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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范文3篇

本文目录2018年检查工作计划范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检查机关的工作计划

司(局)属各供电所:

检查工作计划范文3篇

为了确保各类设备可靠、经济运行,深入有序地开展用电检查工作、有力地打击盗窃电力设施和窃电行为、规范用电秩序,切实为市场开拓增供增效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一、用电检查的工作重点

㈠一般性检查

1.认真、及时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靠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对零度客户进行抽检,核实用电情况;

17.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8.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9.检查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20.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㈡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基础用电信息、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专项检查;

5.各供电所要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节假日)突击检查活动;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专项检查;

6.营销部定期对供电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定期对供电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专项检查;及时对新装客户现场专项检查并提出初审意见及下发整改通知书;开展对欠电费客户催收程序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的检查,确保我公司(局)电费的全部回收;

7.专项检查是否按程序及相关规定在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时通知用电客户,并做好了解释、宣传工作。

二、检查周期

1.对所有大工业客户、直供客户、小水电并网客户定期在春季、秋季进行全面检查两次;不定期三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动力客户集中年检查不少于两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集中检查年不少于一次。

三、用电检查工作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电力法》所赋予的职责;

2.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

3.用电检查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4.用电检查必须持有相关领导签发的《用电检查工作单》;

5.现场检查中必须做好《用电检查现场工作记录》;

6.用电检查过程中严禁出现“通风报信”等情况。

四、落实措施

1.各所要根据公司(局)下发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单位年度、季度、月的用电检查工作计划;

2.要建立完善用电检查工作的各项制度,落实工作方案;

3.每季度对用电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中进行分析总结,用电检查工作纳入季、年度考核;

4.在本年度12月10日前总结上报用电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2018年检查工作计划范文(2) | 返回目录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检查范围、检查时限、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方法、检查处理原则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各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对审计部门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提供监督检查资料种类、所属时限、数量,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要求,被检查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总结汇报;坚持教育与服务为主、处罚处分为辅的原则等。详细情况请见下面: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财政改革与管理综合示范县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订XX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文秘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行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力求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为我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检查范围

1、各乡镇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2、根据*省财政厅布署和*市政府安排的市直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上级财政部门授权检查的驻我市外埠机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以20*年财政收支业务为重点,个别检查事项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检查依据

实施监督检查将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性规定进行,对监督检查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具监督检查报告,做出基本评价,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

五、检查内容

(一)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

(二)预、决算的编审及预算调整情况;

(三)预(决)算的审核、批复及预算追加、追减情况;

(四)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收缴、退付、拨付等情况;

(五)财政集中支付执行情况;

(六)专项资金和国家债务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情况;

(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情况;

(八)对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情况;

(九)银行账户的管理及资金收付情况;

(十)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十一)对审计部门和财政内部监督检查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十二)其它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六、检查方式、方法

根据业务繁简或检查效果需要,可采用就地检查与调账检查两种方式,对单一被查单位(或事项)也可两种方式一并采用。必要时可与监察局、反贪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进行。被检查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不得瞒情不报,不得提供虚假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检查。要按检查组要求及时、全面、客观地提供年初预算、预算调整、有关文件、拨款、签报、报表、账簿、凭证及其他资料。被检查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对其负责。承诺书包括内容:

(一)提供监督检查资料种类、所属时限、数量;

(二)对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承诺要求;

(三)被检查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

七、检查处理原则

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总结汇报;坚持教育与服务为主、处罚处分为辅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将依据被查单位的违规违纪事实,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处理;凡涉及《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规定事项的,将按其规定处理。

