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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施工合同(精选7篇)

机房施工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机房施工合同(精选7篇)

就 基站机房土建施工事宜,双方以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把整个土建施工项目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内容:

1、按设计图纸文件的所有内容;

2、施工现场的临时工棚;

3、建筑物四周散水外1米的场地平整。

三、承包的总价款:1、甲方采取一次性包死的方式,总价为 元。(大写: );2、该价款包括施工班组简易人身保险。

四、付款方式:

1、开工前付仟元。

2、基础大脚完成后付

3、地梁完成后付仟元。

4、柱及砌砖完成后付

5、主体封顶后付仟元。

6、装修完成后付仟元。

7、余款待工程竣工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工期:

1、自工开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本工程开工期为月

3、乙方每提前壹天,甲方奖励反之,罚款元。

六、甲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图纸两套;

2、甲方负责施工用的建筑材料运至施工现场;

3、甲方负责把施工用的水、电架设至施工现场;

4、施工的关键部位及技术要求较高的部分,甲方应派专人指导。

5、甲方保证进度款的支付;

七、乙方的责任:

1、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指挥;

2、乙方负责施工用的模板、支撑、小型设备、铁钉;

3、乙方负责砼部分的养护;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止施工,如乙方中途退出施工,则按已完成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第四条相应款项付给,并罚违约金壹仟元。

5、乙方需按现行规范施工,保证工程的质量,如因施工而出现的质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损失,损失的金额,甲方有权从承包总价中扣除。

甲方:乙方:年月日:

机房施工合同 篇2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经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内容:

1. 机房,电池间,气体灭火室,办公室及监控室装修工程

2. 机房电气工程

3. 新风系统工程

4. 防雷接地工程

5.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工程

设备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二、工程造价:

系统工程含税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元整)。包括设备、管线材、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税费。(设备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元整(.00)作为工程预付款。

2. 余款工程总造价的 40 %,即人民币*元整(¥ *元整),于所有设备进场后一周内付清。

3.工程安装调试结束并通过甲方及建设方验收后一周内,甲方付至工程总造价的 95 %,即再付人民币*元整(¥ *元整)

4.余款工程总造价的5 %,即人民币 *元整(¥*元整)作为质保金,于工程验收投入正常使用后12个月内付清。

5.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标准工程专用发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支付第3条工程款(即工程验收款)。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四、工程期限:

年 月 前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施工并达到交付要求。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对于乙方不能协调解决的现场问题,甲方应派专人到现场给予协调解决。

2. 甲方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甲供设备的按时到位。

3.工程施工结束,甲方应予以及时验收,乙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验收。

4. 根据合同付款条例按期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1)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证书及条件。

2.乙方所供产品材料应保证是原产地的真品,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指标,在质量、规格型号等方面与乙方提供的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合同清单附件相符合。设备到达甲方时内外包装完好无损。

3.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4. 乙方应按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过的图纸)和按合同实行制度,装修工程部分须与附件2中所列的品牌规格及施工规范要求相一致,并保质保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工;在施工过程乙方不得无故停工,现场条件不允许除外。接甲方整改通知,乙方应及时组织工程整改,如果验收过程中甲方发现问题,乙方必须在两天内解决,不得影响甲方工期,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

5. 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管理,接受甲方及建设方或监理的检查;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事故的责任和费用;

六、保修期限及售后服务:

1. 本合同设施设备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保修设备具体见设备清单。

2. 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非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调换,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的,则甲方支付原器件、配件成本费用,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 在保修期内,如产品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24小时内解决未果,乙方提供替用设备,保障系统正常运作

4. 保修期满后乙方继续对甲方系统设备提供同样维护及维修服务,乙方只收取维修工本费。

七、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损失。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所供的货物不是原产地真品或不合格的产品或产品存较大有质量缺陷,甲方有权退货,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全额退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工期延误,且无甲方签认的书面延期单,应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累计。乙方逾期10天不能交付的,甲方可终止合同,乙方应全额退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3)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乙方工程施工过程偷工减料、采用劣质材料、不按规范施工等未按甲方质量要求施工等问题,承担违约金500元/项(如乙方未能及时组织整改,该类工作量将不予决算);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工作量不予结算。

甲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提交书面延期单,而甲方无正当理由且不能及时响应所造成的工期延迟,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2、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赔偿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累计,延期10天以上,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账款30%的违约金。

争议处理: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工程验收标准和方法:

1、本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依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2、具体配置见合同附件。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其品牌、型号与所附材料清单完全一致。合同清单附件中所列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生缺项,由乙方无偿补足;验收的所有设施设备及附件如少于合同总数的,将按实调减合同总价。

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是乙方所报材料不足,乙方免费补齐以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5、合同总价为项目包干价,含所有必配的附件、资料等,包括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费用、操作维修培训费用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用等。

