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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4篇

本文目录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计划6月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4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训)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低于11万人次;

2、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

3、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

4、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不少于30家;

5、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对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重点是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行政区域的数据录入,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苏州市安监局。(时间:7月完成。)

2.切实加强年度法定培训人员数据录入。根据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须在当年度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时间:全年。)

3.统一规范安全培训上报口径。今年起,各市(区)应统一各类培训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凡各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上报苏州市安监局的各类培训工作数据应与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上报数据相一致,避免出现多口径上报带来的培训数据不准现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业务水平

1.坚持机关“大讲堂”学习,开展安监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与周期培训相结合,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半月保证一次机关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

2.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苏州市安监局拟组织举办1期安全监察员领证培训班。(时间:5月。)

3.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开展安全培训监考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安监局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有计划的对全市各考核小组成员及监考老师送省安监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力争全年80%以上的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时间:全年。)

(三)突出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针对外资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苏州市安监局将举办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6月。)

2.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4月份,苏州市安监局拟举办80家市属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时间:全年。)

3.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是法定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巩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今年所有危化企业、纳入各地重点监管的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要达100%,一般企业复训率不低于70%。(时间:全年。)

4.继续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根据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的特点,各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培训的同时,加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要重点指导危化品、职业危害、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日常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全年。)

(四)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复训质量

1、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较多的有利因素,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活动,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今年五市要建立分别不少于5家企业的实训联系点,吴中、相城、高新区要建立分别不少于3家实训联系点,古城区域也要推荐若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作为实训联系点。各地建立的实训联系点应至少包括危化品生产、存在职业危害、冶金等三个以上不同行业的实训联系点。(时间:8月份完成。)

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2) | 返回目录

XX年上半年,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着年初确定的“重基层,抓源头管理;强监 管,抓过程控制;落实责任,抓完善机制”的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 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力度, 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等工作,全区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稳定。现将我区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建筑施工事故基本情况

今年1-6月,全区共发生四级重大建筑施工伤亡事故7起,死亡8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起,死亡2人;乌鲁木齐市1起,死亡2人;克拉玛依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和喀什地区各1起,各死亡1人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最快的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XX年同期持平。

事故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的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起重伤害(1起,死亡 2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总人数的25%)、坍塌(2起,死亡 2人,占事故总数的 28.6%,占死亡总人数的25.0%)、触电(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占事故总数的14.3%,占死亡人数的12.5%)

二、上半年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新政发[XX]12号)中一把手“一岗双责”的有关规定。从二○○六年起,自治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地、州、市委员,一律换成各地、州、市建设局局长(主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州、市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清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明确职责, 落实责任,找准突破口,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稳定,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观念转变为先导,实现管理 方式的创新。由经验型管理向技术型、专业化管理转变。从事后查处的被动型管理向事前预防的主动型管理转变。安全 生产监督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预防控制、治理和整改上,防患于未然。

3、按照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的要求,于今年3月初和7月初,组织召开了由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委 员会主任(厅长)主持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会上,分析通报了XX年建筑施工和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讨论 了二○○六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传达了建设部召开的“各地区建设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四次会议精神”。就我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提出了一些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通报分析了XX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情况;听取了七个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讨论修改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并要求各地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部署了XX年下半年建筑施工及市政公用事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工作。

4、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路、三位一体的工作架构和统分结合的管理体制,建设厅又组建了建设厅安全生 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口和牵头我厅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安全生产、在役工程全寿命质量安全、城市基础设施运营安全、抵御地震等自然灾害四个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落实到有关处室,建立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的工作机制,强化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能。

(二)、 强化企业责任主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各施工企业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宣传贯彻到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作业班组;每个作业人员,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同时企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在建设系统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2、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大力推广脚手架、支模、基坑支护等计算软件从技术装备上保障安全生产,从硬件上做到本质安全,从本质上为遏制或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技术手段,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由安全监督总站牵头,安全协会会同新疆通易神机软件开发公司于6月28日,在建设大厦举办了建筑施工现场设施安全计算技术规范要点专题讲座,参加人员280余名。

