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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资金自查报告十篇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实处,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292号)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对20xx年第一、二季度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具体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十篇

一、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制度

为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和核算各个环节的监管,杜绝就业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现象,我局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相关要求,结合西区实际,制定了《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我局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西区就业专项资金五项监督制度》,从资金拨付管理、使用监督、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监督和跟踪反馈等方面对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同时,我局联合西区财政局每年都定期检查社保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及岗位补贴的申报审核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区就业局每年会对就业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及就业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就业局每年也会有专门的工作小组来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审批工作。

近年来,无论是内部自查、还是外部监督检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均未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各项资料按程序申报审批,各项资金也按流程足额拨付,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

二、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一)就业专项资金筹集情况

西区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结转为:3,532.87元,20xx年截至7月筹集就业专项资金7,000,000.00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76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240,000.00元)

(二)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余情况

20xx年第一、二季度我区共拨出就业专项资金5226031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69人共计5211806元,个人申报职业培训补贴xx人共计xx225元。截至目前,就业专项资金共计结余1777501.87元。

经查,我局就业专项资金严格实行“社区(村委会)—各街办、格里坪镇—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逐级上报、层层审批制度。各项就业专项资金申请,均经区就业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财政局先后审核无误后,才向区政府提出资金拨付申请。申请得到批准后,各项就业专项资金通过“区财政局就业资金专项账户—区就业局专项资金账户—各街办(乡镇)专项资金账户——各申请单位、个人”的方式实行银行专户划拨,确保了每一笔专项资金顺利足额拨付到了各申请单位、个人手中。并在资金拨付前将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补贴情况公示于政府门户网站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三)就业补贴对象认定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就业援助对象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攀人社发[20xx]177号)要求,对我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进行就业困难人员(“4045人员”、残疾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按城镇人员安置的被征地农民、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应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其他情况)认定。按照“个人申请→社区初审→公示(5个工作日)→街道复审→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发放证件,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页面”的认定程序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建立就业援助对象登记台账,全面掌握我区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我区所有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人员必须是认定了就业困难对象的人员,申报资料中有明确要求,审核过程中也严格进行审核。

经严格自查,我局在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支出,没有擅自扩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虚列、转移、挤占挪用、滞留就业专项资金等违规情况,确保了就业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继续加强

我区劳动就业保障体系新招用工作人员较多、业务内容较为繁杂且人员更换频繁,如不继续加强培训,难以全面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内容。建议市局举行定期的业务培训,让各区县的`经办人员交流经验、互相学习,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职业培训的整体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再就业,因此,培训后的就业率是衡量培训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市场调研,根据市场需求,以就业为导向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

(三)一些系统调整导致的问题

20xx年年初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在系统调整后,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已做灵活就业登记,自己缴纳社保的居民,若在后期实现单位就业,则前期由个人缴纳的社保会显示为单位参缴,这会影响其社保补贴资格的认定,另外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联动升级后,会出现部分居民灵活就业登记自动注销的情况。

(四)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

我区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数量较多,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比重过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就业专项资金其他支出项目的及时拨付,我区将进一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的支出结构,确保就业专项资金的合理分配。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2

为推动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及时掌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42号)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544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全局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检查的年度范围为20xx-20xx年度;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涉农专项资金名称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资性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资金、国学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农村教师绩效工资补助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补助经费、“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截止20xx年5月7日,对涉农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将自查自纠资料整理归档。

二、自查情况

(一)、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的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1186.13万元,20xx年度投入涉农专项资金23628.14万元。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我局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一补”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我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单位、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报我局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单位、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校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及师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会议讨论、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月局监管部门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局机关各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涉农资金自查情况看,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涉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面广且繁杂。拨付渠道多,参与管理部门多,在管理上又未能形成一整套比较科学、完善的规范。资金的投入、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使资金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影响了使用效益。结合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

明确收入、支出、管理、监督等各项职责,达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操作规范、运转高效”的目的,使教育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二)、创新公开形式,扩大社会监督

