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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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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夯实行政复议工作基础,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宣传,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行政争议,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3篇

一、强化领导,加大投入,不断夯实行政复议的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办公厅《湖北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后,我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方面,按照“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事情有人管”的总体要求,及时将政府法制办分管领导由秘书长调整为常务副市长,由其直接对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市长)负责,从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而得以顺利推进。另一方面,结合随州实际于xx年12月,出台《随州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细化、量化为25项具体指标。

二是健全工作机构。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对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至关重要,地级随州市组建之初受“大部制”的影响,市政府法制办是政府办的内设机构(副处级),并未设立专门的复议科室,导致行政复议工作开展不够。随着行政复议工作业务量的逐年加大,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市将法制办升格为市政府的办事机构(正处级),并专门组建了行政复议科,全面履行政府复议职能。

三是配强复议人员。为保障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市政府法制办从市中级法院引进一名长期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担任行政复议科科长,专职负责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又从乡镇到市直挂职锻炼的年轻干部中挑选了一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安排到行政复议科任副科长。同时,市政府法制办还通过“引博工程”,年底将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引进一名博士生到市政府法制办从事行政复议工作。这些都为我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此外,我市还注重还通过外派学习、参加专业培训、鼓励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行政复议人员自身业务素质,使行政复议人员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是改善基础条件。为保障行政复议顺利开展,我市不断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的行政复议专项经费由10万增长到23万。为保证复议办公场所,我市在政府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设立了行政复议接待室、案审室、档案室,保证有了专门的复议接待、调解、听证场所。同时,市政府法制办也积极改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公条件,为其配备了新电脑、打印机、档案柜,购置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目前,行政复议专用车也正在采购之中。

二、强化监督,加大宣传,不断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是一项法定制度,是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也是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落实这项制度,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市组织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中关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成专班进行了两次抽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少数单位告知不规范的问题,当场督促其改正格式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权利告知。

二是畅通申请渠道。一方面,我市在《编钟之声》上开辟行政复议工作专栏、公布行政复议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在随州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开了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下载。另一方面,我市还在群众办事集中的行政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中心设置行政复议收件窗口和行政复议指南,发放行政复议宣传资料。在僻远乡镇选择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经济活跃的乡镇如小林镇设置行政复议代收点,方便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

三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宣传。我们利用开展 “三万”、“百千万”活动以及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颁布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机会,采取会议宣传、培训宣传、上街宣传、下乡宣传、网络宣传等“五宣传”的方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高效、便捷、便民的特点,使群众了解行政复议制度,更多地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纠纷。

三、强化落实,稳步推进,不断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流程

一是规范受理工作。为保证所有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受理,我市公开了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条件、程序,制定了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凡符合受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都依法予以受理,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权。开展复议工作以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事项,受理率达100%。

二是规范答复工作。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市政府法制办主动向被申请人提供行政复议答复书格式文本,指导被申请人规范答复书、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督促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答复和提交证据材料。

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方式。我市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协调解决问题。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关系,促进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如吴某等十一名申请人对市执法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案,吴某一方面在《随州论坛》宣扬行政主体违法,一方面申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首先承诺自己垫付现金用于赔偿申请人提出的损坏眼镜,一举感化了吴某,在法制办的引导下,曾经准备大干一场的吴某主动放弃了不合理诉求,并说服其他申请人与市执法局握手言和,不仅避免了矛盾激化还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政府的现象和社会稳定;坚持案结事了。通过办理一件案件,与有关部门共同商讨,防止类似行政争议案件的再度发生;坚持听证。目前,市政府法制办通过听证方式办理理行政复议案件已经常态化,不仅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听证,而且还对双方争议较大的部分内容进行听证,让各方当事人有更多的机会面对面表达诉求、解除质疑;坚持采用说理式决定文书。无论是维持还是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法制办都十分重视析理释法,个别复杂案件说理部分近千,让输家输得明明白白。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实行集体审议制,对疑难复杂或者影响较大的案件提交集体审议,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四是规范调查取证。我市坚持现场勘察、证据交换等制度,对各方当事人证据较多或者事实比较复杂的案件,借鉴诉讼程序的证据交换制度,在与当事人交换意见之前先交换当事人的举证,便于公开公正处理案件及与各方当事人进一步沟通。对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案件一律先勘查现场,做到承办人详细了解基本案情后再进一步审理案件。