6、进场设备、材料的数量、随机包装单等以甲乙双方项目代表人联合签字进行验收。

7、该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全套的技术文档(竣工图、施工记录、操作维护手册及竣工报告等)和完整的系统内部测试报告。如业主找第三方权威部门进行测试,则测试通过后费用与乙

九、 变更、追加

1、工程进行中,甲方如要求变更原设计或增加项目,应双方商定造价,由甲方签署变更通知书作为结算依据;

2、由于变更所引起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3、合同中已有适用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按原价格计算,没有适用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按市场价格双方商定。

十、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条款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文件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该工程项目原先所签合同同时作废。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通过传真方式达成的本合同,其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机房施工合同 篇3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武汉市汉阳区井岗村117号金星、陈莉家私房三楼加盖’工程施工事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 甲方需加盖的住屋系合法拥有,且加盖手续合法。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屋进行改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责任。

2. 三楼上,前面扩建面积38.00平方米,后面整改瓦面35.00平方米,一至三楼的铁楼梯。前房屋最高处3.00米,低处2.60米,后房屋瓦面整理。

3. 承包方式:以乙方承包施工的方式承包。

4. 工程总价款(人工费)为四千六百元整. ¥:4600.00。

5. “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不超过预算价的5%。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

6. 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工程竣工后现金结算,先付四千三,剩余三百做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并结清。

第三条 施工配合

1. 甲方工作:

(1) 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 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

(3)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

(5) 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 乙方工作:

(1)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 早上七时前及晚上七时后不得进行有噪音的施工作业。

(3) 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负责自身施工安全,若因乙方不慎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附则

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机房施工合同 篇4

施工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用户正常供热,维护好供热秩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给供热企业换热站机房及供热管线设备通水通电。

2、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供热系统设施的维修及维护。

3、甲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协助配合供热企业及用户收取2个采暖季的供热费用及有关退热费的处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室内供热系统出现任何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热季内若因种种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由乙方自行解决,或告知供热企业解决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若因室外管网、室内系统的原因达不到供热标准,则按照供热企业的相关规定退还居民供热费,甲方应协助解决。

4、乙方擅自改装、拆除、迁移用热设施,私自扩大供热面积造成的故障或隐患由供热企业按有关规定与乙方共同解决。

三、其他

供热前的系统充水由供热企业及甲方负责,充水期间因乙方家中无人给用户造成财产、人身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双方均不得修改或废止。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供热管理部门调解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机房施工合同 篇5

甲 方:

联系地址:

乙 方:

联系地址: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甲乙双方就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发电机房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和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范围(含甲供材料、甲指材料、甲方分包工程):

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发电机房。

本工程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

1.包工包料按合同、国家工程规范、施工图纸中施工内容施工,以及图纸变更和补充设计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工程(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3.其他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和工作,其中包括但:

(1)施工材料为空心砖、混泥土标准为C25,沙石水浆标准为m75、钢筋用14#10#;

(2)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和完成一切有关测试和检验;

(3)在施工时乙方须确保对工地附近现存之一切建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道等提供保护及维持正常情况;

(4)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所有配合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者分包单位另行收取费用。

(5)临时性设施包括板房(必须采用建设局规定的A级防火板房)等一切工地安全设施及生活区场地平整硬化、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6)配合本工程的现场监测;

乙方需遵守城市有关当局现行的一切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于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对整个工程进行监测,包括设计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装设、定时测量结构之沉降及移位,及编制报告并准时送予建设单位。

(7)乙方须对工程做临时围护施工,所需配合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8)为满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及费用;

(9)配合市政管网接驳等协调及照管工作;

(10)申报及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及费用;

(11)其他合同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正确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次要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按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出具的图纸、以及图纸变更及补充设计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采取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施工措施和附带工程,实行总价包干。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电费、管理费和利润、包税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人员的保险等)、包材料制作、加工、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场内运输、安装、验收、维护、各项检测费用等。

2、开办费(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分包配合费及规费等)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均不得调整。

3)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按甲方公司要求程序办理。

一、 合同价款:人民币¥17,000.00 (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二、 合同工期:

1、进场时间、合同工期:按甲方项目要求 ,合同总工期为10天。

2、开工日期: 20__ 年 7月 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

3、竣工日期: 20__ 年7月 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

4、中间节点工期:以甲方项目部的具体要求为准。

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已充分考虑在内,不予顺延。

6、以上工期按日历天计算。

五、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总价的相当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100%共计¥17,000.00(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要求分包队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报建手续,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其费用与乙方无关。

(二)安全防护

1、 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应采取措施,组织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队伍,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分包队伍认可后实施,由工程分包队伍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消防栓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自行供应,自担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分包队伍,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工程分包队伍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保险

