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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留守儿童帮扶计划范例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留守儿童帮扶计划范例

以党的xx大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爱留守儿童有关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孝感市委 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意见》(孝发[201x]2号)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发挥学校在儿童成长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调动家庭、社会各方面因素,共同为留守儿童创造和谐、快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主导、教育主体、县市兜底、基层包保、部门支持、社会帮助”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网络,使留守儿童能接受到基本的教育,身心得到健康发展,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通过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切实履行“就近入学到位、生活保障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家校联动到位”的“五个”主体责任。努力实现留守儿童“监护有人、学业有教、生活有助、健康有保、权益有护、活动有地”的“六有”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市教育局局长任孝感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和市教育局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基础教育、党群、安全与后勤、工会、督导的局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和副组长,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党群工作科、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资助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卫生工作站等相关科室(院、站、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以市政府督学钟彬义为组长,丁应华、汪伟波、杨琛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逐步使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责任制。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责任制,市教育局实行局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联系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责任制,县(市、区)教育局要实行局领导和全体机关干部联系学区和各直属学校责任制。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按照班子成员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学生的方式,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落实教育的主体责任。各中国小校(幼儿园)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共同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3.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一人一档一卡一责任人”制度。各中小校(幼儿园)每学期初要进行一次家访,认真调查摸底,做好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补充或变更有关内容,完善留守儿童档案。其基本内容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职业、年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个性化要求及包保责任人等。学校要安排专人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

4.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向留守儿童及其家长、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公布校长、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电话号码,包保责任人要定期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进行联系,交流通报留守儿童学习、心理和生活状况,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谈心制度。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谈心室,班主任、包保责任人要经常与留守儿童谈心,为留守儿童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重点做好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疏导工作,详细填好记录卡,制订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学校领导要亲自参与帮扶,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利用留守学生亲情电话和电子信箱,为留守儿童和家长提供亲情交流的平台。设立留守学生意见箱,收集留守儿童的诉求,了解其思想动态,以便及时解决留守儿童各方面的问题。

6.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协同工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孝感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各地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督办落实。建立健全关爱留守儿童协同工作制度,积极争取文明办、工会、妇联、团委、关工委以及公安、司法、卫生、文化、交通、民政、人社、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健全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的联动机制,形成关爱工作合力,协同推进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成立由学校、留守儿童所在村、社区负责人以及委托监护人参加的联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畅通联系沟通渠道。

(二)强化教育主体责任

1.加强农民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工作。把做好留守儿童入学工作作为防流控辍的重要内容。通过降低入学门槛、简化入学手续等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努力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合理规划学校布局,避免盲目撤点,方便留守儿童就近上学;扩大公办幼儿园规模,支持民办幼儿园建设发展,积极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确保符合条件的留守儿童全部入园。切实保障留守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公平的获得教育权利。

2.切实改善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条件。结合“全面改薄”等教育工程项目,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供给,逐步满足农村国小高年级和国中留守学生住校需求;加强学生食堂建设,利用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合理安排膳食结构,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通过利用富余教师转岗、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齐寄宿制学校生活辅导人员。改善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条件,让他们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3.强化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做好留守儿童学业辅导工作,激发其学习兴趣,提高自主学习能力;加强思想品德和养成教育,弘扬孝德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其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课,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开展心理咨询和青春期教育,为留守儿童及时提供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与思念情绪;引导开展学生间的“一帮一”、“手拉手”等同伴互助活动,建立同学友情,帮助解决学业困难和孤独情绪。

4.狠抓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开齐开足开好生命安全教育课程。加强留守儿童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防火、防震、防侵害等安全应急演练,增强其自救自护、应急避险能力。加强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强化法制观念,特别是假期管理的“空档期”,各中国小校(幼儿园)要主动与留守儿童所在地基层组织、家庭、委托监护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安全管理失控。

5.加强家校联动工作。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环境,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和村儿童之家充实留守儿童的课外时间,办好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优势,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家长座谈等,增强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的法律意识,提高能力。各中国小校(幼儿园)包保责任人要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每月通一次电话,每学期写一封信,通报孩子的成长情况;要用一年时间在留守儿童占学生数20%及以上的学校建立留守儿童亲情对话室,努力让留守儿童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

6.落实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学校、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在他们享受资助政策外,学校要积极与社会各界联系,争取社会资助,以结对帮扶、捐助、“代理家长”等形式,为更多的困难留守儿童提供帮助,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和更高层次的教育。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开展文体活动。各地各校(幼儿园)每学期都要有组织的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的校园文化生活。为他们带来快乐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才华的平台。

2.观看教育影片。每学期至少组织学生观看一场反映时代主题、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影。

3.开展经典阅读。要求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全体学生每个学期至少阅读一本好书,多读经典名著。

4.开设感恩教育课。每年邀请专家对留守儿童和其他学生上一堂感恩教育课。组织开展一次“致爸爸妈妈的一封感恩书信”活动,表达孩子对父母的心声。

5.开展一次家访活动。学校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里家访一次。

6.开展“自强自立好学生好孩子”评选活动。各地各校每学期开展一次“自强自立好学生好孩子”评选活动,引导留守儿童自强自立。

(四)协调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

1.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立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对留守儿童的生存、教育、发展保障,承担兜底责任。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统计掌握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留守儿童校外学习生活,承担生活帮扶、品德教育、行为引导、安全管护等方面的包保责任。

2.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关爱工程阵地建设。各村、社区“两委”要结合“1+X”社区建设和农家书屋建设,用一年时间在每个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立留守儿童之家,配置“三室一场”,即图书室、娱乐室、亲情视频对话室(配备电脑、摄像头、亲情电话)和运动场,配备专兼职人员到场看护指导,让留守儿童在校外期间、节假日能和父母视频通话及学习、娱乐。指导基层组织与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监护责任书》,落实基层组织监督责任。协调落实各部门职能责任,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努力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3.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示范县(市、区)、乡、村(社区)、校创建活动,表彰一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优秀爱心妈妈”、“先进志愿者”等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动员。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中国小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舆论氛围。

2.强化目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纳入春秋两季的开学检查和各地各校教育管理考核评价的范围,进行定期督查,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管理纳入到对班主任、教师的工作考核之中。

3.总结经验典型。各地各校要在活动中认真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