3、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先后培训建筑电气技术和操作人员751人,建筑起重指挥、操作、安装维修人员508人。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加强新进入施工现场和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切实实行持证上岗。

4、针对我区部分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知识欠缺的现状,我厅先后开展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安全 监督人员、工程监理人员、操作人员等岗位安全知识培训, 截止6月底,已培训建筑施工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1500人;监理企业的监理工程师364人;安全资料员238人;安全监督员130人。

5、XX年建筑施工有18家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了19起伤亡事故,死亡21人;为解决这些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了 解掌握不够,不依照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等问题;举办了发生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管生产的副经理、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及项目监理工程师90人的警示教育培训班,并对项目经理重新进行了安全知识闭卷考试。通过对发生事故的建筑企业举办安全生产专项培训教育,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震慑作用。实践证明,凡经过安全专项培训教育的法人、项目经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都能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强化动态管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第397号)和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规定,作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1、各地严把建筑市场准入关。在组织招投标时,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坚决将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

2、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查,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3、截至XX年6月30日,全区共有807家建筑施工企业取得了《自治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仍有300多家建筑企业未提出申请或没有领取到安全生产许可证;为此,我厅先后3次下发了《关于对我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的通报》,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地转发了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规定。十分明确要求未取得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任何建筑施工活动,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该企业,并要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处罚。

4、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今年上半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5家建筑施工企业,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到期后,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重新复查,达合格后,方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强监督管理。

1、修订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在投标人须知、招标函、技术标、经济标等内容中增加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内容,如在投标人须知内容中不仅要求具备施工资质等级,而且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为合格投标人的必要条件。同时,加强在投标人资格审查备案、招标文件备案、开标环节验证监督的监督管理。

2、建立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跟踪整改制度和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开展本行政区域建筑工程重大 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公布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并建 立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诚信机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网上公示。

(五)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标准化现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在安全达标和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化和发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除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场容场貌外,还关注企业本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更为关注施工工艺和人员操作的标准化。因此,在推进标准化工作中

1、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2、坚持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并用于推广标准化现场。乌鲁木齐市、昌吉州、阿勒泰和吐鲁番地 区等先后召开观摩会、交流会,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加速标准化现场的推广步伐。

3、广造舆论,扩大影响,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等媒体报道标准化现场建设成果,形成业内开拓进取,社会广泛关 注,促进“标准化施工、人本化管理、品脾化生产、理念化创新”的发展。

(六)、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1、年初,厅下发了工作安排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 对冬季施工尤其是春季开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做出了部署。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分析本地建筑施工易发和突发事故的类型和原因,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月4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区春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人要求各地建设行政部门认真开展春季施 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解冻后的深基础开挖、临时用电、脚手架、垂直升降设备、施工围档等发生事故的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由领导带队,进行了冬、春季施工安 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施工现场,都按照“五定”要求进行了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

2、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三节、两会”和“五一” 长假期间社会稳定。为了确保“三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督总站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两节期间及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于部带班制度,对建筑施工现场、城市公交、燃气、给排水、供暖、供气站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了“三节、两会”期间企业安全生产;城市供水、燃气等正常供应。

(七) 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根据《自治区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了建设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仅6月11日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当天,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单XX0多份,各地根据厅和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安排,围绕着“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一活动主题,大力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影、报纸、板报、网络等宣传手段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送书到现场、讲台到现场,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以消除隐患, 确保安全。

(八)、认真开展“安全文明工地”活动。

截止到6月底,安全监督总站组织有关人员对克拉玛依市、博州、昌吉州、巴州、石河子市、奎屯市等申报的30余项“安全文明工地”逐一的进行了核验,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上半年,我区的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工程各方的主体安全责任不落实;二是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三是个别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机构不健全,监督人员不到位,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制度;四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多发性伤亡事故专项治理力度不够;五是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范现象比较严重。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

坚持“依法治安”,推进管理体系的创新。按照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现场安全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规范监管行为,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从7月下旬开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遏制事故的频发势头。

(三)、8月上旬,各地、州、市要对本地区在建工程的施工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专 项检查。

