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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计划书十篇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1

总建筑面积: 建筑层次:地下

工程项目计划书十篇

地上:

建筑层高:地下室

地上:

屋面防水等级: ,合理使用年限 。1.3工期和计划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工期暂定为 天。 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质量目标 (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①工程造价降低率2%,利润2.5%. ②三材节约率 钢材1.5% 水泥5% 木材5%

③劳动生产率36500元/人 ④机械利用完好率:95%以上 ⑤合同履约率:100% (2)质量目标

①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验收标准。质量等级:省优。

②工程的使用功能符合设计(或更改)图纸要求,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达到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率100%,优良率85%以上,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质量等级优良,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87%以上。

③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杜绝重大安全、火灾和交通事故;月重伤不超过0.2‰;月轻伤不超过1.5‰;标化管理达标,争创省、市级文明工地。

④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a.人员控制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配备充足的人力资源,建立强有力的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施工操作技能,调动广大管理、施工人员的积极性。

*项目经理和从事特殊性作业、工序、检验和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b.严格控制采购质量

*选择合格的供方,明确质量要求,制定进货检验计划,严格控制进货检验,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做好进货质量记录,严格按规定要求对物资进行贮存和发放。 c.施工过程的控制措施

*落实现场质量责任制,对全现场进行明确的责任区域划分,建立与经济挂钩的奖罚制度,并落实贯彻。加强施工中使用文件的管理。对原材料、构配件进行合理管理,以确保其可追溯性。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

*贯彻并加强工艺纪律的管理,制定内控质量标准,贯彻以样板指导施工的原则。

*按有关的程序文件实施对工程质量的验证,并对材料和分部分项的验证状况标识,以便工程质量管理和追溯责任者。

*采用预防和预控的方法,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均衡生产,进行文明施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加强工序管理,力争一次成优,以预防为主加强检验和对因素的控制,确定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控制点,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出现,实施工程施工的动态管理。

*成立现场QC小组,运用科学管理方法,应用统计技术提高工程质量,以保证工序质量,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d.加强质量检验和验证

*严格按质量验收标准和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进货检验,防止不合格品进入库房和施工现场。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严防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加强自检、互检、交接检和专职检,做好记录并与经济挂钩。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之后,必须按照国家验评标准对其检验,在确保合格的基础上方可转序。

*按规定做好最终检验和试验工作。 e.加强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

*落实保护和管理责任制,执行与经济挂钩的奖惩制度。

*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要合理存放,制定保护措施,避免损失。 *科学合理地安排、组织施工作业程序,尽量避免颠倒作业和交叉作业,提高保护意识。

f.加强对检测设备的控制

*正确地使用、管理、维护检测设备,根据不同的要求,正确合理地选择设备。

*对检测设备按规定进行周检,以有效地保证量值传递的统一,准确和可靠。

g.不合格品的控制和纠正、预防措施

一旦发生工程某部位、材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措施。

*对出现的不合格品,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别,确定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

*对已作出正式鉴别意见的不合格品要作出明显标识,防止在此部位上继续施工,或与其它合格品混淆而误用。

*根据不合格品的不同程度,制定处理方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再发生。

*施工中一旦发生不合格,必须有效地采取纠正措施,明确质量职能及制定纠正措施的有关规定落实各部门纠正措施的责任与权限,使其各施其职、各负其责。并按分配的责任具体落实纠正措施。

*施工中一旦出现不合格品,应调查原因,找出显见和潜在的原因,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查明问题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针对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品重新发生。 h.工程交验后制定好回访保修计划,落实责任人,做好服务工作,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i.施工过程软件必须真实、齐全、施工技术资料、质保资料、管理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具有可追溯性。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2

