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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精选4篇)

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

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精选4篇)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为加强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选矿产品质量和回收率,决定将选矿厂的生产管理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选矿厂除精矿打包装卸车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费的材料、人工、电力、设备配件及设备维修等全部费用。

二、承包范围:原矿的取料运输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选工序,及选矿厂设备电器维修。

三、包干价格:按入选原矿每吨____元包干.

四、质量要求:

1.铅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5度以上;锌精矿品位必须达到50度以上。

2.铅精矿的富含质量,锌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锌精矿的富含质量,铅不能超过5%;铜不能超过1%;硫不能超过15%;砷不能超过1%。

3.选矿综合回收率必须达到92%;

五、奖励与扣罚

1.选矿回收率达到92%后,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奖励乙方每吨精矿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罚乙方每吨精矿30元。

2.铅、锌精矿的质量如果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精矿等级降低而减价的,甲方按实际减价金额扣罚乙方。

3.铅精矿富含锌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铅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锌精矿富含铅超过第四条规定标准,超标部分,甲方按锌精矿的当月最高市场价格扣罚乙方。

4.乙方每天(24小时)入选(原矿)量规定为60吨。入选量每天少于55吨,每少1吨,甲方按合同包干价格加倍扣罚乙方。

5.乙方每月正常生产规定为24天。正常生产少于22天,每少一天扣罚乙方生产固定费用500元。

6.甲方因水、电问题及原矿供应量不足影响乙方正常生产,甲方适当补助乙方浮选工和维修工共4人工资及其他人员适当生活费用。未签定劳动合同人员不计生活费。

7.乙方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乙方人员每违章一人次,扣罚乙方50元。

六、其他规定

1.入选原矿的吨位计量以过磅或其它经双方确认的计量方法为准。每吨入选原矿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员由乙方自行组织,乙方人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合同书,甲方按劳务合同管理乙方人员。未签订劳务合同书的乙方不得使用。

3.乙方负责自有人员的食、宿等安排。

4.选矿厂的用电按表计量,每度电价0.72元。

七、甲方按乙方每月结算工资总额的5%作为乙方的留存资金.所有合同规定的扣罚乙方款项,甲方从乙方留存资金中扣除。合同期满余款一并结付给乙方。

八、乙方负责签订承包合同后选矿厂首次设备检修,甲方补贴乙方首次设备检修工资_元。设备检修的必备配件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应按合同所附设备检修的配件、材料清单备足后移交甲方。

九、乙方承包期间所需各项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十、乙方必须造具乙方人员月度工资表一式三份,交甲方二份,自留一份,乙方人员工资发放由乙方代理发放或由乙方指定人员代理发放。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期限定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__

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_市_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提高矿业资源利用率,甲方享有采矿权的矿山,乙方愿意承包。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

西大沟石灰石矿,该矿位于_市_朱洼村黄庄村民组以西,_乡_村山岗村民组以东,环湖路以南。山岗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_乡山岗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_村民组地界以矿业公司与_镇黄庄村民组的占地协议中界定的范围为准(约9亩)。

自_年 月 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共计四个承包年,_年 月 日至_年 月 日为第一承包年,以后如此类推。

三、承包价款

每年承包年度的承包价款为陆万伍仟元整( 65000元)。另外增加涉爆物品管理费,每个承包年壹万元整(10000元)。

四、承包款交付办法

第一承包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乙方一次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款和涉爆炸物品管理费,以后每年乙方于三月底以前足额交纳下一承包年度该贰项费用,乙方交付第一承包年的贰项全部费用的同时,甲方将矿区管辖界限给乙方界定清楚,甲方不得限量乙方采矿。

五、权利、责任、义务及其他事项约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采矿证照,需协乙方制订矿山开采方案;乙方服从甲方管理合理有序开采矿,严格执行“一矿一口”布置方案,不得乱挖滥采。

2、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矿山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向乙方供应爆破物品,费用价格随市场价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爆破资格证书的爆破作业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放涉爆物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4、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承包矿山的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者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条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报公安机关处理,因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合同期内,乙方因开拓矿山需征、占土地时,应报请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事宜,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在甲方已征用土地范围内发生的纠纷,应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乙方因承包矿山生产而投入的交通、排水、安全设施(不包括设备),合同终止时无偿交归甲方所有。

7、一方确有合同约定以外的理由,需终止本合同履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双方及时制订善后处理方案。

本合同届满,乙方需继续承包时,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接到乙方申请后,三个月内不得将矿山承包他人,本合同届满之日,乙方仍未与甲方签订新的承包合同,甲方有权将矿山承包权作其他处理。