要在深化现行的政务公开、校务公开等常规公开形式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形式。

(三)、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科学合理决策涉农财政资金的投放,对于情况不明,把握不大的项目要特别慎重,避免决策失误,盘活资源,突出重点进行监管,突出监管效果,对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减少运作成本,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3

县纠风室:

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通知》黔纪办发201210号精神和县纪委《关于转发的通知》龙纪通201233号精神,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安排下,结合我乡实际,对我乡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期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1、监管意识不主动。领导主要精力在于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

2、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3、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整改情况

我乡将自查自纠及重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列出,并将问题解决方案和所涉部门及人员向与会人员作了详细汇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分管负责人加强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整改合力,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按时保质做好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整改工作。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农村低保工作,今年以来,巴江乡采取年初

定时审查、季度复查、随机抽查的方式,从农村低保工作申请、审核、审批三个环节的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困、一榜公示、乡社会事务办审查、乡政府审核、二榜公示、县民政部门审批、三榜公示、待遇发放十个步骤着手,对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复核。此次复查复核明确由乡纪委牵头,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信用社、包村干部、村两委、群众代表等共同参与,主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三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经复查复核属实的,坚决予以清退。此外,将在调查中发现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全乡7个村935户1836名低保人员接受复查复核,取消“村干部父母吃低保、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父母享受低保、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后不及时报告取消低保”的低保户115户197人,新增符合条件的低保户129户241人。

三、整改成效

通过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的梳理,达到了底数清,无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公款私存等问题。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了监管意识不主动、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等行为,进一步发挥了财政涉农资金效益。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4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20xx]159号文件精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20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次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20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好国家各项民生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乡镇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根据*20xx号文件要求,我县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得力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进行全面自查。通过自查,进一步提高了乡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本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工作网络,落实工作责任。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长任组长,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直涉农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各级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各级各有关部门编制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层级、哪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同时,

构建工作人员信息网络,确保运转畅通。三是制定监管方案。制定了*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各涉农部门工作积极性,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县上的方案相应制定本辖区本部门资金监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考核评价,强化责任

为调动相关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县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涉及乡镇财政资金的部门分别围绕本部门财政资金监管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量化评分标准,对各部门资金监管情况进行考评排名,考评结果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和绩效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根据年初制定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力度。把监督检查始终贯穿与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全过程。在监督方式上,由突击性监督检查转变到日常监督上来,由专项的、事后的监督检查向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的监督转变。进一步加强了对乡镇财政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在20xx年*月份,由县财政纪检组长带队,由分管惠农办公室领导、财监办主任、惠农办负责人组成的检查

组对全县*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集中检查,对落实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率达到100%,同时深入农户家中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核对,及时查纠问题,确保足额兑现。并对乡镇“一册明、一折统”管理方式实施和补贴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乡镇做好补贴对象的审核公示、信息录入、资料报送、档案管理以及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各项惠农补贴公平、公正地发到农户手中,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核查我县共有土地面积*亩,全县共发放粮食直补*万元,农资综合补贴*万元,发放率为100%。

四、公开透明,阳光运作

一是政策公开,我们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范围、条件、补助标准和工作动态等,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政府的网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县财政局对全县乡镇、村一级干部组织了多次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二是资金公开。涉农补贴资金通过“一折统”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县、乡、村四级联动公开,推进强农惠农资金阳光运作。各乡镇镇、村利用单位政务、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五、自查自纠,摸清底数

认真梳理涉农政策项目,对20xx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了资金底数,为资金监管夯实坚实的基础。

20xx年打入惠农“一折统”资金共*项,资金共计*万元,无直接用现金发放惠农资金的现象,各项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真正做到了惠农补贴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惠农资金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理财”的观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巩固和完善现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加强财政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继续严格推行财政惠农 “一折统”管理改革,使财政惠农资金拨付工作的整体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

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我县财政部门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努力,对财政资金监管能够发挥上级财政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同时在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中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意识不主动。一些乡镇领导主要精力在于乡镇经济发展和资金筹集,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同时,乡镇财政人手少、业务量大,加之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来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二是基础设施不够完善。乡镇财政所机构