一查事故隐患、危险源的整改情况;二查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是否存在无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包括指挥、司索、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无持证上岗情况);三查施工起重设备的检测及验收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四查施工起重设备是否建立一机一档,重点查日常维修保养记录;五查施工起重设备的安装、顶升、拆卸专项方案是否按技术规范标准的编审情况;六查工程项目部是否制定施工起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四)、8月下旬开展两项安全生产许可工作的专项检查。

各地先组织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检查;再由厅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地、州、市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本地区企业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落实安全生产条 件的情况;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持证上岗情况;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未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和未持证上岗的人员登记造册,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9-10月,开展以高处坠落、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施工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组织实施等情况,施工企业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进行监理的情况。

(六)、各地要进一步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指导意见》,加强引导和促进施工企业创安全质量标准化 工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坚持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安 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发展。

(七)、继续做好“安全文明工地”考核、复验工作,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化。

(八)、组织开展好“节日”前及冬季施工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冬季施工的安全生产。

(九)、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各地在借鉴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地区等安全演练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应急救援宣传。并力争下半年的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以检验各地制订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应急救援资源的可靠性、实用性

(十)利用今冬明春,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的继续教育。

重点抓好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技能。

(十一)、做好全年安全形势分析。

认真总结今年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查找不足;对XX年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认真剖析,归纳事故类型;查找 分析事故原因,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为明年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6月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3) | 返回目录

XX年,我院将在市局和市安委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总抓手,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向市局递交的《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我院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继续保持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严抓措施落实

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厌倦情绪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要深入科室、班组第一线进行安全大检查,帮助他们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狠抓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增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24小时严密监控,同时对关键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巡查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向市局递交的《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的要求,各部门、各科室要围绕全年安全产生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到科室、个人,严格履行责任追究制,奖惩分明。

3、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活动,打造“生命畅通工程”

我院将以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造“生命畅通工程”为契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市卫生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生命畅通工程”消防安全活动方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按方案布置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消防安全活动任务。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以考卷形式,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合格率须达到100%,医院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出宣传栏和院通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营造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组织各单位特种行业人员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和考核,取得ic卡和特种设备上岗证,做到持证上岗;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一人一卡。

5、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以“财会室”安全达标为龙头落实技防、设施防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安全合格财会室”、“安全合格药库房”、“安全合格微机房”、“安全合格门卫”、“安全合格仓库”的活动,在“人防、技防、设施防”等方面不遗余力,不留死角,确保本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着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全面实施安全保卫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6、认真做好防雷设施检测工作

对新建及改造工程要认真开展工程项目防雷设施设计图纸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经审核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决不交付使用,要把预防雷电灾害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年内开展一项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查、检测,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并进行复检,在计算机房、ct室等精密仪器场所进行静电检测,保证各种防雷设施处于有效工作状态。

安监局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范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文(4) | 返回目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三区三城”建设总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创新安全生产培训方法,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进一步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复训)率,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年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低于11万人次;

2、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复训率达100%;

3、全年法定培训人员相关数据录入率达100%;

4、建立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不少于30家;

5、考核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培训统计,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1、认真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编录入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做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信息采集统计编录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对全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上报,统计重点是危化、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高标准地按时完成所在行政区域的数据录入,并于20xx年7月30日前将数据上报苏州市安监局。(时间:7月完成。)

2.切实加强年度法定培训人员数据录入。根据省安监局有关要求,凡经培训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信息,必须在当年度全部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时间:全年。)

3.统一规范安全培训上报口径。今年起,各市(区)应统一各类培训领域相关工作数据。凡各市(区)安监局业务科室上报苏州市安监局的各类培训工作数据应与负责安全培训的科室上报数据相一致,避免出现多口径上报带来的培训数据不准现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管及培训人员业务水平

1.坚持机关“大讲堂”学习,开展安监机关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把机关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培训、集中学习与周期培训相结合,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时间,每半月保证一次机关内部业务学习与交流。

2.结合各地监管实际,继续加强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和安全监管水平。苏州市安监局拟组织举办1期安全监察员领证培训班。(时间:5月。)