8、乙方矿山内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应加强厂群关系协调,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作好相关工作

10、乙方逾期不交承包款,本合同即行终止。

六、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的出现,双方协调后不能解决的,依照法律解决,合同期届满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存照。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

乙方(承包方):

鉴于乙方承包甲方矿山开采一事,根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位于长岭重晶石矿山1矿区的开采权承包给乙方开采经营。

2、承包期限:自20_年5月1日至20_年4月30日止。

3、承包费:乙方的开采量在4000吨以下时,甲方每月收取40万元的承包费,若乙方每月开采的产量超过4000吨至8000吨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万元以外,超过4000吨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实际产量(超过4000吨的部分)收取每吨100元承包费,8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吨80元据实计收承包费。

4、称量方式:由甲乙双方各自派遣一人参与称量,称量结果由甲乙双方的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5、付款方式:每个月16号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万元整,超过部分按照合同第3条的约定结算,乙方应将承包费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路储蓄所,账户:,乙方每月16号之前将上述款项打入该账户即视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过肆拾万元的部分也应当一并打入甲方指定

的上述银行账户。

6、保证金:为保障本合同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保证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银行账户。

7、若出现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费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时,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贰拾万元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乙方自动退场,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由甲方退还收取的保证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在乙方承包期间,乙方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承包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垫付相关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产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关的行政部门的处罚导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的行政处罚费用,同时,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费,停工期间仍然按照每月40万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费,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10、采矿许可证延期由甲方自行办理,其余证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炸药许可等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间,税费、保险费、复垦费、环保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偷税漏税或者甲方未交纳相关的保险费用,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所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所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若甲方进行税费的垫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若因乙方偷税漏税导致甲方的采矿许可证被吊销,由乙方负责赔偿。

12、开采权范围内的征地(甲方现在已经征用的土地由甲方无偿交给乙方)、道路改建、扩建、矿石运输、销售、采矿所用的生产设备、水电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由第三方鉴定确认。

14、甲方现有的生产设备提供给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乙方应当自行保护和维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具体设备由甲乙双方列出交接清单予以确认,在合同承包期限届满或者乙方退场时归还甲方,并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生产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一式两份,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黔东南州跨越矿业有限公司乙方:

住址:贵州省凯里市金井村草坪寨住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贵州省黄平县飞云路16号

简易的矿产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包经营XX店,XX店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 酒店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承包给乙方的酒店位于市路______号,面积 平方米。  

2.该酒店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满交还还给甲方时的验收依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XX店的财产进行清点、确认。  

第三条 承包期限  

1. 该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半年为试运行期,不交承包金。  

2. 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酒店,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签订承包合同。  

3.鉴于本酒店为XX酒店,其中设备设施在甲方交给乙方后,应有一个设备试运营调试期。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给乙方半年试运营调试期,在乙方试运营调试期期间,甲方免收承包金,但试运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水、电、气以及人工工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试运营调试期过后,假如设备设施仍然不能达到正常运转状态,试运营期顺延,直到设备设施能够正常运行为止,方可正式计算承包期及承包金。  

第四条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该酒店每年承包金第________年为 元。  (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第________年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第________年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第________年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第________年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第________年为 元。(大写

仟 佰 拾 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开始当月____日前支付本季度承包金。  本合同生效后1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第________年度

第一个季度承包金。  

第五条 承包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在承包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2) 。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以一定的自有资金作抵押(或担保),此抵押金可冲抵第________年的承包金,金额为 元。  

(2)乙方应按时交纳税收及相关的费用,如不按时交纳费用引起的后果则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3)。  

第六条 酒店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自行负责。  A.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B.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属硬件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  

3.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 对酒店的装修部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1.在保修期内,甲方负责酒店的设施设备维修,非人为原因造成酒店装修或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2.保修期过后,乙方在正常经营活动当中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维修恢复到位。  

第八条 酒店的转让与转租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卖后,本合同对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

第三人转租及转让、转借酒店。  

3.甲方出售该酒店,应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后,甲方方可收回房屋: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酒店设施,严重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在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给乙方的酒店: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让该酒店。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迁变动酒店结构。  

(3)损坏承包的酒店设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不得应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进行非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计元。  

4.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条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包期间酒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的,应于日内向对方提出异议。  

3.乙方应于承包期满后,将承包酒店及附属设备、设施如数交还给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的酒店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响酒店的正常经营。对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乙方有

第九条

第三款的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经营权,乙方应按照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承包期间,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4.在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应按合同总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十二条 保险  在承包期限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购买财产险和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