设置、人员管理不统一,业务指导不规范,适于乡镇财政的一整套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仍未有效建立;其次乡镇财政人员的业务能力偏低的现象;再次是硬件设施落后,办公条件差,大大降低了监管效率;三是资金信息上下级沟通不畅,乡镇财政对某些资金来源性质不明,资料信息不能共享,导致政策执行的相关进度、数据等信息滞后。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明确工作责任,积极发挥乡镇财政的监管作用,强化对乡镇财政的指导和管理,认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的重要性。要站在维护财经纪律的高度,统一思想,把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制,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重投入、轻管理,重建设、轻效益”的问题。,提高其法律素质,增强自律意识。强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严把会计准入关,做到持证上岗。加快乡镇财政信息化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政人员的财经法规培训,努力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将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与乡镇财政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业务培训,及时传达和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加大对基层财政干部的培训力度,帮助基层财政干部增强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三是要加强预算监管,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把项目申报关。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6

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财农[20xx]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xx—20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20xx—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20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XX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XX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五、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7

x区财政局:

根据财预〔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负责牵头,财政所人员负责全面清理,相关部门配合。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对此次工作高度重视,于3月4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成立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此次清理工作小组组长由乡纪委书记李万曲同志兼任,财政所所长刘良君同志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财政所,负责此次清理工作具体事务。

二、我乡财政存量资金状况。

我乡一直以来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管理财政资金,按期对财政工作进行清理和自查。此次专项清理自查:

一是我乡行政事业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是我乡行政事业专项经费无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三是我乡无未开工项目、无资金结转结余项目和无项目有剩余资金;

四是我乡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三、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

我乡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从思想上树立良好意识,做到财政无小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财政工作,坚持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目标,保证财政资金用准、用实、用好。

x市x区x乡人民政府

20xx年3月9日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8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各项资金落到实处,根据莆田市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在线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莆惠管〔20xx〕2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布暑安排,成立了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莆田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xx年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局对照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强农惠农资金收入、落实到位情况

(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际收入总额6552.27万元(其中:20xx年4715.96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6.31万元),已落实到位5070.23万元(其中20xx年3235.81万元、20xx年上半年1834.42万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各县区林业局生态林补偿基金实际收入总额1746.97万元(其中20xx年1167.67万元、20xx年上半年579.3万元),已落实到位961.18万元(其中20xx年918.58万元、20xx年上半年42.6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19.41万亩,造林更新3.51万亩,共完成造林绿化22.92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20.63%。20xx年上半年全市完成“四绿工程”建设3.18万亩,林分修复11.33万亩,人工造林更新2.84万亩,共完成17.35万亩,占省下达任务的106.67%。

1.及时分解,明确任务。我市根据各县区(管委会)林地资源等实际情况,下发了《全市造林绿化任务下达的通知》,及时把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区(管委会),并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明确造林绿化任务,市政府每年又发出了《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提出了深化思想认识、推进生态建设,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建立目标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的具体意见。我市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并向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直相关部门下达造林绿化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加强造林绿化宣传,宣传造林绿化对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和生态市建设、打造宜居港城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宣传造林绿化各级政府扶持政策,传播森林文化、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价值观。每年3月,组织市各套班子、机关单位干部、莆田军分区和武警部队官兵及群众一起参加义务植树劳动,拉开了全市春季大规模义务植树劳动的帷幕。各县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也精心组织党政军民参与的大规模义务植树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全市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