20xx年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商业计划书是遵循国际惯例通用的标准文本格式撰写而成,全面介绍了公司和项目运作情况,阐述了产品市场及竞争、风险等未来发展前景和融资要求。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摘要部分浓缩了商业计划书的精华,涵盖了计划的要点,对于商业目的的解读一目了然,便于阅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评审计划并作出判断。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产品(服务)介绍这部分内容是投资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我们全面分析了产品、技术或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帮助客户节省开支,增加收入。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人员及组织结构部分详细说明了核心管理团队的组成及背景情况。并对主要管理人员着重进行阐述,介绍他们所具备的管理能力,在企业中的职务及责任,他们过往的详细经历及背景。同时,对于公司各部门的功能与职责,各部门负责人及成员,公司的薪酬体系,股东名单、持股比例等也做了说明。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市场预测对于产品(服务)是否存在需求,需求程度如何,是否可以给企业带来所期望的利益,市场规模有多大,未来发展趋势如何,影响因素有哪些,企业目前面临的竞争格局,主要的竞争对手有哪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营销策略结合了消费者的特点、产品的特征、企业自身的状况以及市场环境方面的因素,充分考量策略实施的可行性行,并对营销渠道的`选择、营销队伍的管理、促销计划、广告策略及价格制定进行充分的制定。

防腐保温防水工程项目财务计划和企业的生产计划、人力资源计划、营销计划等都是密不可分的,需要建立在对产品(服务)的成本、产出规模充分分析的基础之上,我们依据企业的真实情况,对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进行了详细测算。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x%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xx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同仁任组长,、同仁任副组长,、同仁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x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x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x月x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x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x月至x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4

第一章 概况

投资者公司现有情况

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开业证明)或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章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组织形式(指内、外资企业,内资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形式)

2.项目的投资规模、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3、工艺过程

包括工艺流程、产品目录及生产工艺等。

4、土地、厂房

说明土地面积、厂房建筑总面积等。

5、公司员工人数

6、产品销售情况

介绍主要产品名称及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内外销比例。

7、项目选址要求或现有选址情况

第三章 生产原料供应

1.主要原料

说明主要原料需求量以及供应渠道。

2.水、电、燃料等主要能源消耗情况(可折算为标准煤)

说明每年消耗量和解决途径。

3.主要设备生产能力及购置计划

第四章 安全环保

应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安全规定、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执行。

1、污染物的处理

说明本产品的生产是否产生废水、废气、烟尘及噪音等以及处理措施、参照标准。

2.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造成危害的因素;遵循的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设计会考虑的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措施。

第五章 技术上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投资者的生产历史、技术力量和在同行业中的信誉,项目设立后产量与质量可能达到的水平。

第六章 资金投入计划

说明每一期投资的金额、时间和方式。

第七章 实施计划

具体列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内资企业除外)、办理营业执照、土建筹备工作开始、生产厂房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试产、投产等一系列主要工程的时间。

第八章 经济效益分析(单位:人民币万元)

1.经济效益分析

产品销售收入:

减 销售成本(材料):

直接人工:

生产费用:

毛利:

减 行政费用:

折旧:

土地使用权摊销:

税前利润:

所得税:

净利润:

2.项目投产后,预计税收缴纳情况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堤围费等税费情况。

项目投资者:来源于:福建教育在线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手机):

邮箱: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5

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念

1、建设工程项目是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形成固定资产、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筹划、可研、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投产试运、竣工验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过程。

建设工程项目有以下特点:

(1)建设项目的时效性。具有一定的起止日期,即建设周期的限制,也即特定的工期控制。

(2)建设项目地点的特定性。不同的建设项目都在不同地点、占用一定面积的固定的场所进行的。

(3)建设项目目标明确性。建设项目以形成固定资产、形成一定的功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特定目标。

(4)建设项目的整体性。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建设项目是由一个或若干个互相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所组成的,建设中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5)建设过程程序性和约束性。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遵循必要的建设程序和经过特定的建设过程,并受工期、资金、质量、安全和环境的各方面的约束。