3.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开展安全培训监考人员业务培训。根据省安监局年度培训计划,今年将有计划的对全市各考核小组成员及监考老师送省安监局进行持证上岗培训,力争全年80%以上的监考人员持证上岗。(时间:全年。)

(三)突出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举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针对外资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管理特点,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苏州市安监局将举办一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时间:6月。)

2.全面开展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业务培训。各地安监部门要根据国家安监总局23号令有关对存在职业危害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要求,全面开展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负责人进行职业健康管理业务专项培训。4月份,苏州市安监局拟举办80家市属职业危害重点监管企业培训班。(时间:全年。)

3.狠抓企业“三项”岗位人员继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知识再教育是法定要求,各地要在继续巩固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基础上,重点抓好高危企业、重点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今年所有危化企业、纳入各地重点监管的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率要达100%,一般企业复训率不低于70%。(时间:全年。)

4.继续推进企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根据农民工文化素质低、工作环境条件恶劣的特点,各市、区安监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农民工培训的同时,加强执法检查,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农民工安全培训。要重点指导危化品、职业危害、矿山、冶金等重点企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技能培训与日常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责任,将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时间:全年。)

(四)创新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复训质量

1、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复训)实训联系点。为提高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要充分利用我市外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较多的有利因素,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活动,挑选在各自行业中安全管理较好的的企业,作为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实训联系点。今年五市要建立分别不少于5家企业的实训联系点,吴中、相城、高新区要建立分别不少于3家实训联系点,古城区域也要推荐若

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的中小企业作为实训联系点。各地建立的实训联系点应至少包括危化品生产、存在职业危害、冶金等三个以上不同行业的实训联系点。(时间:8月份完成。)

2.探索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复训新方法。各培训机构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力争在培训内容和形式上有所突破。今年,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复训要增加实操课时,组织复训人员到安全培训实训联系点进行参观学习;市安监局将适时举办“企业管理人员复训示范班”,组织各地有关人员进行教学观摩。(时间:全年。)

3.探索安全培训形式的创新与提高。要加强对授课教员的教学指导,实行复训教案备案制度。所有从事复训授课任务的教师应在授课当日将教案送培训机构书面备案,同时要将各级最新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当地安监部门的最新工作要求等列入授课内容;要继续加强对授课质量的考核考评,各培训机构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应用书面形式向学员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教师;要提倡采用电脑演示、课堂互动等先进教学手段与形式,增加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四、工作措施

20xx年,各市、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有关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的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培训宣传、组织和日常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完成全年安全培训工作任务。

1.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切实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培训工作同安全监管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年度安全培训任务和自身实际,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安全培训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辖地培训组织网络,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集中精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同时各地要积极完善培训工作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培训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切实增强培训工作的推动力。

2.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依法参训的意识。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活动和向企业发放有关安全培训法规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有关企业安全培训的规定,努力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参加安全培训的意识。今年,苏州市安监局将组织有关人员编制《企业安全培训指南》,免费发放企业。

3.进一步强化培训质量,务求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各市、区安监部门和培训机构,要从实际出发,讲实效、重质量,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参训人员学有所获,学有所用,真正发挥安全培训在减少和预防事故伤害上的保障作用。一要根据培训对象、行业类别和岗位性质的不同,尽可能的在办班分类、教材使用、岗位性质、教师选择上与国家有关培训要求相符;二要严格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培训,不随意删减课程内容、培训时间;三要继续落实教考分离原则,各地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的组织领导,未通过考核标准的坚决不予发证;四是各地安监机构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的随机抽查,督促培训机构进一步注重培训质量。

4.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各市、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市安监局企业监督检查有关规定,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努力为安全培训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是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中,坚持将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持证情况纳入必查范围,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开展对企业各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检查。市局拟在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企业法定培训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证上岗人员,各地也应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监管手段。要通过安全培训工作与各类专项整治相结合,与企业“三同时”审查验收相结合,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相结合,与事故查处相结合,推动安全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确保完成全年培训任务;四是各地要加大对境内非法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法定培训的检查与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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