3.转变方式,促进发展。一是搞好规划设计。按照“全面规划、注重实效、先急后缓、分期实施”的要求和“山水园田统一规划,乔灌草、花果树一起上,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四绿”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二是狠抓林地落实。造林地的落实是确保完成任务的关键,“四绿”工程建设要落到非规划林地、可造林地块和“三沿一环”可补植林地。对于现有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极少量的荒山,做到逐块落实,及时造林。今年共落实15.5万多亩造林地,有效地保障了今年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三是做好苗木供应。林业部门根据今年造林任务,认真测算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树种、规格和数量,及时做好苗木的准备和调剂。四是加快苗木花卉基地建设。针对今年及以后我市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建设的实际,大力扶持重点花卉苗木基地建设,适时调整苗木的组成结构,加大乡土阔叶树种苗木、绿化大苗的培育,确保苗木供应。今年我市通过落实各级政府花卉苗木优惠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产销对接,完善社会化服务,推动花卉苗木专业化、标准化、设施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我市的花卉苗木生产初具规模,基本实现造林绿化苗木自主化。五是强化科学造林。根据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做到适地适树,科学配置造林树种和密度。在造林更新上,大力提倡不炼山造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在重点生态区位,通过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人工措施,加快调整树种组成,改善林分结构,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在城乡绿化上,选择景观效果好、经济价值高的名贵和优良乡土阔叶树种,以丰富森林景观,提高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4.配套扶持,增加投入。为推动造林绿化发展,我市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预算,增加投入,配套补助。在省对今年造林绿化各项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市财政对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屏障、绿色通道建设按300元/亩标准补助;对高速公路、铁路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3000元/亩标准补助;对林分修复补植按省标准40元/亩补助;对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按500元/亩标准补助;对珍贵用材树种造林按250元/亩标准补助。并要求县区(管委会)按市标准配套。

5.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市林业局建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宝昌总负责、党组成员带队、相关科室挂钩的组织分工负责制,抽出时间下乡对各县区(管委会)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了解造林绿化进展情况,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帮助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造林绿化进度。各县区通过委托专业队伍养护、聘请专人养护、村民自我养护等不同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全面落实“谁栽、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明晰产权和经营权,确保树树有人管、块块有业主,达到植一株、活一株、绿一处、成一片的效果。

(二)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专款专用。一是严格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造林绿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xx]1号)精神,对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造林绿化主体完成当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后,首先由各县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并将结果上报省市林业局、财政厅,由省林业厅和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造林验收期间,市纪委驻农业局纪检组还在我局网站开设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造林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到位。二是详细制定资金用款计划,编制《造林绿化资金发放清单汇总表》,上报财政部门核准后发放补助资金。对验收合格的政府部门及公司造林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汇入账户,对个人造林验收合格的,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三是补助资金下拨情况及时录入造林绿化补助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系统,在资金分配中做到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开展情况

1、规范护林员队伍管理。从抓护林监管员队伍建设入手,狠抓队伍管理。公开护林员选聘条件、责任与报酬,由村民公开竞聘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书,明确护林员的责、权、利。及时兑现管护经费,提高护林积极性。定期举办培训班,增强护林监管员素质。对在去年护林工作中不能履行护林员职责义务和无法完成护林任务的护林员给予解聘。20xx年度严格按照管护责任主体单位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和林业站共同审核、区林业局审批的程序严把护林员关,对称职的护林员进行续聘,不称职的护林员予以解聘,并与所聘用的护林监管员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

2、加强资源监管力度。建立以地理信息为平台的生态公益林监测管理机制,实行地籍小班管理,加大森林资源监测力度.及时掌握变化动态。

3、加强“森林两防”工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林两防工作方针。一是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开设防火路和生物防火林带,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二是采取设置隔离带和树种改造(或套种阔叶树)等有效措施,抑制松突园蚧疫情的蔓延趋势,减少资源损失。

4、强化源头管理。科学合理地规划山地综合开发,控制山地综合开发的规模,不提倡开山造果,狠杀毁林种果的风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乱砍滥伐现象的发生。

