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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为官不为自查报告

企事业单位为官不为自查报告

为官不为自查报告_【1】

根据上级党委关于整治“为官乱为、为官不为”实施意见,近日,我社区在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了“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以达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的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互查。在3月16日周一例会上,向全体工作人员通篇传达学习了《盱眙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并要求两委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认真查找自身和科室是否存在“两为”现象。通过自查和互查,我社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庸懒散拖、敷衍塞责现象。一是对前来办事的群众不能做到随到随办,有时甚至借口正在忙其它公务而让来办事的人等待良久。

一是对上级或本部门安排的工作不积极主动,能拖则拖,实在拖不下去就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现象。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部门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踢皮球的现象。监管不力现象。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对下属存在不抓、不管、怕得罪人的现象,不严格要求,只求一团和气,不注重工作实绩和造成的影响。

二是针对查找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查找出的问题,主要是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监管不力等“为官不为”行为进行整治,要求班子同志和科室负责人要带头纠正抵制“两为”行为,并督促本科室人员整改到位。

三是开展作风督查,实现长效管理。形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科室成员督查链,将作风督查工作贯穿在每一个工作日,只要发现有“两为”现象,立即指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纪律处分。

四是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各科室和每个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让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自己本职工作,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从源头上杜绝“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等现象发生。

为官不为自查报告_【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洪办字[20xx]54号)的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9月至12月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整治“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为突破口,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着力点,以思想教育、解决问题、严肃纪律为抓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热爱统计、实绩突出、清廉从政的干部队伍,为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局长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延续。全局各处室、各单位负责人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力抓手,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查找本部门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等挂钩。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

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的范围对象:局领导干部和在岗工作人员。

(二)整治的主要内容: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对上级决策阳奉阴违,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责任,致使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

3.监管缺位。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各处室、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放任不管,或不依法进行监管,或监管不力等问题。

4.推诿扯皮。重点整治: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凡事先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的不敢干,有难度的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剪裁等问题。

5.庸懒无为。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不熟、标准不高,工作思路不清,有想法没办法,对工作一问三不知,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低,不能胜任岗位职责。

6.行为失范。重点整治:上级和领导布置的任务不落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和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7.效率低下。重点整治: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出工不出力,不敢担当,得过且过。应公开的信息不及时公开,应受理的事项不及时受理,应告知的事项不一次性告知等问题。

8.纪律松弛。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9.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

10.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等问题。

11.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领导干部子女“吃空饷”;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