五是规范规范审查期限。我市进一步修订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要求在审理期限届满之前20日提交审理报告或者审理意见,确保每起案件在两个月内审结。截止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办理所有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四、强化协调,整体联动,不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一是与司法机关建立协调机制。xx年7月,我市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建立行政与司法互动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行政与司法互动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了行政机关与法院的联系,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为社会和谐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是与信访部门建立联系制度。针对我市行政复议受案率偏低、部分群众“信访不信法”、行政复议与信访衔接不紧等情况,今年,市政府法制办与市信访局联合制发《随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定》。该联系制度将正确引导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及时保护涉法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和联系,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五、强化指导,统筹督办,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统筹推进全市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促进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市将行政复议规范化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一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是实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瑕疵和不规范的地方,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指出了其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和应当纠正的问题,监督、指导其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我市建立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制度和重大行政复议备案制度,对行政复议决定尤其对变更、撤销、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回访复查,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得到切实履行,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进步明显,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今年前8个月已受理26件,结案18件(去年受理12件,结案12件),这个数量超过过去任何一年受理的数量;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没有一件案件引起上访或者诉讼;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在法制办引导下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的案件增多;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向领导汇报不够,导致行政复议工作在我市的影响力有限、离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目标尚有距离。二是理直气壮依法履行职责的勇气不够,导致行政复议公信力不足。三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偏少。虽然我办不断采取措施,加强宣传,畅通渠道,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但与其他市州相比案件数量相对偏少。

下一步,我市将借这次检查的东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加强硬件建设,在第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验收的基础上,督促县(市、区)政府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我们坚信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法制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会迎头赶上,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政府部署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

规范化建设律师事务所工作总结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2) | 返回目录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省厅相关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我所从今年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了本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学习法规条例,交流体会,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合伙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部署和开展情况

今年的规范建设年活动,是去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延续和深化,同时也是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对此,我所针对本所实际,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动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首先召开了三个层面会议:第一,召开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行动员,统一了管理核心层的思想认识;第二,召开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通过两个会议的召开,使每一位律师明确了规范建设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自觉消除了信心不足、厌倦抵触思想和认识上的偏差,形成了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浓烈氛围。

规范建设年活动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成效,事务所将规范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规范建设的具体方案。首先,为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了以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和行政业务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对本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组织、规划、协调、督查工作。其次,为避免这次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并解决与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争时间、争精力,在时间安排上,根据律师工作的时间特点,尽量利用晚间、休息日组织活动,保证各项活动按序时进度完成。内容上具有针对性,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法规条例,交流体会,查找问题,密切联系本所、本人实际,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再次,明确了要求,以促发展、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事业发展。为此,事务所积极组织了几项活动。如组织合伙人、行政业务管理人员交流和学习,研究国内一些优秀律师事务所管理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先进作法;邀请法官、检察官等相关部门人员座谈征求意见活动等形式,报告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整体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争取配合、支持;通过省厅组织的在本所召开的全省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观摩会与兄弟律所学习交流等。

通过上述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落实,并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开展扎实,并取得较好成效。

二、具体规范建设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根据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中司法部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以及事务所在去年开展的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为突破口,紧紧围绕在业界普遍存在的“管理模式、质量控制、分配机制”三大难题,重点进行了查找整改、制定措施、完善体制,取得了较好成效。

1、通过律师规范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本所自律性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了合伙人的监督管理意识,健全和完善了统一收案、收费、财务管理、分配、内部监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增强了对律师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和对办案过程的动态监控力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使我所自律性管理、案件质量管理和队伍建设跃上了新台阶。

2、对照法定条件对事务所合伙人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审查;审核了事务所章程及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管理规章,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合伙机制。

3、审理了事务所民主、科学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明确了事务所管理者的责任,更新了管理理念,改善了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效能,研究和探讨了符合本所实际的管理模式和团队化工作体制,进一步提高了事务所法律服务水平。

4、通过探索和研究建立健全事务所合理的、更加科学的分配制度,决定将逐步改变“提成制”的分配方式,解决和克服低积累问题。

5、通过督导执业律师遵守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对执业律师的监督、管理和约束工作。

6、为使事务所规范建设活动与树立律师形象相结合,事务所还结合我所"执业、学术、公益三位一体"的办所宗旨,通过免费讲课、办讲座等方式,体现了律师"服务为民"的宗旨,提升了律所的整体形象。

我所这次规范建设年活动,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省律协的要求,已基本完成各项工作。我们将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完善合伙机制,加强有效管理,为实现"一流队伍、一流管理、一流硬件、一流业绩",打造同一律师品牌而努力。

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3) | 返回目录

为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按照“四化五统一”的要求,坚持“力量整合是前提、硬件建设是基础、人员素质是关键、监管创新是根本、职能到位是目标”的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监管职能到位、监管方式科学、队伍素质优良、作风纪律严明、行政保障有力”的要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局实际,在工商所队伍建设、监管方式、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有效地促进了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人尽其责、职尽其效、管理规范、工作有序”的良好局面。

一、做到“三个明确”,确立规范化建设理念

一是明确规范化管理的目标。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积极探索和推进基层工商所体制创新和监管方式创新。实现思想观念大转变、工作任务大转移、监管方式大改革的规范化管理目标。按照“监管职能到位、监管方式科学、队伍素质优良、作风纪律严明、行政保障有力”的要求,明确了工商所规范化管理最终要实现“所容所貌园林化、消保维权网络化、办公管理自动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职能运行程序化”的总体目标。