5、规范管理,加强监督。由县区财政局通过邮政储蓄“一卡通”方式直接汇入村民户头。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管力度,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要给予坚决纠正。并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对生态林补偿基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制定的《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xx]33)精神,各县区实行财政专户直拨办法,推行管护费用的定额支付和其他费用的报帐制度,完善补助资金管理机制。一是县区林业部门依据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和《管护主体管护合同书》,将所属单位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料汇总后上报给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拨到县区林业部门,县区林业部门设立省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并全权负责补偿经费的发放。二是县区林业部门参照所签订的《管护行政责任书》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合同书》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管护面积把护林员工资下拨到各乡镇,由乡镇发放给护林员;村级监管费年终一次性发放到乡镇户头,再由乡镇发放到各村委会。三是所有者补偿费,由乡镇负责对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编制生态林补偿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再经财政部门确认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邮政储蓄银行惠农“一卡通”直接汇入农户户头。四是基层林业站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县区林业部门对林业站发放的补偿性支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五是重点公益林无林地的补偿性支出应全部用于造林、抚育支出,由县区林业部门组织实施。六是补偿基金“一卡通”发放花名册通过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经自查,未发现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个别乡镇未按要求采用“一卡通”发放生态林资金,资金发放进度缓慢;个别镇村干部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的严格性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监管工作;个别乡镇虽然已结合“一卡通”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但只发放到小组长,没有将资金发放到林农手中;个别乡镇生态公益林的权属、面积存在纠纷,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分配上意见不统一,影响了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到位。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9

区财政厅: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5月10日召开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精神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新财办〔20xx〕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新财办预〔20xx〕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的通知〉(新财库〔20xx〕5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对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截止目前,县市财政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检查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1.加强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5月10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结束后,我局立刻召开动员大会,对此项专项检查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相关科室研究拟定了《关于开展加强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巴财预〔20xx〕41号),并成立了巴州财政局财政资金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州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州财政局副局长、州财政监督检查处处长和州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协调机制,有效地保障了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顺利开展。

2.周密确定检查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使此次财政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保证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结合我州财政管理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对自查、督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等时间进行了统一规划,其中: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从5月10日起至5月30日完成,5月20日至25日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各县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计划在6月5日至6月20日期间完成,州财政局将组织工作组对州本级和各县市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

第三阶段为整改落实阶段,计划在6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全面总结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督促落实。为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局组织对厅领导讲话和相关文件认真进行了学习,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区分预算单位、县级财政、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分别设置了不同内容的检查情况表,对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事项、内容等进行了具体要求,确保了财政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有序开展。

3.认真开展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5月14日至5月30日为各县市自查、检查阶段。自查方面:

一是要求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对20xx年财政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开展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进行汇总;

二是县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20xx年财政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同时对照县直各单位部门、乡镇政府上报的自查情况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将相关情况报检查组备案做检查之用。检查方面:要求各县市财政组织工作组对各乡镇政府、村级组织部门财政资金情况采取实地查看、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乡镇、村级收入支出管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处置,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运用,财务规范化管理等各个方面。

4.拟定了自治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按照工作要求,结合自查和督导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已经初步拟定了巴州财政资金管理重点检查方案,从各科室抽调3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重点检查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共同配合,共计划对全州43个乡镇、205村级财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从6月5日起赴各县市开展工作。

二、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

此次开展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和自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财政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存在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等问题,是否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是否实行收缴分离制度,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截留及延压税款或收入重复入库等问题;

(二)财政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是否存在各专项资金混用;有无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用于一般支出或其他支出等问题;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拍卖、配置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单位资产处置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国有资产处置、出租等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

①是否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的要求建账设账,并充分利用大平台系统软件,规范账务核算工作;

②是否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支出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

③国库部门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控制度和会计档案保管、对账制度、拨款印鉴管理及交接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有效;

④不合规财政专户是否已全部撤销,财政专户是否全部归口至国库部门统一管理;

⑤是否开展了对预算单位账户的清理撤并。是否建立规范的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账户审核制度和账户管理档案制度;

⑥是否使用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系统,规范资金支付和清算业务流程,严格以指标控制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封闭运行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之内;

⑦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是否存在“先清算后支付”、设立“清算资金过渡账户”等行为;

⑧是否建立规范的零余额账户转款审批制度,县市财政是否存在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或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⑨是否全面完成了乡镇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乡镇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是否规范等。

(五)县级财政与乡镇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县财政是否按要求及时将财政资金管理各项制度、资金文件及时传递给乡镇财政所。

(六)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主要包括:

①乡镇、村级收入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②乡镇财政所或村级资金管理部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资金稽核、对账等内控制度是否健全;

③乡镇、村级财务开支是否存在“坐收坐支”等问,审批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

④乡镇、村级财政资金专户开设是否经过县级财政部门审批,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⑤乡镇、村级国有资产处置是否规范,有无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出租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⑥村级集体经济账户是否由乡镇级进行管理,财务核算是否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执行。