(6)建设项目的一次性。按照建设项目特定的目标和固定的建设地点,进行专门的单一设计,并应根据实际条件的特点,建立一次性的管理组织进行建设施工,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可逆性。

(7)建设项目的风险性。建设项目的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经过一定的建设周期,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期间的物价变动、市场需求、资金利率等相关因素的不确定性会带来较大风险。

2、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建设工程项目从前期酝酿规划、科研评估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的是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工程建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

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先后顺序不是随意安排的,而是由基本建设进程,即固定资产和功能目的建造和形成过程的规律所决定的。从基本建设的客观规律、工程特点、协作关系和工作内容来看,在多层次、多交叉、多关系、多要求的时间和空间里组织好工程建设,必须是工程建设中各阶段和各环节的工作有效相互衔接,这必须遵从基本建设程序才能实现。

二、基本建设程序的内容

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八个阶段的工作。三个时期是指: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交付使用期(生产时期)。八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投产试运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价阶段。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是具体情况简化程序。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含评估立项)

项目建议书是由投资者(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对准备建设项目提出的大体轮廓性的设想和建议的文件,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主要是为确定拟建项目是否有必要建设、是否具备建设的条件、是否需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工作提供依据。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建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投资者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国家规定,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以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仍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该阶段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繁简各异,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产品(生产)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方案的初步设想。

3、建设的主要内容。

4、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情况、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

5、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及还贷方案设想。

6、项目进度安排。

7、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8、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价。

项目建议书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编制完成后按规定报批。

(二)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

(五)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推荐最佳方案,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承担可行性研究的单位要按规定是由经过资格审定的适合本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担。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论:

①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②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

③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④问题与建议。

2.建设规模、产品(生产)方案、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

3.建设标准、设备方案、工程技术方案:

①建设标准的选择;

②主要设备方案的比较选择;

③工程方案的比较选择。

4、资源、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外部条件)

5、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

①总图布置方案及必选;

②场外运输方案;

6、项目设计方案、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

7、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分析。

8、节能、节水措施。

9、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10、项目实施进度:①建设工期;②实施进度安排。

11、投资估算及融资方案。

12、财务评价

1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评价。

14、风险分析:①项目主要风险识别;②风险程度分析;③防范风险对策。

15、研究结论与建议:①推荐方案总体描述;②推荐方案优缺点描述;③主要对比方案;④结论与建议。

16、附图、附表、附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进行报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如果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区或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破投资估算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依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表示同意该项目可以进行建设,但何时列入投资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财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三)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四)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五)地勘。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或比选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地勘。

(六)报审市政配套方案。报审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市政配套方案,规划、建设、土地、人防、消防、环保、文物、安全、劳动、卫生等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或批件。

对于一些各方面相对单一、技术工艺要求不高、前期工作成熟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可以合并,一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就是通常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三、设计工作阶段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整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使用效果。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在初步设计之后增加技术设计阶段。对于小型、简单的项目,是否进行初步设计,是具体情况而定。

(一)初步设计----设计的第一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设计依据、原则、范围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3、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用量及来源。

4、技术方案及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5、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6、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7、总图运输。

8、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9、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抗震措施;

10、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2、工程概算及其构成。

13.附图、附表、附件。

承担项目设计的单位设计水平应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匹配。按现行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设甲、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级)、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级)四类,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备清单和材料清单、工程概算书、设备及材料技术规格书等。

初步设计文本报批。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应按规定报审批准。

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修改、变更。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是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初步设计阶段,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许可手续。

(二)施工图设计---设计的第二阶段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将项目分为单项工程、单元工程或单体工程进行详细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尽的安装施工图纸,以满足设备材料的安排和非标设备的制作、工程施工要求、生产运行、维护管理的需要等。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完成后,应根据规定,将施工图报有关机构审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图文件完成并审查后,进行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要委托由有预算资质的单位和人员编制。