1、乙方施工开始前,应为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乙方办理或获得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乙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分包队伍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工程分包队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七、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竣工图两套、技术资料各两套,并负责整理各指定分包人向乙方提供的竣工图(2套)、技术资料(2套),及所有图纸及资料的电子版。

八、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上述标准,乙方必须按指定方案进行返工维修,确保返工后工程能够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乙方还必须承担工程总造价1%-3%的赔偿(此项与工期赔偿并罚)。同时,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标段在合理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内)不发生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超出国家规范允许值的沉陷或塌陷等质量问题,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保修期:

1、装修土建项目保修期为 一 年,供水、供热、供电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一 年,主体工程等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 2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维修,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本工程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条件 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且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或经签证不合格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数额的2倍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11、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一、 转让条款:

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派驻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验收工作,如涉及现场变更(含设计变更,临时变更)及签证(涉及金额增加或减少)均需按公司相应文件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如现场代表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1.2开工前3天组织乙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完成全部图纸会审工作。

1.3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有关技术交底。

1.4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后5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为同意乙方的计划。

1.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并按第七条支付工程款。

1.6 甲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7本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甲方和监理的组织架构及授权书。

1.8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正式图纸3套。

1.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深化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10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开工前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开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管线安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责任:

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开工时间开工。

2.2乙方派驻 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并在甲方通知后7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2.3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等进行了考察,对施工现场的形状、进出现场的手段有充分的了解,乙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情况为由,要求甲方予以延期或增加费用。

2.4施工图纸会审后,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工程师应在收到该施工组织设计5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批意见。乙方应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师审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2.5 自行负责修建施工范围内的临时设施,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搭建的临时设施应服从甲方和施工总承包的整体安排。

2.6甲方提供水电施工水电接驳点,费用按实际用量由乙方承担。

2.7 做好施工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按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向工程师报送已完工程资料。

2.8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

2.9 乙方应加强自身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与所有施工单位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负责购买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0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等,乙方应及时运出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指定地。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完成,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同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11 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完成、配合本合同的事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积极完成或配合,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完成该事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2.12 乙方应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全面负责。因工程师不适当指令及甲方分包单位施工不当造成的责任除外。

2.13负责移交前的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甲方分包的工程除外)。因乙方保护不力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

2.14 工程完工后5个日历天内乙方及时清理完毕现场垃圾,拆除现场临时设施,并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否则,按每天20元/平方米向甲方交付场地占用费,如甲方雇用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15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保证所属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等在出现纠纷时,不得到政府部门投诉甲方或到甲方公司闹事,如有发生,每次需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3 场内人员管理和技术保证

3.1 乙方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向现场提供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

3.2乙方的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施工资格或执业资格证明文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的工人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后,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就该项目作有损甲方社会形象的宣传报道,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活动。

2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1,《安全施工协议书》

附件2, 发电机房建筑图纸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机房施工合同 篇6

甲 方:

联系地址:

乙 方:

联系地址: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甲乙双方就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发电机房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内容及范围和方式:

(一)承包内容及范围(含甲供材料、甲指材料、甲方分包工程):

成都华府佰仕廷酒店有限公司发电机房。

本工程具体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

1.包工包料按合同、国家工程规范、施工图纸中施工内容施工,以及图纸变更和补充设计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所有文明施工及安全措施等工程(费用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3.其他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和工作,其中包括但:

(1)施工材料为空心砖、混泥土标准为——,沙石水浆标准为——、钢筋用——;

(2)按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和完成一切有关测试和检验;

(3)在施工时乙方须确保对工地附近现存之一切建筑物、市政配套、消防通道等提供保护及维持正常情况;

(4)配合甲方分包工程的施工,所有配合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者分包单位另行收取费用。

(5)临时性设施包括板房(必须采用建设局规定的A级防火板房)等一切工地安全设施及生活区场地平整硬化、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6)配合本工程的现场监测;

乙方需遵守城市有关当局现行的一切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于施工过程中委托第三方对整个工程进行监测,包括设计监测方案、建立监测点、装设、定时测量结构之沉降及移位,及编制报告并准时送予建设单位。

(7)乙方须对工程做临时围护施工,所需配合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报价中;

(8)为满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相关的工作及费用;

(9)配合市政管网接驳等协调及照管工作;

(10)申报及完成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及费用;

(11)其他合同文件要求乙方履行的任务及工作,包括正确施工所需的一切附带的次要工程。

(二)承包方式:

1、按招标和施工过程中出具的图纸、以及图纸变更及补充设计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而采取的所有施工及安全等各方面的施工措施和附带工程,实行总价包干。乙方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水电费、管理费和利润、包税费(包含建安营业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的人员的保险等)、包材料制作、加工、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场内运输、安装、验收、维护、各项检测费用等。

2、开办费(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分包配合费及规费等)包含在总价中,结算时均不得调整。