⑦乡镇及村级财务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等。

三、自查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

部分县市存在财政收入不及时缴库现象。主要是:

1、XX县20xx年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库,存在延压缴库现象,20xx年未缴财政收入1512万元,在20xx年上缴;

2、XX县应缴财政土地出让金和应缴自治区财政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未能同步,年底国土部门上缴土地出让金20xx余万元未上缴国库,在20xx年上缴;

3、XX县水管站在征收水资源费时,未实现电子化缴库,有手工填票先缴入基本户,再从基本户转入非税收入户缴库的现象。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各县市能够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经县市自查和督导组抽查,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专项款专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乡镇专项资金和村级专项资金混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如一事一议等)由乡镇领导审批,村级资金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未经村民理财小组审批等。

(三)在固定资产管理和处置方面。

1.县市固定资产管理相对规范。各县市基本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资产处置细则.部分县市资产管理参照州本级的管理办法、资产配置标准和处置细则执行。资产处置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资产处置调拨程序和档案资料等齐全。个别县市存在资产处置不履行财政部门审批手续等问题,如:XX县成立机关后勤中心,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收回统一管理,车辆户口仍在各单位,对车辆的处置该单位进行擅自处置,未履行资产处置程序。

2.乡镇和村级固定资产管理相对滞后。部分乡镇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村级固定资产台账不健全,部分乡镇、村级资产不按规定及时入账。如:铁热克巴扎乡托呼拉村1480元打印机,铁热克巴扎乡撒业买里村0.7万元水泵,未按规定计入固定资产。有的村已经登记入账的资产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如:XX县吾塔木乡某村将u盘(单价80元)、炉筒子(单价8元)等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村级固定资产范围;

二是部分由财政资金购置的资产村级财务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主要原因是传票在财政所,资产在村里使用;三是个别乡镇处置固定资产不履行审批手续。如:XX县瓦石峡镇将县国土资源局捐赠的1辆尼桑车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个人,资产处置收入近期才上缴县财政。XX县轮台镇麦台村未经报批处理村办公室1.2万元等。

(四)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贯彻落实方面。

1.部分县市财政部分支出未全部实现零余额账户办理。除预算内正常经费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外,部分专户资金和往来款项依然未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游离于预算指标之外,资金通过实拨方式进行,不利于财政监管。

2.财政部门专户已全部实现归口管理。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部分专户未按规定撤销。

3.部分县市存在对外借款现象,往来资金未用指标控制拨款。和硕、和静、焉耆、博湖等县市目前往来指标没有通过大平台业务系统,往来资金的拨付游离于国库集中支付之外,未能实现用指标控制拨款。

4.存在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县财政年终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和单位基本账现象较多。部分县市由于动态监控系统目前仍未上线,往各预算单位基本账户转款问题无法做到有效监督。

5.部分县乡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存在“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通过这次检查,将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坚决杜绝代理银行的“先清算后支付”的`行为。

(五)县、乡财政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情况。

部分县市县、乡信息交流和通达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乡镇的资金管理办法、资金拨付文件等不能及时下达到乡镇财政管理局和乡镇财政所,对乡镇资金监管带来困难。

(六)在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乡镇往来账务清理不及时,挂账金额大、时限长。如:XX县各乡镇截止20xx年4月底,“暂付款”挂账1254万元,“暂存款”达839万元;XX县吾塔木乡暂付款挂账13.13万元,其中:涉及个人暂付款项多达43笔、单位款项17笔,且挂账时间长、长期不清理;

二是部分乡镇财政所账务处理不规范,资金没有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记账。若羌、且末、轮台等县市不同程度存在将在县直部门已经列支后转入乡镇的资金在“暂存款”或“拨入专款”等科目进行核算的问题;

三是部分乡镇专项支出明细账不健全,账目难以反映专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部分乡镇乡村资金与村级资金混用,不能全面反映村级收支全貌;