四、施工建设准备阶段

(一)、预备项目

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或正在组织审批的项目,可列为预备项目。预备项目在进行建设准备过程中的投资活动,不算为工程建设工期。

(二)、建设准备的内容

工程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建设准备的主要内容包括:

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基本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

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前提条件)。

(1)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产能)。

(3)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并经过验收;

其他各专业验收已经完成。

(4)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编写完成,并汇编成册。

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各有关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将以下资料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统一保管:

(2)绘制竣工图纸。它与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一样,是建设单位移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的重要资料,是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必须长期保存的工程技术档案,也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竣工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方能交付验收。

(3)编制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所有财产、物资和未用完的资金或应收回的资金,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益,报主管部门审查。竣工决算是反映工程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益的文件,是办理交付使用新增固定资产的依据。

(4)竣工审计。审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

3、竣工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项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为复杂的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3)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4、竣工验收的组织:

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或委托项目主管部门组织。

由生产、安全、环保、劳动、统计、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验收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查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资料并实地察验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

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五、后评估阶段一般由投资计划管理部门来负责。

项目后评估是在项目建成投产或投入使用后的一定时期,对项目运行进行全面评价,即对项目的实际费用、效益进行系统地审核,将项目决策的预期效果与项目实施后的实际结果进行全面、科学、综合的对比考核,对建设项目投资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效益与影响进行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估。

项目后评估的目的是为了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教训,查找在决策和建设中的失误和原因,以利于对以后项目投资决策和工程建设的科学性,同时对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弥补项目决策和建设中的不足。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6

一、适用范围

凡全市或部分地区出现降雪、冻雨等冰雪天气,高速公路路面出现积雪结冰,已经或可能对高速公路安全通行造成影响的,适用本预案。

二、交通管制的条件和级别

根据冰雪天气发展态势及其对高速公路安全通行影响程度,实行三级交通管制措施,并立即向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和市支队指挥中心、分管领导报告恶劣天气发生路段范围、程度,并及时续报发展情况。

(一)全线桥涵面及路面积雪结冰,无法保证安全通行,实施一级交通管制。

(二)部分路段桥涵面积雪结冰,严重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实施二级交通管制。

(三)出现降雪,道路尚未凝冻结冰,实施三级交通管制。

三、交通管制措施

(一)一级交通管制

1、报告、发布信息。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值班领导应立即向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告情况。同时通报相关高速公路经营部门、路政、施救、医疗(急救)、消防等部门做好实施相关预案的准备工作;要求高速公经营单位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和收费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发布冰雪天气造成高速公路道路交通堵塞、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车辆绕行建议以及预计道路恢复通行时间等信息。

2、警车压速带道。对已进入冰雪路段的车辆,加强管控,辖区上下行各保持2台巡逻车,实施警车压速带道并通过鸣警报、喊话、电子诱导屏播放字幕等方式提示过往车辆将时速控制在20公里以下,禁止超车。

3、及时清除路面冰雪。立即要求淮南高速公路管理处铲雪除冰;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路面冰雪情况和交警部门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提请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组织车辆间断放行。高速公路交警大队组织对滞堵在路面上和服务区内的车辆实行分时段、分车型间断放行。放行时,应优先放行大中型货车,视路面冰雪碾压、清除状况,再放行大中型客车,最后放行小型客货车辆。首批放行时必须实施警车压速带道,与第二批放行时间间隔应控制在30分钟以上。

5、关闭高速公路。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保证安全通行时,应果断关闭沿线进入道口和服务区出口,禁止车辆出入。

6、实施交通分流。预计或已经出现长时间交通堵塞,可对后方来车实施交通分流措施。

实行远端分流时,应在无冰雪或受冰雪影响较小的路段,按总队统一指令,实施多道口逐次进行分流,尽量减少冰雪路段车流量压力。

实行近端分流时,可在有条件的服务区、道口将主线滞留的车辆疏导出高速公路或让其进入服务区等候。

7、实施主线排队。因交通事故、路面积雪结冰无法及时清除、分流点分流不畅等造成道路堵塞时,辖区交警大队应增派警力,加强路面管控,组织受阻车辆在路面上有序排队等候,并确保排队车辆尾部安全和应急车道畅通。