检查机关的工作计划2018年检查工作计划范文(3) | 返回目录

XX年,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全国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实现“xx”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下就是本人的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强“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等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完善和落实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充分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黄赌毒”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力度。对轻微犯罪落实依法从宽处理政策,完善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检察制度,积极推进刑事和解、量刑建议等改革。健全检察环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执法办案风险评估等机制,坚持息诉与抗诉并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继续开展化解涉检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群众工作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帮教管理和违法犯罪青少年教育挽救,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支持和参与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安保工作,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三、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犯罪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案件。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XX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的问题。坚持依法文明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落实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犯罪分析、对策研究、预防建议、警示教育和预防调查、宣传、咨询等工作,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和预防工作规范化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加强对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违法问题的监督,对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侵权行为的监督,对刑事审判特别是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促进监管场所依法管理。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继续探索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等犯罪,切实加强对司法不公不廉的监督。正确处理政法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的关系,改进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

五、深化检察改革,着力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改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完善监督范围和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深化审查逮捕机制改革,健全、规范听取犯罪嫌疑人申辩和律师意见制度;深化侦查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和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办案公开机制,推行网上办案,规范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制定统一的执法规范,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和案件管理、执法监督、执法考评机制。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从今年4月起,用一年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一线检察官为重点,全面推进全员培训。在对基层检察长普遍轮训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对地方三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的集中轮训。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领导干部问责、廉政档案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等制度,全面落实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工作力度,决不护短,决不手软。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大对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检察机关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检察机关深入基层、联系群众的新形式,更好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国检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总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贡献。

涉企检查工作计划2018年检查工作计划(4) | 返回目录

XX年,在县优化办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效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制止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预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保证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发【XX】 11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办发【XX】 23号)和**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报送XX年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保优办发【XX】1号)的相关要求,我乡计划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本年度涉企检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乡领导高度重视涉企检查工作,以“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为乡内企业提供更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乡经济全面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强化领导。通过会议研究,建立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责任制,同时明确我乡涉企检查备案工作分管领导为龙显胜同志;责任部门分别为乡财政所、乡安监站、乡计生办、乡民政室林业站等;具体承办人为刘鸿志、彭寅、张仲文等人。

二是提升高度、细化要求。为确保涉企检查备案工作落实到位,乡党委政府要求各部门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涉企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将之作为为企业办实事,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备案制度落实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坚决按照上级涉企检查相关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将其作为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并及时报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二、严格检查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各部门站所严格制度不违规,狠抓落实不走样。涉企检查能合并检查的要合并,能集中检查的要集中,能定时检查的要定时,能减少频次的要减少。可检查可不检查的,一律不检查;能通过电话、信件、网络等形式处理的,一律不走进企业;必须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要严格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执行;专项清理和常规检查实行“备案报告制度”,检查前填写《涉企检查备案表》,内容含检查单位、对象、依据、内容和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等等,报经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备案,凭备案后的《涉企检查备案表》进行检查。如遇特殊情况,可先报经乡领导同意后按**办发【XX】23号文件进行处理,处理结束须及时备案,并附处理情况报乡优化办。涉企检查要提升服务意识、提倡服务优质、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和谐检查、和谐服务。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会议、短信、标语、政务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规范涉企检查的意义,做到乡涉企检查单位及对象普遍知晓。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涉企检查备案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社会监督,提高企业法人和其他行政执法相对人对依法行政的知晓度和监督能力。我乡根据每阶段工作实际,针对如何推动制度落实开展系列活动,为涉企检查责任制和备案制度的落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检查计划,确保检查实效

乡党委政府督促责任各站所部门确定全年涉企检查常规项目及制定检查计划,并积极敦促予以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检查出效。

一是乡安监站依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对乡内企业开展适时安全生产类检查。针对单位及时间安排如下,上半年检查对象:三红采石场、梁东采石场、杉木河水电站、川洞电站;下半年检查对象:二佬佬网吧、龙勇烟花经营店。

二是乡计生办依据《湖南省计生条例》等文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涉企计生抽查,并执行本级涉企计生督查。

三是乡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应本年度不同时段任务要求,配合上级对口部门针对企业进行各类业务抽查。

XX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优化经济环境、推动全乡发展的重要一年。涂乍乡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大力优化企业发展,为提高全乡科学发展水平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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