四是部分乡镇非税收入没有及时缴库。如:XX县吾塔木乡财政所将土地承包费5.8万元,上缴国库4.8万元,坐支1万元;XX县巴格艾日克乡收取捐赠款5.9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在基本户直接列支。XX县野云沟乡阿克阿牧村20xx年5月及11月收取土地承包费共7720元一直未缴入村级资金银行账户。

五是部分村级会计基础不规范,村级普遍存在会计及出纳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会计核算制度使用不统一。会计记账凭证附件不全,会计记账不使用支票头、银行对账单。年末帐表、帐薄打印不全,装订不齐全,账表不符现象比较突出。票据使用不规范,存在几个村共用一本收据,同时有记账窜户等现象。

六是部分村级支出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如:XX县野云沟乡野云沟村支付办公经费1.06万元、铁热克巴扎乡曼曲鲁克村支付工程款3万元、策达雅乡多斯买提村支付村办公室建设款 2.2万元、艾子甘村委会支付村委会维修费5万元、克孜勒村支付平地费1万元等均无发票,以白条入账。

(七)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资金发放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焉耆县财政对预算单位安排拨付了“团体社保补充险、职工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不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XX县人民法院办案津贴无发放依据,标准不一;查干诺尔乡乡发放福利费每人100元;XX县部分单位发放机关效能奖,无发放依据。

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虚列收支现象。如焉耆县政府购岗、公益性岗位等收支全部由政府虚列,预算单位只在往来中反映,年终决算由政府上报,虚列收支;XX市财政局将单位社保资金、两奖、公益性岗位等个人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基本户的情况。

三是支出科目使用不规范。部分县市预算单位支出科目应列为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开支项目,列入其他支出。

四是部分财政专户资金归并管理后,分账核算混乱。如焉耆县财政局将社保基金账户归并管理后,将各社保基金户利息收入按平均利息分摊,或归并至其中一个账户下,造成分账核算混乱。

四、乡、村两级财务存在问题的成因

从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来看,目前我州各乡镇财务由乡镇财政所管理,县财政局对乡镇财政所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所主要负责乡镇财务核算、资产管理、涉农补贴发放、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和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村级财务主要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管理和核算,县农经局负责对其进行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形成目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一是财政所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只有1个报账员,很多乡镇岗位都是通过公益性岗位解决,随着乡镇财政及农村综合改革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提高,现有人员只能满足日常工作,加之公益性岗位人员报酬低、专业不对口、人员不稳定,加强村级财务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是现有村级财务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村级财务人员一部分是原乡政府的会计或出纳,一部分是村民聘用为临时工,无会计从业资格,无专业能力,且人员调整、更换频繁,财经政策法规知识匮乏,造成村级财务核算不规范。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针对各县市自查和自治州督导组抽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召开局务会议专门讨论进行了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扎实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局预算科、国库科、乡财局牵头制定了重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工作从6月5日开始,确保重点检查面不低于50%,重点检查工作采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模式进行,对重点检查范围内的每个乡、每个村出具检查结论和报告,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2.边检查、边纠正、边整改。针对自查和州财政督查已经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县市逐项进行整改,能纠正的立即进行纠正,不能纠正的由县级财政提出专项整改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各县市的处理意见报州财政局备案,州财政局对各县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从理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出发,进一步完善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州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管理的指导,结合自治区精神拟定相对规范、相对统一的乡镇、村级会计核算、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资产处置等指导意见,把乡镇、村级财务检查纳入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导活动;各县市财政要把加强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县市实际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级财政财务监管,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健全制度办法、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认真进行落实,确保乡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宣传,增强单位领导财经法纪意识。通过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增加乡镇、村级资金使用透明度,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村级财务主管部门的培训监管力度,提升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就业资金自查报告 篇10

一、检查内容:对我县20xx年至20xx年1月的家电下乡补贴情况进行检查。

家电下乡补贴情况:兑付的家电产品有: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热、储水式、燃气)、电磁炉、微波炉等,兑付资金2406.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应负担1925.16万元、省级财政应负担481.29万元。

