六、七层已完工程造价的75%,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2、工程经竣工验收,乙方提供工程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甲方审计确认并扣留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质量保证金,剩余款项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待2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税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甲方的工程和责任

1、 开工前10天完成现场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质及管线资料在开工前5天内提交。

3、 甲方仅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办理施工许可证费用中的农民用工保证金、工伤保险及工程排污费由乙方支付,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4、 开工前三天内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5、 主体开工前3天内组织图纸会审。

6、 开工前协调施工现场和周边关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责任

1、 开工前5日内提供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监理审定,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2、 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和交工前的施工现场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的损失和罚款。

3、 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及费用:乙方按照国家、省、市(县)规定及批准的保护方案进行保护,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核后列入工程总价。

4、 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给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 甲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责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损失的,则乙方应当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销售损失及延期交付赔偿损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负。如发包方因此被追索,则所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质量及工期控制

1、质量控制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监理的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制定的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处罚)措施。

(2)工程使用的钢材、水泥、装饰材料和水电材料(设备)必须由甲方书面指定统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务。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处罚乙方。累计处罚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20%。

十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协议签字前向发包人交齐履约保证金 元(¥ 元)

十二、合同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

1、 请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调解

2、 采用第(1)种方式调解不了时,可向遵义市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次日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