8、维护站区秩序。已封闭的高速公路道口、服务区应通过广场广播、可变情报信息板、车载电子显示屏或设置明显警告标志,以及交通民警和高速公路经营工作人员发放提醒卡等措施,实时发布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情况,提示在道口等候的驾驶员有序停车,耐心等候或选择其他道口通行。道口和服务区必须留有应急进出通道,保证执行指挥、清障、救援等任务车辆的通行需要。

9、施工路段管理。通知淮南高速公路管理处停止施工作业,增设警示标志和灯具,扩大预警距离,并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对施工路段管理,确保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齐全有效。

10、加强路面巡逻。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增派巡逻车,加大巡逻管控密度,打开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电子诱导屏播放字幕等方式提示驾驶员遵守交警部门各项管制规定,服从交警指挥。同时及时掌握路面天气变化情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二)二级交通管制

1、报告、发布信息。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值班领导应立即向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告情况,同时要求高速公路经营部门利用高速公路沿线和收费站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相关信息。

2、加强道口、服务区管控,限车型间断通行。受影响的沿线道口、服务区,禁止危化物品运输车辆、超限及严重超载车辆和大型客运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对其他车辆实施间断放行,放行间隔时间根据道口滞留车辆和路面通行情况确定。

3、对重点部位实施融雪除冰。要求淮南高速公路管理处采取有效方式融雪除冰,在重点部位要备足融雪剂等物资,必要时通报当地政府组织人员对桥梁、隧道出入口、坡道等重点部位结冰路面铲冰除雪。清除车道积雪、冻冰应从内向外依次进行,即先清理最左侧行车道、后清理其它行车道、再清理应急车道,不得在中央分隔带处堆放积雪,以防积雪融化后流淌到路面遇冷结冰。

4、加强应急车道管理。因桥梁、坡道结冰或事故造成车辆堵塞时,应派专人加强对应急车道的管理,尽最大努力保障应急车道的畅通。管理应急车道,应在“保头护尾”防事故的同时实施,先迎来车方向防止来车堵塞挤占应急车道,再疏通已被堵塞的地方,直至应急车道全线通畅。必要时,也可分段实施。

5、加强路面巡逻。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增派巡逻车,加大巡逻管控密度,打开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电子诱导屏播放字幕等方式提示驾驶员遵守交警部门各项管制规定,服从交警指挥。同时及时掌握路面天气变化情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三)三级交通管制

1、加强路面及重点部位的巡控。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会同路政部门增派巡逻车,加大辖区事故多发路段、桥梁、隧道、长坡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密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车以及路面障碍。通过车载喊话器、电子诱导屏等方式,提醒正在行驶的车辆开启报警闪光灯,时速不超过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2、及时掌握和发布雪天相关信息。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及时向气象部门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协调高速公路经营部门通过可变情报板或其他形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重点路段设置“雪天路滑”、“谨慎驾驶”、“禁止超车”等临时交通标志,并利用收费站口、服务区发放警示卡,宣传雪天安全行车常识。

3、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及时通知淮南高速公路管理处做好除雪、防滑等应急处置工作。重点应放在桥梁、坡道、匝道、隧道进出口、高架路段。高速交警大队在清雪路段应做好车辆疏导、实施交通管制等保障工作。

4、加强路面巡逻。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应增派巡逻车,加大巡逻管控密度,打开警灯,通过鸣警报,喊话、电子诱导屏播放字幕等方式提示驾驶员遵守交警部门各项管制规定,服从交警指挥。及时掌握路面天气变化情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四、管制措施启动程序