二、乡镇监督检查汇总情况:全县疑是虚假销售主要是在家电下乡的“商审商付”时间,我县抽查中发现疑是虚假销售金额21.3万元,对我们检查出来的问题由县纪委正在处理中。

三、县局检查组检查情况:于20xx年5月7日—14日,监督检查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对本县14个乡镇进行查阅原始资料,询问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等。

1、入户调查情况:共入户调查127户(其中绥阳镇因资料被有关机关调出,未列入本次检查范围),上报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共247件,其中农户实际未购买产品共52件,实际购买与上报产品不一致的共70件,实际有购买产品但未获得补助产品16件。

2、业务方面:各乡镇账册保存完整,标识卡、户口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等要求的资料均装订成册保管,财务账目清楚。

3、销售网点方面:对我县乡镇部分原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询问式抽查,总体来说,在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期间,都能按照县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要求进行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适销对路产品供应,并张贴了县商务局发放的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须知、报销流程图、县商务局、财政局举报电话、购销存管理制度等,积极派人参加县商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但在产品销售信息录入方面,由于网点人手少,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部分网点未按时将销售信息及时录入,造成部分录入信息和实际销售产品不吻合。

四、存在的问题:

1、家电下乡的的产品多,品牌广,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本次检查发现部分农户购买的产品使用几年后已坏,不能继续使用。

2、所购产品数量和品牌、型号有一部分不相符,有实际购买多于或少于农户登记购买数量的现象。农户购买产品后,经销商套用农户资料现象存在,农户没有购买产品却有购买产品信息的空挂户现象。

3、部分销售网点在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没有及时开具销售发票,积压单据,导致张冠李戴,这种现象各销售网点较普遍存在,最终无法核实实际情况。有些农户没有二代身份证,购买家电时,商家套用了其他农户的身份证资料,从而产生了张冠李戴的现象。有的商家十天半月上报一次,做资料马虎、张冠李戴导致“一票多开”情况,即农户实际购买一台电器,系统内却上报购买多台电器;由于时间太久无法具体核实。

4、个别网点宣传不到位,商家也没有向农户说明具体情况。各项产品价格公开不完整,群众知晓率较差。有的农户购买了但不知道是属于家电下乡产品。

5、户口转借。一种是城镇人员自己借用农村户口等相关资料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另一种是商家帮城镇人员借用农村户口购买家电下乡补助产品,检查中我们发现个别户有这种情况。

6、有截留标识卡现象。在这次检查中,个别销售网点,有将城镇居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截留,同时从农村寻取或复印本店原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民身份证等资料,骗取补贴。

7、乡镇人员太少,监管工作未跟上。有借用他人户口购买产品的现象,也有商家图省事将所有购买商品全用一个人户口上报的情况,或者是农户实际没有购买也没有外借户口,但系统内有、并获得补贴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的变更,经销商的变更,无法核实当时具体情况,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多,给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五、产生问题的原因:

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开展以来,确实给广大农民群众带来了实惠,进一步拉动了内需,促进消费,为国内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促进了家电进村进户,提高了农民的消费和生活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如下:

1、由于销售网点不认真,没有及时登录有关销售信息,事后将累积的杂七杂八的销售信息混为一体,造成了“张冠李戴”。

2、部分购买农户没有带身份证或户口簿,但又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商家为了提高销售额套用了其他农户的有关信息资料,导致信息与实际不符。

3、由于都是个体经营,管理不规范,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利用国家政策的空间,代人登录或截留标识卡等。

4、商家直补操作模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政策上的瑕疵,给商家利用,造成了商家的可趁之机。

六、建议:

根据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要求各乡镇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整理完善资料,认真总结,杜绝问题的产生,才能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完善、规范。建议上级部门在以后类似的工作中能加强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让具体操作人员用最短的时间熟悉更多的业务,并且制定统一的监管模式,统一的操作流程。以便以后基层更好更完善的完成相关的业务。坚决杜绝发生挤占、挪用、套取、截留、贪污、私分国家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按照市纪委的工作要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我县20xx年民生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的重点,县纪委、监察局已组织纪工委、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纪检组等多方力量已于3月开始进行了专项监察,有关工作正在进行中。