二是明确完善规范化管理的措施。从实际出发,成立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从工商所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巡查制的推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就规范化管理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工商所努力的方向,落实了分管领导、各室股和工商所的责任,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明确规范化管理目标实现的途径。为了保证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能够真正实现,县局按照《古蔺县工商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将考核工作细化到所容所貌及干部的日常生活、执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具体涉及到工商所内务管理、登记注册、消费者申诉、党风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其他工作等考核项目。按照考核成绩将工商所规范化标准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实行不同的评分标准,并将考核结果同工商所负责人业绩考评挂钩,有效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优化机构设置,切实整合力量

由于受地理条件和经济基础的限制,摆在我局面前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解决市场主体少而分散、监管难度大与节约执法成本、实现职能到位的矛盾。多年来,领导班子着眼于节约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按经济区域和实际需要,根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地对工商所的布局加以调整,优化了基层工商所机构设置与职能分工。把工作重点放到指导各基层所推行网络化立体式监管体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上,实行了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一人多能、一人多责、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进行人员分工,各工商所分别设置了巡查组、执法组、内勤组等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划分工商所长、巡查组长、执法组长、巡查员的任务及责任,理顺了职责权限,做到了机构设置科学化,职能运行程序化。结合用人制度改革,加大干部交流换岗力度,对生产经营活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监管,对准予工商登记的个体经营者进行备案;授权各工商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和《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市场主体违法行为以工商所名义作出处罚,使基层执法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三、加强后勤保障,夯实硬件建设

针对我局基础薄弱、经费紧张的现实,在人、财、物配置上优先考虑基层工商所,按照“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腾出资金注重抓工商所环境建设和硬件投入。一方面加强财务管理,对局机关和工商所的财务活动实行报账制,集中核算,统一管理,重大开支集体决策,保证了经费的有效使用。另一方面,坚持艰苦奋斗、自力更生,依靠上级而不依赖上级,采取“行政经费挤一点、上级单位拔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集中财力,按照“四化五统一”的要求,加大了基层建设硬件投入,在困难中抽出100多万元资金,完成了石宝工商所办公楼的危房改建、双沙工商所办公楼的置换,太平工商所、城区工商所的办公楼装修。同时,积极推行“数工商工程”。更新了办公设备,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全系统已配备电脑96台,打印机14台,实现了工商内务网、党政网、互联网“三网合一”,开展了网上公文交流和信息传递,全面实行了无纸化办公。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进一步加强了软件建设,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政务公开、制度上墙。通过完善软件、硬件建设,改善了基层办公、生活条件,提升了单位的形象。

四、强化干部队伍管理,提高人员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实现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提出了“集体学习有计划、个人读书有笔记、学习体会有心得”的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技能锻炼、“每周一法”学习等形式,把学习内容从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扩展到市场经济、现代管理,以及科学文化知识、计算机、公文写作等方面,通过开展业务知识讲座、执法办案训练、专题案例讨论等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素质和办案能力。全年共派出12人参加省局在百丈湖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班的学习,确保全局每个干部、职工都参加了培训学习。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二)结合行政效能建设活动,狠抓队伍建设。一是抓作风改进。从抓领导班子建设着手,坚持查纠并举,抓队伍作风整顿。开展了机关作风大讨论活动,促进工作作风有了转变;二是抓制度完善。在狠抓制度和“六项禁令”落实的基础上,我局针对队伍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把干部的管理延伸到8小时以外,使工商所执法人员的岗前、岗中、岗后等行为得到了规范;三是抓责任落实。制定并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明确责任单位、负责人、具体工作指标、完成时限和基本要求。坚持年年与各股室、所、队签订详细的目标责任书;四是抓督查考核。定期对各工商所执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采取深入经营者中去听、到经营场所去看、进入内部去查以及发放征求意见书、畅通监督渠道等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工作任务得到了落实。

(三)完善制度建设,抓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从今年年初到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前夕,我局组织各职能股室和工商所内勤人员及市场巡查组长,对各工商所以前建立的各种各类台帐登记册进行专题讨论研究,以经济户口为依托,对各类台帐分门别类进行整合,按照一个模式一个标准的要求,统一规范地设计和建立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台账、消保维权台账、专项整治台账、商品市场准入监管台账、监管执法台账、信用分类等九大项的登记监管台账和收发文登记、考勤等表册。

五、突出经济户口管理与市场巡查,实现工商所职能到位

工商所规范化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实现职能到位,提高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这两个“能力和水平”与工商所规范化管理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我局在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紧紧围绕主体准入、服务水平、市场监管这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和工作内容,工商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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