(一)一级交通管制

1、高速公路实施一级交通管制,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宣布启动指令。

2、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对指令落实后应及时将有关汇总并报告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交警支队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路况,支队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督导,大队全员在岗在位,应对恶劣天气。

(二)二级交通管制

1、高速公路实施二级交通管制,由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长宣布启动指令。

2、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大队长对指令落实后应及时将有关汇总并报告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大队主要领导必须一线指挥,严格执行总队高速公路指挥中心的指令,带班领导实行主副班制。大队至少2/3警力在岗在位,其余人员在队备勤,随时应对恶劣天气。

(三)三级交通管制

1、三级交通管制由相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长宣布启动,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大队带班领导实行主副班制,保持至少1/2警力在岗在位,其余人员随时做好备勤准备,随时应对恶劣天气。

(四)变更、解除交通管制指令的下达和报告依照以上程序进行,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车辆绕行方案

管制措施启动后,为减小各收费广场停留等候车辆压力或因雾霾天气造成主线车辆分流,大队将安排道口执勤人员对驶入、驶出高速的车辆进行绕行提示。

1、淮南南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左转——南纬十三路左转——206国道向南;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与春申大道左转——东西第二通道经凤台——102省道向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淮河大道右转至——洞大路左转至——新206国道右转,沿206国道向西。

2、淮南东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与合水路路口右转——沿合水路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与新206国道右转,沿206国道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洞大路左转至——淮河大道与春申大道右转——东西第二通道经凤台——102省道向北。

3、淮南西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与102省道右转——沿102省道向东——在孤堆乡并入206国道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沿206国道穿市区经国庆路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的车辆经蔡寿路左转至102省道——沿102省道经凤台后向北。

4、毛集道口:前往合肥方向的车辆经102省道向东——在孤堆乡并入206国道向南;前往蚌埠方向的车辆经102省道向东——在蔡寿路左转至206国道穿市区经国庆路向西;前往阜阳方向经102省道向北。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7

1、加强日常监管

学校总务处、食堂管理人员、校务室等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食堂、宿舍),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2、报告制度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中心校、卫生院及有关部门报告。

(2)责任报告人

①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②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

③学校师生员工。

(3)报告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临床表现、初步原因分析、责任主体、采取的措施等;

(4)报告的程序:事发当事人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赴现场了解基本情况(所进食物、进食时间、中毒人数)—报告中心校应急工作小组—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中毒人数、临床症状、所进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防指职责

(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

(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预案准备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预防行动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响应级别

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

4.1总体要求

4.1.1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防洪响应

4.2.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

险物资器材。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

(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

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

应急响应行动

(1)省防指审议并发布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协调部队、部门、设区市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继续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必要时,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

(3)省防办对重大防洪决策提出建议意见。反馈省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将工作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4)省气象局(台)继续认真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5)省水利厅提出重点防洪地域、保障部位、出险工程的应急抗洪抢险技术意见。

(6)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做好洪水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7)驻闽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协调组织所属单位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派出领导到省防指协助总指挥工作。

(8)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有关抗洪抢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根据应急需要,省防指通知有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5响应级别调整或终止

当应急响应条件变化时,省防指应视情调整防洪应急响应级别;

当应急响应条件消失时,省防指应视情宣布终止防洪应急响应。

4.2.6灾后处置

当降雨过程结束,江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后,各级防汛指挥部应把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来,抓好灾民安置和医疗、防疫工作,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有干净水喝,尽快修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组织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支援灾区工作。

(1)省防指部署、协调有关救灾工作,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省防办收集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核实、汇总灾情,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省水利厅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毁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继续严密监视并实时报告洪水动向,直到江河洪水位低于警戒水位以下,及时分析暴雨洪水的主要特性,论证最大降雨频率和洪水频率、成因及规律,并向省防指报告。

(5)省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报告省防指。

4.3防台风响应

4.3.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台风Ⅳ级响应

省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预计在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可能登陆或影响我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项目计划书 篇10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四、责任制度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