3)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并按甲方公司要求程序办理。

一、 合同价款:人民币¥—— (大写——元整)。

二、 合同工期:

1、进场时间、合同工期:按甲方项目要求 ,合同总工期为——天。

2、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

3、竣工日期: —— 年——月——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日期为准。

4、中间节点工期:以甲方项目部的具体要求为准。

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已充分考虑在内,不予顺延。

6、以上工期按日历天计算。

五、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总价的相当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共计¥——(大写——元整)

六、安全文明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乙方不得要求分包队伍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报建手续,若受到主管部门处罚,其费用与乙方无关。

(二)安全防护

1、 乙方在施工开始前应采取措施,组织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分包队伍,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分包队伍认可后实施,由工程分包队伍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消防栓及其他保护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自行供应,自担费用。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分包队伍,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工程分包队伍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保险

1、乙方施工开始前,应为施工场地内的所有人员办理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乙方办理或获得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乙方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分包队伍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和工程分包队伍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七、乙方在工程竣工时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竣工图两套、技术资料各两套,并负责整理各指定分包人向乙方提供的竣工图(2套)、技术资料(2套),及所有图纸及资料的电子版。

八、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设计图纸要求,按照国家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若因乙方原因未能达到上述标准,乙方必须按指定方案进行返工维修,确保返工后工程能够达到国家合格工程标准,乙方还必须承担工程总造价1%-3%的赔偿(此项与工期赔偿并罚)。同时,乙方必须确保本工程标段在合理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内)不发生影响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超出国家规范允许值的沉陷或塌陷等质量问题,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 保修期:

1、装修土建项目保修期为 ——年,供水、供热、供电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 年,主体工程等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

2、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自甲方通知送达之日起 ——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维修,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 违约责任:

1、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本工程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条件 的,乙方应按合同总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5、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根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且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或经签证不合格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数额的2倍向甲方赔偿违约金。

11、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一、 转让条款:

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十二、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派驻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验收工作,如涉及现场变更(含设计变更,临时变更)及签证(涉及金额增加或减少)均需按公司相应文件执行,否则视为无效,如现场代表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1.2开工前3天组织乙方及其他有关单位完成全部图纸会审工作。

1.3开工前3天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及有关技术交底。

1.4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材料进场计划,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后——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为同意乙方的计划。

1.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并按第七条支付工程款。

1.6 甲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7本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甲方和监理的组织架构及授权书。

1.8开工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承包范围内所需的正式图纸3套。

1.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补充深化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1.10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开工前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开工后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电管线安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2 乙方责任:

2.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要求的开工时间开工。

2.2乙方派驻 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项目经理,并在甲方通知后——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2.3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等进行了考察,对施工现场的形状、进出现场的手段有充分的了解,乙方不得以不了解上述情况为由,要求甲方予以延期或增加费用。

2.4施工图纸会审后,乙方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供整个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工程师应在收到该施工组织设计5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批意见。乙方应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调整。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师审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执行。

2.5 自行负责修建施工范围内的临时设施,解决施工人员的食宿问题,搭建的临时设施应服从甲方和施工总承包的整体安排。

2.6甲方提供水电施工水电接驳点,费用按实际用量由乙方承担。

2.7 做好施工资料的记录和整理,按工程实际进度同步向工程师报送已完工程资料。

2.8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

2.9 乙方应加强自身及其施工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与所有施工单位共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负责购买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含临时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10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等,乙方应及时运出施工现场或运至甲方指定地。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完成,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同期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11 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完成、配合本合同的事项,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积极完成或配合,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完成该事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在同期工程款中扣除。

2.12 乙方应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全面负责。因工程师不适当指令及甲方分包单位施工不当造成的责任除外。

2.13负责移交前的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甲方分包的工程除外)。因乙方保护不力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

2.14 工程完工后——个日历天内乙方及时清理完毕现场垃圾,拆除现场临时设施,并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人员全部撤离,否则,按每天——元/平方米向甲方交付场地占用费,如甲方雇用第三方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15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应保证所属材料供应商、分包商等在出现纠纷时,不得到政府部门投诉甲方或到甲方公司闹事,如有发生,每次需向甲方支付五万元违约金。

3 场内人员管理和技术保证

3.1 乙方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向现场提供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

3.2乙方的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施工资格或执业资格证明文件,保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的工人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法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后,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护好已完工程。

十四、合同附件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拟定,甲乙双方对有疑义之条款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说明,乙方已充分约定和理解其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其无异议。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就该项目作有损甲方社会形象的宣传报道,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的相关宣传报道、形象展示活动。

2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金额均以人民币计。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

机房施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码: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工程施管理资料下载网工有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工程项目概况: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项项目的运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第四条工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一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合同金额的%。

3.剩余%工程合同款于工工程全部完工个月后经甲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下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收款人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额向甲方开具第五条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最后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